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两人都没有伤人的意思,从半空中落回地面之后,冒乞略微犹豫,松开抓住女子肩头的手掌,身形向后退去。
李玄都则是轻轻一挥手,女子如一片落叶悠悠荡荡地飞了出去,然后又轻飘飘地落地,别说被摔伤,就连灰尘都没激起半点,可见李玄都对于力道运用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在女子暂时脱离战场之后,李玄都迅速追上冒乞。
一位金帐那颜固然身份尊贵,可境界修为低微,休说对李玄都造成威胁,便是制造麻烦也做不到,就算她想逃,又能逃到哪里去。可冒乞这个天人境大宗师却是不同,虽说他不是李玄都的对手,但想要给李玄都制造些麻烦还是不难,所以李玄都的关键就是解决冒乞,就如江湖厮杀,先把对手废掉,再去谈及其他。
冒乞见李玄都追得甚快,自己是万难脱逃,只得把心一横,猛地止住身形,一身气机流转如江河奔流,瞬间已是近百个周天。然后就见这位身形矮小的老人浑身上下发出一连串噼啪响声,身形瞬间暴涨至八尺左右,极为魁梧,因为身上衣着太小的缘故,被生生撑破,只能勉强遮挡住躯干,四肢却是直接暴露在凛冽的塞外寒风之中。
此时的冒乞再也不见半分猥琐之相,甚是勇武威严。
李玄都笑了笑:“这才有些金帐勇士的意思。”
冒乞在金帐最为精锐的怯薛军中也是鼎鼎有名的,否则也不能官至都尉。怯薛军由大都尉统领,大都尉之下设有十名都尉,无一不是位高权重。能做到都尉之人,要么是家世显赫,要么是战功卓著,要么是武力超绝。冒乞当年虽然也有战功,但在怯薛军中还算不上战功赫赫,更多凭借的是武力超绝,尤其擅长近身徒手作战,臂力惊人,当年金帐大军攻入凉州、秦州时,他也遇到过大魏军中高手,他曾凭借双臂将两位归真境高手撕裂成两半。
显露真身的冒乞直接双手向李玄都拿来,意图握住李玄都的双臂。
李玄都随手将“大宗师”刺入身旁地面,任由冒乞握住自己的双臂,同样运转气机。冒乞瞬间觉得自己好似回到了年少时与蛮牛角力的境地之中,虽然双手死死握住两根牛角,却丝毫奈何不得,只能被红了眼的蛮牛挑上天去。此时的冒乞便感觉自己好似握住了两根天柱一般,用出全身的力气也挪动不了分毫,反而受了反震之力,胸口隐隐发闷,想要呕出血来。
李玄都最怕遇到两种对手,一种是帷帽女子这种的,就是一力降十会,还有一种是用巧更胜自己的,比如李元婴。李玄都最不怕的便是气力不如自己、用巧也不如自己之人,恰恰冒乞就在此列。
李玄都反手握住冒乞的手腕,双臂分别向左右方向发力。
冒乞的身形猛地一个震荡,两个臂膀处发出一阵爆裂声响,险些被李玄都将两条手臂生生撕裂下来。
虽然李玄都没能得逞,但也重重伤及了冒乞的体魄,使其双臂软软地垂落下去,已是使不上力气。
冒乞不知道李玄都的身份,如果他听闻过李玄都的事迹,就绝不会与李玄都正面角力。如今中原江湖的许多人已经知晓李玄都身怀五大玄功,气机磅礴远胜同境中人,又有“漏尽通”护体,无惧寻常伤势,与李玄都陷入到角力境地之中,无疑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冒乞直到此时才彻底醒悟过来,不过已经别无办法,只得双脚连环踢出。
李玄都随手摄过“大宗师”,双手运刀向上斜撩,动作之快,甚至带出一连串定格的残影。
冒乞的一条腿就此离开身躯,落在地上。只剩下一条腿的冒乞趁此时机与李玄都拉开距离,毕竟是天人境大宗师,虽然断了三肢,但还能通过气机御风而起。只见他身上血气涌动,整个人化作一道血色长虹,一掠百丈。所过之处,留下一道长长血痕,直到血虹远去之后,尾痕上的血气才渐渐弥漫开来,化作淡淡血雾随风而逝。
李玄都虽然本人追不上血虹,但出刀却有过之无不及,就如箭矢的速度远胜奔马。
李玄都遥遥劈出一刀,虽是以刀激发,却是蕴藏剑气。
剑气立时追上正在逃遁的冒乞,没入体内,冒乞体内原本如海潮拍岸的气机骤然无声,急掠的身形不可避免地一顿,然后被李玄都迅速拉近两者之间的距离。
冒乞惊骇得肝胆欲裂,如果把体内气机看作是江河奔流,那么这道剑气就是在河道中设置了一道堤坝,生生阻住去路。若是气机能冲破这道关隘还好,若是冲不破,就只能漫出河道,也就是经脉爆裂。wWW.ΧìǔΜЬ.CǒΜ
高手相争,生死就在一线之间,正当冒乞想要拼着受伤也要一气贯通全身经脉,只觉后心一凉,已是被一刀穿心而过,无数剑气在他体内爆发开来,彻底断绝了他的生机。
这一刀颇具秦素的风范,所以可以算是家传。
李玄都抽刀归鞘,只是轻轻一推,这位曾经的怯薛军都尉就向前扑倒在地。
然后李玄都又重新回到女子的面前。
这位在金帐王庭身份尊贵的女子倒也有自知之明,没有试图逃跑,而是静静站在原地,当她看到李玄都孤身返回,心中已是有了猜测,轻声问道:“他死了?”
李玄都点了点头。
女子改用金帐语说道:“以阁下的身份,应该没有必要骗我。他曾是金帐的勇士,勇猛无畏,但是在年老之后,再无往日的气概,反而胆小怯懦,没有死在沙场上,却死在了这里。”
李玄都用正统官话说道:“看来金帐贵人与大魏贵人,也没什么两样,真是天下乌鸦一般黑。”
女子一笑,也改用大魏官话问道:“为何还不杀我?”
李玄都道:“我不信你可以看破生死,你此时没有半分畏惧,想来是有保命之策。说说吧,你打算为自己的性命开出怎样的价码,不过我的耐心有限,勿要试探。”
女子眼神中掠过一抹惊异,说道:“我虽然不知道阁下的身份,但可以肯定,阁下在中原也是了不起的大人物。阁下来到金帐王庭,多半是因为老汗,不知我说的可对?”
李玄都望着这位金帐那颜,心中生出几分警惕之意,眼神中便多了几分打量。
女子坦然与李玄都对视,面带微笑,只是藏在袖中的手掌还是不自觉地握成拳头,指节微微发白,显然她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这般胸有成竹。
过了片刻之后,李玄都问道:“不知那颜叫什么名字?”
女子回答道:“我叫月离别。”
“月离别?”李玄都微微挑了下眉头:“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这名字却是有些诗情画意。”
月离别道:“只是与中原官话中的三字同音罢了,并非是离别之意。月即别汗是我的先祖。”
李玄都是听说过这位金帐汗王的,道:“月姑娘原来是黄金血脉。”
月离别摇头道:“我不姓月,我的全名叫做月离别特穆尔,阁下若是称呼姓氏,可以称我为特穆尔。”
李玄都拇指轻轻推刀出鞘:“月姑娘也好,特穆尔姑娘也罢,无论多么尊贵的姓氏,对于一个死人来说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月姑娘可以开出自己的价码了。”
月离别感受到李玄都故意显露出来的杀意,脸色略微发白,定了定心神,方道:“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李玄都眯起眼眸,语气渐冷:“你可以叫我秦玄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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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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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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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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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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