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过去闲来无事时做的罢了。”李筝的睫毛被映成了金色。
她们二人走在最后,避过了李茂他们的嬉笑打闹。
“依我看,筝姐姐在这方面颇有见地,为何不在此处用功,反而去做女红呢?”
李筝惊愕道:“昭昭,你……听见了?”随即,她轻声一叹:“并非我不想。世人皆认为女红是妇人所应当做且擅长做的,而胭脂不过是女子爱美的肤浅表象,算不得正经事。我阿娘当年将我用来做胭脂的器皿都扔了,连那些花都全部命人拔了。”
“筝姐姐也惧世人流言?”
李筝失笑:“自然是怕的。你不知道,去年京中便有流言,说我生性凶猛,待我夫婿不好。我越想解释,看在他们眼里就越是遮掩。这才传到我耳朵里不久,礼部的人就来了。重的话不敢说,明里暗里让我不要让天家颜面扫地。”
“昭昭倒觉得,筝姐姐如今有了自己的府邸,可以再试一试。我虽久居宫人,也常听锦瑟他们说起宫外的事。如今京城家家户户富庶,女子爱美成风,有那么几家铺子的胭脂一经面世就极受欢迎,甚至供不应求。筝姐姐可见过他们的东西?”
李筝点头:“我曾叫奴婢买过几样回来,可是用起来始终差点儿什么。想必是与我自己的配方选色均不同。再一个,那几家名号不同,什么晴芳斋、闻香阁,东西却大同小异,没有什么新鲜的。”
“这便是了,我相信筝姐姐一定能做出别具一格的胭脂出来,到时候,无论是卖给这几家有了名声的,还是自己寻间铺子去做,一定会广受欢迎。”
李昭昭认真的模样令李筝笑了起来:“昭昭,谢谢你。姐姐近来成了俗人,身为公主却总是为钱财所困,甚至急得乱了章法。差点都忘了,自己到底喜欢什么。不过我会认真考虑的。”
她摸着微微隆起的腹部,脸上的笑意如此温柔。
不过,没多时,衡卢宫中就传来了凄厉的叫喊。
李筝坐在椅上,手里拿着条鞭子,抽在了乔吉吉跪着的膝盖前:“你倒是仗义得很!下一次再未经我允许,借钱给你那些狐朋狗友,我就打断你的腿,然后派人将你扔到深山老林中喂狼去。”
乔吉吉吓得一抽,泪水涟涟:“筝儿,派人去多不划算,我自己走着去就行。”
“啪”地一声。“你还敢想?”
德妃坐在外间,端着茶杯,悠悠地吹了口气,还不忘招呼呆在原地的李昭昭他们:“来,这是御膳房刚送来的百合排骨汤,都尝一尝啊。”
“筝儿,”德妃抿了一小口茶,头都没回,“下手轻点,别沾上血印子了。”
等出了衡卢宫,李晴才松了一口气:“筝姐姐生气起来,也太吓人了吧?纵然那鞭子没真的打到乔先生身上,也让他哆嗦了半天。”
“做官不如尚公主,这可是他当年自己说的,”李茂转念一想,“不过啊,当时状元郎意气风发地骑马过兰亭道,被筝姐姐一眼相中,回去哭着喊着要嫁给他。现在想来,说不定当时乔驸马也是被逼无奈。”
“乔先生是个重情的人,是真心待筝姐姐好的,”李晴又道,“你瞧他方才虽然被骂得狠了,却一点儿也不生气,只顾着逗筝姐姐开心,还担心她气坏了身体,连下台阶都小心搀着。”
“确实,那是我不走眼了,诶,昭昭你在看什么呢?”李茂顺着李昭昭的视线望去,只见宫墙拐角处的阴影下,贵妃正与陈夫子在交谈着,她身旁还站着一人,看上去与李昭昭的年纪差不多。
“那是十五?”李昭昭问。
“对,就是李晔,”李茂看得仔细,“昭昭也没怎么见过他吧?十五平时不跟我们在长乐宫上课,听说他极其聪明,和昭昭一样过目不忘,但就是身体不好,容易过敏。所以平日里都一直呆在未央宫中。”
李晴阴阳怪气:“你没少偷听贵妃娘娘和皇后娘娘说话吧?”
“这怎么能是偷听呢?我只是光明正大地站在帘后,她们未曾发觉我罢了。”
“父皇何时把你赶出宫去?”
“我府邸都修好了,就等着你赶紧嫁人,我也好搬家。”
李昭昭听着他们拌嘴,默默摇头。不过,等他们上前去请安,李昭昭就明白了为什么李晔从来不在长乐宫学堂。
“我、我没、没怎么见、见过十……七。”李晔红着脸,口齿含混不清。
贵妃笑道:“十七跟你一样,常常呆在自己的地方,难怪见不着了。”
“原……来如此。”李晔尽力恍然大悟。
李晴晃着脑袋:“陈夫子是来给十五上课的吗?早就听说了十五聪明。”
“不……没有。”李晔谦虚地摆手。他生得瘦弱,天生令人容易同情。
贵妃坦诚道:“今日其实想问问陈夫子,可否让晔儿与你们一同上课。他近来症状好转了些,只是怕人笑话。”m.χIùmЬ.CǒM
这话在李昭昭心里顿时生出了同病相怜的效果。李晔的目光诚挚,却又怯生生的。许是他天生口吃,贵妃对这个小儿子极为疼爱,多年来一直捧着护着,生怕摔碎了一样。这李晔,倒是比她幸运多了。
一路上闲逛之际,李晔忽然向李昭昭道:“……你、你会做……做生意吗?”
见李昭昭疑惑的神情,李晔低声说:“我最近有、有个主意,但……是阿娘不、不准我。”
他简略地说了几句,要掩饰自己的口吃一样用袖子挡着咳嗽了一声,原以为李昭昭沉默着是在笑话自己,却听她的声音如珠玉落盘:“有一个人恰好缺位帮手,想必你可以差人去问一问。”
冬日来得迅猛,那刺目的阳光顷刻之间成了难得的宝贝,整日里天色都阴沉沉的。各宫妃嫔也倦怠了,连走动都少。除了李晴李榕来寻她,李昭昭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想着年年冬天都要耗上三四个月,不如干脆冬眠一场。
偶尔那个端水系统会在脑海中与她说说话,翻来覆去却见不到什么改进,索性不再去管。
未到一个月的时间,雪就落了下来。
一日,锦瑟喜悦地捧出了几样东西。李昭昭打开一看,竟然是三种不同颜色的胭脂盒,那东西做得精美,连她平素不爱红妆的看了都喜爱。
“这是十一公主府上的人特意送来的。说是殿下用了有喜欢的,告诉他们一声就成。还有一样是混了十多种颜色的盘子,殿下如有看上眼的,他们再做了新的送来。”
“呀,”锦瑟一惊,“这果然是竹华斋的玩意儿。”
“竹华斋?”李昭昭念道。竹取自筝,华……来自晔,也是藏了几分意的。
“这是一月前才开的新铺子,做的胭脂啊与比人的不同。人家却是说了,这是公主都喜欢用的东西,便成了京城里人人追捧的胭脂。每日只卖五十只呢。听说还有别的州府的人专程来买。”
李昭昭打开了一盒,那颜色极为漂亮,郁而不浓,艳而不俗。
窗外落雪簌簌,她忽然笑了起来,手中胭脂的明艳更衬了那双眸子的清润淡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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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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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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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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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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