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几年甚少有这样的神情出现,可回去明明是件好事,裴明嘉一时猜不透,心便直直先往下坠下去。
“怎么了?”她连忙追问。
“贺兰雍前些日子向圣上提出,用北戎的三座城池,换大周奉上曹舒青母子。”
裴明嘉愣住,继而倒吸一口冷气。
贺兰雍真是个疯子,北戎的土地说送就送。
而曹舒青三年多前的话,裴明嘉也一直记着没有忘记,如今果然验证了曹舒青当时的说法。
贺兰雍要得到他们母子,曹舒青带着曹端躲去哪里都没用。他甚至没有主动出手,而是以条件与大周做了交换。
至于曹舒青本人乐不乐意被这么交换,贺兰雍大抵是不在意的,因为无论他用什么方法让曹舒青到自己身边,曹舒青都不可能心甘情愿。
“圣上病重已有一段时日,这也是他急着召我回京的原因,信王这三年里虽也大不如前,但若贺兰雍趁此时发难……”李晏没有继续说下去。
圣上原本正值春秋鼎盛,膝下也不缺皇子,连太子都未立,而五日前李晏却忽然接到京中传来的密报,圣上病危,要他半月之内速速回京。
原先定的是开了春才出发,这事李晏连裴明嘉也没告诉,等这里诸项事宜暂且安排妥当,才告知她马上便要走。
“圣上病重?”裴明嘉立刻便捕捉到他话里的信息,“他要死了?”
李晏无奈,而周遭又没人,便也随她胡说了,只叮嘱道:“回京之后切忌这般口无遮拦。”
“你快些说!”裴明嘉扯着他袖子道。
“此时贺兰雍提出这等丰厚的条件,圣上自然没有不应的,他要我在离开前把曹姑娘母子送到贺兰雍手上。”
裴明嘉听完便嗤笑道:“用女人和孩子来换三座城,这让人怎么看呢?”
“贺兰雍等了三年,明嘉,以他的性格是不可能就放着曹姑娘在这里的,若大周不应,他指不定做出点别的什么来。”
裴明嘉又何尝不知道这些道理。
“只是又如何去和曹姑娘说?”她道,“告诉她我们,还有大周,要把她卖了?”
李晏叹了口气,揉了一会儿额角。
“贺兰雍有意卖我一个面子,也是有诚心与大周交好的意思,他是个聪明人,已经另找人对曹姑娘说了,曹姑娘这会儿怕是早就知道了。”
饶是如此,裴明嘉也没有刻意去避开这事,她反而又去找了曹舒青一趟。
曹舒青一见她来,便叹道:“你来做什么?这事不与你们相干。”
曹端已长成一个七八岁的小小少年,大概是像了贺兰雍,他的个子也比同龄人要高上许多,小树木般挺拔。
他给裴明嘉端来了茶水,便被曹舒青打发去继续看书了。
裴明嘉一时竟不知该如何说下去。
因为她根本无法帮助曹舒青。
“这些年,夫人也帮了我们很多,我在心里都记着,”曹舒青开口道,“听说夫人很快就要跟着侯爷回去了,咱们的缘分或是只到这里了,各自珍重。”
“往后……也不一定就不回来了。”裴明嘉强笑着道。
也不知是因为分别,还是因为曹舒青被要去北戎,裴明嘉的眼睛有些发酸。
说来也奇怪,裴明嘉与曹舒青一直算不得深交,但临到此时却又有真意。
曹舒青突然笑了笑,摇头道:“我也很快要去北戎了,你是知道的,再有相见之日怕是不容易。”
裴明嘉低着头,沉默了一会儿。
等曹端端上来的那杯茶从滚烫到温热,她才说:“曹姑娘,若是你不愿意……或许也还有办法,不如先找个地方躲起来,等……”
“躲不起来的,”曹舒青淡淡地打断了她,眼底是一片澄澈,“我早说过,躲不起来的。”
“我也不想因为我的事,再牵连其他人,若不是得了侯爷与夫人庇护,我是早该被贺兰雍弄去北戎的。你们千万不要为了我,而有自责之意,我自己的事我清楚,一向是自己做主。”
裴明嘉终于忍不住,侧过头去擦拭泪水。
曹舒青越是这般通透明理,便越让人难受。
曹舒青等着裴明嘉擦完眼泪,才继续说:“我还有事要夫人再帮我一回的。”
裴明嘉道:“你尽管说。”
“夫人离开之后,能不能托个信得过的,每年清明时给我父母兄长的坟墓除除草,让他们那里不至于太荒凉。”
“你放心,”裴明嘉立刻答应下来,“供奉也要,我都会安排好。”
曹舒青得了她的话,竟也不知为何,长长地舒出一口气来。
“如此我就先谢过夫人了。”她的眼神望向远方,很快便淡然一笑,像是释然,“不知道以后,我的尸骨能不能也埋在他们身边,不过贺兰雍怕是不肯,那也就算了。”
**
三日后,依着约定,曹舒青和曹端去了北戎。
许是怕曹舒青跑了,贺兰雍是亲自来接的人,甚至没有让大周派人送过去。
临别之时,裴明嘉也跟着去送了曹舒青。
曹舒青提前先同裴明嘉道过别,这日便在马车里没有出来,里头有两个北戎来的侍女陪着她。
快要出发,贺兰雍招手唤来一直徘徊在马车边上的曹端,问他:“会骑马吗?”
曹端老老实实摇头。
贺兰雍提起他的衣领,把曹端拎到了自己的马车,与自己共乘一骑。
曹端已比上次见面长大了许多,可贺兰雍拎他仍旧是轻轻松松。
裴明嘉目送北戎来迎接曹舒青的队伍渐渐远去,直到黄昏时,再也看不见踪影。
第二日,李晏一早便动身往京城赶。
留下裴明嘉和其他人在后面,慢了李晏好几步才到京城。
一到京城,裴明嘉先与裴明蔷告别。她早已嫁给邓武为妻,二人已有一个一岁大的儿子。
邓武在京城也有住所,裴明蔷自然是要过去自己当家做主的。
因这些年一直和裴明嘉住在一起,又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裴明蔷突然要离开裴明嘉,便很是不舍。
“三姐姐,若是他欺负我怎么办,你又不在……”裴明蔷抽抽搭搭。
“这么些年下来,他何时欺负过你?”裴明嘉无奈,“再说都在京城,离得也不远,他就是真欺负你了也不怕。”
话虽这么说,裴明嘉却知道邓武是不会欺负裴明蔷的,两人真有个什么矛盾,也多半是裴明蔷自己任性。
二人成婚前,裴明嘉找过邓武一次。
有些事情,裴明蔷不一定会和邓武提起,甚至会刻意避开不提。但裴明嘉作为裴明蔷的姐姐,也是她所剩无几的亲人,就不得不去面对这个问题。
邓武是知晓裴明蔷过去的事情的,这点上面裴明嘉倒不担心。
她只是问邓武,若日后二人恩爱不再,他是否会拿这件事去侮辱拿捏裴明蔷。
邓武便向裴明嘉允诺,无论日后怎样争吵,他都不会提起这件事,更不会借此去侮辱她。
虽然男人的保证并不能值多少钱,更不可相信,但摊开了说总比捂在里面要好,裴明嘉便放心让裴明蔷嫁了过去。
见裴明蔷因为离别而情绪有些低落,裴明嘉想了想便道:“后日一早,我和姨母要去相国寺上香,你也跟着一起来。”
周氏因为裴修身死,这些年越发吃斋拜佛起来,在回京城的路上,她就同裴明嘉说好了,一到京城就要去相国寺一趟,也要为李晏祈求回了京城之后平安顺遂。
裴明嘉自然是要陪着周氏去的,这次回京城,她其实并不如表面上那么开心,一来是为着曹舒青的远嫁,二来则是圣上病重,京中局势未明,李晏此时被召回来,明显就是要来趟浑水的。跟着周氏去相国寺上柱香,也是为了心里有些慰藉。
与裴明蔷分别后,裴明嘉又一路朝着广平侯府去了。
马车在侯府门口停下。
这里还是一如她离开前那样,丝毫未有改变,或许是李晏提前好久到了京城,一切都已被他打理过,从门口一路往里面走,竟像是主人一直居住着,未曾离开过那般。
更不用说到了主院,那里的一切仍旧是裴明嘉素日习惯的布置,未有让她局促陌生的地方。廊下窝着她从前养的那只猫,见她进来,还抬起眼皮看了她一眼,冲着她叫了一声,继续窝在那里睡觉。
裴明嘉进了正厅,那里已整整齐齐摆放着一堆账簿等物。裴明嘉见了,既不疑惑也不烦恼,反而有些惊喜。
这必定是李晏事先安排着的。
从京城到边关,往返到底不太便利,所以这些年,他们两个在京中所有物产的收支核对,皆是一年一趟,由裴明嘉在年底的时候大致看一遍,没有大的错漏便罢。
如今回来了,过往那些裴明嘉是打算不再去重新查,既往不咎,只是近来的到底还是要看一看,也是提醒提醒下面的人。
顶头几本摆放着的便是裴明嘉自己名下的那间铺子里的,她走时把那里交给了竹雨的姐夫和两位师傅,这几年他们把那里也一直经营得很好,裴明嘉如今也不差那点钱,便把每年的利润拨一半出来,由他们三个人分了,也是他们一年忙到头的酬劳,下一年便会更尽心,因为利润越多,他们在年底时分到的钱便越多。
裴明嘉让人把这堆账簿搬下去,等休息几日之后有空再慢慢看。
长途劳顿,裴明嘉足足养了一天的神,到了第三日,出发陪着周氏去相国寺。
只是不巧得很,在门口就看见了安远伯府的马车。ωωω.χΙυΜЬ.Cǒm
裴明嘉眉梢一挑,怎么这么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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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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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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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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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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