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每次女扮男装都成了白月光>第 69 章 番外:涌泉以报(3)
  人类与禽兽的区别,在于克制。

  姜公子尝试过克制。

  他点熏香,学吹笛,描摹书画,弈棋修心。

  清谈,读佛,论道。

  在树下一站就是大半天,试图从枝摇影动中感悟天地至理。

  所有风雅又缓慢、极度耗费时间的事,他都耐下性子,一样一样地去做了。

  与幕僚议事时,语速都放慢了。说几句话,抿一口茶;没滋没味的香茶,忍耐地浇灭内心的焦灼。

  ――他想见弟弟。

  他想像以前一样,除了一点正事以外的时间,全都拿去和她消磨。他想像以前一样急急忙忙地做完所有事,就能去见她。

  但是不行。

  他要忍耐。

  忍耐到……他能将那分不该产生的心思磨灭为止。

  在此之前,他不能再离她那么近。

  二十二岁的姜公子,竭力忍耐着内心的渴求,也忍耐着一切焦灼。

  很快,琅琊城里越来越多涌出对他的夸赞。他那些装模作样、毫无意义的举动,似乎恰恰合了世人对“风雅”的喜好。

  他们赞叹道“姜公子真如闲云野鹤,是神仙才有的风姿。”

  甚至有人给了他一个“闲云公子”的雅号。

  姜公子每每都含笑听了。

  只有他自己知道,当他焚过香、抚过琴,双手收回宽大的衣袖中时,总是不得不死死掐住手掌,经常能掐出血痕。

  只有疼痛,才能提醒他,让他继续忍耐。

  阿沐却像一无所知。

  她只是感叹说“哥哥现在好忙,注意休息,别太累了。”

  然后她又自己高高兴兴地去练剑、去逛街,带回一朵野花或者街上的什么玩意儿,回来丢在他屋里,还说是礼物。

  谁要礼物?他只想要……

  不,不。

  忍耐,要忍耐。

  但是到了暮色降临,他就再也没有借口逃避。宵禁伴随落日余晖来临,将一切闲人隔绝在他的世界之外。

  他至多只能再沐浴一番,而后披头散发坐在屋里,眼睁睁看天光带着世上所有人一同逝去,所以这世上只能剩下他,还有身边的阿沐。

  她总是在他这里用晚饭的。他能驱赶她?绝对不能。他无微不至照顾她的饮食起居,照顾了这么些年,怎么能因为自己一点卑劣心思,就弃她于不顾。

  至少在这点时间里,他必须和她在一起。

  他总是直直地坐着,而她总是在旁边吃得津津有味。

  已经离得很近了,她还非要跟他说话。

  “哥哥,你多少吃一些……是是是,生病是胃口不好,但你多少吃一些。”她哄小孩儿似地,又拈一块桂花糕递到他嘴边,“哥哥要是不吃,我就硬塞了。”

  他只能开口“吃你的,别调皮。”

  模糊的眼角余光里,她在打量他。她的眼睛总是很亮,亮到他这半瞎子也能准确察觉她的目光。

  “哥,我觉得你最近不太对劲。”

  她拖着凳子挪了挪,还嫌不够,干脆弃了凳子,直接坐他榻边。不仅如此,她还来拉他的手。

  他应该叫她离开,但他说不出话。他快要不能呼吸,只能全神贯注辨别她带来的感觉她坐下来时,不宽的卧榻略略一响;她的手指滑进他手心,纤细又温暖有力的手指将他扣紧。

  她还靠近,近得他能听见她的呼吸。小小的暖风,吹在他赤礻果的皮肤上。

  他简直克制不住想要呻吟别这样,别离这么近,离得这么近,他会忍不住……

  她一无所知。

  “哥哥,你最近是不是在躲我?”阿沐问得很严肃,“你从前去外头,都要让我跟着,现在聚会多了,我要去你都不带我了。我还是不是你的护卫了?”

  每一个字的音调,都悦耳得让他心中颤栗。他不由自主抬了抬手,想要将她搂过来,让她在自己耳边吐露心声,最好像梦里那样,发出甜腻的……

  姜公子一把捂住脸,又别过头“你不是我的护卫……是我弟弟。”

  他只能勉强说出这句话。

  “哥哥!”

  她有点急了,一气说了一大堆话。

  但姜公子已经被她弄得神魂颠倒,根本听不清她到底在说什么。他正全力以赴地忍耐,拼命地忍耐、拼命地将那无数魔怔的念头赶出去――不可以,不行,不能,不应该……

  “……哥哥!”

  她误解了他的沉默,居然一下扑了过来,紧紧抱住他。她将头埋在他怀里,声音变得十分低落。

  “哥哥,是不是我之前做什么事,让你不高兴了?是我不够风雅、不懂玄思,让你被人嘲笑了么?”她迟疑地问,“你别生气,如果你需要,我会改的……”

  她不知道,那一刻,被人视为“心思深不可测”的姜公子,几乎丢掉了自己全部的神智。他根本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他还呆呆地想不高兴?厌倦?什么,他怎么听不懂?他漏过了什么?

  不知道。

  他只知道,他怀里有个人。

  他只知道……自己终于抬起手,一点点地抱住了她。

  ――他的。

  心中的魔障在翻腾涌动,叫嚣着将他淹没。那些恶念在他身体里盘旋,将好几个月里辛苦建立起来的防御,一瞬压得全数崩塌、化为齑粉。不费吹灰之力。

  ――这是他的。

  他为什么要放手?

  男人又怎么样,弟弟又怎么样?别说没有血缘关系,就是有血缘关系又如何?

  他要这个人,他就是要。

  “……我知道了。”她叹了口气,慢慢撑起来,像是在悲伤地看着他,“哥哥,你只是不再需要我了。现在有很多别的人可以保护你,那,那我……”

  姜公子伸出手。

  “阿沐,我刚刚有些累,来不及反应。是哥哥的错,哥哥不该同你置气。”

  一旦下定决心,所有的痛苦和纠结也都随之消失。

  他感到了久违的平静,也自然而然地露出一个欣悦的笑容。

  阿沐看他一眼,握住他的手,重新低头,声音还是低落“哥哥生什么气?肯定是那次,那个什么诗会,我答得不好,让哥哥丢脸了……”

  “阿沐从不会让我丢脸。”他说,“你靠过来些……过来,再近些。你知道天黑了,哥哥看不见。”

  其实有灯,还能看见大致的影子。但阿沐信了。

  她靠过来,再靠过来。

  姜公子温柔地、耐心地哄着,最后将人整个搂进了怀里。他紧紧抱着她,手指细致地去摸着她的头发、耳朵,去感受那忽闪的睫毛,还有秀挺的鼻梁和嘴唇……还是很软。

  她终于觉得不大对劲。以她的实力,明明可以轻易挣脱,却维持着那有点别扭的姿态,小心翼翼问“哥哥?”

  他从容答道“哥哥想回忆一二阿沐的相貌。”

  “……哦。”她迟疑道,“那哥哥,你还没说,你到底在生我什么气?”

  他又碰了碰她柔嫩的脸颊,到底没太过分,克制地收回了手。他冷静地告诉自己不能让她察觉,不能让她警惕,这样她才不会抗拒自己的接近。

  他搂着她,改为轻抚她的脊背;在每一次抚摸的开头,他都会似有若无地拂过她礻果露的后颈。

  ――她都有点毫毛竖起了,真可爱,这样只会让他想更过分一些。

  但是,不急。

  “哥哥怎么会生阿沐的气?哥哥是在跟自己生气。阿沐大了,哥哥本想给你看看合适的新妇,但是哥哥太无能,没有好人家愿意将女儿许来。哥哥无颜面对阿沐,才会逃避。是哥哥不好。”他柔声说。

  所有的痴念和情意,都只能藏在每一丝温柔话语里。

  她惊讶地“啊”一声,急道“哥哥,我都说了我不娶亲了!哥你……哎呀,我这样的尴尬身份,也没必要耽误人家。我就一辈子跟着哥哥,给你当好弟弟,不行吗?”

  他听出了她的抗拒。纵然那时他不知道她抗拒的真实缘故,却仍是感到了巨大的满足。他在心里反反复复地咀嚼跟哥哥在一起,一辈子跟哥哥在一起。

  如果一生都只有他们两个人,再没有第三个,那这世上还有什么可在乎的?没有,什么都可以抛弃。

  那……就是这样了。

  最后一点犹疑也烟消云散。

  姜公子激动得心怦怦跳。他只能暗自祈求上天,希望这破烂的身体别在这时晕过去。他想多抱她一会儿,哪怕就一会儿。

  “一辈子?好,好……阿沐,阿沐。”他低声念出她的名字,又忍不住流露真心痴意,“阿沐,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

  她愣了愣,笑起来。笑声在模糊而温暖的世界里回荡。

  “你是我唯一的哥哥,我不对你好对谁好。”她理所当然答道,“而且,哥哥对我也很好。滴水之恩,就要涌泉相报,这话我也是知道的。”

  兄弟和报恩……么。

  他闭上眼,仍在笑。

  也好。

  “也好。”他喃喃出声,“一辈子这样,也好。”

  ……

  也好么?

  他到底低估了人心的贪婪,或者……这只是他自己的贪婪?是他这颗卑劣阴暗的心,太过贪婪阳光,所以每每得到一点,就还要更多。

  更多。

  阿沐答应不娶亲,答应一生留在他身边。他以为自己该心满意足,自此就是岁月静好,是将情意全都压在心中的、他一个人的长相厮守。

  但他错了。他没有满足。

  夜晚的梦告诉他,他想要的远远不止。

  他开始情不自禁地注意她,比过去更甚;他不仅贪婪地抓住每一个同她亲昵的机会,更是有意无意地制造更多。

  他终于意识到,他想要这个人,不仅是单纯的“在身边”,而是更多的……想要。

  **像刻在了骨头上;挥之不去的灼烫与渴求。

  但他能忍住。

  如果暴露**就会将她推远,那他能忍住。

  谁知道,没过多久,父亲那边派人送来了一样东西,而对方不敢来见他,就直接交给了阿沐。

  那是他二十三岁的初冬,一个清晨。那一天是他定下的休息日,无事可做,所以他还裹在厚实的被褥里,懒洋洋地等阿沐来找他。

  阿沐果然来了,也带着那样东西。

  “哥哥!”

  她的声音听起来十分兴奋,还跃跃欲试,像小孩子撞见了新鲜有趣的玩具。

  “哥哥,哥哥,家主那边送来了,送来了……!”

  她在门口脱了外衣,露出一段纤细修长的身躯,还蹦来跳去,试图快一点驱散冬日寒意。但她实在兴奋,就反复说“哥哥,哥哥!”

  他被她吵得头疼,不得不拥着被子坐起来,却又不禁笑“你这么激动做什么?”

  阿沐跳完了,冲进来,又顺手拿过他一件裘衣,给他披在身上。

  “哥哥,小心着凉。”她自然地说完这句,又继续兴奋蹦跳,却也神神秘秘压低声音,“哥哥,好东西!不过,你先让其他人都下去。”

  到底是什么?

  他也被勾好奇心,便挥挥手。

  很快,室内就只剩他们两个人。

  天光透过薄薄的纸窗,与屋里的暖灯一起,交织映出她的模样。尽管模糊,却也足够他看得心中叹息。他的阿沐真是好看。

  “哥哥,这个!”

  她塞过来一样东西。

  是本宽大的、不算厚的书册,摸着纸张很好,却有些陈旧,也没有方便他读书的凹痕阴刻。

  只是本普通的书册,有什么好激动的?

  他眯眼瞧了,发现封面无字,再翻开,借着亮光勉强瞧几眼。里面竟然不是文字,而是不少图画;再翻几页,又发现画的都是些小人。

  阿沐体贴地将灯盏凑过来,让姜公子尽量看得清楚些。不过她老是忍不住发出点气音,像在憋笑,“吭哧吭哧”的。

  终于,姜公子经过努力,看明白了这书册。

  他手一颤,整个人也跟着猛地一抖,抬手使劲将这烫手的东西丢了出去“拿、拿开!!”

  那竟然是一本春宫图!

  阿沐哈哈大笑。

  “哥哥,别乱扔,好东西。”她跑过去捡了,又跑回来,嘿嘿笑道,“家主说了,这是成亲前必须知道的事情。哥哥你都二十三了,房里丫鬟也不要,家主担心也很正常。你瞧你,都害羞得结巴了……”

  她还拎着那赤礻果礻果的书册,在他面前晃来晃去,得意洋洋。

  “姜沐云!”他恼怒不已,恨不能将她抓过来,搂在怀里好一顿揉搓,才让她知道厉害。

  她却更得意,坐在床边,自己翻着看,看得津津有味“哎呀,原来是这样!哎呀,还能这样!哥哥,这真是好东西,别人的我也看过好几种,都没这个画得精致巧妙。”

  他愣了好一会儿,险些没气晕过去。

  “谁准你看的?!”

  “都看嘛。好多人十几岁就成婚了,这些我们都分着看。”阿沐不以为意,还坏笑着凑过来,“哥哥,你没看过吧?我给你讲讲?要是你有需要,就……”

  “……闭嘴!”

  姜公子一把抢过书册,塞到自己后头,不准这人再看。要是阿沐看得多了,对女人好奇,也要去尝试一二,他该怎么办?

  但是……少年人慕少艾、知好色,原也是天性。

  他想到了这一点,心脏顿生一种被蚂蚁啃咬般的痛苦。

  是,阿沐答应他不成亲,可总不能一辈子不对女子好奇……

  “哥哥?你怎么了?”

  她意识到他情绪不对,立即温柔起来,说“好,我错了,我不该逗哥哥。不过这人伦大事,哥哥总要知道,你难道不娶亲?”

  他冷冷道“不娶。”

  阿沐怔了一下,但似乎决定不和他争执,顺从道“好,不娶,但哥哥总有需要嘛。十几二十岁的人……我太知道了,广识会那些……咳咳,我,我也会有!”

  她莫名心虚了一下。

  这其实是个破绽,但那时姜公子只顾着心脏发疼。他低落地想果然阿沐也有,而且是对女子。

  那他……

  谁知道,下一句,就听她说“哥哥要是不会,我来帮你。”

  说着,她竟然已经上手摸进他的被子。

  姜公子吓了一大跳,整个人猛地蜷缩起来“阿沐!”

  她还不死心“哥哥不要害羞,大家都要学会,而且早晨不都会……么?大家都是男人,很正常的。”

  他面红耳赤、心如擂鼓,手里紧紧捏着被子,不愿意让她发现自己藏起来的丑态。他开口还想拒绝,却忽然又闭嘴。

  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冒出来为什么不呢?

  为什么不?

  让思慕已久的人给自己纾解**,难道不是正好?难道他的梦里,不是经常发生这样的事?

  如果阿沐也觉得这是很正常的事,是不是说明……以后他都可以此为由,叫她帮自己弄一弄?

  弄……

  他竭力喘气,因为他快要呼吸不上来了。这个卑劣的念头散发着无与伦比的诱惑力,吸引了他全部的心神。

  他松开被褥,尽量撑起来自己,又定定去看她。

  “你真要如此?”他盯着她。

  “哥哥愿意我就要。”她还傻乎乎地,继续兴致勃勃,很好奇似地,“咦,哥哥有反应了?”

  他深吸一口气,压下嗓子里的颤抖。

  “那……”

  他想要答应。

  然而,世界却整个模糊起来。

  他听见阿沐惊呼一声“哥哥!”

  这也是他失去意识前,最后听到的响动。

  ……他太过心潮澎湃,竟然支撑不住,晕过去了。

  他从没像那次一样,憎恨自己这随时会昏迷的破烂身体。

  ……

  那次过后,他再没见过春宫图,阿沐也再没有提起那样的建议。

  她很愧疚,觉得是她玩笑没分寸,才让他晕了一回。

  他试图隐晦地提醒她,却从来没有成功过。偶尔她明白了,还反过来劝他,语重心长地说“哥哥保重身体。”

  姜公子又是懊恼、又是愤恨,不知道捶坏了多少个小枕头。幸好他成年了,心思也总算够深,如果换成不懂收敛本性的少年时,他说不定能气得直接哭出来。

  那就太丢人了。

  但是,既然有了那一次的经历,既然他已经知道他们之间还存在某种可能……

  他就再也丢不下心中的期望。

  那隐秘的期望是病态的、扭曲的,淬了慢性的毒药,一点点地发作,让人心中永远发痒,永远渴望。

  他开始刻意去学一切古怪的魂术,去搜集一切稀罕的丹药。

  旁人都以为他是为了治好自己的身体,才如此努力,其实……他是为了某个卑鄙的愿望。

  他想要……

  他想要,他思慕的人……用他的方式爱他。

  ――“哥哥,今年你想出去看梨花么?”

  ――“哥哥,我想听你吹笛。”

  ――“哥哥,你叫小厨房做银耳羹好不好?”

  ――“哥哥,我这次出门,给你带了礼物。”

  他思慕的人从春风里来,也从夏日浓烈花香里来,秋天带着烤栗子的香气,冬日则是雪地里灿烂的红梅。

  她无疑是喜爱他的,但这还不够。

  在所有她喜爱的人或事里,他无疑是最被她偏爱的。但这也不够。

  他想要她爱他,只爱他,用和他一样……那种从灵魂深处焚烧**的方式爱他。

  他愿意为之付出一切。

  ――所有的,一切。

  如果世上真有神,有上苍,那它也许听到了他这卑劣的期望。

  所以,二十六岁那年,他得到了“双丝网”的药方。

  这是一种药,却是极罕见的魂魄之药。它炼成之后无形无影,是两团相互交织的虚幻光焰,唯有魂师能操纵。

  如果将两团光焰分别放进不同魂魄,就能让这两个灵魂彼此深爱。

  拿到之后,他思考了很久。

  他已经积蓄了不少财物,足够两人百年无忧。还有房产,琅琊城里的别府是一处掩饰,其他地方才是他真正备好的住处。

  他虽然是个残废,但他魂术不弱,已经能够魂魄出窍、化虚为实,至少不会拖阿沐的后腿。

  姜家不会允许他们在一起,琅琊城也不会,那他就带着阿沐去别的地方,他们自己相守一世。谁不同意,他就杀谁;如果阿沐不愿意,他们换一个地方就是。

  天宽地广,他们何处去不得?

  唯一可虑……无非就是她不愿意。

  姜月章不知道,阿沐是不是真的能守着自己一辈子。他总是想弟弟真会跟他走?即便走了,他会不会后悔,会不会厌倦,会不会抛下他不知所踪?

  阿沐那么厉害,他不是对手。她要走,他怎么留得住她?

  所以……只有“双丝网”。

  他要她爱他,而且永远爱他。

  那是个春和日丽的下午,即便沉默地坐在院子里,也能嗅见外头的花香。不是梨花,是桃花。阿沐总问他,桃花哪里来的香气,他就会说,只是阿沐不能察觉而已。

  这样琐碎的、重复的日常对话,他从不觉得无聊。

  而如果用了“双丝网”,这些对话都会继续,所有两个人的日常也都会继续,所不同的是,他会得到更多、更多。

  他想要那些“更多”。

  “哥哥,你怎么一个人发呆?是不是等我?我回来了。”

  她从外头回来,还带了一对野鸟,迫不及待跟他炫耀“你看,我带回来一对鸳鸯,放在池塘里,也能热闹不少。”

  鸳鸯?

  他看了几眼。虽然看不清楚,但他还是能准确辨认出动物的魂魄形状。

  他笑了一下“傻子,那虽然是鸳鸯,却是两只鸳,可没有鸯。”

  他发觉自己的声音比平时柔和很多。心虚。

  她愣了一下,气愤道“什么,难怪这一对便宜卖,老板骗人……唉,他现在肯定跑了!下次我要丢他小石头!”

  她气哼哼一会儿,又不气了,兴致勃勃将鸳鸯放进池塘里。

  那两只鸟像是受伤了,飞不起来,只能在池塘里待着。

  姜公子盯着那鸟。他想鸳和鸳。

  鬼使神差地,他手指一动,将两点“双丝网”的光焰弹出去,分别没入那两只鸳的魂魄里。

  在魂师的视野中,两团魂魄各自轻颤一下。随即光焰消失,看不出个所以然。

  “哥哥?”阿沐敏感地回头,“你在用魂术吗?”

  他顿了顿,含糊道“我看看它们长什么样。”

  她奇怪道“可你不是说,魂魄的视野看不清?说看到的都是本质,和眼睛看到的不一样……”

  他没回答,只笑了一下,然后说“阿沐,过来吃点心,今天让厨房做了你最喜欢的桃花酥。”

  阿沐立即奔了过来,将方才的小事忘在脑后。

  而他一直盯着池塘,并亲眼看见,那两只同性的水鸟渐渐靠在一起,直到亲密交颈。

  他微微一笑,抬手饮一杯绿酒。冰凉的液体,却让他心中火焰更烫。

  喝了一杯,再一杯。

  酒能壮胆,也能滋长卑鄙和邪恶。

  他喝了许多。阿沐劝他几次,最后生气了,一把拿开酒壶“哥哥再喝,我就把哥哥打晕了睡觉!”

  他咳了两声,低声问“那我便用魂魄来陪你。”

  说完,他直接丢了肉身,现出魂魄。

  他知道自己灵魂的模样很好看,因为每次阿沐都会夸。这一次她不高兴,所以没有。但是,没关系。

  唯有这副模样,才足够郑重其事。

  他伸出手,触摸她的额头。在这刹那之间,“双丝网”的光焰一团落入他自己的魂魄,另一团则落入她的灵魂;金色微光一闪而逝,被她本身的烈烈光明淹没。

  他愣了愣,情不自禁生出疑窦这到底是起效了,还是没有?

  他愣神时,阿沐还抬起头,很疑惑地问“哥,你在做什么?”

  他不得不收手,心下懊恼不已看来是没用了。

  许是药力太浅,不能影响她。

  不知道怎么地,他一边郁闷,一边反而松了一根紧绷的弦这样也好。阿沐这样的孩子,不该被一点药物就操控了感情。

  “哥哥?”

  阳光明晃晃地照在她身上。在灵魂的眼里,她的光芒比阳光更艳丽,一点一滴都是无与伦比的吸引力。

  他对她笑笑,难得不带任何欲念。

  “阿沐,我们今年也去看梨花。”

  那时候,他看见了光,看见了她,看见了熠熠生辉、欣欣向荣的万物的本质,只觉得自己那颗丑陋卑微的心也随之明亮。

  但是,他错了。

  不久之后,他就明白,原来“双丝网”不是上苍对他的回应。

  而是一种惩罚。

  ――她是真的爱他,还是因为药力终于起了效果?

  这个问题,他想了一辈子。

  他二十六岁用了“双丝网”,也就在那一年,她对他吐露心意,也彻底依靠在了他怀里。她甚至愿意将自己的生命分享出来,只为了让他健康,只为了他们能长久在一起。

  二十七岁,他们一起除了宇文恺,又看着新帝登基。等到春天,他们成了婚。

  二十八岁开始,他们一起浪迹天涯。

  他们去北地攀登寒风凛冽的雪山,也去南边见过炎热的风和蔚蓝无垠的海。

  他们沿着当年齐皇修建的“直道”,去找过传说中的齐皇陵,又去拜访西北的崆峒山,仰望遗泽百代的先贤。

  他们遇到过战国时代的不少遗迹,也收集了不少野史传说。他们曾听说,原先燕国的副都朝云城,曾是那位发明“千金方”的罗神医的住处,而罗神医的父母是一对恩爱夫妻,还在当地开了书院,教导了不少人才。

  他们去南朝增广见闻,也去东海边看日出。生活在那里的人们总是信誓旦旦,说这里就是扶桑旧部,那座山其实就是传说中的烈山,埋葬了古时赠予万物灵力的燕女,还有她的丈夫大祭司。

  阿沐仔细听了半天,来他耳边嘀咕“肯定骗人的,那座山没有那么古老,也没有传说中烈山的清气。”

  他笑着听了,搂着她的腰,在她唇上一吻。

  在他人生的后半段里,所有他年轻时压抑的渴望,都能尽数释放。他可以随时亲吻她,可以对她做更过分的事。

  也可以只是单纯地将她抱在怀里,望过日出东方,也望过大漠圆月、高山湖泊。

  每一刻,他都感到真挚的、从未褪色的喜悦。

  但也同样是每一刻,他感到深深的悲哀和恐惧。

  这些时光究竟是他应得的,还是他用“双丝网”偷来的?他不知道,也不敢问。

  只能在心中一遍遍地想阿沐是真的爱他,还是被迫?

  有很多次,他几乎就要冲动地告诉她真相,但当她抬眼一笑,或者回头喊他,他清晰地看见她的模样,看见她眼里对他的爱意……

  他就退缩了。怯懦。卑鄙。无耻。阴暗。

  一年年过去,他看似真的成为一个光风霁月、高洁傲岸的世家公子,其实内里依旧肮脏,甚至比过去更肮脏。

  可阿沐总是要来夸他。

  “哥哥已经很好了。”

  “哥哥不要总是苛求自己。”

  “脾气不好有什么?哥哥对我一直很好。”

  “哥哥其实很温柔,不会主动伤害别人。”

  ……她真好。

  越好,显得他越卑鄙。他是个渺小如尘的卑微之物,却妄想留住太阳。所以他骗了她。

  三十多年的时光,日日夜夜,他从她那里得到了多少爱意、享受了多少美好绮丽的光阴,就被那份不能言说的恐惧折磨了多久。

  ――她究竟爱他,还是一个欺骗来的假象?

  后来,北齐的实力渐渐强大。随着粮食的增多、人口的增长,以及大量武器的研发,这个国家对统一越来越有野心。

  阿沐开始感到忧虑。

  姜滟云给他们寄信,也透露出莫大焦灼。她说朝堂上越来越多人觉得,是时候统一南北了。

  阿沐苦闷地问“怎么要打仗?”

  他一边为她浣发,一边回答“过去,南朝比我们产出丰裕。当时停战的主要原因,除了两边不想再消耗,也因为南朝想要将他们的各类商品输送过来,赚北齐的钱。这些年过去,北齐现在国泰民安、国库充盈,各地粮仓也堆满了粮食,自然不再需要南朝多少东西。此战,是北齐需要,也是南朝各大世家的共同愿望。”

  阿沐惊讶道;“可我看南朝虽然富裕,也不是家家户户都……啊。”

  他知道她懂了。她聪明,一点就透,只是不愿意在这些俗事上下功夫。

  他肯定了她的猜测“南朝被大大小小世家把控,百姓过得普普通通,利润全被各家得了去。”

  阿沐叹了口气“原来如此。那他们这样,有什么好嘲笑我们北齐是皇帝一言堂的?大家都差不多。”

  但很快,北齐出了另一件事。

  姜滟云过世了。

  他并不感到意外,因为五妹操劳多年,早就积累下了大大小小的毛病。他们都知道,她过世就会在这一两年。

  阿沐哭了一场,他也有些伤感。

  但这伤感还没过去,北齐就又出了一件大事为了姜滟云的死,皇帝竟然伤心得失了心智,非说是后宫宫妃、朝中大臣暗害了姜滟云,所以满朝地开始杀人。

  他们赶回琅琊城时,皇帝已经杀得血流成河。剩下的人一起反抗,将他拘禁在了宫里,对外说皇帝失心疯,然后仓促推了一个幼年皇子上位。

  皇帝早年封的太子,早已夭亡。后来他一直没有再封太子。

  过去人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现在才明白,原来他竟然是对姜滟云还抱了一份期待,执著地等她。

  可他一发疯,却是凭一己之力,生生将井然有序的朝堂搅了个天翻地覆。

  朝野间议论纷纷,甚至有人都提出,是不是南朝说得对,皇帝不如世家共治?

  这一讨论尚未展开,就被烽烟和战火淹没。

  南朝没有放过这大好时机,悍然对北齐宣战。

  时隔四十年,南北又开始了新一轮攻伐。

  北齐开始大量吸收修士,半是强迫地命令他们为国家作战。还有女人。朝廷紧急修改律令,一口气将婚龄下调十岁,目的就是迫使人们早早生育。

  包括原本的女官,有些被特许了不结婚、不生育的,忽然之间也被命令要尽快生育,否则就要罢官。

  而在民间,也是掀起了一轮成婚生子的热潮。各地甚至发生了不少恶**件,都是有关强奸的。

  有官员抱怨说政令太过刚硬,应当徐徐图之;有人驳斥说,战争是要人的。

  战争,本就是一层层人命垒上去的。

  看起来,北齐已经做好了常年战争的准备。

  阿沐原本还有些动摇,想要应召去为朝廷效命,但在她亲眼目睹过几次强奸案犯无罪释放,只需要娶回被迫害的女子后,她就改变了主意。

  “哥哥,我其实也不确定这样是对是错。”她对他说,“但我想用自己的方式去做。”

  他说“好。”

  他们离开了琅琊城,去了南北交界的地方。

  阿沐在那里开办了一家书院,她负责教导修炼,他来教人读书。她一边守在边界,只要有南边的人来犯,她就将人打回去,但另一方面,如果当地官军来征召,她也坚持不应。

  他默默守着她,陪她一起。

  书院一开始只是收养一些无依无靠的孤儿,后来随着战火燃烧,流离失所的人们越来越多,来投靠书院的人也越来越多。

  他和阿沐一起,将这些人分了类,叫他们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尽量自力更生。

  渐渐地,书院范围越来越多。过了十年,这里竟然成了个镇子,大家都叫它“书院镇”。Χiυmъ.cοΜ

  在战乱中,他和阿沐竭力让书院镇保留最后一点安宁。

  但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其含义正是战争席卷一切时,没有人能真正独善其身。

  终于,书院镇成了那块被盯上的肥肉。

  甚至不是南朝官兵来入侵,而是北齐自己的官军盯上了他们。他们命令书院镇的人全部去服劳役,女子要全部拉去充当军妓。

  他们给了三天时限。

  最后的一晚,他看见阿沐在看星星。

  他走过去,为她披了一件外衣。

  “哥哥,对不起。”她抬头对着星空,轻声说,“我原本以为我一生都会陪你一起,可现在,我要为了保护这里而死战了。哥哥,你可不可以……”

  他摇摇头,平静道“我陪你一起。”

  她沉默片刻,没有拒绝“好。我们活着在一起,死了也一块儿。”

  他和她一起望着星空,又拿出一只埙。他年轻时吹笛,近几年倒是越来越喜欢这古老的乐器了。

  当他在星空下吹响埙乐时,隐约会想起一些画面;不大清楚,不算完整,却让他心中温暖又酸楚。

  吹完一只完整的乐曲,他深吸了一口气。

  “阿沐,有一件事,我一直想要告诉你,却一直没有开口。是关于‘双丝网’的……”

  这一刻,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宁静。

  过去那么多年翻滚的恐惧,都在此时消失无踪,仿佛它们只是一个幻影。

  她静静听完了。

  “哥哥……”

  她低低地说,隐隐哽咽。

  他很平和地告诉她“如果你要恨我,就恨罢。”

  她却转过来,用力给了他一个拥抱。

  “哥哥,你太傻了,你应该早点告诉我。”她哽咽说,“我不知道你的药有什么作用,但是我知道,我喜欢你的时间比那更早。”

  “我是真的……真的,一直都爱你。从很久以前的过去开始,从你还是个阴沉沉的、乱发脾气的少年开始,我一直都很爱你。”

  他刚才还是平静的。

  忽然……却也有些哽咽。

  “……是,我很傻。我应该更相信你,也更相信我们的感情。”他咽下泪意,笑着拍拍她的脊背,“但是,都没关系了。”

  这一生……再也没有遗憾了。

  按照后来的历法,以扶桑建国为,那是公元874年的时候。

  姜水边上,一个叫“书院镇”的不起眼的小地方,却承载了足以记入历史的重量。

  公元874年,北齐官军围剿书院镇,逼迫男服兵役、女入妓营。

  书院院长夫妇宁死不从,死战不退,竟然凭借二人之力,为书院镇的一众老少争取到了逃亡的时间。

  有一些人不肯逃走,也拼上一条命,与院长夫妇一同战死。

  那围剿书院镇的军队,属于当时宛州镇戍军下的一只,做惯了盗匪行径。院长夫妇虽然战死,官军却也损失惨重,连领头的将军都死了。

  至于从书院镇逃出去的人,他们南渡去了南朝,在南边落地生根。

  这些人里,后来有的一手造起了新的世家,有的去朝中当了大官,最差的也做了商人。

  他们有一个共同点,是自称“书院派”,并立志为院长夫妇报仇。这群人一点点将当年围剿书院镇的人找出来,不惜通过暗杀等方式,一层层地报复回去。

  他们杀的人里,地位最高的是朝中九卿。尽管他并未指使谁去劫掠书院,但书院派的人坚持认为,他应该负责。

  他们的行为对北齐造成了重创,也是影响战争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

  公元929年,南朝取得胜利,令持续了将近六十年的战争落下帷幕。

  再次统一的国家,带着满目疮痍,重新立了一个新的国号,名为“夏”。南朝的世家们延续了自己的统治习惯,以世家联盟的方式治国。

  他们也按照过去的生活习惯,保留各自的大庄园,并大量囤积民间财富。当土地兼并达到一定程度后,大量中小富户破产,沦为庄园奴仆。

  国内矛盾越发尖锐。

  二百年后,公元1169年,国内多地爆发起义。

  公元1298年,一名寒门将军横空出世,一手镇压了起义,一手压下各大世家,登基称帝,改国号为“燕”。

  据他自己说,他是当年燕国贵族后裔,不过通常认为这只是一种自夸血脉的伪辞。

  燕皇尽管称帝,但世家联盟作为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博弈过后,燕国设立尚书省、恢复天官冢宰制,以天官冢宰统领百官。燕皇则大赦天下,开科举取士,不论男女。

  究其原因,还在天下人人都有灵力、都可为修士,也就使人人多少都有武装保卫自己的力量,使种种间隙中的博弈成为了可能。

  燕国建立后,没有逃过“三代衰落”的规律。从第四位皇帝开始,已经明显缺乏祖上的魄力和手腕,更缺乏相应开拓进取之心。

  尚书省开始架空皇权,连最重要的天官冢宰之位,也换上了世家的人。

  所幸,科举取士制度下,不少寒门学子进入了朝堂。他们天然是皇帝的拥护者,即便君王不成器,他们也能帮扶着对抗世家。

  转折点在公元1496年。

  经过了二百多年的和平发展,民间的技术、财富都积累到了一定程度,这使得更多人有资源、有时间专心修炼,造就了大量的自由修士。

  他们不愿意为政,却也不愿意受人制辖。他们更多愿意经商,或者单纯精研一门技术,并以此为生。

  这些人渐渐结成同盟,要求在政治上获取权力,至少是保障自身安全自由的权利。他们参照历史,给自己这派起了个名字,叫“崆峒传人”,以致敬崆峒派的开创者。

  虽然谁也不知道崆峒派初代掌门的名姓。

  他们更不会知道,时隔九百余年,他们真正成为了崆峒派掌门说过的那股“活水”。

  在他们这支第三方势力的影响下,皇权本能的**、世家本能的土地兼并**,都得到了极大的遏制。

  而对寒门学子来说,他们也有了皇帝之外的政治盟友选择。

  经过了漫长的博弈,以及一代一代积累下的技术发展……

  公元1879年,燕国二十一岁的年轻皇帝,宣布将在一个月后退位。

  尚书省也早已改头换面,现在掌管最高权力的是由官员组成的“大臣会议”,和平民代表组成的“众民会议”。

  因为新的国家将由官民一起治理,且众民会议的代表由定期选举产生,故而新的国家不再称帝国,而称大燕共和国。

  而大臣会议的最高长官,过去在大燕帝国叫摄政王,在共和国里,将改称执政官。

  虽然燕国的末代皇帝即将丢掉皇帝头衔,但旧朝的摄政王与共和国的执政官却是一个人。

  他叫姜月章,是末代燕皇的死敌。

  末代燕皇很严肃地鄙视他这个叛徒。

  但最近,燕皇陷入了人生中除了退位意外的最大危机

  她,这个女扮男装的假皇帝,一不小心……

  把摄政王给睡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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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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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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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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