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然天王报仇,从早到晚。
但受人滴水之恩,也当以涌泉相报。
孙炳义甘冒奇险,通风报信,才让林轩知道姐姐遭难,一怒归来。
而孙炳义,因为接手药厂,想要为林家留住根基,更是被田家打击,人间消失。
林轩一度甚至都觉得他已经被害了。
但是没想到,陈屠狗竟然真的找到了他!
一时间,以林轩的镇定,都忍不住露出惊喜。
“他现在藏在云州郊区一处城乡结合部三不管地带。”
“他的腿被人打断了,没有经过系统的治疗,情况非常不好。”
听到陈屠狗的话,林轩的思绪回到多年前,他还在林家的时候。
孙炳义是姐姐林雅芝公司的一个得力助手,办事利落,最重要的是对林家忠心耿耿。
记忆中,这是一个胖子,明明一个大男人,却特别喜欢喝奶茶。
在林轩十三、四岁的时候,林家公司,周转困难,林轩很少能拿到零花钱。
孙炳义总是给他塞一杯奶茶,还故意说是自己凑单买的,喝不了才给林轩。
但林轩心里知道,这是他怕林轩抹不开面,故意找的一种措辞。
说起来,他在林家也待了十年。
就连他们被赶出上京林家,胖子也从上京追到了云州。
如此忠心,实属难得。
当初,林雅芝被渣男陷害,正是这个人拼命传递消息出来,才让林轩了解情况,从北领回到云州。
可奇怪的是,他给陈屠狗递完消息之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所以林轩让陈屠狗四处打探他的下落,一直到昨天那则新闻终于有了眉目。
原来,林雅芝死后,林家药业被田家霸占。
田家瓦解后,也正是这个人不惜重金收购林家药业。
某种程度来说,这个人算得上是林家的恩人。
“给我地址。”
……
一个小时后,林轩带着莫月和陈屠狗来到云州郊区一处叫南焦的城乡结合部。
由于村子里的道路太窄,陈屠狗把车开到村门口后,三个人只能步行进村。
按照地址,找到村子末尾最角落的一户人家。
老旧的砖房,遮风避雨都显得很勉强。
木门摇摇欲坠,陈屠狗上前敲门都不敢太使劲,生怕给敲坏了。
屋子里并没有任何反应,又等了一会,突然发现门是虚掩着的,可以直接进去。
进门有一个小院子,地面都是泥路,院子里杂草众生,有诸多垃圾丢过的痕迹,还有人在往院子里泼脏水。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这里的村民都是土生土长的本村人。
只有这户人家,不仅是从外面来的,还是两个腿脚不灵的残疾人。
隔三差五的便有社会人士来这户住处殴打他,于是村子里的人便开始猜测此人一定是做了很多恶事,所以才会有人来报复他。
那些谣传越传越真,大伙觉得他破坏了村子的名声,便处处欺负他。
“有人么?”
陈屠狗喊了一嗓子。
屋子才传来了微弱的木床摇晃声,表露出有人在的迹象。
进了屋,林轩微微皱眉,这还是人住的地方么?
屋子破旧,黑暗无光,空气中都充斥着灰尘的味道。
只见一团人影缩在地上的一块木板上,身上还盖着破旧的棉被。
若不是他发出了一点动静,还以为这人已经死了好久了。
他的身边还坐着一个二十出头岁的年轻人,畏畏缩缩的坐在木板旁。
“我叫陈屠狗,请问您是孙炳义先生吗?”
陈屠狗试图和木板上的人说话。
听到这个名字,那人的身影明显怔了一下。
本来背对着林轩的身躯,也缓缓从木板上坐起来转过身。
“是我,孙炳义。”
他一开口,嗓音干涸且沧桑。
等到他转过身,林轩才看清了他的脸。Χiυmъ.cοΜ
胖子今年应该还不到五十岁,不过眼前的人,看起来更像六七十的花甲老人。
他穿着一件白色洗的发黄的衬衣,头发秃了,双条腿似乎固定在了木板上。
林轩只需要看一眼,便知道他的双腿废了,所以不能动弹。
记忆中,孙炳义是一个胖子,可是此人却很瘦削,若不是脸孔还是熟悉的那张,林轩差点以为自己找错人了。
“孙叔叔,我是林轩。”林轩语声有些沉缓开口说道。
“是你!你是林轩?”
听到林轩这个名字,孙炳义惊讶了一下,更加激动了。
他望向林轩,一瞬间老泪纵横。
“好多年不见,想不到你变化那么大。”
几个月前,林雅芝被害,林家垮台,财产被侵吞。
这些事情,都是孙炳义亲眼所见,亲身经历。
现在回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是我,我回来了。”
林轩握住了孙炳义的手:“这些年,多谢你对林家的照顾,因为林家让你们受到牵连,我感到很抱歉……”
“没事,你姐姐林雅芝是一个好人,当年我在街头乞讨,是她帮助了我,还给了我一份工作,她就是我家的大恩人。”孙炳义摆了摆手,说道。
林雅芝确实是一个非常善良,有人格魅力的女人。
就是挑男人的眼光,太差!
她的死,其实让很多人都感到遗憾。
林轩重重的摇晃了一下,道:“谢谢。”
“我记得你喜欢喝奶茶,小的时候经常给我买,今天我给你带了一杯你最喜欢的茉香奶绿。”
林轩来的时候,专门给孙炳义买了一杯奶茶。
他把奶茶轻轻的放到孙炳义的面前。
“那么多年了,你还记得我喜欢。”孙炳义眼泪朦胧,插上了吸管,喝了一口,满足的像个孩子。
林轩刚进门就注意到孙炳义坐在床上,一直都没下来过。
他的儿子孙坚强走路也是一颠一颠的,他眼睛顿时眯了眯,问:“坚强,你这腿怎么了?”
“没事,是我不小心摔的。”
孙坚强平静的说。
林轩没有多问,孙坚强不愿意说,他要是再继续追问下去,反而不好。
大不了,到时候他让莫月或者陈屠狗去查一下就知道了。
孙炳义把林轩带来的奶茶喝了,道:“坚强,我吃了奶茶,也不能饿着他们,你去把我的轮椅推来,我要亲自请你轩哥吃饭。”
“好。”孙坚强应了一声,将孙炳义推上轮椅,请林轩和陈屠狗出去外面吃饭。
林轩本来想说不用破费的,却又觉得这话说出来或许有些伤人,便默认了。
见到跟着来的莫月后,孙坚强不禁惊讶道:“轩哥,这是你女朋友么,好福气啊。”
“不是。”
林轩微笑着说,没有过多的解释。
莫月面无表情的跟在身后,只有在与林轩或陈屠狗偶然有眼神交汇的时候,才会勉强露出一些笑容。
所以,孙坚强看出来,莫月应该是林轩的秘书之类的下属。
他默默在心里哂笑了一下,觉得‘男人有钱就变坏’这条定律果然是无一例外。
几个人随便在城乡结合部的一间还算过得去的饭店吃饭。
林轩也没让莫月守着,让她跟着同桌一起吃。
“你和你儿子的腿是怎么回事,是被人打的?”
点完菜后,林轩才缓缓的问出这么一句话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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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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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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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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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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