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县,城西。
集市中,人来人往,颇为热闹。
在裴元绍攻打广县时,街道上几乎是看不到人的。所有的百姓,都躲藏起来,生怕黄巾贼入城劫掠。如今裴元绍被杀,黄巾贼的威胁消失,躲在家里的百姓都出来了,忙着各自的事情。
街道上的商贩,也多了起来。
吆喝声,叫卖声,不绝于耳。
百姓神色新奇,走走停停,四处挑选着自己喜爱的物件儿。
忽然,一阵喧哗的议论声从街头传出,有惊呼声,有惊羡声,更有赞誉声……各种声音此起彼伏。各种声音汇聚在一起,吸引无数人往街头奔去。
许多人不明所以,纷纷向街头看去。
只见一道魁梧高大,身体犹如铁塔般的中年人步入了街道。
这是一个壮硕如牛的壮汉。
他的背上,还扛着一头花斑猛虎。
花斑猛虎的全身皮毛犹如锦缎般柔顺,如水洗一般光亮,而最关键的是,老虎浑身的皮毛没有受损,老虎身上没有任何的伤痕,唯独花斑猛虎的额头骨碎裂了。
这头猛虎,是壮汉徒手打死的。
此人名叫典韦,乃是陈留郡人。
典韦自幼习武,天生神力,学武有成后四处闯荡,结识了无数的游侠儿。
他和人相交,讲义气,有侠义之风。
典韦的好友被睢阳县的李永杀死,典韦为了被好友报仇,直接刺杀了李永,然后潇洒而去。
他离开陈留郡后,便四处流浪。
而近几日,典韦便在广县。
他到山中打猎时,碰到了一头猛虎。为了卖个好价钱,典韦没有用武器杀死老虎,而是用拳头活生生的把老虎打死,然后扛回广县准备贩卖。
没成想,他刚回广县,裴元绍就带着贼兵来攻城,以至于街道上连个人影的都没有。
等了一天,官府斩杀了裴元绍,击退了黄巾贼,消息也传到了典韦的耳中。
官府的事情,典韦不甚在意。
他只在意自己的老虎能否卖个好价钱,毕竟他身上的钱不多了,只够简单吃饭,连喝酒吃肉都没钱了。只等卖掉老虎,他才能去买酒买肉吃。
典韦扛着老虎来到集市中心,将老虎放在地上,便闷葫芦般的坐着等人出价。他也没有大肆的宣扬,也没有大声的吆喝,只等买主来问价。
围观的百姓,却是颇多。
一个个百姓很是震惊,尤其看到典韦魁梧的身材,却又隐隐明白了。
“这是你徒手打死的?”
忽然,有一个衣衫华丽的商人开口。
商人看到了完好无损的老虎,心中意动,也想买下来。毕竟眼前的猛虎一点伤口都没有留下,把皮毛剐下来,晒干后是不可多得的虎皮。
典韦回答道:“是我徒手打死的。”
“你怎么卖?”
商人更是热切的询问道。
典韦竖起大拇指,斩钉截铁的回答道:“不多,十五金。”
这里的金,不是黄金。
如果特指黄金,会说明是十五黄金,而不是十五金。
商人琢磨片刻后,摇头道:“太贵了,即使是这头老虎的虎皮丝毫无损,但也不值这个价。”
典韦对钱财不甚在乎,只要有钱喝酒吃肉,能结交朋友,这就足够了。
典韦他问道:“你给多少价钱?”
商人眼中闪烁着精光,道:“我给你一百金,老虎归我,你也替我做事,如何?”
周围百姓一听,暗暗说商人狡诈。这商人明显看出典韦能打虎,有高强的武艺在身,准备收了典韦,再压榨典韦的价值。
典韦摇了摇头,没有回话。
商人继续道:“你再考虑考虑,一百金可不是小数目。似你这样的人,朝不保夕,有上顿没有下顿,跟着我做事,保证你顿顿喝酒吃肉。”
典韦又摇头。
商人眼珠子转动,思考着怎么将老虎和典韦一起拿下。
“都滚开,王家公子来了。”
忽然,嚣张的叫嚣声传来。
声音一出,周围的百姓纷纷让开一条路。
典韦抬头看去,只见一个青年带着几个随从走了过来。青年斜眼一扫商人,理直气壮的说道:“这头花斑猛虎,本公子要了。”
商人面色阴沉,但还是打起一抹笑容,沉声道:“既然王公子要,在下就不搀和了,告辞!”
商人径直离开了。
王公子看向典韦,神色倨傲,一副施舍般的表情道:“本公子看上你的老虎了,老虎留下,你可以走了。这头老虎,本公子给你一千钱。”
一千钱买完好无损的老虎,形同掠夺。Χiυmъ.cοΜ
典韦不是个怕事儿的人。
如果怕事儿,当初他也不会为了朋友之仇,就去刺杀李永。
典韦手摁在老虎的头上,说道:“不管你是王公子,还是李公子,或者是其他什么公子,我的这头老虎,没有十五金别想拿走。”
哗!
周围的百姓议论了起来。
百姓都认识眼前的青年,此人名叫王朋,是王瑾的嫡长子,是王钰的嫡长孙。
王家有王钰撑腰,王朋性格嚣张。
在广县,王朋极为有名,当然是名声败坏的恶名,而不是好名声。
“依我看,汉子恐怕危险了。”
“遇到了王家公子,老虎被拿走算好的,只要人没受伤,一切都好说。我觉得,还是收下一千钱,把老虎交出去了。”
“诶,就怕那汉子不懂事。”
“这回有好戏看了。”
……
百姓议论纷纷,各持己见。
许多人眼中,却又流露出期待神色。这些人想看热闹,自是希望发生冲突。
王朋从没被拒绝过,也没有人敢拒绝他。他见典韦不配合,当即怒了,他拿出一千钱都没买下老虎,多没面子啊?
王朋内心的想法,是用一千钱买下老虎,再把虎皮剥下来给祖父,必然能得到嘉奖。可现在典韦不同意,王朋的努力就白费了。
王朋再一次道:“你当真不卖吗?你可要想清楚了。”
典韦语气仍然是平淡,说道:“我想得很清楚,没有十五金,别想拿走这老虎。”
“你这是自找死路。”
王朋语气森冷,剑眉皱起,威胁道:“看在你打虎辛苦的份儿上,本公子再给你一个机会,交出老虎,你得到一千钱。如果不交出老虎,你分文得不到,还会挨一身的伤。”
典韦的眼神也冷下来。
他盯着王朋,眼神锐利,眸子中汹汹杀意喷涌而出。那摄人的气势,竟是令王朋后退了一步。
“小子,滚远一点,别妨碍我做生意。”
典韦直接怼了回去。
他最看不惯的,便是妄自尊大,嚣张跋扈的世家子弟。自以为了不起,殊不知,却是坐井观天,自以为是。
王朋怒火升起三丈高。
他在广县,仗着是王钰的嫡长孙,打着王家的旗号横行霸道惯了,从未受到这般羞辱,典韦的话,彻底令王朋生出了杀意。
王朋冷冷道:“你找死,本公子成全你。”
典韦握紧拳头,更解下了腰间的小戟,沉声说道:“是不是找死,你大可一试。但我得提醒你,最后必定是你找死。”
“上,拿下这厮。”
王朋怒火升起,直接下了命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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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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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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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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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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