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亡国后我嫁给了泥腿子>第 125 章 第 125 章
  第二天天不亮,沈珠曦就从李鹜身上爬了过去,轻手轻脚地穿鞋下床。

  李鹜把眼睛睁开一条缝,虚着看了她一眼。

  “……你去茅坑?”他含糊不清道,让人怀疑到底是睡是醒。

  “我要去一趟早市,你安心睡吧,我叫了娣娘和我同路。”

  沈珠曦怕吵着他的瞌睡,特意放低了声音。

  “娣娘?”他重复着捕捉到的名字。

  “是啊,娣娘和我一路,不会有事的。”沈珠曦说。

  李鹜从喉咙里应了一声,仍虚着眼睛看她,过了片刻,虚着的那条缝完全合上了。

  沈珠曦这才穿上外衣,走出了寝室。

  她小心关上房门,在厨房里洗漱之后,带上荷包推开了四合院的大门。

  乳白色的晨雾淹没了四合院前的小路,娣娘正蹲在石墙下薅野草玩,听到开门的声音,扔下手中的杂草,抬起头来欢快道:“娘子!”

  “你用过朝食了吗?”沈珠曦露出笑容。

  “吃了一碗稀粥,娘子呢?”她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

  “还没,一会我们去集市上吃好吃的。”沈珠曦道,“我让你打听的事,你打听到了吗?”

  “娘子放心吧,你要我打听的我都打听到了!”娣娘得意地仰起小脸。

  沈珠曦闻言放下了心。

  万事开头难,娣娘却给她开了个好头。沈珠曦在心中默默期望,今日到最后都能顺顺利利的。

  两人走出巷口,往彭城县最热闹的早市走去。

  太阳仍未出现,天边却已经亮了起来。静谧的街道上笼罩着一层溟濛的晨雾,偶尔有一间店铺已经打开了店门,掌柜模样的人忙碌不停,为着一会的营业做准备。

  路上不见行人,只有沈珠曦和娣娘走在还没苏醒的街道上。

  年纪还小的娣娘一会用手去抓空气中烟丝一般的薄雾,一会又撅起嘴朝前用力去吹,沈珠曦看着一个人都玩得不亦乐乎的娣娘,一路都带着笑容跟在她身后。

  “娣娘。”她叫道。

  走在前头的娣娘听到呼唤,立马跑了回来。

  “娘子,怎么啦?”

  “你这袖子怎么破了?”沈珠曦拉起她的手臂,看着她手肘处黑豆大小的破洞。

  娣娘摸了摸头,自己都不怎么确定地说:“前几日帮娘子去书坊送花笺时,在桌子上挂了一下……可能是那时候破的吧?”

  沈珠曦说:“等会路过布庄时,我给你买一件吧。”

  “不行不行……”娣娘连忙摇头,“娘子已经付过我工钱了,衣服也是我自己不小心挂破的,我不能再要娘子为我破费了。”

  一件布衣对沈珠曦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但娣娘态度坚决,沈珠曦劝了两次她也没有改变主意。

  “那你要尽快把破洞给补起来才好,”沈珠曦关切道,“一个小洞不去管它,慢慢就会越破越大了。”

  “我不会针线活……”娣娘垂下头,小声道,“没来娘子家的时候,我白天要帮爹娘杀鱼卖鱼,晚上回家还要给一家人洗衣做饭打扫卫生,我娘是屠户家的女儿,也不会女红。我们家的衣服,都是花钱请人缝补的。”

  娣娘神色黯然道:

  “这么小的洞,我娘宁肯破着,也不会花钱给我补的……倒是我弟的衣裳,破一个小洞,娘也会拿出去让人补好。”

  沈珠曦想了想,说:“你把这件上衣换下后,拿到我这里来,我让李……”

  迎着娣娘疑惑的视线,沈珠曦顿了顿,说:

  “我让你穿上补好的衣服。”

  娣娘的脸色肉眼可见地亮了起来,她兴奋地恨不得跳起来,扬声道:“真的吗?娘子真的愿意帮我补吗?”

  “当然是真的。”沈珠曦笑道。

  娣娘开心得转了个圈,一脸崇拜地看着沈珠曦:“娘子,你真好!人长得美,心地也善良,怪不得李爷这么宠爱你呢!”

  “不许胡说。”沈珠曦装作生气的样子,故意板起脸。

  娣娘丝毫不受她欺骗,吐了吐舌头,笑嘻嘻道:“我才没胡说,全彭城县的人都知道娘子和李爷恩爱有加呢!”

  这自然是那天共乘一马的结果,想起那天,沈珠曦面皮不由热了起来。琇書網

  “你再胡说,我就不给你补了!”

  “我错了,娘子给我补吧,求求你了——”娣娘换上可怜兮兮的表情,拉着沈珠曦的衣袖轻轻摇了起来。

  “不胡说就给你补。”

  “不说了,不说了!”

  “这还差不多。”

  娣娘嘿嘿一笑,用渴慕的眼神望着沈珠曦。

  “娘子有妹妹吗?”

  沈珠曦想起她正在冒名顶替的楚国公主,微笑一怔。

  “……有。”

  “我真羡慕她……”娣娘感慨道,“娘子和她的感情一定很好吧?”

  沈珠曦没有回答,而是拉着她快步往前走去。

  “快走,我已经看见早市了!”

  娣娘孩子心性,立马忘了先前的问题,转瞬就变成了她拉着沈珠曦大步往前走去。

  “娘子走快些,我知道一家很好吃的烧豆腐渣饼!去晚了就没有了!”

  沈珠曦笑着追上她的脚步。

  彭城县仍在睡梦之中,早市却已经热闹开幕了。

  沈珠曦和娣娘在一家排起长龙的点心铺前买了烧豆腐渣饼,又在临近的一家炸铺吃了油炸烩和豆浆,填饱了两只胃后,沈珠曦才真正开始了一天的硬仗。

  王赵孙何方纪六家是徐州本地的大族,也是这次李鹜要宴请的主要对象。

  他们六家采购蔬果的地方已经被娣娘打听清楚,现在她要做的就是提着伴手礼,挨个找上门去,打听清楚哪家买的辣椒多,哪家买的果蔬多,哪家从来不买鱼虾水产——

  从这些细微末节的地方,她能大概推断出六家在口味轻重和食材选择上的偏好。

  送出六份她在药铺订做的高级澡豆和装着同样重量碎银的荷包后,沈珠曦得知了六家每月采购食材的进货清单。

  王家爱河鲜,赵家厌河虾,孙家爱吃辣,何家不吃羊,方家茹素,纪家却无肉不欢。

  有了大概的方向后,接下来要解决的就是具体的菜式。

  六个供货的果蔬铺走完后,沈珠曦已经把彭城县主街来回走了数遍,晨雾早就散去,太阳高高悬挂在上空,沈珠曦的双脚也用疼痛向她表达着强烈的抗议。

  她擦了擦鼻尖的薄汗,带着娣娘走进彭城县生意最好的酒楼,寻了个窗边的桌子坐下。

  她刚一在条凳坐下,酸痛就从脚底传遍全身。她强忍着不适,对肩上搭着手巾的店小二笑道:“我们两人吃饭,请你推荐几个有徐州特色的菜吧。”

  店小二脱口便是几道菜名,沈珠曦也不细问,直接点头道:“就按你说的上吧。”

  “好勒,客官稍等。”小二握着巾子转身离开,向后厨大声吆喝出了菜名。

  小二离开后,沈珠曦忍不住在条凳上换了个姿势。

  换姿势对疼痛的脚底来说无济于事,也许是她的难受从表情上泄露了出来,娣娘担忧地看着她:“娘子,你没事吗?”

  “我没事。”沈珠曦朝她安慰地笑了笑。

  坐了一炷香后,小二陆续上菜。沈珠曦拿起箸桶里的长箸递给娣娘:“吃吧。”

  娣娘一脸疑惑:“就这么吃?”

  “就这么吃。”沈珠曦肯定道。

  娣娘狐疑地跟着沈珠曦吃完了午食,两人将三个菜努力光盘——其中大部分是娣娘的功劳。

  吃饱喝足后,沈珠曦叫来先前的小二结账,小二扫了眼桌上的餐盘,快速道:“一共三百二十七文——就算三百文好了。”

  对上沈珠曦吃惊的视线,小二咧嘴笑道:“你相公帮我们解决了金竹寨的那些拦路土匪,我爹再也不怕独自走商了。这是我谢你的。”

  “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看到小二不解的神情,沈珠曦忙换了种说法,“我相公既然做了徐州百户,就应当将徐州百姓的安危看作自己的事。这些都是他该做的。”

  沈珠曦笑着从袖中掏出一块一两重的碎银推出。

  “客官稍等,我这就去找开——”

  “不用找了,余下的是给你的。”

  小二猛地刹住脚步,惊讶地看着她。

  “我想向你打听一些事情。”沈珠曦道。

  “你要打听什么?”

  “这里是彭城县最大的酒楼,生意自然很好吧?”

  “自然——”小二自豪道,“我们这里的掌勺大厨是从京城逃难过来的,手艺一绝,城里的大户小户都爱来我们这里吃饭。”

  沈珠曦笑了。

  “那你可知,王赵孙何方纪六家喜好的菜式?”

  走出酒楼时,沈珠曦已经胸中有数了。

  王老爷爱吃蟹,来酒楼必点醉蟹,王夫人独自在外用餐时却从不点蟹,每每点餐,必有粉蒸牛肉。

  赵老爷爱羊肚汤,赵夫人爱参鸡汤,两人都不吃葱。

  孙老爷和孙夫人虽不忌口,但口味偏重,其中尤以孙老爷为甚,他偏爱辣酱,桌上必有辣椒才用得下饭。

  何夫人闻不惯羊肉味,所以何家上下都不吃羊,要是当天酒楼里有人点了羊肉,何夫人会坐得远远的,要是离得近,何夫人宁愿打道回府也不愿意落座将就。

  方家老夫人信佛茹素,连带着一家人都饮食清淡,不食荤腥,遇到咸的辣的都下不了箸。

  纪老爷和夫人在口味上没什么偏好,爱吃米面和猪牛肉。

  宴会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就是饮食,现在六家的饮食习惯和偏好已经清楚了,剩下的最后一项,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就是谁来掌勺这次的宴会。

  沈珠曦是不可能请到大酒楼的主厨来掌勺宴会的。

  一是她没有这个人脉,二是她没有买下主厨一天的资金。

  不管真相如何,她必须给外人这样的印象。

  树大招风,名大招祸。以李鹜现在的地位,这场宴会不能办得尽善尽美。

  差强人意才是她努力的目标。

  既给人留下好印象,又不会让人生起戒心和疑惑。

  藏拙是沈珠曦在过去十六年里不断学习的技能,她很高兴如今派上了用场。

  “现在只剩最后一件事……”

  沈珠曦站在人来人往的主街上,深深地吸了口气。

  “剩下什么事?”娣娘好奇道。

  “吃遍这条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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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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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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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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