红袖小脸一红:“你管我啊!”
饶是余弦再迟钝,这会子也看出来红袖所想,一定是与盛宇卿有关。
余弦这大直男,说话向来不过脑子:“你以为我爱管你?你看看你,眼泪都还挂在脸上,又开始想要讨好殿下。”
说罢,余弦叹口气:跟在殿下身边这么久,殿下这招风惹草的本事,自己怎么还没学到一分?哎,还不如跟着娘娘,没准还能学些医术,学些保命的本事。
一思及洛春花,余弦又是暗自悔恨:方才为什么不争取跟殿下和娘娘一起走,娘娘丢了这么久,这当头就算是红袖在这里,自己也应该争取去为娘娘出生入死啊!男子汉大丈夫,岂能不报救命之恩?!
红袖见余弦唉声叹气的,一肚子话想要刺回去,也终是咽了下来。
说动手就动手,红袖当夜就开始将事情安排了下去,准备明早开始,就将心腹调动过来挖石壁。
当然,红袖并不知道,此时的盛宇卿正背着洛春花,穿行在山路之中脚步如飞。
洛春花伏在盛宇卿背上,依着盛宇卿的问题,避重就轻地将最近两月发生的事一一说了。
盛宇卿低低地道:“儿子的恶疾,需要我们停留在山洞多久?”
“服了药,晒了太阳,已经开始退黄,已经两日,再留个三日,该要大好了。”
“好,那就再留三日。三日一过,我们撤离此地,将儿子送到顾家军处。”
洛春花轻轻应了声。
相隔两个月未见,不仅是盛宇卿有满腹的问题要问,洛春花同样有。
她想知道,战况如何,更想知道,洛云去到龙泉镇后,吴家村人是否安全无虞,也想知道,洛云如今在何处,可从龙泉镇退兵了。
当初听闻杜如晦等人与顾家明会和,她就开始担忧起来——杜如晦久久不归越州,是否是因为洛云带着两夷军,将越州给占了。
如果真是如此,那么如今的顾家军和他们,比之先前在如同孤岛的越州,处境还要艰难得多!
盛宇卿却很轻松自如地告诉了她:“杜相原计划是将安南攻占后,带着顾家军精锐,折回去将洛云除了。不过既有增兵,安南久攻不下,为夫正好逃了出来,为夫便亲带了一万精锐,杀了回去。可惜,只赶走了洛云,却没将她杀死。”
洛春花心中一动:“相公好生厉害!”
“是龙泉镇人厉害。”
“怎么说?”
盛宇卿语气里尽是欣慰:“杜相走后,县令又组织了一队护城军,镇中人人人皆兵,吴家村人更是骁勇得很,连我们的老太太都恨不得拄着拐上阵……待我回去时,洛云粮草都快要用尽了,然城门仍是稳狠地守着。”
洛春花倒吸一口凉气:“老太太不会真上阵了吧?她可好?”
“被吴忠福拦了下来,且好着呢。”
“镇上普通民众,对上洛云……他们伤亡如何?”明知事情早就过去,洛春花仍是忧心不已。
“百姓十之去三。洛云手段你也知道,他们守住了城门,已然是不易。”
盛宇卿默了默,又道:“我们的表妹夫,倒是条汉子。李老爷子不幸被毒虫咬伤后,他接了族长之位,竟将财富大半捐出。龙泉镇一役,李胜志功不可没,县志上,已然有记载。表妹虽然蛮横娇纵,但眼光着实不错。”wWW.ΧìǔΜЬ.CǒΜ
“李胜志那般软弱,想来这些主意,是表妹拿的吧。”洛春花幽幽地叹了口气。
盛宇卿惊疑地“咦”了声,点了点头:“表妹不错,这段日子,跟着杜家姑娘和你姐姐,倒是有长足进步。”
“她原也不错,只是刁蛮了些,大义还是有的。”
毕竟舅舅叶树虽然老实憨厚,平日里没事打不出一个屁来,但他曾经可是护着母亲叶喜喜,扬言谁敢动叶喜喜,就要从他尸体上踏过去的硬气汉子。
有这种人教导,叶别枝才会时不时就梗着脖子说话……
当初洛春花极讨厌叶别枝那副样子,如今却不得不感慨万端。
“相公,表妹以命换我和小不点的命,你得保证她的安全!”
“嗯。”
“相公,那个红袖是怎么回事?”洛春花突然提到了红袖,边说还边在盛宇卿胳膊腕子上扭了一下。
盛宇卿一时吃痛,想着自己媳妇这般拈酸吃醋的,可得小心着回话。
于是,盛宇卿沉吟了一下,才轻轻慢慢地说着:“余弦喜欢她,我便将余弦给留下了。叛军调查表妹的身世,许还要些时间。这段时间,让他们两个好好培养感情,许能搓合一对璧人。”
那小妞儿,心思都长在你身上了,她能这么快就跟余培养出感情?
洛春花翻了个白眼:“好好说话。你是怎么在人的芳心上纵火的?”
“为夫不知。”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为夫不知。”盛宇卿是真不知。
不过……自家媳妇难得气急成这个样子,倒是很让人心生欢喜……
那厢盛宇卿喜滋滋欢天喜地,这厢洛春花却很是郁结。
她觉得这个叫红袖,跟自己丈夫肯定发生过什么。
“相公,我早说过了,我是个从来就小气的人……”
盛宇卿见洛春花真生气了,这才小声把红袖的事说了说。
如洛春花所想,红袖还真是二皇子的部下。
当初在龙泉镇中,红袖曾跟踪过洛春花,而后,红袖又被派遣到漕运的兴帮之中。
是以,红袖认识洛春花,但红袖没有参与过刺杀,也没被盛宇卿抓住或者杀死。
盛宇卿救红袖时,却是在泸州。
当时盛宇卿欲抢回漕运岸口,亲自镇压兴帮时,正好看到红袖为护住一个平民女孩,与兴帮对立。
盛宇卿于是救了红袖,并在红袖的帮助下,一举将泸州的兴帮拿下。
打死地头蛇,夺回漕运之权就更简单了。
而红袖在与盛宇卿的并肩作战中,暗生情愫。
当盛宇卿得知后,第一时间就把红袖送给了九皇子盛天机。
“其实,为夫是想让她直接走的。可红袖能力出众,又长袖善舞,这等人才,要是在再到二哥手上,又是一大祸事,便索性将她推给了老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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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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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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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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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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