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亡国后我嫁给了泥腿子>第 123 章 第 123 章
  今日就是徐州知府给李鹜的最后一天。

  沈珠曦心神不宁地等在家中,铺得整整齐齐的被子下藏着她收拾妥当的跑路家当。

  她坐立不安,时不时就走到四合院门前向外张望。

  为了跑路方便,她甚至把娣娘也打发回家了。

  一切都准备好了,只待李鹜的信号,她就可以立即带着家当走人。

  她从天未亮一直等到晚霞烧遍地平线,仍未等到李鹜的消息。

  难道是……

  她不敢去想最坏的可能。

  李鹜那么聪明,两个弟弟又那么能干,一定不会有事的。

  正当沈珠曦第九次确认包袱里的细软和凤牌没有遗忘时,娣娘慌里慌张的声音从院外响了起来。

  “李娘子!李娘子!出事了,你快来——”

  沈珠曦的双腿一下软了。

  她强撑着身体走到前院,打开了院门。

  娣娘看见她苍白的脸色吓了一跳。

  “李娘子,你……”

  “谁出事了?”沈珠曦问。

  “是李爷,东城门处围了好多人在看尸体——”

  娣娘话音未落,沈珠曦就推开她跑了起来。

  “李娘子!”娣娘惊讶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沈珠曦头也不回。

  她忘记了何谓礼仪,身上的佩饰叮叮当当响了起来。

  主街上人来人往,有相识的人面色惊异地看着她。

  分明不是最热闹的早市时分,街上却挤满游手好闲的路人,他们袖手而立,神色各异。

  沈珠曦从三三两两混杂起来的交谈声里捕捉到最为刺耳的两个:尸体、全灭。

  “……你说尸体运回来了,可是真的?”沈珠曦不管不顾,慌张地叫住最近一人。

  “当然是真的,我亲眼见到的呢!”被她拦下的男子乐于显摆他的一手情报,得意洋洋道,“我碰巧和他们一批入城,尸体多得要用牛车来运,我劝你还是别去了,那气味熏人不说,看上一眼能做一年噩梦……”

  沈珠曦怀着最后的希望,追问道:“是怎么来的尸体?”

  “当然是打金竹寨来的啊!听你口音不是徐州人吧?知道金竹寨吗?金竹寨就是——”

  男子还未说完,眼前人已经转身冲向了东城门方向。

  “说了让你别去你还去……吐了可别怪我没提前告诉你。”

  男子嘀咕道。

  他四下张望,希望还有人向他打听东城门的事,可是周围的人都听他翻来覆去讲了数遍了,没有一人对上他希冀的目光。

  男子一脸失望,摇着头慢慢走远了。

  ……

  一个淡松花色的身影奔过商铺林立的街道。

  越是靠近东城门,路上的行人就越是稀少。仅有的面孔大多集中在茶肆酒楼的厅堂里,人们不约而同地掩鼻捂口,用异样的表情交头接耳。

  空气中飘荡着一股奇怪的焦臭味。

  她曾经闻过这种味道。

  在城破之后的皇宫。

  在漫天火光和尸山血海中。

  她闻过这股气味。

  心脏在胸口里激烈撞击,好像有一个人在耳边擂鼓。沈珠曦呼吸困难,耳膜的锐痛像一根银针,深深刺入她的胸口。

  她不信。

  他们说的那些话不可能是真的。

  就在四天前,她还见过李鹜,他怎么可能,怎么会,怎么能够,就变成一具尸体了呢?

  从四合院到东城门,平日里步行至少是两炷香的时间。

  对沈珠曦来说,好像一眨眼就到了。

  她挤开堵在巷口的布衣青壮,对方骂骂咧咧地回过头来,看见一张如雨打海棠的脸,剩下的谩骂就像被掐住脖子的鸡,毫无痕迹地湮灭在喉咙里。

  “尸体……尸体在哪里?”沈珠曦挤出颤抖的声音。ωωω.χΙυΜЬ.Cǒm

  青壮迟疑了。

  杂乱的马蹄声和脚步声从主街尽头隐隐约约传了过来,沈珠曦立即舍弃还在犹豫的青壮,跑上了空荡荡的主街。

  她站在路中央,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从晚霞中逐渐走出的大队人马。

  披坚执锐的队伍背对高耸的东城门,如一条激流勇进的深色河流,声势浩荡地灌满宽阔的大道。

  浑身血污,满脸烟尘的将士簇拥着三个领头的身影。

  除了中间那人,她眼中再难容下一丝风景。

  身穿甲胄的李鹜骑在一匹红棕色的战马上,胸前的皮甲上还染着血迹。

  厮杀之后的血腥气附着在他腰间冰冷的佩刀上,黑灰色的烟尘染花了他坚毅的面庞,乌黑眼眸里透着非同一般的沉着和冷静。

  如火的霞光披在他宽阔的肩上,像是上天对他胜利的奖赏。

  从他身上,沈珠曦看到了一个男子最英勇的胆魄。

  她怔怔地站在原地,目光定定地随着李鹜移动,身体里紧绷的那根弦,在李鹜出现后,骤然断了。

  她脚下一软的同时,眼前的红棕色大马倏地朝她冲来。

  在膝盖撞击地面之前,李鹜从马上弯腰,一把将她捞入怀中。

  “沈呆瓜,你怎么来了?”李鹜高兴道。

  见到她的惊喜从那双表里俱澄澈的黑眸中迸发,前一刻还在李鹜身上纠结不去的杀伐之气像见到阳光的晨露,只需她一个眼神,就消失无踪了。

  “我听说你出事了……”骑在颠簸的马背上,沈珠曦下意识拉住他的腰,“既然你们没事,他们说的尸体是……”

  剧烈的情绪波动之后,五感逐渐恢复了平常的状态。

  一直没有注意到的焦肉气味猛地冲入沈珠曦鼻腔。

  她刚要往李鹜身后看去,一只大手把她按进了怀抱。

  李鹜按着她的后脑勺,不容置疑道:“别看。”

  身下的棕红大马迈着平稳的脚步往前走去,马蹄铁敲击在凹凸不平的石头地面上,马蹄声和身后响亮的脚步声,以及沉重的车轱辘声混为一体。

  李鹊带着李鹍,识趣地放慢了脚步,压着身后的车队也放慢了脚步。

  一匹马,两个人,隔开了身后军士,也隔开了喧嚣世间。

  松花色的纤瘦身影靠在全副武装的深色甲胄上,像石头上开出的一支棣棠。

  上百将士默默跟在身后,无人开口打破这一画卷。

  马上的沈珠曦也一言不发。

  就在片刻前,她还一口气跑过了半个彭城县,现在,她却连动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李鹜身上,还残留着血和烟的气味。

  可她一点都不怕。

  李鹜的气味包裹在身上,比世上任何东西都令她安心。

  “你这呆瓜,怎么不在家里呆着,跑到大街上来了?”

  李鹜伸出手指,用指腹轻轻擦掉了她眼角残留的泪珠。

  “我以为你……”她哽咽道。

  “你怕什么?”李鹜道,“老子是要活千年的,连阎王爷都不敢收,难道区区山匪就能把我送走?”

  沈珠曦问:“你有没有受伤?”

  她的声音还带着哭腔,湿漉漉的杏眼可怜兮兮地望着他。

  李鹜沉默不言,生出将她永远嵌入怀中的冲动。

  “说话呀,你受伤没有?”沈珠曦再次问道。

  她说着标准的官话,刚哭过的声音软糯动听,温言软语中带着一丝她自己都未察觉的娇嗔。

  李鹜察觉了。

  所以才心痒难耐。

  短短一年时间,她已从一个不知世事的懵懂少女,出落成了亭亭玉立的女子。

  那双湿润而剔透的杏眼稍一流转,便是一汪波光粼粼的春水。

  “你在想什么?”沈珠曦伸出手,狐疑地在他眼前摇了摇。

  他在想,他什么时候才能吻上这双眼睛。

  “想一个呆瓜。”

  她红了脸,毫无说服力地弱声道:“你别胡说八道!”

  “我想你了。”李鹜用下巴刮了刮她白嫩的脸颊,低声说,“呆瓜,你想我了吗?”

  “你别耍流氓!”沈珠曦努力推开他一日没打理就冒出青色胡茬的下巴,“我们说好的,你不能占我便宜——”

  李鹜心想:你在老子怀里靠了这么久,摸也摸了,抱也抱了,到底是谁占谁便宜?

  “老子又不收你钱。”他皱眉道。

  也不知道这呆瓜为什么听了这话吓一跳,白着脸看他。

  “行行行,我不占你便宜。”李鹜受不了她受惊小兽一般无辜可怜的目光,立即退让道,“不碰你,行了吧?”

  沈珠曦点了点头,紧绷的身体这才慢慢放松下来。

  感受着重新依偎回怀里的体温,李鹜嘴角不由自主扬起:沈呆瓜,老子不碰你,你还不是要过来碰老子。

  队伍逐渐行进到主街人潮密集处。

  看见前方人头攒动的闹市,沈珠曦忽然回过神来:“……我要下来!”

  “下什么下。”李鹜一胳膊将她牢牢圈在怀里,“让他们看看,老子娶了个多好的媳妇。要不是你的剿匪策,老子现在已经在跑路途中了。”

  李鹜的话让沈珠曦停下了挣扎的动作。

  “那些计策,对你有帮助吗?”

  沈珠曦吃惊地看着他。

  连她自己都没想到,病急乱投医写下的东西,竟然真的对李鹜起到了作用。

  李鹜忽然低头。

  他的额头轻轻撞到了她的额头上,孩童之间常见的亲密玩笑,在他们之间撞击出暧昧的情愫。

  尽管沈珠曦努力克制,可耳廓还是不听使唤地烫了起来,就连身体最深处的心脏,也一改先前的疲惫,欢快而兴奋地蹦跶着。

  “我能胜利归来,一半都是因为你的剿匪策。”李鹜说。

  沈珠曦满脸通红,她把这归类为发自内心地为李鹜高兴。

  “那另一半呢?”她问。

  “另一半,”李鹜说,“是因为我要让你有朝一日,能骄傲地向别人介绍,这是你的相公。”

  沈珠曦怔怔地看着他。

  人山人海的人群随着领头战马的靠近而纷纷后退避让。

  当牛车出现在人们视野后,焦臭味的真相终于揭晓。有人拍手称快,有人转头就逃,还有那受不了的,当街就吐了出来。

  无数又敬又怕的视线从各个方向投来,将士们甲胄上残留的鲜血感染了围观的百姓,肃穆的气氛随着车队靠近迅速扩散。

  彭城县最繁忙的街道在这一刻鸦雀无声,只有茶肆里开水沸腾的声音,咕噜,咕噜,坚持不懈地响着。

  李鹜抬头挺胸,坦然无畏地迎着各色目光。

  他的模样,让沈珠曦想起了她一直向往的,自由翱翔在苍穹中的飞鸟。

  沈珠曦拉了拉他的衣襟。

  李鹜疑惑低头。

  “我一直都很骄傲。”她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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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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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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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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