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怎么,楚丹枫本能地讨厌这个独臂青年,听了这话,心里更不舒服,忍不住怼他:“不是你先放狗咬人家吗?怎么反骂别人是怪物?”
独臂青年心有余悸地回忆:“你不知道,当年那孩子本来就是怪物,他咬人的样子……真像野兽。”
“他是魔族混血!不过说起来,他娘还是个魔族美人呢,在村子里住过一阵子,夫君不要她,啧啧啧,后来死啦……”
楚丹枫:“!!!”
魔族美人,被夫君抛弃,还是个离魔界不远的小村庄……哪有那么巧的事,不就是嵇红菱和黎敬吗!?
这么说,那个“小怪物”果然就是花庭轩!
楚丹枫看过原著,自然知道花庭轩的身世,原本那只是一段“他孩童时期孤苦无依,常被村中恶童欺辱”的文字,如今听到独臂青年如此轻描淡写地复述当年的恶行,且毫无悔改之意,那单薄的文字仿佛具现化成了一枚尖锐的绣花针,刺得楚丹枫心里一阵阵抽痛。
独臂青年说到这里停顿片刻,用“你懂了吧”的眼神朝楚丹枫挤挤眼睛,才道:“魔族混血啊,十个里有九个是身体残疾,还剩一个脑子有病,他就是那个脑子有病的,是个小疯子,不,疯狗!只要惹恼他,必定千百倍奉还,疯起来不计后果。”
花庭轩暗暗握紧拳头,手背上早已青筋暴起,倒不是气这个人辱骂自己是疯狗,而是……他怕楚丹枫猜出那个睚眦必报的“小疯狗”便是自己。
这辈子他装乖隐忍多年,才终于得偿所愿,哄得小师兄点了头,他知道,丹枫喜欢乖巧懂事的师弟,若是让他知道自己的真实面目……
‘恐怕会把他吓跑的吧。’花庭轩自嘲地想。
却听楚丹枫冷冷道:“你们当年都是那样欺辱他的吗?”
独臂青年:“啊?”
楚丹枫:“除了放狗咬他,还做过什么?”
独臂青年哼道:“花样多了,我们一群人,用石子砸,抢他的食物,在他的饭碗里撒尿……可不是我们欺负小孩,你们修士是怎么说的?‘魔族的小杂种,人人得而诛之’,对不——”
最后一个“对”字还没出口,独臂青年便平地摔倒,脸着地的那种。
紧接着,楚丹枫狠狠一脚跺上了他的后背,又碾了一下,才“哎呀”一声,很不真诚地抱歉:“你怎么突然摔倒了,我也没看见,真是对不住!”
楚丹枫踩人的时候用了些内力,独臂青年被踩得险些吐血,爬起来后,便捂着心口,白着脸,躲了楚丹枫老远,瑟瑟地跑到最前边带路。
“……”楚丹枫摸摸鼻子,小声咕哝,“跑那么快干什么,我又不能吃了他。”
花庭轩这回实在没忍住笑意。
自家小师兄的确不适合演戏,如此生硬的表演,傻子才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那独臂青年显然被吓到了,虽然不知怎么得罪了两位“鬼修”,可他一个凡人,也不敢同修士斗气,接下来一路都再没说过一句话,老老实实地装锯嘴葫芦。
楚丹枫装不来“白莲花”,干脆也不装了,清清喉咙,低声道:“轩儿,我有话对你说。”
花庭轩立即做出洗耳恭听的姿态。
楚丹枫:“知道我为什么教训他吗?”
花庭轩习惯性装乖,回答得格外标准:“他欺凌弱小。”小师兄从小就教育他,要友爱恭顺,丹枫一向正直端方,不像他,骨子里便阴暗乖戾。
一阵短暂的沉默后,却听楚丹枫语出惊人:“因为我知道,那个孩子就是你。”
花庭轩:“!!!”
楚丹枫头也不抬:“我早就知道你母亲是魔族,因为……”
这些日子以来,楚丹枫也在慢慢给自己做心理建设,努力忘记花庭轩是自己养大的崽子,努力把他看做一个男人,将他当做道侣。
而道侣是要过一辈子的,自然不能有所欺瞒。
然而,他“因为”了半日,也“因为”不出下文来,好像有某种力量在阻止他。
楚丹枫努力了好一会儿,终于放弃了。
他有理由怀疑,那是系统的力量,现在虽然已经和系统解绑了,但他仍旧不能说出有关“穿书”、“剧情”之类的话,这大约是某种精密而玄妙的“保密原则”。
花庭轩见他面色为难,善解人意地提醒:“是师尊告诉你的?”当年就是孟沧雨把他从那村子里救出来的,师尊当然知道内情。
楚丹枫却摇头:“不是。”
即便说不出来,他也不想欺骗花庭轩,道侣之间,最重要的不就是坦诚相待吗?
“我说不出来是如何得知的,”楚丹枫道,“不过,我想告诉你,什么混血杂种,全都是放屁,以血统来区分人的善恶,本来就荒谬至极,人也好,魔也好,只要你问心无愧,根本无须在意别人的眼光。”
“……嗯。”
花庭轩嘴上答应,心里却在想:小师兄口口声声说“无须在意”,刚刚却自降身价去教训一个凡人,全都是为了他。
正想着,就感到楚丹枫握住他的手:“都过去了,以后有我疼你……若再有人敢欺负你,师兄给你做主。”
小师兄的手柔软修长,比他的小一些,却温暖而可靠,热度从掌心传过来,花庭轩的胸腔就炙热起来。
其实用不着楚丹枫给他做主,早在上一世,花庭轩便已经替自己报过仇了,那些昔日欺负过他的荒村恶童,他一个都没放过,统统十倍百倍地奉还了,那时候他整日跟楚丹枫的尸体作伴,早生了心魔,行事乖戾,靠着杀人取乐,把整个村子的人都活活折磨致死,不但一个活口没留,连魂魄也都装进飞烟瓶里,慢慢“把玩”,直到魂飞魄散。
如今有了小师兄,再见到这些‘故人’,反倒没那么大的戾气了——他们爱死不死,他才没空理会,反正他已经有丹枫了。
花庭轩心满意足地握着楚丹枫的手,一路跟到了那独臂青年的房子。
独臂虽然年纪不大,不过二十五六的样子,却已经有了个七八岁的儿子,小孩子并不认生,吸着鼻涕,好奇地盯着两位客人看,可“独臂”很不愿意让儿子跟着,一巴掌打在小孩后脑上,“出去玩去!”
嘴里还骂骂咧咧地招呼孩子他娘,让她带着孩子走,独臂的老婆也是个大肚子孕妇,楚丹枫注意到,他家门槛上也绑着一条柳枝,忍不住皱起眉,但终究按捺下,没说什么。
独臂却注意到楚丹枫的视线,“这位道长,我家里的已经怀了五个月了,日日都跨柳枝,婴儿你们收不?”
楚丹枫:“!”
花庭轩不动声色地接道:“什么价钱?”
“不贵,”独臂比了个手势,“要上品灵石,换算成银子也行!”
花庭轩:“倒是不贵,这是柳枝的价钱,还是连婴孩尸体一并算上?”
很多鬼修要用婴儿尸体炼制尸油,方便驱策婴灵,也是炼制邪门法器的上好原料,那独臂听他问得内行,愈发信了这是个‘诚心诚意收货’的鬼修,忍不住更加殷勤:“一并算上,我们做生意童叟无欺的!”
“先带我们看看‘皮子’吧。”
“没问题没问题。”
独臂点了一盏油灯,带着两人进了半地下的仓房,借着油灯的光亮,楚丹枫看清了屋里的东西。
那是一屋子风!干!人!皮!
这些够完整,倒是能勉强看出五官的。
楚丹枫:“!!!!!!”
楚丹枫双腿一软,险些没跪倒在地,还好被花庭轩稳稳扶住了。
独臂举着油灯照亮,没注意到他们的小动作,还在兀自介绍:“瞧瞧,这个五十岁,这个四十六,这张最好,不过也最贵,是我爷爷,七十三岁!人生七十古来稀,整个村子没有比这张更老的皮子了!”
楚丹枫用了最大的毅力,才终于控制住声音不发抖,“这些都是你的亲人?”
独臂理所当然道:“是啊,自家杀自家的,我们也是有规矩的,你放心,全是活剥皮,都符合要求,可以验货。”
楚丹枫哪里敢验货,他都想使个“遁地术”,撂挑子逃跑了,好在花庭轩捏了捏他的手心,善解人意地接过了话头,装模作样地查验一番,拍板定下了那张七十岁的人皮,借着这张人皮,又套出了不少话。
原来,这些村民根本不是赚什么“差价”,他们不知从哪里听来的方法,卖掉了第一个病重的老人,在尝到甜头之后,连健康的老人也要强行卖掉,后来更是变本加厉,居然自己动手剥皮,按着鬼修们的方式晒干了,存起来,待价而沽。
天长日久,村人早就不事生产,耕地全都荒废了,人皮总有卖完的时候,他们不愿意坐吃山空,所以,家家户户又开始打上了卖婴灵的主意。
难怪这村子既没有老人也没有幼童,最小的孩子大约就是独臂那七八岁的儿子了。
“那些鬼修高价收老人皮和刚成形的婴孩,”独臂喜滋滋地数着灵石,还以为楚丹枫二人是头一次做买卖的外地鬼修,热心地介绍,“然后再把一种紫色小瓶子卖给那些魔族,你们也可以如法炮制,应该能赚不少。”琇書蛧
楚丹枫和花庭轩对视一眼:原来,鬼修才是所谓的中间商。
不过这样才说得通,村民不过是脆弱的凡人,有什么本事能在凶恶的妖魔之间长袖善舞?
村民不是‘中间商’,而是刀俎上的肉,却还傻乎乎地争相抢这些蝇头小利,不惜卖掉亲人……
独臂小心地将老人皮给他们包装起来,花庭轩却注意到楚丹枫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是实在看不下去了,便借口看看胎儿,拉着他上去透气。
独臂也没在意,只是叮嘱:“两位道长看可以,但千万背着点我儿子,我啊,还指望着那小子给我养老呢,这些肮脏事,不要让他知道。”
楚丹枫奇道:“全村都这么干,怎么瞒得住孩子?”
独臂头也不抬地把他爷爷取下来:“家家都瞒着,他们不知道的!”
“……”
楚丹枫出了地下仓房,缓了半日,也理清了思路:“所以是鬼修收人皮,做招魂法器,收了灵魂,装进飞烟瓶里,再交给魔族。”
“不错,”花庭轩也低声道,“事到如今,我们任务就算完成了,可即刻启程回宗门——谁?!”
花庭轩忽然厉声道,朝着后院的杂草丛打出一道灵力,草丛分开,一个拖着鼻涕的小男孩哆哆嗦嗦站了出来,正是独臂的儿子。
“我、我不是故意的,就想再看我爷爷一眼……你们是把我爷爷买走了吗?”
俩人的注意力都放在那男孩身上,没看到他身后一只“萤火虫”似的小东西掉进草丛里,拍拍翅膀,化作一股黑烟,便不见了。
“……”楚丹枫,“你知道里边是什么?”
“自然知道,爹不叫我看,可再鬼鬼祟祟,也瞒不了我!”孩子人小鬼大,问,“里边有我爷爷、奶奶,还有太爷爷,你们买的谁?”
……这种对话实在是太怪异了!楚丹枫听出了一身鸡皮疙瘩,倒是花庭轩饶有兴趣地回道:“应该是你太爷爷。”
小孩子长舒一口气,喜道:“太好了,爷爷还在!爷爷对我最好了,哼,我爹活剥了爷爷的皮,还打量我不知道……等我长大了,便剥了他的皮卖钱,给我爷爷报仇!嘻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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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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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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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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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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