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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林霄的经纪人姓温名姮,是一名三十多岁的干练女性。

  林霄在唱歌上并没有特别好的天赋,但他在跳舞上天分极高,很小的时候,就可以做到只看一遍节目里的舞蹈便完全复制出来,他的身体天生就像是为舞蹈而生。

  如果不是他父亲坚决不肯儿子去学跳舞,那么,林霄极有可能会走上学院派的舞蹈之路。

  他在初一之前,就一直在跟着老师学跳舞,但之后他父亲坚决不同意他跳舞后,他就只好专注于学习了,但随后就因为接触街舞而对街舞着迷,从高中到大学,便一直浸淫其中。

  他父亲在他高二的时候入狱,他家里瞬间陷入泥沼之中,因为之后有宁秋一直照顾他,他才得以考上大学,不过,他随即发现宁秋比他父亲还不能理解他对舞蹈的热爱,未免让宁秋对自己失望,他只得努力学习自己的专业,好歹拿到了毕业证,而在大学期间,他也因为非常优秀的外形和舞蹈功底而在多次比赛和选秀节目中拿到不错的名次,这让他积累了一些人气,但这些并不足以让他真正地红起来。

  至少至今为止,宁秋都还不知道他算是个有不少粉丝的小偶像和网红。

  温姮本来是代表经纪公司来做林霄的工作,想签下林霄,没想到她却被林霄说服了,准备带着林霄单干。

  在如今明星多如狗,爱豆遍地走的情况下,林霄这么一个新人要出头何其之难,这不仅需要实力,还需要很多气运,更多是需要钱。

  温姮说:“这是资本的世界,没有钱办不到的事。”

  自小生活在大富之家,尝到过钱权带来的便利的林霄,自然更是深信这一点,但他现在的问题是,他没有钱。

  也不能说他完全没有钱,从某种程度上讲,他比宁秋有钱多了,但这些钱在他和温姮的眼里都是小钱,或者说是不算钱,根本办不成什么事。

  现在,林霄就是要去找钱,而且是不那么受掣肘的钱,想来想去,他除了回家找爸妈,他还能找谁。

  **

  宁秋在单位时没法用手机,忙完拿到手机才看到他妈宁知恩给他打了电话。

  回了电话后,就听他妈说:“宁秋,你最近还是很忙吗?你很久没有回来了,你回来一趟嘛。”

  宁秋和他妈关系并不算好,只要不是必要,宁秋几乎不和他妈打电话或者发微信闲聊,一般就是有事说事,没事便不联系。

  听宁知恩这样讲,宁秋便也狠不下心,想到自己的确有一两个月没回妈家里看她了,他便也不好拒绝,说:“嗯,我一会儿回去吧,你是有什么事吗?”

  宁知恩笑着说:“没事你就不回来了?”

  宁秋只好不问了,他们单位范围都有信息监控,他本来想给林霄打个电话,想了想也没打,而是直接开车回家找他,让他和自己一起回一趟老家。

  不过到家,根本没看到林霄人在哪里。

  之前说得好像会在家等自己,没想到自己一离开,这才过两三个小时,他人便跑了。

  宁秋简直要被林霄气到,又想,年轻人根本耐不住一点寂寞,估计又是出门找朋友玩了吧。

  宁秋自己开了车回老家去。

  宁秋的老家,就在S城的邻市D市。

  D市是省内经济强市,只排在省城之后,距离省城高铁只要二十多分钟,开车一个多小时。

  宁秋到母亲家时,时间还早,刚过午饭点,他继父没在家,母亲也没在家,家里只有保姆阿姨在。

  宁秋和保姆没什么话讲,回自己的卧室去放了东西,又休息了一会儿,下楼时,他妈做完头发才回家。

  她对宁秋说:“你林叔去外地看厂子了,要后天才回来呢。你小桂阿姨让我们去她家吃晚饭。”

  宁知恩嘴里的“林叔”,就是宁秋的继父,全名叫林国庆,他也是林霄的大伯。

  从这种亲戚关系上来说,宁秋算是林霄的堂兄,只是两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小桂阿姨正是林霄的妈妈,她既和宁知恩是妯娌,也是好闺蜜。

  宁秋既不喜欢自己的妈妈,也不太喜欢林霄的妈妈。不过,他一向心思较深,家里人也看不出他这些深层次的喜欢与不喜欢来。

  再说,宁秋从小就是成绩优秀的学术派,工作又是在一个不方便谈的单位,家里的长辈便只当他是老成和注意纪律,并不会去想他对自己是不是有意见。

  宁秋正好想去林霄妈妈那里打听一下林霄的事情,便应了。www.xiumb.com

  开车去林霄家里的时候,宁秋问了他妈一句:“林霄最近在做什么,你知道吗?”

  宁知恩道:“知道啊,他不是跑去参加节目选秀了吗?我还在网上看到他了。”

  宁秋震惊了,因为他完全不知道这件事,他还是在两年前知道林霄去参加过一个选秀节目,但宁秋听后觉得很不安全,认为存在很大风险,林霄那时候才十九岁,真是被卖了都不知道,就不同意他再去,之后林霄就没再对他说过这方面的事了,只说参加过学校里的一些表演。

  宁秋问:“他爸不反对吗?”

  宁知恩没有宁秋那些深层次的担心,她笑着说:“你小桂阿姨不反对啊,他爸打电话骂了他几次,但哪里管得住他。”

  宁秋疑惑:“小桂阿姨为什么不反对?”

  宁知恩说:“林霄长那么好,就是当明星才好啊。你小桂阿姨最近可高兴了,还说林霄都红了,居然都不告诉家里,她还说要去给林霄做助理,跟着他呢。”

  宁知恩讲得非常高兴,对家里出一个明星非常与有荣焉。

  宁秋的想法自然和林霄母亲以及自己的母亲完全不一样,他的工作性质让他形成了“默默存在”的性格,所以对任何要大张旗鼓地去展现自己的事,都不适应,而且条件反射觉得不太好。

  宁秋道:“之前国豪叔叔出事,小桂阿姨还没有学会收敛自己吗?”

  林国豪正是林霄的父亲,他之前跟对了靠山,很挣了些钱,在D市是黑白两道通吃的大佬,林家在那时也是D市排得上号的隐形富豪。

  不过,成也靠山,败也靠山,靠山倒得突然,林国豪甚至没来得及做什么安排,就被飞快逮捕了,家里不动产和动产也被全部冻结,林霄的母亲一看情况不对,甚至顾不得管儿子,自己就跑了躲起来了。

  之后是靠着林霄同父异母的姐姐林凌以及大伯林国庆费力疏通了关系,才保住了林国豪一命,林国豪也得以在年初从监狱里被放出来。

  林国豪受此大难,心境自然会有所变化,肯定不会希望儿子去做明星,到时候又有人来翻自己的旧账,而宁秋一直以为小桂阿姨也会有这份觉悟,没想到并不是。从这方面想,宁秋认为自己真是很不了解女人。

  宁秋开了二十分钟车,到了林霄家里。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再者,林家现在还没有完全倒,只是,林霄父母没什么资产了,家里的产业和金钱基本上全在林霄的姐姐林凌那里,所以,林霄父母家里表面上看着依然是光鲜的。

  车从林家宅邸大门开进去,深秋的车道两边,银杏树正在落叶,有园丁在打理园子里的景观花树。

  车在主楼前的路旁停下,宁秋让宁知恩下车后,就想把车开到林家的停车库里去,没想到这时候,林凌居然走过来了。

  原来,林凌刚才在园子里打电话,打完正好看到宁秋降下车窗,看到了他,于是就过来叫他了。

  宁秋有些诧异,他没想到林凌会在。

  宁秋是真的佩服林凌的,林凌身上的故事,可说是集齐了小说里各种打脸爽文大女主元素。

  她的外公外婆家,一直是深耕D市的官家,她的母亲苏凌,是个女强人,从从政改为经商,因为既有能力又有家庭背景,事业做得很大,只是遇到了渣男林国豪,林国豪当时甚至是黑涩会背景,两人结婚后,生了林凌。

  林国豪在苏家,自然处处不得劲,后又靠着岳父母和苏凌,不仅生意做大,而且结识了他之后的靠山,后来,苏凌因为癌症过世,当时林凌只有九、十岁,她父亲林国豪迅速就又娶了林霄的母亲桂媛媛,而且,林霄在几个月后就出生了,这证实林国豪一直出轨,在之前的妻子没过世时,桂媛媛就怀了孩子。

  当然,要是桂媛媛没怀孩子,说不得就进不了林家的门了。

  宁秋知道林凌很讨厌他爸和后妈。

  林凌小时候大多数时候是住在外公外婆家里,她和宁秋高中是同学,宁秋大学在国内顶尖高校上学,林凌去了A国顶尖私立大学上学,而且因为非常刻苦,成果斐然,只花了三年就拿到了博士学位,这也就罢了,她的师兄是国内某重要政治人物家族的孩子,在她父亲锒铛入狱之后,她不仅靠着自己的关系保下了林国豪的性命,还拿到了之前属于她母亲的所有遗产,她的母亲在遗嘱里将所有资产全都留给了女儿,只是当时林凌太小,留给她也没意义,所有资产都依然由林国豪把持,这下林凌拿到了所有本就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而且还狠狠打了父亲的脸,不仅如此,从此,父亲、后妈、弟弟,全都要看自己脸色过日子,这真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林凌回国这些年,做出了不少成绩,虽然宁秋并不清楚林凌到底做了哪些事,或者有些什么错综复杂的政治关系,但就已知的,能在网上媒体查到的,就已然不少。

  林凌公司总部在S城,她也多是在S城生活,她工作忙,自然很少回D市。

  这时候在这里见到,宁秋总觉得不是偶然。

  宁秋朝林凌打招呼,“林凌,你也回来了?好久不见。”

  林凌虽然是身价不菲的大企业家了,但她一直是务实派,身上也没什么骄矜之态,只穿着简单的毛衣、牛仔裤以及运动鞋,头发绑着马尾,不过,毕竟是天才人物又是久居上位,她身上自有坚毅、自信、大气的气场在,让人见之忘俗。

  林凌很爽快地对宁秋笑道:“好久不见了。”

  宁秋说:“我先把车停到停车库里去,一会儿再来和你说话。”

  “别浪费这个时间。”林凌撑着宁秋的车窗,示意他出来,又说:“让保安去停就行了。”

  宁秋无法,只得出了车门,林凌示意保安为宁秋停车,又伸手轻轻拉了宁秋一把,道:“你过来,我们就在坝子里聊聊嘛。”

  宁秋只得跟着她到园子另一边去。

  林家这个园子很大,在草坪里聊天,周围都没地方藏人偷听,倒是可说话的好去处,只是有些冷。

  正走到一半,宁秋突然听到一个声音叫他,“哥!”

  宁秋一回头,发现林霄正从房子里出来,他愣了一下,这人回了老家,居然也没和他说一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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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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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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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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