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挂断电话,跟徐静说了一声,两人赶紧赶了过去。
到了曼彻斯特复康医院的特护病房,发现周依敏的精神还算好,正在跟囡囡说话。
“囡囡,不要暴饮暴食,看看,最近的你的小肚肚都起来了。”
“小肥囡囡,哥哥跟嫂子会不喜欢的。”
囡囡捂着婴儿肥的小脸,奶声奶气的说道:“囡囡堕落了,以前一天吃两顿饭,现在一天吃五、六、七、八……”
“呜呜呜,数不过来了。”
“哥哥跟嫂子要是真的不喜欢我了,怎么办呢。”
她掀起小衣服,看着自己那圆鼓鼓的小肚皮,陷入到深深的忧虑当中。
“囡囡,你那不是数不过的几顿饭,吃零食,不算正餐的。”
“而且,哥哥跟嫂子可不会因为你变成肥囡囡就不喜欢你了。”
听到这话,徐静格外心疼囡囡,也更心疼婆婆周依敏。
本来,之前偶尔听林轩说过一次,母亲离开云州避祸,离家出走。
徐静心中还很是不忿,觉得这个母亲不称职,竟然丢开家人,自己去享福。
现在看,情况并非全然如此,婆婆也是有着不得已的苦衷。
而且看林家这两年的状况,姐姐林雅芝的遭遇,婆婆当年出走,没准还是正确的选择呢。
不过,在暹罗这些年,也真是辛苦了。
五六岁的小孩子一天才吃两顿饭,由此可见,妈妈的过分瘦弱,不是没来由的。
真是苦了这一对母女俩了。
林轩跟徐静进门后,徐静赶紧放下手中的东西,过来给周依敏问好。
“妈,您老醒了,真是太好了。”
看着姿容艳绝的徐静,周依敏笑着说道:“我刚刚听囡囡说你过来几天了,本来很忙的,还每天过来两次看我,辛苦你了,静儿。”
徐静惭然说道:“不辛苦不辛苦,本来这几天应该一直在病房陪护您的。”
周依敏笑着,越看徐静越是满意。
哪个婆婆不喜欢自己儿子说个漂亮媳妇呢。
而且,徐静的面相,可不仅仅是漂亮,而且还有端庄之相。
正所谓,艳而不妖,娇而不矫,一看就是个好女儿,好儿媳妇。
她示意徐静坐到她的床头,捏着徐静的手,比量了一下手腕的粗细。
“静儿的手腕,刚好跟我差不多。”
然后从一个小挎包中掏出一个金手镯,细细的,不到20克的样子。
她戴在徐静的手上,笑着说道:“这是轩儿父亲当初买给我的。”
说着,似乎陷入到回忆当中。
“轩儿父亲,当初在林家就不受宠,别的普通子弟,一个月都领着五万起步的月例,他爸就三千,每个月打工还能赚个五千块,在上京,八千的收入,日子紧巴巴的。”
“他给我买这个金手镯,当初正好花了八千多块,是他一个月的工资。”
“我当时还觉得他抠门,我没出嫁的时候,随便吃顿饭都要八千块呢。”
“八千块的礼物,也太寒碜了。”
“但是后来,我才发现,八千块,太多了。”
“他的心意,可不是八千块,是八万,八十万,八百万,都不止的。”
“我一直戴着这个金手镯,多苦难的日子,我都陪着他,没有张罗离婚。”
“直到有了囡囡,我不想让囡囡生下来就受苦,却没想到……”
“现在,林轩他爸去非洲淘金,已经音讯全无六年了,估计是人没了。”
“这个金手镯,就一代代流传下去吧。”
“等以后,你跟轩儿有儿子的话,他说了媳妇,也传给人家。”
徐静沉默了,默默的任由婆婆把这个金手镯戴在手腕上。
不过20克的样子,但却沉甸甸的。
林轩想安慰周依敏,却不知该怎么说。
父亲林远山,在母亲走后颓废了一段时间,终日借酒浇愁。
后来跟姐姐争吵了一次,就清醒了。
跟徐家谈完林轩入赘的事情后,他跟林轩彻夜长谈了一次后,就去了非洲。
“儿子,我对不起全家,对不起你妈,也对不起你,让你入赘徐家,让你受委屈。”
“唯一聊以安慰的,就是徐静这女孩,人很好,希望你不要对她抱着情绪。”
“我也走了,去南非淘金。”
“我该尽一尽当父亲的责任了。”
第二天,他就走了。
然后,就失去了一切消息。
林轩在北领积累军功不断升迁,也是为了拿到更多的权限。
他也发动过在非洲的力量,但是这些年来,从未找到过关于林远山的消息。
所以,周依敏的话,多半是一语成谶了。
林远山,他的父亲,可能刚到南非不久,人就没了。
疾病,绑架,流弹,苦役……xǐυmь.℃òm
无论是什么,都会轻易的夺走一个健康人的生命。
林轩沉默了一下,淡声说道:
“我会找到我爸的,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他当初走的爷们,那无论生死,我都会让他爷们的回来。”
周依敏笑着点头。
她不是傻子,从林轩把她跟囡囡解救出来,到这个特护医院那个洋人专家的殷勤,她都能看得出来,她当初那个貌似平庸孬弱的儿子,已经今非昔比了!
周依敏知道,她这个儿子,可能比她当初憧憬希望的还要好。
至于到底有多好,她不知道,但已经心满意足!
哪怕是她立刻死掉,她也会含笑九泉。
除了一些小小的遗憾!
那就是……
没有叶落归根!
她得告诉林轩,等林轩有了足够的实力,可以做到的时候。
如果不讲出来,她怕一家人就再难以团聚了。
“轩儿,我相信你。”
“我刚嫁到林家,跟你爸在一起的时候,他跟我说过,他爷爷叮嘱过他,以后一定要葬在林家祖坟,能看到他爷爷陵墓的地方。”
“爷爷告诉他,要看到他们一家。”
林轩一愣,随即明白了,这是母亲周依敏大概觉得时日无多,她在交代后事!
老一辈人,最讲究的就是叶落归根,要葬在祖坟。
而林轩的爸妈,也不例外。
这里面还牵扯了其他的东西。
比如他曾祖父的嘱托。
即使没有这些其他的东西,只要周依敏想要的,林轩也会不打折的做到。
“妈,我明白了,你是想,把姐姐的尸骨先迁回来,葬到林家祖坟里,是不是?”
周依敏和蔼的看着林轩:“不着急,等你……”
“不用等,现在就可以。”
林轩断然回答道,将姐姐的坟迁回来,让她回到心心念念的上京,也是好事。
至于周依敏的忌惮,毫无疑问,是来自上京林家的阻力。
但林轩在乎么?
阻力?
那是什么玩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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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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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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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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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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