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回到宋朝之帝国崛起>第四百九十一章破城战
  更恐怖的是,宋军刚好就撕开了东城门,这道金军防守最薄弱的防线。

  完颜佘壮了壮胆子,吼了两声,带着人向宋军杀去。

  但东城门的局势已经明朗化。

  金军的军心已然崩溃,回天乏术,所有人都乱了阵脚。

  有的还想着要和宋军拼个你死我活,有的干脆就扔了东西往城里跑。

  如此一来,相互碰撞在一起,场面更加混乱。

  往日如同虎狼的金军,此时更像是一群惊慌失措的羊。

  而以前被认定是养尊处优、军纪混乱的宋军,此刻如同一尊尊杀人机械。

  他们每一个人都熟练操持着平日里训练了千万次的杀敌动作。

  这些动作已经刻在他们的肌肉里,形成了记忆。

  每一刺、每一刀都千锤百炼,义无反顾,决然无情。

  用大宋某一位热血青年朴实无华的话来说:帝国的军队如同京兆府的炼钢厂锤炼出来的铁人,他们在天子的感召下,征战四方,踏平一切威胁大宋的蛮夷,开拓前所未有的广袤疆域。

  也有人说:凡日月所照,皆有我大宋铁军。

  前方的冲击将金军的血肉撕开、踏成肉泥,弩箭如同暴雨一般冲击在金军身上。

  这是前所未有的压制!

  这是前所未有的屠杀!

  刚刚铆足了胆子的完颜佘双腿一软,直接跪在地上。

  在朦胧的火光下,他看到那些带着青铜面具的宋军,就仿佛是从地狱里爬起来的恶鬼一样,在血与火中收割生命。

  他们的刀子锋利而无情,从血肉和骨头直接摩擦过,血肉被撕开,骨头被削开,还伴随着绝望的呼喊。

  有的金军还没打,已经痛苦喊出来,人在濒临死亡的时候,本能向最亲密的人求救。

  “母亲,救救我,我不想死!”

  他刚喊出来,脑袋就从脖颈上落下来,鲜血喷出来。

  脑袋滚落在地上,被人踩踏、踢滚,混入尸体堆里。

  完颜佘刚要趴在地上装死,就被一个宋军用长矛刺中了胸口,他整个人被长矛挑起来,另一个宋军一步踏过来,娴熟地一刀把他半个脑袋削掉下来。

  脑浆沿着平滑的伤口滚滚流淌下来,他的另一只眼睛还睁开着,失去意识之前,那绝望和恐惧在一瞬间浓郁得化不开。

  一大片鲜血在空中飞溅,全部溅在宋军青铜面具上,顺着面具的轮廓开始往下流淌,看起来更加狰狞。

  守在城楼下的火枪手各自分散,但却有整齐的队形,他们上枪膛,对准城楼和周围的金军发枪。

  这种经过几年改良的燧发枪,比刚开始要好用很多了。

  宋军的命中率达到了五成之高,十枪之中,有五枪能够命中金军。

  很快,城楼方圆三百米的金军都被杀干净。wWW.ΧìǔΜЬ.CǒΜ

  弩箭营开始登上城楼,他们迅速找到自己的位置,伫立在关键的地方,将弩箭握手手中,瞄准下方,将前方一百多米的范围全部覆盖住。

  如此,有五百火枪手也登上了城楼,与弩箭手交错伫立,火枪覆盖了方圆两百多米的范围。

  而下方,三个营的步人甲和两个营的火枪手继续向前推进,直到推进到前方两里的地方才停下来。

  一颗绚丽的烟火从东城楼笔直升起,在空中绽放。

  全身是血的传令兵将东城门失守的消息带回到完颜宗弼的府上。

  这个消息震惊了所有人。

  一队队身披铁甲的金国重型步兵从军营里列队出来,开始紧急调输往东城楼。

  与此同时,三颗传令的烟火连着升上天空。

  在丰城外潜伏的三万铁浮屠收到了调兵进攻的命令,他们开始收拾戎装,披上厚重的战甲。

  全身是重铠的战马发出狂野的嘶鸣声,无数重甲骑兵骑上战马,手里拿着战斧、铁骨朵、长矛。

  他们是金军精锐中的精锐,他们每一顿都吃肉,每一个人体格都非常强壮。

  率领这三万铁浮屠的不是别人,正是完颜宗弼的儿子完颜亨。

  完颜亨时年二十岁,正是男儿体内鲜血最滚烫的年龄。

  他足有九尺的身高,个人的伸手了得,手持着一柄长枪,头戴凤翅紫金冠,好不英气。

  此人的偶像乃是西楚霸王项羽,作战骁勇。

  完颜宗弼对这个儿子喜爱有加,不然也决然不会将三万铁浮屠尽数交与他手中。

  完颜亨翻身上了战马。

  在月光下,三万铁浮屠就像钢铁凝聚的海洋,映照出森人的冷光,锋利的杀气冲天而起,仿佛要化作惊虹贯入苍穹。

  三万铁浮屠开始移动,沉重的马蹄踏在地上面,仿佛又无数铁锤在用力捶打地面。

  大地在颤抖,在下沉!

  在完颜宗弼眼中,岳飞胆敢兵临城下,就已经是死路一条了。

  没有人能在他的铁浮屠的铁蹄下反抗,一切都会被踏成肉泥。

  就算你是钢铁打造的,也一样被冲击得粉碎!

  对于完颜宗弼来说,此刻以金军的重型步兵将东城门的宋军牵制住,再以铁浮屠横扫宋军,此战必胜!

  此时,宋军主营看到了东城楼上展开的烟花。

  刘琦的军队立刻加快速度,向东城门赶去。

  当他们到东城门的时候,城楼上的防守已经换成了宋军。

  刘琦的步人甲毫无阻碍就进入了城内。

  离城楼两里的地方,宋军的前锋部队正整齐排列在那里,仿佛一层厚厚的钢铁城墙。

  前方已经听到整齐的脚步声,那是金军的重型步兵在往这边敢来。

  东城门被破,一场以东城为主的鏖战计较爆发。

  刘琦的军队进来后,立刻在排列开,贯入城东区的小巷子。

  城东的平民躲在家里,瑟瑟发抖,将门窗全部关好。

  小孩吓得哭出来,被父母捂住嘴巴,深怕惊动了外面的人,冲进来把他们全部杀死。

  宋军很快分布在了大街小巷,金军也采用了同样的战术,双方在每一条街道相遇。

  狭路相逢勇者胜!

  宋军的都头开始粗着嗓子吼出来:“他娘的!儿郎们!把这些金贼全部杀了,一个不许剩!”

  金军那边的军官也粗着嗓子吼出来:“杀了这些宋狗,他们的女人和钱就都是我们的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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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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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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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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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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