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会每天出去采摘最新鲜的野菜,或者捕捉鲜鱼回来吃。由于食物充足,两人每天的伙食都很好,还能携带压缩饼干等方便食品进更深更远一些的丛林探探险。
这里虽然不属于真正的无人区,但生态环境保护的不错。丛林中鸟类繁多,偶尔还能在树影间见到几只跳跃的野生猕猴。
再往丛林深处可能还会有更多平常看不到的动物,但是陆逢灯和顾雪中都没有选择再继续前进。他们不是偷猎者,想要欣赏自然景观在外围看看就好,没有必要进入到深处打破部分动物生活的平静。
两个星期的时间内,两人几乎把这座山头到处都逛了一遍。
山里气候多变,有时碰上两天连阴雨,陆逢灯和顾雪中就拿出储备的食物,在外账门棚处的炊事帐做饭。
他们买的帐篷质量很好,即使下两天连阴雨,帐篷的地面上也不会潮湿。外账的门棚处还设有炊事帐,专为雨天做饭所用。
这种时候,两人就会架起小火炉,慢慢地炖一锅乱炖,在寒冷的雨夜里一边看着外面雨打树叶的画面,一边吃着热气腾腾的饭菜。
然后受阴雨天天黑的影响,小怪物和顾雪中一人一怪吃饱饭没多久就会挨在陆逢灯的身边昏昏欲睡,只留他一个时不时地关注一下山间河流涨水的情况。
今天是两人计划露营的最后一天。
这十几天以来,山上野营的人来来往往,有的人在此期间野营结束,有的人在此期间上来野营。陆逢灯他们跟这些人偶尔碰见过几次,也会打个招呼,或者帮帮忙。但也许是他看起来过于高冷,总体来说大家还是各玩各的,平常不随便互相打扰。
这一点非常符合顾雪中的期望。
要是每天都有这么多人过来找陆逢灯帮忙,那对方到底是跟他野营,还是跟那些人野营?!
顾雪中看着刚从别人的营地回来的陆逢灯,有些气哼哼地搅拌了一下锅里的菜。
他在这里辛苦做饭,对方却跑出去了!
虽然知道是在帮忙,但顾雪中还是很不爽。
都是野营的最后一天了,他们更应该待在一起!
围着饭兜兜,抱着自己专属小碗的小怪物流着口水表示一万个赞同!
大坏蛋快回来吧!
不然超级大坏蛋都不开饭!
一人一怪都眼巴巴地看着从远处走回来的陆逢灯。
对方身量瘦高,因为干活发热将外套的拉链拉开了,露出内里穿着的黑色工字背心,精致的锁骨蜿蜒横亘。
他穿着便于活动的运动裤,脚上则是一双短靴。说是短靴其实就是短筒的雨靴,是为了防止山间蚊虫和蚂蟥叮咬才穿的,同时也是为了踩水的方便,黑色塑胶材质。
但就是这么双极为普通的雨靴,穿在陆逢灯身上也像是给他增光添彩的道具一般。
对方肩宽,腰细,腿长,远远走过来的姿态肩膀舒展,背部挺直,手臂和脚步的幅度适中,克制而不拘谨,雨靴踏在昨天刚下过小雨的土地上,一踩一个脚印,仿佛印在顾雪中的心尖上。
他一回来就看见自家的营地里一大一小两个都眼巴巴地望着他,尤其是小怪物,围着饭兜兜,怀里抱着小碗更是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陆逢灯走过去,伸手摸了摸翘首以盼的小怪物的脑袋,然后转头对上顾雪中的视线:“开饭吧。”
“嘤!”
小怪物得到爱的抚摸和肯定,顿时举着小碗小勺欢呼。
而原本眼巴巴望着陆逢灯的顾雪中瞬间蔫下来,如同被主人忘记的大狗狗,耳朵都耷拉下来。
为什么陆逢灯每次都会摸小怪物的脑袋而不摸他的呢?明明他是大白狗的时候,对方也很喜欢摸他啊!难道是因为他的人形不可爱吗!
顾雪中郁郁寡欢地正要去拿碗盛饭,就感到脑袋顶被轻轻地摸了一下。
温热的掌心触碰的感觉瞬间从手掌与他脑袋的交界处炸开,如同闪电一般迅速窜过脊椎,让他浑身都打了个轻轻的战栗。
要不是他现在已是人身,陆逢灯甚至还想哼哼唧唧两声,再躺到地上撒个娇,让主人摸摸它的肚皮。
当然现在这些都是不可能的。
因此陆逢灯就只看到被自己摸摸头的顾雪中耳朵渐渐地红了。
从一开始的微红逐渐变成深红,如果不是对方的肤色本身就不白,这只耳朵现在简直可以称得上红的要滴血。
陆逢灯头一次在心里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怀疑,并且诞生了一点小小的,可以称之为苦恼的情绪。
这样的表现,对方究竟是喜欢他摸摸头,还是不喜欢呢?
陆逢灯想了想,最终暂时收回手。
在不确定对方是否喜欢的情况下,还是不要贸然停留比较好。他一开始这样做,是因为顾雪中失望的样子总是让他忍不住想到那只大白狗。
大白狗只要被他摸摸头就会很高兴,变成人之后却变得这么复杂。
陆逢灯在心里转过这个念头,收回手,解释道:“我看你的神色好像不高兴,就摸了摸你的头。如果有冒犯的地方,是我不对。”
顾雪中摇摇头:“没有,陆哥摸得挺舒服的。”
说完,他塞给对方一副盛好饭的碗筷,就迅速转过头,免得被陆逢灯看见自己红了的脸。
那就是顾雪中也像大白狗一样喜欢被摸头了。
陆逢灯心想。
跟小怪物也是一样的。
看来以后安慰或者奖励对方也可以摸摸头。
想到这里,陆逢灯又道:“我跟他们说了,今天我不会过去了。我们明天早上就拔营,今天剩下的时间我要点一下物资,做些准备。”
顾雪中一听到这里瞬间眼睛一亮:“对对对,我们马上就要拔营了,自己都忙不过来,哪还帮得了别人。他们都不是小孩子了,不会做的还不会学吗?”
他说到这里,又感觉自己贬损得太明显,忙转换话题道:“唉,我这也是恨铁不成钢,为了他们好。总叫陆哥帮忙怎么像话,他们跟我又不一样,陆哥总是离开这里的。”
顾雪中一想到这里心里就美滋滋,拼命压住上翘的嘴角道:“下午我们一起做准备工作怎么样?”
他说到这里,又把忘在一旁的小怪物拉过来凑数,以掩盖自己的司马昭之心:“小黑也不能闲着。”
忽然被点名的小怪物正把脸埋在小碗里苦吃,这会儿忽然听到自己的名字连忙点点头。
虽然这里很好玩,但是它也有点想回到大房子里了。
它都好久没见到爷爷了!
还好久没有在电视机里见到那只粉色的小猪了!
等回去了,它就都可以见到啦!
所以它也要帮忙,早点回去!
陆逢灯对这一大一小的心思毫不知情,只是点点头,道:“好。”
当天下午,两人一怪清点着他们剩下的物资。带来的食物吃得差不多了,还剩下一袋没开封的脱水风干密封牛肉可以晚上吃完。洗漱用品例如牙膏还有多的,收捡起来放好。
他们一一点过每类物品的剩余,这段时间产生的塑封袋等垃圾早早地用一个大袋子装起来,预备明天带下山去,扔到特定的垃圾桶位置,还有行李袋等东西得重新规整。
等物资清理完毕,不用的东西收拾整齐,小怪物趴在装好的行李袋上感到十分欣慰。
这些都是他们的劳动成果!
它今天下午钻进各个行李袋里,帮忙找到好多被塞到犄角旮旯里的东西,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呢!
小怪物骄傲地挺了挺胸.脯,换来大坏蛋的摸摸头。
当天晚上,陆逢灯和顾雪中两人协同合作,将剩下的所有食物,包括今天采来的新鲜野山菌和野菜,和之前带的风干牛肉,玉米罐头,火腿肠等一起煮了一锅,分量比平时的一顿还要多。
两人一怪美美地吃了一顿,洗漱完毕后就坐在大树前铺了垫子的石块上抬头看星空。
这是他们这次野营的最后一天一晚。
夜幕上铺开的银河犹如黑天鹅绒上铺满了碎钻,深邃而明亮,愉悦着人的眼睛。琇書網
陆逢灯和顾雪中两人各披了一件大衣,在寒冷的夜风中靠坐在一起,抬头注视着这壮丽的银河景象。
等回到家,这样的景象就会淹没在城市闪烁的霓虹光污染当中,再也看不见了。
和陆逢灯头靠着头的顾雪中仰望着头顶的星空,道:“真漂亮啊,回去就看不到了。”
何止是看不到了。
回去之后,他跟陆哥因为事事需要亲自动手而建立起来的亲密只怕又要倒退一步。
唉,那也不能不回去,大白狗狗在心里想。
不管是人类还是狗狗,都还是更喜欢现代,因为能偷懒嘛。而且的确方便的多,喝的水也不用费心思处理,都是干干净净的。
陆逢灯不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只以为顾雪中更喜欢现在的生活,道:“你如果喜欢,我们以后可以经常来。”
顾雪中心里顿时咚咚地跳起来,他被冷风吹得有些僵硬的脸忍不住嘴角上扬,道:“好!”
这番对话真是耳熟。
只不过上次提出这个建议的是他,而答应的人是陆逢灯,今天刚好反过来了。
看来陆哥也很喜欢跟他待在一起!
两人在外面又坐了一会儿,欣赏了一下夜空和眺目远望隐匿在黑暗中的起伏的山峦轮廓,就重新进了帐篷。
小怪物早就缩在陆逢灯的衣服里面睡得口水横流。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寒冷,对方这段时间总是很容易睡觉。吃饱了睡,睡饱了吃,让陆逢灯感觉自己好像在养一只小猪。
他一边想着,一边抱起呼呼大睡的小猪一起进了睡袋。
第二天一早,陆逢灯和顾雪中两人起来把睡袋叠好,帐篷收好,所有东西都装进最开始的那几个行李袋里,然后一起背下了山,坐上服务区内停着的大半个月没开的车。
他们来时满身重负,满怀期待,回去的时候一身轻松,心满意足。
临走之前,顾雪中回头的频率有点频繁。
陆逢灯以为他还在恋恋不舍,道:“下次我们再来这里。”
顾雪中却摇摇头,笑了笑:“下次我们去旁边的山上试一试,听说那里的兰丰山也不错。”
兰丰山?
这个词在陆逢灯的脑海中出现的时候,瞬间关联到野营前他碰到的那位脸色苍白的男人。
对方给他的糖纸上写的是,必要时刻可以去兰丰山。
看来下次他的确该去兰丰山看看了。
在经历一段时间的自己开车,坐大巴,坐火车,坐飞机之后,两人一怪终于成功回到了家。
进入小区的时候,就连陆逢灯的脚步都不由得加快了。
他们给老陶打了电话,又掏出钥匙进了家门。顾雪中出门买菜回来做饭,陆逢灯和小怪物一起在家里洗洗抹抹,换床单被套,晾晒衣服。
等到老陶过来,三人一怪美美地吃了一顿新鲜好饭。
晚上,睡了十天半个月地铺的两人再一躺到床上,顿时就觉出床的好处来了,柔软温暖,一趟上去浑身都轻松了。
陆逢灯和小怪物一起安安稳稳地盖着被子躺着,和顾雪中道过晚安后,很快就启动了休眠程序。
第二天一早,陆逢灯躺在床上睁开眼,家里安安静静的,一点人声都没有。
已经有过经历的他将手机开机,果然看见顾雪中给自己发来的消息:
陆哥,我进副本了,好好照顾自己,等我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在2020120617:23:242020120719:38:1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w长工每天不睡觉、战南1个;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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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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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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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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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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