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今晚没有月光,当真是为非作歹的好天气。
品行纯良的张风换上一阵夜行衣,整个人与黑暗融为一体。
唯一不好的是,光头有些反光,在黑暗中有些刺眼,就好像一个手电筒一样引人注意。
张风琢磨着,自己穿夜行衣真是多此一举……特么的顶着个光头,哪怕五百米外都看的清清楚楚啊。
亏自己刚才还觉得,自己这一身平平无奇的练气气息在这黑暗中真是完美融合,几乎没有存在感。
顶着这么个电灯泡,黑暗之中简直就是最靓的崽,不,应该说是最亮的崽。
真·最亮。
要是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有人施展术法神通了呢。
刚才张风从一条道路上掠过,就听见一个商队里有人惊呼:“看啊,流星!大家快许愿!”
张风:“……”
流你麻痹星!
那是老子的光头!
不过光头也好办,其实戴上假发或者遮上就行了。
但有时候,惹人注目也有好处。
毕竟自己这次要做的事不是什么好事,等到炼狱炎火凤凰一族回过神来,肯定会不遗余力的追杀自己。
听说炼狱炎火凤凰与神庭关系非凡,到时候说不定整个神庭也会帮着炼狱炎火凤凰一起找自己。
甚至另外的圣宗也可能会出手。
如果自己露出光头,反倒更加不会让他们怀疑到自己的头上。。
毕竟,众所周知,我张风怎么可能是个光头?
谁能想到,长发飘飘帅气逼人的离州麒麟子,竟然是特么一个光头?
所以,张风非但不遮挡光头,反倒特意露出来。
除此之外,张风还特意带上了黑色面具。
那是自己作为大魔天王的时候,佩戴的黑色面具。
既然要伪装成别人,那就要伪装的彻底。
把罪名栽赃到大魔天王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毕竟张风可不会舍弃大魔天王这个身份,以后这种脏活肯定还不少,自己早晚还会用到大魔天王这个身份。
神庭就算知道了,最多也只会觉得是大魔天王当时并没有死,而是重伤逃走,反而更加不会怀疑张风。
至于大魔天王为什么要搞炼狱炎火凤凰……神庭会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的。
这就是有一个反派角色的好处。
张风内心隐隐有些对大魔天王感到愧疚。
但紧接着这愧疚就没了,毕竟自己也是大魔天王……
杂毛鸟抓着张风的光头,在空中扑闪着两个小翅膀,吃力的飞行着。
虽然很累,但只要想到一会儿自己就能搞了炼狱炎火凤凰一族的所有母鸟……咳咳,是只要想到一会儿自己就能报仇,杂毛鸟就格外兴奋,感觉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力量。
“还没到吗?”张风被风吹的有些冷,抽抽鼻子,打出一道灵力隔绝掉寒意。
“桀桀,还早呢。”杂毛鸟怪叫一声,“炼狱炎火凤凰一族虽然安家在神州,跟神庭关系也不错,但总归是四大上古神兽。”
“要是离着神州城太近,万一神庭对它们有什么觊觎之心,就算炼狱炎火凤凰一族很强大,到时候也要有些麻烦。”
“你以为那些老鸟都是傻子吗?那些玩意儿一个比一个精明呢。”
杂毛鸟嘿嘿冷笑道。
张风听到杂毛鸟言语中的不客气,有些疑惑道:“我一直有件事想不通,话说你也是炼狱炎火凤凰一族出来的,怎么就有深仇大恨了?”
“哼,我和他们可不是一族。”杂毛鸟声音冰冷,“那群老东西当年杀了我爹娘,要不是老子跑得快,老子能逃到离州?”
“为什么啊?”张风愣愣道:“他们为什么要对你一家子动手啊?”
“草,老子老爹不就弄了个雷霆白虎当老婆,还生下了我吗,我特么怎么知道那群老鸟就死活不答应,弄得跟血海深仇十恶不赦一样。”杂毛鸟说到这里顿时来气了,“还说老子血脉不纯,天生孽胎。”
“老子这是进化!”
“老子一身雷霆之力,外加炼狱炎火之体,只要老子成长起来,别说那几个老东西,就算加上雷霆白虎一族的那些老家伙,也不够老子劈的!”
杂毛鸟眼中是刻骨的仇恨。
张风也是第一次知道杂毛鸟的身世,之前它一直不愿意谈起,张风也不好意思追问,如今知道了这些事情,顿时明白了杂毛鸟为什么会被自己的族群追杀,又为什么会这么怨恨自己的族群。
杂毛鸟的老爹竟然搞了一只雷霆白虎,甚至还生下了杂毛鸟。
也难怪杂毛鸟血脉如此诡异,别的炼狱炎火凤凰威风凛凛,炼狱之火焚天煮海,而杂毛鸟身上则是纯白的雷霆。
而且光论卖相,杂毛鸟都显得有些不伦不类,瘦的跟小鸡崽子一样就不说了,原本应该火红绚烂的羽毛,也变成了一身略显光秃的白色羽毛,大部分反倒是细腻的白色绒毛。
之前张风还以为杂毛鸟血脉变异,但现在看来,明显是血脉不纯,炼狱炎火凤凰一族的血脉变得稀薄,被加上了雷霆白虎的血脉。
张风也顿时知道了炼狱炎火凤凰一族为何要杀死杂毛鸟的爹娘,还要追杀杂毛鸟。
凶兽都是格外看重血脉的,在一些彪悍的种族中,那种生来孱弱、血脉微薄的幼崽都没有长大的机会,直接就会被同族的凶兽弄死,给其他身体强壮、血脉浓郁的幼崽让出资源。
到了上古四大神兽这种程度,对于血脉的纯正更加看重。
经过无数年的传承,它们知道自己血脉的强大,也知道族群的根基就是自上古流传出的血脉。
杂毛鸟老爹搞上了雷霆白虎,虽然雷霆白虎也是格外强悍的上古神兽血脉,但也是不被允许的。
更别提生下了杂毛鸟这种融合了两种血脉的“怪胎”。
说起来,炼狱炎火凤凰一族从某个角度上来说,也没做错。
杂毛鸟也没做错,爹娘都被杀了,当然要报仇。ωωω.χΙυΜЬ.Cǒm
但张风从来都是一个帮亲不帮理的人,对他来说,杂毛鸟就是自己兄弟,有人要弄死自己兄弟,那就是自己的仇人。。
不然张风也不会无视生死轮回,坑了幽冥界,让木巧儿起死回生。
只不过,张风此时内心还有一个感慨。
“不愧是杂毛鸟的老爹啊,竟然连雷霆白虎都能搞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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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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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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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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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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