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着眉道:“怎么就这么几个菜?”这桌上的三菜一汤,看着实在寡淡得很,连她平日里爱吃的鱼都没有了。
王嬷嬷道:“厨房的管事嬷嬷说,大夫人降了伙食费,每餐的菜便不能像往常一样多了。”
丫环小花道:“下人的伙食也降了呢!以前每天都是能吃肉的,如今就只有肉糜了,那肉糜不仔细翻翻,还寻不得呢!”
不过她们倒是还好,毕竟她们是在院子里伺候这主子的,主子吃剩的便是她们的,倒是比别的下人要强,肉还是能吃到的。
刘氏满脸的不高兴,耷拉着嘴角道:“都是当家的,晴雪当家的时候,也没像她这般苛待下人啊!”
王嬷嬷心知肚明,却不说,只是附和着道:“是啊!现在府上的下人们都怨声载道呢!长此以往,活干得怕是都不尽心了。”
小夫人当家的时候,是自己贴了不少银子进去的,自然是不同的。
如今还想像以前那般,那是不可能的。不过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那大夫人怕是要落不少埋怨呢!
且不说这府里的下人,老夫人和大小姐是绝对会的。
刘氏拍了一下桌子道:“不行,我可得说她才是。”
秋实院儿
天色渐暗,秋菊和无依在厨房做着饭,主屋内沈婉和翎儿坐在榻上下着五子棋,宋子凌则坐在圆桌上做着功课。
他平日里本是在自己房里做功课的,但是他那房里的炉子刚烧上,不似这已经烧了一天炉子的屋子里暖和,他便在此处做功课。
宋恒提着只雪白的兔子进了秋实院儿,直径走向主屋,掀开暖帘走了进去。
一进屋,便将手中的兔子,献宝似得伸长了手,道:“看,这是我回城时在雪地里抓着的兔子,晚上让秋菊炖了吃。”
以前家里不富裕,不能常吃肉,他便时常上山打些野鸡野兔回来,而婉儿最喜欢的就是野兔子肉。不过,每每炖好了兔肉,她都吃得最少,都将肉留给她和娘吃。
沈婉看着宋恒手里的大白兔,挑了挑眉,能在大雪天里逮到这么白的兔子,他眼神儿倒是不错。
“小兔子”翎儿梭下了榻,跑到宋恒面前,伸手摸了摸那兔子的耳朵。
宋子凌也放下毛笔,走了过去。
翎儿摸着小兔子道:“好可爱的小兔子呀!”
宋子凌摸了摸兔子的脚,点着头道:“真可爱。”
沈婉也点着头道:“做兔肉火锅正好。”
这大冷天的,做一锅兔肉火锅最合适不过了。
闻言,翎儿和宋子凌都转过头,苦大仇深的拧着眉看着她。
“娘怎么可以吃兔兔呢?”宋子凌觉得他娘作为一个善良美丽的女人,看到这么可爱的小兔子,应该不忍心吃才对,她竟然要做兔肉火锅。
他以前虽然也吃过兔肉,但是,看到这么可爱的小兔子后,他以后不打算吃了。
多年以后,当宋子凌在荒郊野外吃着烤兔肉的时候,竟然觉得脸有一丝丝的疼。
“就是”翎儿也噘着嘴道:“兔兔这么可爱。”
沈婉差点儿没有喷出一口老血来,原来这些话,不止是绿茶会说啊!这天真无邪,纯真善良的小男娃也是会说的。
她本来想说一句“兔兔这么可爱当然要吃它”的,不过还是忍住了。
她用台湾腔道:“小猪猪,小鸭鸭,小鱼鱼,小鹅鹅也很可爱啊!你们为什么要吃它们呢?”
听到她用这样的语调说话,宋恒不由笑了起来,只觉得她这样说话,格外的好听可爱。
宋子凌和翎儿对视了一眼,是哦!小猪猪,小鸭鸭什么的,长大了虽然没小兔子可爱,但是,他们小时候也是很可爱的,而他们却都吃了。wWW.ΧìǔΜЬ.CǒΜ
两个孩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沉默了片刻后,宋子凌摇着头道:“我不管,反正这只兔子就是不能吃!”
“爹,这兔子不吃,让我们养吧!”宋子凌仰起头,眨巴着一双应为瘦了而便大了不少的眼睛,看着他爹。
“让我们养吧!”翎儿也眨着一双卡姿兰大眼睛,用同款眼神看着宋恒。
宋恒看着两个孩子的眼神,还真说不出,不让他们养的话来。而且,他还觉得,这混账儿子,越来越顺眼了。住进了这秋实院儿后,婉儿还真将他教好了不少。看来,当初真是晴雪教坏了他。
“这兔子是给你们娘的。”这话里的意思是,给不给你们养要看你们娘。
“娘……”两个孩子都瞪着一双清澈无垢的眼睛,看向了沈婉。
“你们要养也可以,但是养了就要负责,平时都得你们来,喂草还有清理兔子的粪便。”沈婉想以此来培养两个孩子的责任感,或许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小兔子还有粪便啊!”翎儿拧起了眉。
沈婉不由翻了个白眼儿,翎儿这孩子,还有点儿没有常识呢!
她挤出了笑,看着翎儿道:“你都有,它又怎么会没有呢?”
“如果你们做得到,我就让你们养,做不到咱们就吃兔肉火锅。”
两个孩子对视了一眼,冲彼此点了点头,而后异口同声的道:“我们做得到。”
于是,宋子凌和翎儿便将兔子提溜到了柴房去,又从厨房拿了些白菜喂它。
院子里下雪又冷,所以他们便想先将兔子养在柴房。等两天宋子凌不用上学,他们便一起才院子里搭个能挡风挡雪的兔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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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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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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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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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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