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霄早早去了宁秋要吃饭的那家汤锅店。
这家店在大众点评上并不火,也几乎没几个人写评,位置还较偏僻,是在一处园林中。
林霄在s城上学那会儿,有时候也会应邀四处吃吃玩玩,但他以前也从没来过这里,而且完全不了解这里。
他开车在这片广阔的园林里转了几分钟才找到汤锅店,汤锅店是中式建筑,修得古色古香,和整个园林融为一体。
林霄心说,他哥居然会选这种看着“很高档”的地方吃饭。
林霄也不是指宁秋没有选高档店的时候,只是,宁秋好像对饮食不是很在意,基本上总在家吃,或者自己随便做点,或者叫外卖,他可能觉得出门吃饭就挺浪费时间,而且他基本上不社交,很少和家人之外、同事之外的人接触,也就不常出门吃饭。
林霄想着他哥的事,就颇为高兴,虽然只是很小的一些小事。
林霄到的时候,店里没什么人。
接待的服务员是个小姑娘,看到他便愣了一下,随即目光不敢直视他地羞涩地问:“您几位?”
林霄道:“两位,这里有包厢吗?”
林霄现在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偶像,对别人看他的目光,他是较敏感的,不过他觉得这个服务员并不是认出他是谁了,可能只是觉得他长得帅,女生都这样,很多人看到他容易害羞,只要不是跟踪狂或者偷拍他,他都不在意。
对方道:“有呢,只是包厢需要预定,今天的早就预定完了。”
林霄顿时有些失望,他比较喜欢和宁秋待在一个较私密的空间里,但没有包厢了也没办法,他只好说:“那给我们安排一个比较角落的位置吧。”
对方说:“好的,这边请。”
大厅里有很多木雕隔扇屏风,几乎将每一桌都做了空间分隔,林霄坐在靠后窗的位置,就更是隐蔽,他便满意起来,不再在意这里不是包厢里。琇書網
林霄拍了菜单问宁秋想吃什么,自己可以先点,宁秋说他还没从单位出发,大约还要至少四十分钟才到,让林霄先自己玩会儿,并说这个汤锅店是在药用植物博览园里,他可以四处走走看看。
林霄无奈回他哥:“哥,现在天都要黑了。”
宁秋窘迫地回他:“是我没考虑周到。”
又回:“那你在店周围逛逛吧,我以前看到里面有书画展、古籍展,值得一看。”
林霄回了“好”。
问起服务员这里的情况,有没有什么可以逛的地方,服务员看这时候没其他客人,面前的客人又高又帅气质脱俗,和一般人真是天上地下,她不由就舍不得离开,于是坐下来和林霄聊天。
根据服务员所说,这里的药用植物博览园虽是政府投资了部分,但大头是私人参股,属于一个林霄没有听过的公司,这个汤锅店所在的建筑,以前是一个会所,但因为某些原因,现在对外开放了,只是,是汤锅店对外开放,但基本上也只是服务熟客,原因是知道这里的人少,而周边的其他建筑和林霄问的“书画展”并不对外开放,是属于这里老板的个人收藏。
林霄心说他哥来这里吃个饭,对这里的情况啥也不清楚,也真是让他无话可说了。
不过林霄又有些怀疑起来,宁秋之前是和谁来这里吃饭的,还去看了私人收藏的书画古籍,还以为这家店是随便对外服务的,叫自己来这里吃。
是林凌吗?还是谁呢?
林凌现在做的一个投资方向,就是医药方向,和这个药用植物博览园有联系,也是很理所应当的。
服务员建议林霄先点上汤底,因为他们这里的汤底是现杀现做的。因为他们这里偏僻,可以现杀现做,所以东西新鲜好吃,在城里面的店里,根本不可能有这种享受。
林霄点了一个适合宁秋吃的药膳汤底锅,就起身在这栋建筑及周围去逛逛了。
等到了七点,才渐渐有很多豪车开来,客人逐渐就坐满了整个店,林霄发现这里虽然偏僻,生意倒是不错。
大约林霄外形太出众,他又在挂了很多药用植物讲解的走廊里逛来逛去看来看去,倒是惹了很多人看他。
还有人专门找他搭讪,询问他展板上的药用植物的真假辨别之法。
林霄心说我哪里懂,要是以前,他多半给人一个白眼转身就走了,他如今工作了大半年,倒也学会了和任何人保持友好的交流姿态。
林霄说:“我也不懂,只是看看而已。”
对方是四十来岁的大叔,穿衣和配饰都不差,不过林霄也发现这里的所有客人都不是一般劳苦大众,这位搭讪的是有身价的也并不奇怪。
对方笑道:“这个展板好像经常会换,我上次来就不是这些。”
“哦。”林霄说:“我第一次来,所以不知道。”
对方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还在上学?”
林霄是年轻偶像,虽然如今上了二十岁的偶像都被认为“老”了,但林霄自己投资自己有钱自然就不一样。所以偶像也与年龄无关,还是与长相和钱更有关系。
林霄不太穿正式一类的衣服,穿衣风格更倾向于潮风、性冷淡风或者运动风。
他今天就穿了黑白系的性冷淡风,所以才让人觉得他气质超然,让人一见难忘,要是穿运动风,那还不一定特别惹人注意。
林霄说:“我在做文化传播方向的工作。”
对方很显然不是这个方向的圈子里的,完全没弄懂林霄的意指,但装作明白了的样子,点头说:“哦。是文化宣传部门的吗?”
林霄:“……”
林霄说:“不是,我是娱乐公司的。”
对方恍然大悟:“我就说你长相这么出众,看着也很像明星。”
林霄心说我也还没有那么出名,不过对对方的奉承也很高兴地接受了,他笑了笑,问:“你也是在等人吗?”
对方道:“是啊。有人约我来吃饭,他们还在忙,还要等一会。”
他又问起林霄的名字,问一些娱乐圈里的事。
林霄心说没想到这样的中年大叔也这么八卦啊,看对方一副儒雅姿态,也没太失礼,就说了自己的名字和一些娱乐圈的工作,倒也不愿意讲圈子里别人的私事,并说:“其实我们可能会有工作上的接触,但基本上也不会知道那些八卦,我们看八卦也是在网上看,所以我也不知道太多。”
对方又问:“那要投资像你们这种电视剧电影,要花多少钱呢?就是真实的要花多少钱,不是虚高的?”
林霄心说这人还想投资影视圈吗?
为着对方手上几百万的表,林霄便也和他讲了一些皮毛,对方听后说受益匪浅,还要和林霄加微信。
林霄也看在他的表的面子上加了。
对方又做了下自我介绍,是做一个林霄完全不懂的设备方向工作的老总。
两人又讲了一阵,算是相谈甚欢,而宁秋这时候总算到了。
宁秋从前廊走过来,看到林霄在和人聊天,就说:“林霄,你等久了吧,我本来都到车库开车了,又被叫回去审一个参数。不好意思,你很饿了吧。”
林霄很自然地伸手揽住他的肩膀,说:“我还好,不饿,已经点好锅底了,我听说这里的锅底都要等一个小时以上,现在吃正好。”
宁秋看向之前和林霄胡侃的男人,林霄就介绍了对方,对方姓彭,某某公司彭总。
宁秋和对方点头致意,和林霄先离开一步了。
彭总眼神颇有深意地看着林霄和宁秋离开的背影,又不敢催问叫自己来吃饭的领导还要多久,只好继续百无聊赖地看着展板。
坐下开始吃饭后,林霄一面看着他哥,露出幸福的控制不住的微笑,一面问:“哥,你怎么想到在这里来吃?”
宁秋给林霄舀了汤底里的鸽肉排骨肉,把碗递给他,又慢慢为自己舀,说:“我上次来这里吃了一回,觉得好吃。他们的经理非常热情,非要加微信,逢着节日发信息,我想着就再来吃吧,不然岂不是让别人白做那么多推广?”
林霄:“……”
林霄无言以对,心说你直接把那经理删了不就行了。
他蘸着调料吃了肉,倒的确难得地非常好吃,他就说:“这家的确好吃。不过这里这么偏僻,你以前是怎么找来的?”
宁秋:“上次是个同学请客聚会,不然我哪里找得到这种地方。而且我看这里这么偏僻,环境也还可以,你现在不是公众人物吗,来这种偏僻的地方吃饭,可能好点。”
看来他哥也很懂嘛,林霄问:“哪位同学?高中的?大学的?研究生的?”
宁秋:“都是你不认识的。是高中的,有好几个。”
林霄心说宁秋高中同学也是林凌的同学啊。
林霄:“那姐没有来吗?”
宁秋:“他们本来也让我叫林凌,但林凌不是去a国出差了,没有在,她就没来。”
林霄:“是男同学还是女同学啊?”
宁秋正要回答,突然又停住了,说:“这有区别吗?都是孩子的爸爸妈妈们了。说起来,我们班的同学,好像就只有我和你姐没结婚了。”
林霄:“……但你有男朋友啊,也算结婚了。”
林霄盯着他哥,这话讲得非常认真。
宁秋一愣,随即也点头了,“嗯,对。”
林霄又笑了起来。
宁秋说:“我看了看我们的高中同学,好像就我比较穷。”
林霄:“……”他哥居然也意识到“穷”了。月薪就一万多,加上各种奖金,年薪就二十来万,怎么可能不穷。他现在对他哥的每一分钱都是了如指掌。
林霄对此毫不意外,他们高中,是私立中学,学费对一般人家来说,根本就交不起,除非是成绩特别好的,才会被减免学费,所以能和他们做同学的或者有良好家世加持,或者有聪明头脑优秀成绩加持,在这种情况下,能像宁秋这么穷,那是非常非常少见。
不过林霄不敢真接宁秋那话,而是说:“人各有志,你现在也挺好的啊。你的工作,可不是钱能衡量的。”
宁秋抿嘴闷笑了两声,知道林霄这是故意奉承他,没想到林霄也会讲这一类话了啊。
两人回了家,刚进屋,林霄就把宁秋紧紧抱在了怀里。
宁秋早就习惯了,他仰头迎向林霄,马上就被吻上了唇。
两人在门厅处拥吻,都不舍得放开对方。
过了一会儿,宁秋低呼了一声,小声抱怨,“你把我舌头咬破皮了,不要了,先放开我。”
林霄不应,只又追着他亲,下身紧紧贴着他,把他压在门厅的柜子上。
宁秋要喘不上气了,浑身燥热,轻声拒绝:“先去洗澡嘛,我的腿好麻。”
林霄这才把他放开一点,把他抱着让他坐在柜子上,目光痴痴地看着他,“哥。”
宁秋又抱紧了他,脸埋在他的肩膀上喘气,即使是宁秋这种很少注意他人皮相的人,也不得不承认,林霄近来越来越好看了,他想到那个和林霄在走廊里聊天的彭总,不知为什么,突然竟有一点酸意。这真是奇怪的感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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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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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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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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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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