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如此,以他们的才华,无论是圈中地位还是自身的财富,都会上好几个台阶。
但结果就是让人有些唏嘘,当然,有的人为此感慨,作为当事人,或者也自得其乐。
谁知道呢,子非鱼,当然不知鱼之乐。
现在宾书被打击的比较惨,属于斗志被消磨的阶段,所以很多事情于跃亲力亲为了一番。
比如华锦广告创意的征集,他带着几个人开了个会,讲述了自己的想法,然后在内部征集文案。
安排好了之后于跃叫上了大梁,离开了春城。
没有叫宾书,因为给他点时间休息一下,也让他缓缓。
所以也没带于贵洁。
安语也留在了家里,因为公司还有很多烦心的事情,因为不少部门没了老大,各种工作都颇为棘手,虽然暂时都有副职领命,但还是需要有人帮宾书主持大局。
于跃和大梁此行的目的地是杨洲,因为小光在那里有一个商演。
商演其实并不是都关乎商业,于跃到了之后才发现这不是商演,而是一个婚礼现场。
当两人走进去的时候,只见高朋满座喜气洋洋,于跃还有点担心是不是走错了,但既来之则安之,于是于跃和梁树就站在一角,欣赏了一个新婚典礼。
从婚礼规格和现场参加婚礼的人来看,这主家是个有钱人。
也好在是婚礼现场,所以于跃和梁树站在一边没人逐客。
毕竟没人知道这是不是哪家的亲戚或者朋友,所以就滥竽充数的站着。
大梁眼见婚礼结束都开餐了,笑道:“要不咱俩坐下吃顿饭得了。”
“靠,来人家婚礼现场,你不随礼也就算了,还吃人家的饭?”于跃笑骂道。
“那咋了,我能来是给他们面子,不行等会我上去说两句,祝贺他们一下。”大梁吹起牛掰来。
于跃笑道:“你确定现场能有知道你这个ks大网红的人?”
“那你上去。”梁树道:“总有认识你的吧?”
于跃笑道:“算了算了,咱低调。”
两人这边嬉笑着,看着别人大快朵颐。
不一会儿,新人上来敬酒了,近一看新郎新娘,于跃再次确定一个事情,这男方是有钱人!
因为新郎长的太残,而新娘当真貌美如花。
即便对比绝大多数明星,论长相也不遑多让。
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典型案例。
再看新娘那欢喜幸福的模样,于跃觉得八成概率是冲着家庭去的了。
倒不是于跃心理畸形,只是这个社会真爱如此之少。
就像有个段子,有个男人被问觉得女人是喜欢嫁给钱还是爱情。
那人直言不讳说当然是钱,只有那些没法嫁给钱的女人才说选择了爱情,因为没得选。
这话说的太露骨,也太尖锐,但不可否认,很特娘的有道理。
并不是谁都能嫁给钱,所以才有嫁给爱情这一说……
在一对儿新人敬酒的时候,一段音乐响起,音乐一响,看着新郎新娘的于跃和梁树猛然转头。
舞台上,一个消瘦的身影出现了,胡须满面,一脸沧桑。
这是于跃和梁树第一次看到小光,本来毫无交集,却莫名的有些心疼。
小光的出现也瞬间吸引了绝大多数人的注意力,宾朋都和于跃和梁树一样看向了舞台上。
在弱水三千的背景音乐下,小光说了两句祝福的话,然后开始了演唱。
其实小光的曲风不大适合婚礼现场,这一手弱水三千已经算难能可贵的可以贴切一些的了。
但饶是如此,这首歌的旋律也不够喜庆。
所以于跃觉得婚礼现场请小光,多少欠妥当。
但当然了,能请到小光这样的明星来现场助阵,要的就是一个牌面,至于适不适合似乎没太大所谓。
虽然小光被病魔折磨着,唱歌水平已经大不如前,而且现场的设备和专业的音效也相差不少,但对于绝大多数第一次现场听小光的人来说,依然是惊艳无比的。
于跃和梁树就站在角落里,看着舞台上的小光倾情演绎着,莫名的就被歌曲拉回了高中时代。
在那个时代里,总有一些画面被定格着。wWW.ΧìǔΜЬ.CǒΜ
比如于跃带着耳机,听着小光的歌,看着孟新竹的背影。
比如梁树带着耳机,听着小光的歌,看着孟新竹的侧脸……
听的是现场,画面却回到了过去,这或许就是这些歌的魅力,就像于跃一听到九月九的酒,总会想起在奶奶家听录音机的时光和画面。
若没有音乐提醒,这些东西是深藏在记忆里的,唯有这些熟悉的东西才能把他们唤醒出来。
不知不觉,一首歌来到了尾声,于跃听得入迷,梁树则早拿起手机在摄像了。
一是为了纪念第一次和小光近距离接触,第二作为网红,这也是素材。
一首完毕,在全场掌声之中,小光鞠躬致谢,准备离开。
而这时,突然有人起哄的喊了起来。
“再来一个!”
“好听,再来一个!”
“小光,顶你!”
……
现场颇为热烈,于跃欣慰的笑着,然后小光顿足再次说了声谢谢,道:“感谢大家支持,也再次祝一对儿新人新婚快乐,今天就准备了一首歌,抱歉。”
再次鞠躬,于跃心中又是一动,以前就听过小光的事迹,不管是演唱会现场,还是和艺人合作登台,又或者是上电视接受采访,一直都是很有礼貌的。
虽然听说过,觉得这也是小光的习惯,但见到他在这样的现场一点不吝啬语言,把礼貌做到了极致,于跃还是觉得有点难过。
虽然谁都不喜欢端着架子的人,但于跃此刻特别希望小光端起架子来,因为他总觉得现在的小光丢失了些许尊严。
虽然他的表情中感觉不到,虽然他的言语中听不出来,但于跃就是有这种感应。
于跃当然也期待他能再来一曲,何止一曲,就算十曲八曲,也绝对没人嫌多。
但于跃这两天关注小光,知道一个情况,就是小光自己说的,他现在要唱歌之前都要好好准备一下的。
要重新练习,要重新听以前自己的版本,寻找那个感觉,以防唱走了样。
这听起来有些匪夷所思,因为任谁看来,他自己唱自己的歌都应该是随时随地,信手拈来的。
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当然,也说明了他对每一次表演的看中。
因为对于小光来说,再走样也不至于跑掉忘词,说的只是感觉而已,或者说感情的投入。
一个商演,他还要投入感情,找对感觉,听起来也够让人感慨的。
小光再次准备退场,于跃也准备离开了,因为来现场确实是要听小光唱一首,至于真正的接触,当然还是要等散场之后,找个正经的地方坐下来谈,总不能冲到后台,直接去找人。
这有失礼貌,显得唐突。
但还没来得及走,一个声音响起。
“再唱一个!”
这个声音和之前的起哄不同,那些人是在呐喊,是在请求,但这个不一样,这个声音中带着一种力度,就像老板和员工下达命令指示一样,不是商量,不是恳求,而是要求,命令。
于跃一直看着小光,知道这个声音的方向,却不知道具体是谁,所以看到小光的目光,随之望去,确是最邻近舞台的一桌。
上边的人穿的都颇为喜庆,尤其两对老年夫妻,于跃看典礼的时候也知道,这是新人的父母。
于跃看向那桌,新郎的父亲满面荣光,此刻靠在椅背上,对着舞台道:“既然大家还想听,那就再来一个。”
台上的小光颇为尴尬,对着主人笑道:“之前说只唱一首,我也就准备了一首……”
话还没说完,被男人打断了:“这还用准备么?随便唱就是了,我再给你二十万。”
男人似乎应该是个上位者,于跃觉得这么张扬的婚礼,应该不是当官的,那应该就是个老板了,声音底气很足,应该是发号施令习惯了,所以没有话筒,声音也很清晰。
他和小光在台前的对话也被大家都听到了,所以现场安静了不少,都看着台上台下。
台上的小光微微沉默了一下,道:“许先生,我真的没准备……”
“呵呵……”男人笑了,望着台上的小光:“周先生,不给我许某人面子?”
小光一顿,这时候,一个女人从侧面走上舞台,接过小光的话筒,看着姓许的男人道:“许总别生气,川雄现在嗓子确实不是很好,这样,我给大家唱首歌,一首给你们,送给新郎新娘,祝你们百年好合!”
女人说着就要拉开架势,不过被一个声音打断了。
那许家男人声音依然不是很大,但腔调十足:“不行!”
女人一下愣住了,男人随意的伸出手,架在椅背上,指着小光道:“我就要他唱。”
此刻,现场气氛变得诡异起来,大家也都安静了。
因为他们知道,许家男人好像生气了。
那些之前叫嚷着小光再来一个的人们开始后悔了,因为好像给小光出了个难题。
因为他们知道许家男人为什么有这个要求,听意思之前都定好了,小光来唱一首歌,给二十万。
但随着他们叫好要再来一个,许老板便觉得小光离场是没满足宾客的要求,所以让他再来一个。
甚至不惜再花二十万。
其实大家觉得也没什么,毕竟人家是老板,二十万买个面子,无所谓的。
有钱人就是如此,喜欢讲究这个,何况今天是他许家大喜之日,婚礼规格相当高,自然不想出现瑕疵。
只要明天别人谈论这场婚礼,说一句许老板只为了满足大家的要求,随手一挥就是二十万,那就够了。
二十万在很多人看来很重要,但对于老板来说,买个微不足道的小面子就行了。
而小光的拒绝自然折了许老板的面子,所以许老板很生气,在婚礼上较真了。
面对圆场也不为所动,因为今天这场婚礼是他操办的,在这个礼堂里,他是新郎的父亲,是主人,没人能忤逆他。
何况请来助唱的,别说小光今天已经落魄,就算依然牛掰如从前,也不过就是一个歌手而已,在许老板心中,我花钱是在消费你,你是提供服务的,当然得让我开心。
台上应该是小光助理的女孩为难了,看了眼小光。
小光也知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何况这是婚礼现场,给人添堵不好,于是看向台下道:“那我唱一首黄昏送给大家。”
于跃虽然觉得有点憋屈,但一听要来黄昏,心中也有点激动。
“黄昏?唱什么黄昏?换一个!”许老板再次开口了。
小光茫然看去。
许老板道:“婚礼现场你唱什么黄昏?来个喜庆的!”
……
现场都沉默了。
按理说,这许老板的要求也不过分,因为婚礼现场,确实这歌不合适。
但大家又知道一个事情,小光他不擅长唱别的歌啊。
你让他唱好日子?你让他唱大花轿?怎么可能啊?
“许总,小光不太擅长这种歌,要不还是我来吧。”女孩说。
“你也值二十万?”许老板问。
女孩顿了一下,笑道:“我免费唱,就是祝福新人。”
“谢谢,但不需要免费的,大家就想听他的,就得他来。”许老板说。
许老板说话的时候并没有拿正脸看人,而是一边喝了一口酒一边说着,气焰颇为嚣张。
小光又不是傻瓜,混了这么多年,见得老板不少,不管是娱乐圈的老板还是娱乐圈讨好的老板,都见过很多。
然后他也明白了,许老板不单纯的是因为歌的问题,在表达他的气愤。
如果一开始自己毫不犹豫的就来第二首,那不管是黄昏还是黎明,他都不会介意。
之所以此刻刁难,只因为一开始拂了他的面子。
“对不起许总,我唱不了。”
刚已经委曲求全,现在又被刁难,激起了小光的倔脾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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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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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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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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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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