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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7章:玉帘钩、阎王指、虎蛉子

  “这家伙的肚子就像是螳螂,但它却是呈弯钩状,它的肚子里面,全都是毒汁。”

  “它最善于挂在树上,在下面有人畜动物经过的时候,它就会放出毒液。这些毒液在沾染到人的身上以后,往往在人走出去数十里以后,才会毒发身死。”

  “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虫子十分讨厌,原本产于古波斯的水边密林里,现在应该已经绝种了。”

  “金铃里面的这条虫子,它由于颜色似玉,身体弯曲,它又经常把自己挂在树上,所以它因此得名,叫做…”

  “玉帘钩!”

  我说到这里,微笑着对白云岭说道:“老人家,我说得对吗?”

  只见“唰!”的一下,这间大厅里面,所有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了白云岭的身上!

  只见白云岭长叹了一声,然后这才缓缓的点头道:“你说得没错,这里面,就是玉帘钩”!

  “呼!”的一声,在另一边,只听黄九如常如冰和二道王,全都长出了一口气!

  这就好了!我似乎看见她们欣喜的眼神在说着:能看透一个,就能看透全部,接下来只要我再认出三种虫子,我们就赢了!

  我看白云岭、胡六一和蝠连成的脸色,似乎十分的沮丧。看来他们原本认为这道难关,我是无论如何都过不去的。

  可是没想到的是,我不但能够看透这种虎项金铃,甚至还能认出里面这些来自外国的异域毒虫!

  接下来,我又一个一个的看了过去。

  “这虫子形如六足蜥蜴,头上长有花冠,形状如同人手。古波斯传说,它如果咬到人的身体,你还没有意识到疼痛的时候,你就已经死了!我向着白云岭说道:这是一只“阎王指”!

  再接着是下一只,我把水晶挪了一个地方,接着说道:“这只毒虫。长的很像一只蛐蛐,但是它全身的颜色都是翠绿的,身体也比蛐蛐小了很多。”

  “它的鸣叫声清越无比,但是由于它的身上带有奇毒,所以他爬过的草要是被牛马之类的牲畜吃了,都会被立刻毒死。”

  “所以,只要听到它鸣叫的声,往往一个村落甚至一个城镇,几百几千人都会被迫全部迁徙搬走。”我正色道:“它的名字,叫做“虎蛉子”。

  再下一个,我看了一眼之后,接着说道:

  “这条虫子,长得很像一只微型的糖葫芦,或是一串珍珠项链。”

  “每过一百年,它的身上就会多长出一颗珠子来,它的毒性也就更加厉害十倍。你的这只已经长到了七珠半,有了将近八百年的火候。”

  我接着说道:这东西生长在水边,要是等它长到了12珠,那么有它在的地方,一个小型的湖泊,甚至是一条小河的水,都不能够再让人畜饮用了。

  “他叫做毒龙链!”我摇了摇头说道:“这东西太害人了!”

  等我说完了这句话以后,我身边的那些同伴一起欢呼了起来!

  到现在为止,我已经说出了四种不同毒虫的名字和特点,这场赌局,是我赢了!

  只见白云岭面如土色,他身边的胡六一也是咬牙切齿。他们谁都没想到,我居然如数家珍一样,把这些毒虫的名字全都说了出来!

  我也是喜上眉梢,当我正把那个水晶块一挪,想要拿起来的时候,就在这时!

  我眼睛的余光一扫,就看到了那第五只虎项金铃里面的,那只毒虫!

  我看到这只虫子的时候,我立刻就是全身一震,忍不住惊叫了一声!

  当我这“啊!”的一声传出来的时候,把周围所有的人都吓了一跳!

  我难以置信的伸出了颤抖的手,小心翼翼的把水晶块挪得更近了一些。可是,当我再次看向那个金铃里面的时候,虽然我早有心理准备,但是我的心跳还是漏了一拍!

  居然是…这鬼东西!

  我就觉得我的额头上冷汗直冒,两腿一个劲儿的直发软!

  只见在这个小小的金铃里面,盘踞着一根,犹如缝衣针一样细细的虫子。

  这条虫子全身都是火红色,又细又长,几乎看不见头尾。但是我估计当它伸展开来的时候,全身大约会有三米多长。

  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它只有三米长!

  这种东西,它要是长成了成虫的话,它的体长就会超过30米。而当这个时候,天下已经再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杀死它了!

  它的名字,叫做…十丈红尘!

  “怎么会有这种东西!”我就觉着心里“突突”的直跳。我指着这个金铃,失声喊道:“这东西不能留!”

  “要是让这十丈红尘跑了出来,长成了成虫。那么它所过之处,就会留下微不可见的一段段身体,而它的每一段身体,不管多么微小,将来都会长成另一只十丈红尘!”

  “这种东西有着极为顽强的生命力和超强的繁殖能力,所以它一旦流到外面,就再也难以被根除。”

  “古代的波斯,往往是接连几个城邦被这种虫子屠灭。甚至小一点的国家,都会被这样的一条虫子灭国!”

  “咱们得赶紧灭了它!”xǐυmь.℃òm

  我惊慌失措之余,把这只十丈红尘的情况全都说了出来。

  可是当我说完以后,再抬起头来的时候,却看见我对面的胡六一他们三个老头,脸上居然露出了诡异的微笑!

  “是吗?这条虫子居然这么厉害?”只见白云岭搓着手笑道:“可是,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你要是想灭了它也可以,”只见白云岭狡诈地笑道:“甚至,我现在就可以把它送给你,随便你怎么处置!”

  “只要这一局,你认输了就行!”

  “我认输!”“不行!”几乎是在同时,我和常如冰一起说出了这两句话!

  我干净利落的说出“我认输”这三个字以后,听到了常如冰的声音,这才转过头看向她。

  只见常如冰懊恼的跺着脚说道:“这天下是你一个人的?这天下的人都是你亲爹不成?你要是认识输,你就死了!”

  “谁说我死定了?”我不服气的说道:“后面还有两局,我要是全胜不就没问题了?”

  “咱们说好了!”我转过身对着白云岭说道:“这局就算我输,那个铃铛归我了!”

  只见白云冷笑着举手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我尽管去拿。

  当我把这只装着“十丈红尘”的金铃拿到手里的时候,我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这条为祸人间,荼毒千里的毒虫,终于落到我的手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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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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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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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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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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