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六年中她们无忧无虑快乐成长。期间侠市和高玄多次结伴到百越做买卖,俩人脾性相投,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人生难得过得如此痛快。xǐυmь.℃òm
十六岁的荆翎多了很多心事,妈妈说她的性格更象她的英雄父亲,她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因为她出生前父亲就死了,每次和巧巧谈论这些她都会发脾气,好在巧巧实在是很好的姐妹并不在意。那时侯她的心里就很苦,想替父亲报仇,她虽然是个女孩子,但是她有这份勇气。
她的冰玉剑练的比巧巧好,也许好很多,巧巧并不关心,她更关心的是荆翎的快乐与否,她不止一次地说愿意和荆翎做一辈子的好姐妹,无怨无悔,荆翎性格填补了她的全部不足,巧巧不善言辞,甚至有些笨笨的,但很可爱,荆翎喜欢她对自己言听计从的样子。离乡的日子她和巧巧互相以彼此为最大快乐。
这一年她开始向往拥有四季的中原大地,常让母亲给自己和巧巧讲一些中原和北国的事情,她和巧巧都很爱听,她开始厌倦这里枯燥的生活,现在她开始想念母亲所为她描述的家乡的样子,春夏秋冬的影子在她的脑海里一一闪现。
她有一次对母亲和巧巧说最喜欢妈妈描述的冬天的样子,漫天雪花飞舞,太美妙的一种感觉。就这样母亲在没有见过家乡样子的女儿的感染下,也开始思念自己的北国家乡,想着想着她和女儿都会落下思乡的泪水,巧巧对中原不会像荆翎那样向往,她只会说那里一定很美丽。每当想起中原,荆翎会泪眼迷离的说,冰山雪峰会更美丽,我父亲曾经在美丽的天山有一个美丽的冰洞,她答应过母亲带我们去那里居住,这些善意的诺言是荆轲在燕园的对车骑的美好承诺,“等我完成刺秦大计,我就带你回到天山,那里没有人世纷争。我、你还有我们的孩子在那里过上天仙的生活。等着我……”荆轲的耳语似乎历历在目,每当想起这些,车骑的心都快要碎了。
荆翎快乐的时候就会和巧巧在山野采集一些野花,把它们放在小河中,让河水把它们带入大海。然后,她会静静的望着河水,心里不止一次的问自己:“什么时候让河水把我和娘带回中原,什么时候回百越,那里的伙伴已经把我忘了么?可我还记着他们的样子,还有河边的竹林……”
还有,就是母亲为她讲的那个惊心动魄的故事:“荆轲,也就是她的父亲,有名的战国游侠,为了整个燕国的安危,去秦国刺杀秦王。由于侍童胆怯,被早有防范的秦王和众臣刺杀于秦王宫内,身中八刀仍然视死如归,仰天大笑,就是秦国人也认为他是少有的大英雄。”这个故事不知道她听了多少回,也许难以记清。每当她睡觉的时候,母亲就会流着泪轻轻唱那只易水悲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小时侯她不明白母亲为什么会唱这么悲伤的歌儿,现在她才明白,这其中包含一个关于自己父亲的悲壮故事。以后的岁月里这首单调却悲壮的曲子时常在她的耳畔响起,那也是侠市叔叔经常弹奏的一支曲子,记得有一次她很奇怪地问侠市叔叔为什么别人的琴都是五根琴弦,而他的却只有两根,每当这时候侠市叔叔就会表情极度悲伤的告诉她,这把琴本来也有五根弦,由于在中原的时候时常和朋友弹琴唱歌,所以弹断了三根,说到这儿时,侠市叔叔便会忍不住泪流满面地拍着她的肩膀说:“孩子,你还小,等到你长大以后,所有这些事情都会告诉你。到时你就会明白。”
现在她已长大,她相信自己已经基本上明白了这些宫、商之调,多少次撞击着她的心灵。车骑氏明显苍老了许多,好在有黄道氏的陪伴,日子还算过的舒闲。
侠市最近一次和高玄到百越经商被强盗打劫,高玄被强盗杀死,侠市只身逃回琼洲,从此变得少言寡语,每天只知道饮酒浇愁,也不再外出经商,于是索性搬到早年高玄和自己狩猎盖下的一处偏僻小屋,现在他最大的支撑就是教荆翎和巧巧继续练习荆轲留下的剑谱,从此他象严父一样*两个女孩,荆翎进步很快,总能在第一时间将剑决背熟,她的剑法已有几分荆轲当年的风范。
荆翎以前一直嚷着要回中原,因考虑她们母女的安全没有答应,现在因为失去了高玄这位大哥,侠市也起了回到中原的念头,毕竟那里可能还有他们唯一的亲人高渐离,不知这么多年他们过的怎样。所以,他答应荆翎和车骑氏来年就回中原定居。
有了这样的承诺,荆翎更加勤奋习武,车骑氏思乡之情也有了几丝缓解,而多了一些期待。
荆翎自幼跟母亲习文弄墨,加之与侠市习练荆轲的冰玉剑,可说是文武双全。对于过去发生的事情母亲不想让她知道的太多,荆轲留下的《剑谱》和冰玉剑,母亲在她十二岁生日那天已尽数给她,从那时起她和巧巧就正式拜侠市为师,但平日仍以叔侄相称。侠市给她讲了很多他和荆轲还有高渐离的故事,希望她能用心习武,有朝一日能够替荆轲报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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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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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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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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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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