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官兵来了,围观的人退得更远,但依旧在围观。
看来围观是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啊!
里面传来杀猪般的喊叫,李敬先顿时大喜。
没错!
是党项奸细无疑了!
就算不是,现在也是了。
胆敢对朝廷的士兵动手,这还不是奸细是什么?
想想能再往自己的履历上添一笔,李敬先还有点小兴奋呢!
李敬先仿佛救世主一般,带着人冲了进去。
这一进去,看见里面的场面,李敬先差点没有扯着公鸭嗓子大叫出来。
虽然是厢军的军都指挥使,但李敬先却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他晕血!
卧槽!晕血来得当上厢军的军都指挥使?
就算厢军地位低,平时做些苦力活,但好歹也是大宋的常备军,真要是前方禁军不够的时候,厢军是要顶上的。
而且厢军对地方的很多治安负责,例如剿匪,例如民间大型混乱,都要厢军上的。
这个时候避免不了流血。
可谁让人家的叔父是转运使,永兴军路最高长官之一,级别和经略使一样!
李敬先瞬间就两腿软了。
而且他进去的时候,是什么画面?
凌指挥使被一个皇城司卫提起来,摁在桌上,另一个皇城司卫一刀将他的脑袋给砍了下来。
这画面可不就和平时杀鸡杀猪一样么?
看着人头滚落下来,李敬先再也忍不住呕吐出来。
这绝对不能说明他是什么善类,事实上,在他心里,是非常渴望杀戮的,只是视觉上的冲击令他的身体无法接受而已。
他曾经便唆使人去村里猎杀女人和孩童,将女人和孩童的尸体风干,直到没有血迹,供他欣赏。
李敬先一边呕吐一边道:“快快,都杀了!”
有人快马急奔,奔到经略使的帅府。琇書蛧
经略使掌管一方军政和民政,现在清平楼死了那么多人,而且死的都是士兵,当然有人坐不住了,要去帅府禀告。
孙邦原原本正在筹备带着人马出城去迎接圣驾,作为一路最高掌权者,当然是要亲自去。
当听说天子要来,孙邦原立刻就派出了人去打听消息,仅仅只是打听消息,他要第一时间知道天子到哪里了,他要才准点去迎接。
这个时候,一切都变得重要起来。
例如京兆府的治安问题,变得尤为重要,天子要来视察,孙邦原前段时间去东京的时候,还跟天子吹过牛逼,说京兆府的治安是最好的。
现在,他要将自己吹出去的牛逼,圆回来!
所以啊,城内的侍卫,很快就得到了上头的命令。
从今天开始,长安城的苍鹰不许乱飞,得按规矩来,否则都拍死了!
刚下完这个命令,孙邦原心中还是有些担忧的,他觉得得再调动一些军队进城,将城中和京兆府各个关卡的安全都把控好。
但是,他突然就接到了一个消息,让他瞬间原地爆炸了。
什么消息?
清平楼一下子死了一百多个厢军士兵!
卧槽!这还得了?
就这治安,天子要是真来了,问起来,这不是在抽自己的脸吗?
孙邦原瞬间就要爆炸了!
“快备马!本帅要亲自去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在本帅的长安城里胡作非为!”
李言静是一个文人,并且是一个雅人,他算是宋徽宗时代的旧臣了。
当年为了迎合圣上,他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练字。
此时的他便在写字,他心情非常好,因为狗皇帝要来了,他的机会也来了。
晚唐天下大乱,受到最巨大的冲击的是当时在政坛地位很高的五姓七望。
五代十国,可以说对他们是摧毁性的打击。
但是,他们还是没有化成灰烬,在乱世的沼泽中,坚强存活下来。
虽然已经十分虚弱,但一直在等待着重新崛起。
然而,宋朝的科举他特么夸张了,这对他们重新进入官场,形成了巨大的障碍。
他们随着时代的展,财富开始积累,人丁重新兴旺,实力越来越强,入朝主宰政堂是不可能了,只能潜伏在民间。
便在七十年前,几大宗族,秘密结成了隐元社,开始渗透最基层的地盘,甚至将触手伸到了境外。
赵氏想尽一切办法狠狠压制世家的死灰复燃,世家的力量无法进入朝堂,便沉入了民间。
李言静就是陇西李氏宗族的一个大人物,他身为京兆府的转运使,朝廷的封疆大吏,为家族带来了不少政治资源。
为了不让朝堂的相公们现,他们做得很隐蔽。
当然,触角也足够多。
现在,党项愿意配合,只要皇帝一死,他们就可以趁着大宋大乱,将西北吞并掉。
届时挑唆大宋西军和党项打起来,两败俱伤,他们自然就得渔翁之利。
“那个狗皇帝真是愚蠢啊,出宫也就算了,居然敢来西北!这里可是隐元社的总堂所在!不杀了你,我都对不起你了!”
正当他心里乐呵呵的时候,下面有人来禀报了清平楼的情况。
他手中的笔抖了一下,字变形了,顿时大怒。
“到底是谁这么大胆子,敢在长安城大开杀戒,他是嫌自己活得不耐烦了!”
张凯参道:“漕帅,死的都是厢军士兵,隶属漕司,若是您不严查这件事,以后在军中地位必然会受影响!”
“敬先不是已经去调查了吗?”
“漕帅,此刻正是您亲自驾临,赢得军心的好时机。”
李言静放下笔道:“你说得有道理。”
虽然他是转运使,只负责运输粮食、军械一类的,但是,所有的厢军都是常备军,也是有军规的。
能刷人气,当然要亲自去刷刷,难得的好机会呢!
“备马!本帅要亲自去看看,到底哪个不长眼睛的,胆敢在长安城杀厢军,真是欺人太甚。
孙邦原才行了一半的路,前面有人来报。
孙邦原顿时大惊,居然又死了一百多人,现在清平楼快成真正的战场了。
孙邦原全身的寒毛都竖起来。
马上天子就要来了,正巧却生了这样的事情,这不是在坑他吗!
不行不行!要镇压下来,一切都要镇压下来!
ps:前几天实在抱歉,除了本身事情多,家里也出了些事。昨晚睡了四个小时,今天又有一大堆的事,硬着头皮,把自己打醒了写的稿子。我记得我是欠章节的,既然是欠的,就要还,明天后天都多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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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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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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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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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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