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晚上,李宝的战舰离广州湾只有百里之远。
在广州港的东南部,有一座岛,这座岛隶属于广州新府东莞县管辖。
是宋军在南海的一个重要军事基地。
因为是南海对外的香料出口地,所以一些人称呼这里为香港村。
在香港村的最南部,是海军驻扎地。
侦察兵回来后,告诉李宝,香港村的海军并未沦陷,宋军在坚守香港岛。
叛军有过两次登陆突袭,都被杀回去了。
现在是一场消耗战,好在香港岛上热带雨林多,水果也不少,虽然没有强有力的军粮,但大家至少饿不死。
肖毅派出去到九龙湾求援的人已经一个月了,前几天被叛军告知,已经在海上被拦截下来,并且脑袋被挂在了香港岛最北边,河的对岸。
军心受到了一些冲击,好在海军都是受过严格训练的。
这一日的夜晚,肖毅接到了李宝派出去使者的秘密传信,一切按兵不动,等待支援。
李宝并未急着上岸,也没有暴露兵力。
知道李宝来的人,也只有肖毅一人。
夜深下来,徐云生被叫到李宝的船上。
他进入船舱内。
“参见李都统。”
李宝将肖毅的信递给徐云生,后者微微一怔,李宝解释道:“是肖毅写的汇报。”ωωω.χΙυΜЬ.Cǒm
徐云生更是吃惊,看李宝的眼神,充满了敬畏和尊重。
他感受到的是信任。
“叛军已经发展到六万人,声势浩大,难怪广州如此快就沦陷,肖毅选择了按兵不动。”
“六万人!”徐云生不敢相信,他说道,“朝廷对广州政策颇为优厚,百姓的日子比过去更好过,为何还会有如此多的人造反?”
“恐怕其中另有隐情。”
李宝内心叹道:自古最容易被煽动起来的不就是平头百姓么?
难怪肖毅会坚守,而不愿意主动出击。
这主动出击,杀的都是自己的人,他怕是下不来这个狠心。
但若这动乱不平息,则显然会死更多的人。
李宝道:“我连夜奔赴九龙湾去调救兵,你便驻扎在这里,不要靠岸,离得稍微远一些,不要被发现,船上有两月口粮,足够我回来。”
“是!”
“切忌,不要声张出去。”
徐云生重重点头。
这一夜,李宝便带着人,全速向西南边行驶去。
为了在半路不被发现,李宝特意绕了道。
整个南海都是他打下来的,他对南海了如指掌。
半月后,绕道的李宝抵达了交州最南端的九龙港。
作为大陆最南端的重要港口,九龙湾屯有六万海军。
这一日,李宝刚刚抵达,全军都沸腾了。
李宝在京师已经待了几个月,他们太想这位都统。
九龙港的阳光非常充足,赵昚被晒得黑里透亮。
他发誓,已经在应天府的时候,一年晒的太阳,没有这里一个月多。
马车内又热,所以他干脆也不做马车,而是找了一匹小毛驴自己骑着。
今年十一岁的赵昚,看上去比较稚嫩,和大多数这个年龄的男孩子一样,好动,喜欢大声的笑。
但他无意中透露出来的举动,又让他与其他少年人看起来完全不一样。
“崇国公,赵昚来了。”
赵谌正在换衣服,听说李宝回来了,他要去拜见李宝。
李宝是南海都统,大宋的名将,这样的人物,赵谌怎么会置之不理呢?
他要和李宝处理好关系,日后必有大用。
赵谌穿的是海军深蓝色的军装,干净简洁,是一种棉质的材料,看起来非常优雅得体。
他转过身来:“赵昚,他怎么来了,快让他进来。”
“赵昚参拜崇国公。”
“快快免礼,赵昚,你来这里做什么?”
赵昚今年才十一岁,古人要到弱冠之年,才被长辈赐予字,所以赵谌便直呼他的名字。
“崇国公,我来这里,是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此事关乎到你的前程。”
“哦,何事?”
“广州叛乱你可知?”
赵谌摇了摇头,他哪里知道。
这里是九龙江,离广州,隔了一大片广阔的海域。
“广州因何而叛乱?”
“陈氏勾结夷商,煽动百姓。”
“那还等什么,赶紧点人去平乱!”赵谌有些心急。
“崇国公切勿操之过急,李都统是不是回来了?”
“对,没错。”
“朝廷派李都统到广州平乱,怕是兵力不够,所以回来找援兵了。”
赵谌微微一怔,小心问道:“广州叛乱如此严重了?”
“自古叛乱都是提着脑袋干活的,又不是过家家。”赵昚露出洁白如玉的牙齿,“此次广州叛乱,对于崇国公是一次机会。”
“你是想让我跟着李都统去平乱?”
“没错,李都统是陛下亲自委派的岭南安抚使,若是崇国公在此次平乱中有功,以崇国公的身份必然会升为都虞侯。”
“可是广州暴乱,十分危险,若是我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
赵昚洒然笑道:“这一点你放心,我会陪同你一起去广州,助你在这一次的战争中建立起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功勋!”
“如此,陛下才会更加喜爱你,未来的大宋江山就是你的。”
赵谌不由得点了点头:“你说得有道理,这是一次机会,我要好好把握住这一次机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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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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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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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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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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