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愤怒地咆哮,要将这支辽军碎尸万段。
愤怒的声音很快被压下去,最高统帅保持着最冰冷的理智。
甚至宋军的军营,并不知道后方的防线已经崩溃。
天刚刚亮,岳飞就派出以快军作战闻明军中的岳云,以稳沉的王贵做主帅。
王贵亲率了五千铁骑,一路风驰电掣。
王贵和岳云的任务并非立刻与萧朵鲁不交战,而是作为一支锋利的力量,出击后方去与萧朵鲁不纠缠。
让萧朵鲁不不能真正进攻正在渡河的宋军。
当然,王贵还有一个任务。
将所有曝尸荒野的宋军火葬,将一部分骨灰带回来,以告慰那些壮烈牺牲的宋军战士在天之灵。
岳云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作战勇敢,锐气十足,适合在后方以快速的行为来威胁萧朵鲁不。
但岳飞担心他忍不住和萧朵鲁不正面硬抗,又中了萧朵鲁不的计。
所以才让王贵来做指挥,王贵性格沉稳,宁愿不打胜仗,也绝不轻易冒险。
岳飞现在要的不是立刻消灭萧朵鲁不,而是牵制他。
宋军正在渡河的紧要关头。
当岳云看见荒原上的京观的时候,他全身的血液都暴躁起来。
他向王贵请战,请求立刻展开对辽军的快速打击。
却当场被王贵否决了。
这一次辽军来了多少,到现在都没有确切的数字,他不可能去冒这个险。
王贵有自己的打法,他已经散出了探子,去追寻辽军的行踪,一旦发现,大军就紧跟辽军。
如果辽军要开战,就后撤。
如果辽军撤,他们就进攻。
接下来,宋军将战死的同袍都堆积在一起,一把火焚烧。
火光冲天而起。
有的士兵眼眶通红,只能默默流眼泪,不能哭出声来。
有的士兵还在京观中,看见自己发小,他们一起参军,一起出征,还打算一起回去娶媳妇。
有的士兵终于忍不住崩溃大哭出来,其他人也跟着大哭出来。
“王帅,怎么办,大家情绪有些失控。”
王贵叹了口气,眼中也有些湿润:“无妨,让他们哭吧,把心中的悲伤哭出来,让每个军官管好就可以。”
此时,在荒原上,还有另外一支宋军,正在以正常的速度行军。
“报!”
一个士兵骑着马飞奔而来,到魏胜面前:“魏都头,前方的第二十六个哨点的弟兄们都已经……”
他的声音突然已哽咽,强作镇定道:“都已经战死!”
魏胜紧紧握住腰间的斩马刀,青筋暴出,理智不断提醒他要忍住。
一夜和半天的时间,他已经收集整编了十个哨点,有近一千人。
这一千人都是随时可以投入战争的精锐。
因为魏胜去年第一名的成绩声明在外,军中许多人对他尊敬有加。
所以他才能将这一千人都混编出来。
他带着这一千人向前行进了十里,看见前方尸横遍野。
这个哨点的人基本上全军覆没了。
魏胜下马,走到一个站着死去的军官面前。
这个军官用插在地上的刀将自己的身体支撑起来,已经死去多时。
他的眉头还皱起来的。
“老张……”
魏胜眼中有些湿润。
老张昨天的声音似乎依旧在耳边。
他在老张身上搜了一遍,随身带的粮食都已经被敌军搜刮走了。
铠甲里面,有一封信,已经被鲜血染红,但依然能看清楚上面的字。
是写给家人的信。
绝笔信!
这是老张提前准备的,如果自己不能回去,就交给朋友带回去。
如果能回去,就永远不会给家人看。
但也有可能,即不能回去,也送不回去。
魏胜看了一遍,里面提到了他的母亲、妻子和孩子。
老张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他父亲十年前和他一起参军,死在了伐夏战役中。
魏馨看见信中还提到自己,他希望儿子像自己一样去汉武国立大学读书,希望女儿去翰林学院读书。
知识才能改变命运。
“唉……”
魏胜叹了口气,将信收起来:“老张,我会帮你照顾好孩子,以后我出钱给他们读书!”
说完,魏胜将自己带的最后一口酒洒在了老张身上。
魏胜命人将他们一把火烧掉,收集了骨灰,便召集了几个都头。
“敌军可能就在附近了,我们现在不知道敌军有多少人,但敌军也不知道我们有多少人,更不知道有我们这样一支已经组织起来的队伍,如果我们现在还继续收编,行踪就会暴露,而且继续收编需要时间,我们的粮草不多了。速战对我们最有利!”m.χIùmЬ.CǒM
他这样说,都头们都觉得很有道理。
这里基本上都是都头级别,原本有一个指挥使,但受了伤,已经死掉。
都头也就是百夫长,他们平时最擅长的并不是战术,而是带着一百人,临阵勇敢冲锋。
还是缺乏对全局的判断。
魏胜说出来后,大家都觉得有了方向。
脸上都有了光。
说服了这些都头,魏胜便开始整顿这支军队,排列阵型,肃整状态。
这是魏胜第一次真正带兵打仗,原本心中应该紧张,但经历了昨夜的紧急情况。
组织起了这股力量,魏胜就带着人,去找附近的敌军了。
很快,他收到探子的汇报,前方有一支千人的辽军。
他大喜,敌军一千人,和自己差不多。
这个规模正面交战完全没有问题。
这一批宋军正在愤怒和悲伤的情绪上。
魏胜也没有做什么诱敌之策,更没有做分兵、声东击西之策。
这种荒原的骑兵交战,没有什么计策可言。
都是一马平川,拼战斗力就是了。
战马飞奔,一千宋军狂奔,向前面杀去。
但辽军发现有宋军袭来,也迅速调整状态,开始列队。
不多时,就看见前方有一支红色的飞骑向这边冲来。
“杀!将这群辽贼杀个片甲不留,给我们的弟兄们报仇!”
宋军愤怒的声音响彻荒原。
当然,此时萧朵鲁不也还不知道,有人已经集结了一批宋军,从后方开始重新厮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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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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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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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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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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