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就要得手,却被云歌坏了好事。说不心痛,那是假的。
逃离贤王府后,洛春花在自己院中发了一阵呆,才决定找听云谈谈——自己跟贤王绝对会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云歌却要拼了命救贤王。她怕有一天,真会误伤云歌,或者再来一次云歌以命相救贤王,坏了她苦心布局。
至于云歌伤她,那就是不可能的事了……云歌不会武,为贤王挡长针,只是因为他与长针离得近。
听云听了洛春花平静的叙述,慌忙跪了下来。
洛春花扶起听云:“你曾见过云歌,想来是知道云歌深受贤王宠爱的。感情之事,无法勉强。云歌想必也是爱极了贤王。我只是知会你一声,哪怕云歌再来阻碍,我也不会对他动手。只是,贤王已然是败局已定,不是我动手,也会是太子或者齐王殿下,或者九皇子……”
听云的眼泪扑簌簌地掉:“奴婢劝过他的,奴婢劝过他的!奴婢与他说了,什么都说了,奴婢更要求他离开贤王,他不肯啊。奴婢甚至放了狠话,他一日跟着贤王,奴婢便与他成了生死仇敌,可他却执意不肯离开。小姐,奴婢拖累您了。”
说什么拖累不拖累。
自己院里这些下人的命,早跟自己连在一起了。也许有一天,是自己拖累她们也不一定。
洛春花叹口气:看来自己与听云曾心心念念要救的人,注定要跟自己站在对立面了。
“云歌伤得很重,虽然我给了解药,只怕也要将养好些日子。但一时半会的,那边消息没放出来,我是不会放你去看他的。”洛春花拍拍听云的肩,向着里屋走去。
天快要放亮了,她的精神与体力高度集中了半宿,着实有些累了。
醒来的时候,杜若笙和叶娴,一边逗着阿璃,一边在厅中等候。
阿璃隔了老远就开迈着小短腿扑上来:“娘亲又睡懒觉。”
洛春花看了眼杜若笙,小声道:“若若姨昨夜拉着娘吃酒,娘喝得上头了,这才睡迟了。娘亲可不懒。”
“若若姨这样爱吃酒,可不是个好孩子。”阿璃也小小声地凑到洛春花耳边。
杜若笙见母女俩说着悄悄话,本也不想理会,但约莫听到她们在说自己,便嗔了句:“好啊,又编排起我了。”
母女俩动作表情一致,齐齐转头去看杜若笙,脸上露了个心虚的笑。
叶娴和杜若笙皆是摇头:“把我们阿璃带坏了。初夏,可以开饭了。”
早饭过后,阿璃吵着要出去玩,但百花院和灵秀院中,因着洛程程的出嫁,没一个高兴的,于是阿璃只能在百花院里玩。
“娘亲,阿璃要个包袱。”
“上回你舅舅给你买的黑鸟,你不玩了吗?”
“娘亲,你又错了。她不叫黑鸟,她叫晚晚。我等会儿再去跟晚晚玩。”阿璃一本正经:“娘亲,阿璃要个包袱。”
洛春花怔怔地看着阿璃:“要什么包袱?你去库房玩,听云在呢。”
“玩腻了。阿璃就要包袱。”
这孩子,怎么想到一出是一出?洛春花只得把自己的包袱拿出来,给阿璃背上。
阿璃却又嫌弃包袱小。
于是,叶娴只得临时裁了块花布,给阿璃做包袱。
小阿璃很是兴奋地背起了包袱,拉着洛春花逛遍了百花院的每一个角落,说是外祖父要上朝要应卯,那护卫可都是要背着包袱的。
“娘亲,阿璃背着包袱,是在应卯呢。”
洛春花本来还觉得很累,一直在心里吐槽:她这个练了武的,都没个差一点到三岁的孩子精力好,着实失败啊。
可一听阿璃的童言童语,那些疲倦就一扫而空了。她不由得噗嗤一下笑出声来:“喔,我们阿璃背着包袱原来是要去应卯。”
阿璃越发昂着小脑袋,神气得紧:“阿璃已经是个大人了。”
好,我的小大人。
洛春花想着前段时间,阿璃还走路老摔啊,一会儿功夫,竟然都学着渣爹上班了啊。
小孩子长得可真快,再过一个月,阿璃要三岁了。刚见到阿璃时,阿璃才两岁过几天。
两天时间很快就去了,洛程程也要回门了。
这天的洛程程,精神焕发,灵动而端雅。阳若茂也同样神采奕奕。表面上看过去,倒是新婚燕尔的模样。
繁琐的礼仪过后,洛春花和杜若笙才将洛程程叫到百花院中。
杜若笙一脸不忿:“阳若茂竟盯着春花直瞧,真个儿……”
说到一半,杜若笙才意识过来,如今的阳若茂是洛程程的夫君!
夫妻一体,再怎么好的友情,也经不起她对洛程程的天说三道四!
“对不起,程程。”
洛程程脸上浮了丝苦涩的笑:“才三日不见,你便与我如此生疏了?”
杜若笙张了张口,又把话给憋了回去。
洛程程脸上的苦涩转瞬即逝:“好了,我那相公天生放、荡,你们又不是才知道,何况他对春花妹妹垂涎已久。如今我已经嫁了,将来也必会为他生下一儿半女,只是我的心啊,永远不会偏向于他。三天里,我已然摸到了些他的喜好。放心,总有一天,我将收了他的心,让他不再败坏旁人声名,让他不再染指旁的好姑娘。”
杜若笙听得惊疑无比——洛程程是大家闺秀的典范,怎么竟说出这等惊世骇俗的话!m.χIùmЬ.CǒM
洛春花却是笑笑:“有把握吗?”
洛程程摇头:“暂时还没有把握,但投其所好,让他宠爱我,却是手到擒来。”
“你,你们……”
杜若笙终是忍不住了:“你们怎么这样说话?你们可是女儿家!既嫁了男子,就要以丈夫为天,一生一世忠诚丈夫,依附丈夫。”
看来,白氏的教养,为世人称道,果然有其道理。两人看着杜若笙,相顾无言。
洛春花想着:她与洛程程一个攻,一个穿越者,有这种种与此时代不合的思想,并不奇怪……只是好似暴露得太快了,吓到小若若了,应该徐徐图之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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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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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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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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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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