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结束后,所有学生便都回去了,三日后到学院看榜。榜上有名便是考上了,榜上无名,便是没有考上。
宋子玉忐忑的在家中待了三日,待到放榜那日,她自己没去看,而是让了小厮去。
小厮去看了榜后,带回来的消息是,她考上了,而且还被分在了菊班。梅兰竹菊,最好的是梅班,以此类推,最差的便是菊班。
虽然考是考上了,但是自己知道自己被分在了最末等的班里,宋子玉一点儿都不觉得高兴。毕竟,任谁都想当最好的,而不想当最差的。
宋子玉不高兴,但是这刘氏和宋恒却高兴得很,还特地让厨房做了不少好菜给她庆祝。当然,这要给宋子玉庆祝,沈婉这个当娘的,也被叫到了刘氏院儿里一同庆祝!
“来来来,我们共同举杯,庆祝子玉考上了梅竹女学。”林晴雪起身,举起了酒杯。
于是,这桌上的,除了刘氏,便都站了起来,举起了杯子。不过,就刘氏和宋恒还有林晴雪举的是酒杯,沈婉他们举的都是茶杯。
“在女学好好学。”宋恒举着酒杯说了一句。
“嗯嗯”宋子玉点了点头。
林晴雪也道:“子玉你天资聪颖,只要用心学,日后咱们将军府便能出个才女了。”
宋子玉娇笑道:“二娘放心,我自会用心学,不给你和我爹丢人。”
她这话是故意说给她亲娘听的,她不关心自己,日后自己成了才女,也与她没有任何关系,长得也是爹和二娘的脸。
沈婉抿唇笑了笑,心道:“幼稚。”
“姐姐,子玉难得考上了梅竹女学,你不给子玉说两句勉励的话吗?”林晴雪歪头看着沈婉道。
“咳咳”沈婉清了请嗓子,看着宋子玉道:“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读书能明理,能增长人的见识和智慧,你多读点儿书,日后就不会再被人蒙骗了。”
说完,她还意味深长的看了林晴雪一眼。
林晴雪心里一咯噔,觉得沈婉话里有话,似乎已经将她的所有把戏都看穿了一般。
宋子玉皱了皱眉,心想她娘说的这都是些什么啊?什么蒙骗不蒙骗的,自己才不会被人蒙骗呢!
接着,他们将杯中的酒水和茶水饮尽,坐下来继续吃饭。
宋恒扫视了一眼桌上的人,子凌如今由自己管着,这人也越来越听话,课业也越来越好。偶尔考他几个问题,他虽说不能对答如流,但是却也能勉强答上。子玉也考上了梅竹女学,一切都越来越好。
只是……
他的眼睛停在了发妻的身上,若是婉儿不那么倔,好好与晴雪相处,别总想着和离,他们这一家便算是完美了。
沈婉感觉到有视线停在了她的身上,她凭着感觉一侧头,便跟宋恒的视线对上了。
她微微拧了拧眉,心道:“这大猪蹄子看我作甚?”
林晴雪拿了公筷给宋恒夹菜,“夫……”她刚将菜放在了宋恒的碗碟里,便瞧见,他竟然在和沈婉那乡下女人眉目传情。她捏紧了手中的筷子,快速的瞪了沈婉一眼。
沈婉发现林晴雪瞪了她一眼,垂下眼睑挡住了眼中的笑意,随后又抬起眼睑,看着宋恒问道:“夫君你不吃饭,总盯着我瞧作甚?”
夫君?宋恒受宠若惊,因为婉儿已经许久未曾唤过他夫君了。
宋恒是给内敛的人,被发妻发现他在看她,还当着家人的面儿问出来,他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不由红了耳尖儿。
“我看你,是想问你,你身上的伤都好了没?”
沈婉笑着道:“已经大好了,劳夫君挂心了。”
又是夫君?婉儿这是转性了?难不成,她想开了?
“你我是结发夫妻,我挂心自是应该。”
结发夫妻?这四个子从宋恒的嘴里说出来,深深的刺痛了林晴雪的耳朵。
虽然她是平妻,与那乡下女人,平起平坐,不分高低。但是,这平妻却非结发夫妻,永远差了一层。
纵使她善解人意,温柔贤良,貌美年轻,尽心尽力的操持着整个将军府,但是在夫君心里,她始终是比不上这个乡下女人。而且,夫君同她圆过房后,就未再碰过她。就算是留宿浮云阁,也未曾与她亲近。
她恨,她不甘心,凭什么在夫君心里那乡下女人的分量比她重?
是不是,只有这个乡下女人永远消失了,夫君的眼里和心里才会只剩下自己?
刘氏心里对沈婉不满,听见儿子还对她如此关心,二人对话还透着恩爱,便沉声道:“食不言。”
沈婉别过脸勾唇笑了笑,拿着公筷,给不怎么夹菜吃的楚翎夹了一块排骨。
“我也吃要排骨。”宋子凌盯着楚翎碗里的排骨道,他就见不得,他娘只对这野小子好。
“二娘给你夹。”林晴雪用公筷给宋子凌夹了块排骨,就要放他碗里放。因为,上次沈婉说了林晴雪用自己的筷子给大家夹菜脏,这桌上便备上了公筷。琇書網
宋子凌将碗端了起来,不让林晴雪将排骨往他碗里放,抿着唇盯着他娘,没有说话,但是意图却很明显。
林晴雪尴尬了,她的手停在了半空中。这臭小子干什么呢?他要吃排骨,自己给他夹,他竟然还把碗端走,不让自己放。
“给我吧!”宋子玉端起碗,去接林晴雪的排骨给她解围。
林晴雪将排骨放宋子玉碗里,收回了筷子,放在桌下的手,却狠狠的捏成了拳,指甲还掐进了肉里。
沈婉看了宋子凌一眼,心想,这小子今日没毛病吧?她想起了那个梦,也没说话,拿着自己吃的筷子,夹了一块排骨,递给了宋子凌。
宋子凌抬着下巴,有些别扭的端着碗接了排骨,放下碗,低头吃了起来。
怎么肥是?他竟然觉得,他娘夹的排骨比较香。
这臭小子,怎么开始亲近起这乡下女人了?不是都说不拿她当娘了吗?林晴雪百思不得其解,但是她清楚,这绝对不是个好兆头。
她听小武说,这臭小子,在书院上课的时候也不捣蛋了,还听得格外认真,连先生都夸他老实勤奋了。这个宋子凌,已经朝她所预期的反方向发发展了,完全脱离了她的掌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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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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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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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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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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