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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太平客栈>第九十三章 无情
  宫官发现自己有些低估李玄都的冷硬心肠。

  换成其他男子,早已是百炼精钢化作绕指柔,可李玄都这个人很怪,他的确有些内疚,可除了内疚之外就没有其他多余的情绪了。

  换句话来说,如果受伤的不是宫官,而是另外一个人,哪怕是个男子,李玄都同样会内疚,这是对事不对人,不因受伤之人的身份而改变。

  怜香惜玉?不存在的。

  不过这也在情理之中。

  如果李玄都是那种沉溺于男女之情的男子,早在天宝二年张大小姐死了之后,他便活不下去了,就不会有今日的清平先生。

  不过宫官同样很怪,她可不是那种自艾自怜的女子。

  如果李玄都像孙鹄那样,只是因为她的示好就拜倒在她的裙下,那她便不会这样百折不挠,只会把李玄都当作一个可以利用的庸俗男子,甚至会在得手之后主动放弃李玄都。正因为李玄都一再拒绝,宫官才会对李玄都越发感兴趣,越挫越勇,屡败屡战。

  如此一来,两人的关系便成了一个死结。

  李玄都对于宫官越是不为所动,宫官对李玄都越是好奇。

  宫官不知道李玄都是否已经看破了她的心思,不过她总是忍不住去猜测李玄都的心中所想,去想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一个人是否心狠,不在于他对待别人如何,而是要看他对待自己如何。对待自己狠的人才是真正的心狠之人。

  一个男人,身居高位,大权在握,不对女色上心,不敛财,不喜欢古玩字画,不喜欢听戏唱曲。到了这等身份地位,声色犬马不过是鸿毛之轻,却拒而不受,这对自己多狠呐?他的心又有多狠?这样的男人,不轻易杀人,可决定要杀人的时候,是不眨眼的。琇書蛧

  无道宗的极天王,是圣君澹台云的属下,又与宋政、地师暗中勾结,因为其修为甚高,资历甚老,地位甚尊,左右逢源,可遇到了李玄都,抬手就杀了,没有半点犹豫。

  这又让宫官想起了一件事,李玄都不止一次说过要重回帝京,可他很少提及复仇,他似乎对于自己当年因为帝京之变而遭受的种种冷遇并不在意,甚至就连张肃卿之死,也不是头等大事,他更在意的是张肃卿传承给他的理念。他想要做的头一件事不是复仇,而是改天换日。

  宫官见惯了那种因为自己遭受了冷眼便视之为奇耻大辱并要拼命争一口气的人,比如孙鹄就是,李玄都这种奇葩异类,却是少见,上一个这么做的人,叫作张鸾山。可女子是慕强的,对于宫官来说,张鸾山太弱了,无论是境界修为,还是能力,他都远不如李玄都。

  所以宫官每每见到李玄都的时候,总会生出一种异样的感觉。在她的眼里,这个男人还是当年那个从静禅宗大和尚手中把她救下的紫府剑仙,虽然如今的他敛去了所有的锋芒、意气、轻狂,变得温和守礼,但在实际上,如今的清平先生比当年的紫府剑仙更为“无情”,这种“无情”不是六亲不认的冷酷,也不是完全没有情绪的忘情,而是心怀大志和几经生死混合起来的绝对冷静。

  对于宫官来说,这种“无情”就像是一味诱人的毒药,明知道是要人性命的东西,又总忍不住想要一口吞下。

  骑在骆驼上的宫官微微歪头,望着李玄都的侧脸,轻声道:“你还没回答我,如果我死了,你会记我一辈子吗?”

  此时两人已经距离楼兰城不远,两人本是飞掠前行,在中途遇到了一股凶悍马贼正在劫掠一支车队,当时车队的护卫已经死伤大半,剩下的都是些老弱妇孺,李玄都便顺手救下了这支车队。

  救下车队之后,李玄都才发现这不是一支商队,倒像是举家迁移的大户人家,拖家带口,车队的首领也就是一家之主,对于李玄都这位恩人千恩万谢,本想要赠送银钱答谢,却被李玄都婉拒,最后李玄都向其讨要了两匹骆驼,然后便与其告别。

  行于戈壁之上,马匹是不如骆驼的,所以常在西域行走之人大多是骑乘骆驼而不是马匹,李玄都讨要了两匹骆驼,并非是为了代步,而是为了掩饰身份,看上去不那么特立独行,毕竟距离楼兰城已经不远,就算是骑乘骆驼,也不会耽误太多时间。

  宫官自然没有异议,所以此时两人就是骑着骆驼往楼兰行去。

  听到宫官的问话,李玄都并未转移视线,还是目视前方,腰背笔直,回答道:“我的记性一向很好,说是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也不为过。”

  宫官轻哼一声,“答非所问。”

  李玄都道:“不是答非所问,而是我要告诉你,无论你是生是死,我这辈子都会记得你,其实不仅仅你,与我有交集之人,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宫官轻轻“啊”了一声,“真是……无情。”

  李玄都问道:“我哪里无情?”

  宫官要比李玄都小上几岁,所以还有些少女的天真烂漫,习惯性地娇气嘟嘴道:“你哪里都无情。”

  李玄都哑然失笑道:“你这就不讲道理了,我实话实说,怎么就是无情?”

  宫官道:“其实你心里明白,我想听的不是这个,可你就揣着明白装糊涂,就算你心里不是这么想的,就当是嘴上哄哄我,也不行吗?”

  李玄都怔了一下,没有直接回答宫官,而是说道:“帝辛在刚开始请工匠用象牙为他制作筷子的时候,他的叔父箕子就十分担忧。箕子认为,既然你使用了稀有昂贵的象牙作筷子,与之相配套的杯盘碗盏就再也不会用陶制土烧的笨重物了,而必然会换成用犀牛角、美玉石打磨出的精美器皿。餐具一旦换成了象牙筷子和玉石盘碗,你就一定不会再去吃大豆一类的普通蔬菜,而要千方百计地享用牦牛、象、豹之类的胎儿等山珍美味了。紧接着,在尽情享受美味佳肴之时,你一定不会再去穿粗布缝制的衣裳,住在低矮潮湿的茅屋下,而必然会换成一套又一套的绫罗绸缎,并且住进高楼大厦之中。箕子害怕照此演变下去,必定会带来一个悲惨的结局。所以他从帝辛一开始制作象牙筷子起,就感到了一种不祥的恐惧。后来果不出其所料,没过几年,便有了酒池肉林。”

  李玄都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若顺着你的意思博你一笑,这便是那双象牙筷子。今日我可以与你逗乐,明日就能与你袒露心扉,后日便相依相偎,再到大后日,只怕是男女大防也顾不得了。正所谓千里长堤毁于蚁穴,所以还是不要开这个头为好。”

  宫官忍不住笑道:“你想得可真远。”

  李玄都终于转过头来望向宫官,“宫姑娘谋划太深,由不得我不多想。”

  宫官不乐意道:“你又叫我‘宫姑娘’,我们不是说好了吗,你要叫我‘官官’。”

  李玄都从善如流,“好,官官。”

  宫官又道:“还有,你说清楚了,什么叫我谋划太深,我谋划什么了?难道不是你主动来西京让我带你去楼兰城的?现在却倒打一耙。”

  李玄都一怔,随即道:“那是我错了。只是我家中有妻,若是背着她与官官发生些什么,既是对不起她,也是对不起你。当然,也可能是我自作多情,若真是如此,也请官官见谅。”

  宫官倒是没有恼羞成怒,若是恼羞成怒或者自怨自怜,那也不是宫官了,她双目中异彩连连,笑道:“紫府,你知不知道,你持身越正,我就越是喜欢你。”

  李玄都讶然问道:“这是什么道理?”

  宫官道:“没有道理。你们男人总是喜欢拉良家女子下水,劝风尘女子从良,就不许我们女子也有此等爱好?你这个刚刚定亲之人,难道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良家男子?”

  李玄都忍不住摇头笑道:“良家男子,这个说法却是有趣。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称呼我。”

  宫官道:“也许天底下只有我会如此看待你,在旁人眼里,你可不是什么良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煞星。”

  “应该只有你会觉得我与‘良家’二字可以挂钩了。”李玄都赞同道,“不过我是不是杀人不眨眼的煞星,还有待商榷,最起码也有人觉得我是个公义之人,我觉得还是公义之人这个名头更好听些。”

  宫官好奇问道:“秦大小姐是如何看待你的?”

  李玄都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些许发自本心的笑意,“她说我是个登徒子。”

  宫官笑道:“登徒子?我怎么半点也没看出来?是你太过深藏不露?还是我那位秦姐姐太过绵软的缘故?”

  李玄都含糊道:“大约两者兼而有之吧。”

  宫官还想开口,不过李玄都已经不想在这方面继续深谈下去,正色道:“说正事,我们到了楼兰城后,去哪里寻找阴阳宗的踪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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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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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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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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