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珠曦靠在失而复得的心爱之人怀中,痴痴地凝视着李鹜坚毅的面庞,李鹜背靠树干,搂着她瘦弱的肩膀,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面容,目光细细临摹着她的轮廓。
久别重逢,两人都在熟悉对方的新变化。
李鹜瘦了,黑了,胡子拉碴,衣衫褴褛,身上多了许多大大小小的伤痕,神情却更加坚毅了,唯一不变的是那百折不挠的无畏目光,依然充满活力,即便他换一个全然不同的躯壳,沈珠曦也能从这独一无二,耀如朝日的眼神中将他认出。
对沈珠曦而言,李鹜依然是她钟情的那个李鹜。她却害怕自己身上的变化为李鹜所不喜,忐忑地从李鹜长久的注视下逃离出来。
“我……是不是变丑了?”她不安地用手遮住自己的面颊。
这一个月来,她日夜都在经受精神上的折磨,茶饭不思,衣带宽了不少,再加上坠崖后的露宿奔波,恐怕整个人狼狈憔悴得紧。
如果可以,她多想李鹜第一眼见到的,不是现在的她啊!
“……你真是个呆瓜。”李鹜说。
他伸手扳过她逃避的面孔,逼迫她不得不直视自己。
李鹜定定地看着她明媚如旧的杏眼,轻声道:
“老子就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呆瓜。”
沈珠曦脸上一热,怔怔地看着他。
李鹜握住她的手,和她十指交叉,慢慢紧握起来。他的体温通过连接的指腹传到沈珠曦身体里,一路向上化为眼眶中闪动的温热泪光。
“……是谁让老子的女人瘦了这么多?”他用另一只手轻轻摩挲她的脸颊,声音轻而弱,“让我想想……原来是老子自己。那就罚我,以后和你形影不离好不好?我在家,你在家,我出征,你随行,我蹲坑,你守门……”
“谁要给你守门了!”沈珠曦破涕为笑,抬起被李鹜握着的手轻轻锤了他一下。
李鹜挨了打,反而咧嘴笑了。
万籁俱静,夜风温柔地吹拂着他们的发丝,那把由树枝粗制而成的简易长弓就挂在一旁的树枝上。
暗绿的树冠在夜幕下起伏连绵,大地匍匐在他们悬空的脚下,星空仿佛触手可及。
一切都完美得如同幻境。
沈珠曦倚在他身上,轻声将分离后发生的事情一一告知,李鹜沉默倾听,偶尔发问,他掌心的温度给了沈珠曦讲述这段梦魇一般经历的勇气。
其中,自然也包括那块珏的事。
“……是方氏告诉我,离开的信物在我身上。”
沈珠曦取下脖子上的玉珏,交到李鹜手里。李鹜一言不发地看着手心里的半圆形玦,看不出明显的神色波动。
半晌后,他重新把玉珏系回她的脖子。
“跟老子有什么关系?”他漫不经心道。
沈珠曦一愣:“可……”
“老子行要更名,坐要改姓,化名千千万,但变来变去,真名只有一个。”他抬起眼皮,认真严肃地对她说,“我是长在李子树下,和鸭群一起长大——生来自由,无父无母的李鹜。”
他似乎一眼就看穿了沈珠曦的心中所想,因为他紧接着,就解答了她心中徘徊的不解:
“我留着这块玉,是想知道我从何而来。不管答案如何——我还是我,是也只会是李鹜。”
沈珠曦这回是真的看痴了。
她想不明白,为何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两人会有今日的天差地别。李鹜长于草莽,食不果腹,甚至还要与鸭争食,每一个严冬对他的生命来说都是一次严峻的考验,他大字不识,随心行事,却从没做过背信弃义的事;傅玄邈生而尊贵,锦衣玉食,带着无数光环,在万众瞩目中长大,他读的圣贤书数不胜数,双手却染上无数罪恶。
造成这番天差地别的,究竟是什么原因?
是傅汝秩及身边众人对傅玄邈的严苛要求吗?
是傅汝秩及其夫人看似光鲜亮丽,实则疏离冰冷的关系吗?
还是一本又一本用尺子丈量道德的圣贤书,紧紧勒住了傅玄邈的躯壳,让他有口不能言,有眼不能看,让他原本自由的灵魂,在被禁锢的身体里逐渐扭曲溃烂?
如果两人身份互换,傅玄邈长于乡间,李鹜长于宰相府,今日景象,是否又会有所不同?
这个问题惊醒了思绪逐渐飞散的沈珠曦。
她抬眼看向李鹜的双眼,那双坚定勇猛的眸子里从来不见踌躇和阴影,如火一般炙热,如日一般夺目。这双熟悉的眼眸让沈珠曦悬起的心重新放了下来——
不论李鹜长在何处,她都相信,他不会变。即便他走的是傅玄邈的人生,他也不会变成傅玄邈这样的人。
“你坠崖之后,一直都在这里吗?”沈珠曦问。
李鹜点了点头,左手将她被风吹到脸上的发丝别到耳后。
“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找出去的路,但是……”他顿了顿,脸上露出一丝凝重,“你有没有看见路上我留下的记号?”
“看见了。”沈珠曦说,“很多,很杂乱。”
“我怀疑有人为了不让我出去,一直暗地里跟着我,我留下什么记号,他就跟着复制什么记号。”李鹜说。
“这崖下还有别人?!”沈珠曦大吃一惊,“我来时见到了猴子,会不会是猴子……”
“绝对是人。”李鹜斩钉截铁道,“猴子不会射弩。”
沈珠曦吃惊地看着他。
“我刚下来时,夜里曾受过袭击,埋伏的那人箭法精准,老子险些被他一箭穿喉。”李鹜说,“这人应该长期生活在崖底,对密林了如指掌,有好几次我都差点堵住他了,还是被他东躲西藏地甩掉了。”
“你看清他的模样了吗?”沈珠曦追问。
“没看到正面,只知道腰上围着一张狼皮,头发乱蓬蓬的。”
李鹜紧了紧拳头,指骨啪啪作响。
“……等他落到老子手里,我要宰了这野狗做烫皮狗。”
“我们还是别节外生枝了,先想办法出去再说吧。现在李鹊行踪不明,李鹍和牛旺等人落草为寇,襄州也没有了,等你出去后,外边的事情一箩筐——崖下的一个野人又算得了什么?”沈珠曦劝道。
李鹜沉默片刻,握紧了她的手:“你说得对,一个野狗算不得什么,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想办法离开这里。”
还有一句话他没说——外边,还有一只天下第一狗在等他做成烫皮狗。
比起天下第一狗,崖下一只野狗,确实算不上什么。
“早些睡吧……”李鹜轻轻拍拍沈珠曦的肩,“养精蓄锐,明日我们再一起寻找出去的路。”
沈珠曦在他怀中躺得安稳,预料今夜会睡得格外舒适。她乖巧地点了点头,李鹜低下头来,在她唇上印下一吻。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亲吻的时候吗?”沈珠曦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
“怎么不记得?”李鹜一脸肯定。
在他张口的时候,沈珠曦跟着说道:
“那天下着细雨……”
“那天出着太阳……”
两人都停了下来。
沈珠曦难以置信地看着李鹜,仿佛受了偌大的冲击,身体情不自禁地离开了他的怀抱。
“你不记得我们第一次亲吻的时候了?”她说。
“我怎么不记得,那天出着太阳——”
“那天明明下着雨!”沈珠曦气愤道,“你就是不记得了!”
“你听老子说完!”李鹜说,“那时候还在鱼头镇,你喝醉了,抱着老子大腿汪汪大哭……”
“你放屁!”沈珠曦又羞又恼,想也不想地反驳出声。
李鹜恍若未闻,继续说:“说自己没有家了,说从来没有人对你这么好,说如果自己一直听话,我就会一直陪着你吗……”
记忆中的某个角落像是被轻轻撬动,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沈珠曦不知为何听入了神,紧绷的身体重新放松下来,眨也不眨地看着正在说话的李鹜。
“……你怎么说?”沈珠曦怔怔地问。
“我说,”李鹜对上她的视线,一字一顿道,“即使你不听话,我也会一直陪着你。”
尘封的回忆忽然喷涌而出。
李鹜的承诺,摇曳的桂花树,偷窥的小麻雀,嘴唇相贴的温度,一个又一个的画面重新浮现在沈珠曦眼前。
“那时候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完全的呆瓜。”李鹜看着她,轻声说,“哪会有人觉得自己只要听话,就能留下别人一直陪着?”
他捏紧了她的手,说:
“我在这里……不是因为你听话,而是因为只要想到你,这里就会沸腾。”
李鹜握着她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胸口。
隔着一层破破烂烂的衣料,沈珠曦触碰到了他强壮有力的心跳。
就像他不屑掩饰自己的心意一样,他强烈的心跳,也在身体力行地向她诉说衷情。
“我也是……”
沈珠曦情不自禁地开口了。
这一刻,亦或不在这一刻,在这里,亦或不在这里,只有李鹜的身影能长久留在她眼里,只有李鹜的声音能长久飘在她脑海,爱分明不讲道理,可她却能说出她愿意用生命去爱眼前这个男人的道理。琇書蛧
是他将她带出金玉镶嵌的鸟笼,是他教会她展翅飞翔,是他的存在,让她能够飞向耀眼的太阳。
如果爱一个人,不能让人向天空翱翔,只能让人蜷缩暗室,这真的是爱吗?
一个舍得让自己蜷缩暗室的人,他口中的爱,真的是爱吗?
沈珠曦曾经茫然,曾经犹豫,遇见李鹜后,种种自我怀疑烟消云散。
她已经见过光明,自然不会再被黑夜所欺。
“我在你身边,无论你是何身份。无论你是贩夫走卒,还是王侯将相,你只是你……”
沈珠曦捧着他的脸,额头抵在他的头上,哽咽道:
“再来千千万万次,我也只会爱上一个叫李鹜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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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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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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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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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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