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给仇家当外室>第 14 章 第 14 章
  如此往后几日,裴明嘉都是隔一天歇一天,花费了些时候把那些田产庄子都逛了一遍。

  她身子弱,光是往庄子上跑一天就累得够呛,就连歇着的那天都没闲着,要把各个庄子上的事情全都理一遍。

  除去头一天的成芷,裴明嘉还从各处拉拨了好几个丫鬟婆子上来,都是她看着能干得用的。

  眼下先不论人忠不忠心,首要是有能干的人用,至于忠心的问题只能慢慢看。

  从前裴家的生意做遍了大江南北,手底下不知多少商行商户,南来北往,那时她还小,跟在祖父身边也见过祖父是如何处理事情的,潜移默化都记到了脑子里。

  什么样的人忠厚可信,什么样的人偷奸耍滑,祖父也常教她姐妹几个辨识,并不因她们是女孩儿而关在闺房里。

  只不过祖父精明了一辈子,从没叫底下的人给耍去过,到了最后却终是被权势迷了眼睛,老马失蹄,不慎走上了一条并不熟悉的路,最后家破人亡。

  裴明嘉告诫自己,如今她什么都没有,更要谨慎才是,没有把握的事最好不要去做。

  等她差不多把庄子上的事情厘清,终于喘了口气了,才想起来李晏好像已经走了很久了。

  人一不在,她早就把他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但这毕竟是她现在的衣食父母,她想忘也不能忘。

  裴明嘉略思索片刻,李晏远在边境,她也不想多耗费什么心思,力气总要是他在的时候下才是。

  于是裴明嘉干脆给李晏写了一封家书。

  说是家书,其实情书才更符合。

  裴明嘉也懒得去动脑子,一封信写得真情实感的少,多数是她从《诗经》以及《乐府诗集》里摘出来拼凑的多,乍看是情意绵绵得很,实则全是虚的。

  倒也不是她写不出,她从前和陆九茂好的时候,两人见面不方便,但在两家长辈的默许下也是常通书信的,她常常花费一日的时间去思索要怎么回陆九茂的信,斟字酌句,精挑细选,唯恐陆九茂看轻了自己去。

  对于李晏,裴明嘉觉得肯定用不上这套。

  李晏是带兵打仗的武将,又不是书生,这些信啊诗啊的,他能耐着性子读完就不错了,保不齐根本就不耐烦看,更不用说领悟里面的意思。

  她写了也是白费力气。

  写点东西过去,也不过就是为了提醒提醒他,这边还有自己这么个人,让他不要把自己忘了。

  不过裴明嘉的字当初也是下功夫练的,刚则铁画,媚若银钩,所以这信一眼望去很能唬人。

  果然,这信一送过去,便干脆石沉大海了,李晏那边一点动静都没有。

  裴明嘉一度怀疑李晏根本没有收到她精心拼凑的情书。

  后来又感叹了好几回自己有先见之明,像李晏这种粗人,又在外打仗,估计根本不会想去领会她的信里的意思。

  而就在裴明嘉等待李晏回信的期间,裴明嘉的蜜腌杏子也开坛了。

  杏子等物是吴管事早就送上来的,虽说比裴明嘉第一次吃已经是成熟了,但还是酸大于甜,直接入口根本吃不了多少。

  裴明嘉挑了一些饱满硕大的,直接给腌了。

  一半白糖一半蜜糖,就这么腌了一段时间。

  等到开了坛,众人都嫌杏子酸,只能裴明嘉以身试毒。

  结果果然没让大家失望,这批蜜腌杏子的口味并不好,甚至比新鲜的杏子还多了些苦。

  裴明嘉也想不明白,明明多加了糖和蜜。怎么就发苦了。

  她以前在家里吃的不是这样的。

  她心疼她买糖和蜜的钱。

  于是这些失败的杏子只能倒了。

  狗都不吃。

  不过裴明嘉也没气馁,反正她闲着也是闲着,杏树结果子又只有这几天,不能荒废了。

  她又让人去市集上买了一批杏子,尝了尝倒比吴管事送来的那批清甜些。

  天气渐热,裴明嘉嘴里没味道,还多啃了两个杏子吃。

  啃完杏子,裴明嘉决定这次的杏子全部用蜜和酒腌。

  不加糖也不加水,光是蜜和酒。

  这回她学聪明了,分别腌了好几批,或是先用酒泡再加蜜腌渍,或是先用蜜再加酒,或是蜜和酒一起上,还有全部用蜜腌的。m.χIùmЬ.CǒM

  连比例都调了好几批。

  那段时间,月明阁光是见到一批又一批的杏子了。

  有一回周氏甚至让人旁敲侧击来问,裴明嘉是不是怀孕了,否则怎么能吃那么多杏子。

  裴明嘉心道,就算是怀孕也吃不了那么多。

  又是一段时间之后,这好几坛子的杏子终于也都到了能吃的时候。

  裴明嘉再度以身试毒。

  你已经是一颗成熟的杏子了,要学会自己变好吃。

  这次的几坛平心而论,确实都比第一次的好吃。

  令裴明嘉最惊讶的是,最好吃的竟然是完全用蜜腌的那批。

  不仅甘甜爽口如同清泉,而且颗粒饱满,色泽鲜艳,黄橙橙的杏子外裹了一层油光水滑的蜜,别提多好看。

  裴明嘉又灵机一动,把腌好的杏子往酒上一滚,酒是她用先前吴管事送来的青梅泡出来的青梅酒,这样既添了酒香又解了蜜糖刚入口时的甜腻,回味还有青梅的味道。

  比她以前吃过的还要好吃!

  裴明嘉赶紧让人又去采购了一批杏子,这也是今年最后一批,然后全部用蜜腌了。

  铺子什么时候能开不知道,反正杏子用蜜腌着,放在阴凉处,一时半会儿是坏不了的。

  不过蜜腌杏子这事算是告一段落,裴明嘉马上也开始思考铺子的事了。

  这段时间她明面上是去各个庄子上考察,其实每回出去还会顺便去街上逛逛。

  以前她从来只去几个固定的府邸,不逛还真不知道原来京城这么大,新奇的东西那么多。

  在裴明嘉眼里,这些吃的玩的,样样都是生意。

  只是如何选择是一个问题。

  因为李晏的慷慨大方,裴明嘉手里的钱在短短一段时间内有了良好飞速的发展,并且前景光明。

  但说多也不算多,至少不能让她去胡乱尝试。

  若放到以前,裴明嘉自然是认为既然要做了,那就做一个大的试试,就算赔了也就那么一点钱,现在是肯定不能如此。

  稳妥起见,裴明嘉打算先从小吃摊子开始做起。

  她发现了,除去那些大酒楼等不说,街上客流量最大的就是一些小摊贩,这些小摊贩的零嘴小食果子,卖得不贵,还可以卖一整天,听说到了夜市时更热闹。

  最主要的是成本不高,赔了也不怕。

  然而裴明嘉又想与众不同一点,否则别人这样她也这样,又拿什么去竞争?

  在每夜辗转思考了很多之后,某一天早晨,裴明嘉福至心灵。

  她手上的现钱肯定比那些小摊贩们要充裕,且后续也不止一个进项。

  她完全可以先租或者买一个稍大一些的铺面,外面还是像别人一样支个摊子出来,里面则是卖一些精致的吃食。

  当然,铺面也不能太大,她只能去外面雇人,雇的人多了也难免难管。

  早上报晓鼓响了就开始卖馄饨、汤面、各式各样的饼,间或卖些零嘴和时令果子,中午卖些煎鱼饭、炒鸭子、葱泼兔、冷陶等,到了晚上就卖沙糖绿豆凉水、杏片和香糖果子这种容易消化的。

  图快图新鲜的买了就能走,想好好吃一顿的就进去坐。

  裴明嘉倒一直不是个畏畏缩缩的风格,她虽心知要去开个铺子绝非易事,不太可能和她设想的一样顺利,但不去做就永远不会成功,既这样都想好了,她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很快便开始物色起合适的店面来。

  这事不宜大张旗鼓,这回倒是竹雨出了点力进去。

  竹雨本来就是裴家从外面买来的,除了她自己之外所有家人都在外面,这就方便去打听了。

  有些时候,这些市井人物反而通晓世面上的行情,无论贫贱。

  竹雨的家人当日卖她也是迫不得已,得知竹雨逃过一劫且仍旧在裴明嘉身边伺候,虽然不能马上就赎她回去,但也对裴明嘉这边的事很是上心。

  短短几日,竹雨的姐夫便托人来告诉竹雨,已经物色好几处的店面,就等裴明嘉去看看。

  裴明嘉原先倒还没抱什么大的希望,她总认为要多寻多看几处的,哪有那么容易成。

  结果看了一天下来,连连对竹雨点头的也是裴明嘉自己。

  她对铺子的基本要求就是大小要刚好,最最看重的就是贵一点没关系,地段一定要好,要是繁华的地界坊巷。

  竹雨的姐夫找的几处地方,竟然都符合了这两个不算简单的要求。

  可见确实是用了心的。

  裴明嘉最后选定了两处,一处在靠近东市的平康坊,一处在西市那边的延康坊,这两个地方地理位置是差不多的,但据裴明嘉从竹雨那里了解,平康坊是白日里热闹些,一边则是晚上人更多。

  且还有一点,平康坊的店面只卖,延康坊的店面只租,卖的要付的钱就比租的多了去了。

  裴明嘉又把手头的钱仔细点了一遍,咬咬牙倒也不是买不起,只是她的日子就要过得精打细算一些了。

  她自小养成了一个习惯,不太会省着,连赏人的银钱都是一把一把抓。

  于是裴明嘉整整想了一日,还连算带写地费了好多纸墨,最后一合计,决定还是选平康坊那处。

  买就买了。

  买了就是自己的了。

  而且平康坊晚上冷清些对于她的铺子来说也未必不好,冷清就意味着为了节约成本,在做夜里生意的人也少,那么她照旧在晚上开铺子,说不定倒会有人来光顾,在延康坊则不同,人家选择的余地就多了。

  再退一万步,若是夜里生意不好,那白天的大盘也是能保证的,白天总比晚上人多。

  裴明嘉买东西一向讲究快狠准,虽然这么一大笔钱就要离她而去,但祖父曾经告诉过她会花钱才会赚钱,很快裴明嘉便去签了契书付了钱。

  签完契书的那天,裴明嘉将契书细细藏好,走出已经属于自己的那间铺子,阳光大喇喇地头顶晒下来,裴明嘉用团扇挡了挡,心里竟是这十六七年从未有过的满足。

  从前她成日只担心着自己的身子,再就是关心关心陆九茂,其他事情一概不理,如今虽然过得比以前艰难,但她竟然可以自己去做一件事了。

  就算前途未卜,那也是她亲力亲为的事。

  裴明嘉转身,拿下挡在额前的团扇,让阳光照到自己整张面孔上,然后再抬头将铺面从上往下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因艳阳而微眯的丹凤眼如水澄澈。

  周围人来人往,喧闹得很。

  裴明嘉刚要问竹雨,马车停到了哪里,却只看见竹雨和成芷两个人笑着在说些什么,她却什么都听不见。

  熟悉的晕眩感一下子涌上来,胸口也仿佛堵着什么东西。

  然后裴明嘉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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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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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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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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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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