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超级相师在都市>第1章青田遗书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

  叶枫从竹席上坐起身,夕阳从窗口中透了进来,洒在他清秀、傲气的脸上。

  他拾起枕边那本边角微微卷起早已泛黄的古书,小心翼翼的吹了吹上面的灰尘,如痴如醉的读了起来。

  这本古书是叶枫爷爷叶麻子留下来的,他老人家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师公,打卦、看相、治邪那是样样精通,但凡乡里乡亲谁家丢了鸡鸭,叶麻子只消打上一卦,便能知道方位,乡亲们照着方向找,准是错不了的;又或是谁家小娃娃受冲闹腾了,医药无效,只消麻子银针一扎,准保不哭不闹。

  每逢十里八乡谁家娶亲、丧葬、暗梁等白红喜事,那是必须请麻子去打上一卦,求个吉利、平安,驱驱晦气。

  在神龙峰这一带,叶麻子那就是活神仙,就是镇长大人见了他也得恭恭敬敬的叫一声“叶爷”。

  叶枫自幼父母走的早,叶麻子把他拉扯大,带他吃百家饭。

  不料到了叶枫上初二那年,叶麻子去了趟省城给人办事,回来第二天就突然患上重病,一命呜呼了。

  叶枫永远忘不了爷爷死不瞑目的模样,叶麻子临死前再三叮嘱孙儿,千万不要像他一样当师公,习天机之术,以免惹祸上身。

  叶枫那时候哪里懂什么天机之术,但叶麻子神通广大的高大形象却烙在了他幼小的心灵之上,随着年龄的增长,叶枫总觉的爷爷的死甚是蹊跷,很想弄清楚叶麻子真正的死因。

  想来也是天意,这次清明回来祭祖,在翻找爷爷遗物时,发现了一个铁盒,里面用黄布包裹着这本古书。

  古书名《青田遗书》,乃是大明朝开国军师刘伯温亲手所编。

  “前朝诸葛亮,后世刘伯温”,这刘伯温可是有诸葛之才,上通天文,下知地理,精通阴阳风水、奇门遁甲、岐黄医药之法,最终辅助朱元璋打下大明江山。

  《青田遗书》记载着刘伯温毕生所学,阴阳、风水、医药、兵法、天文无所不包,只可惜,叶枫手上的这部《遗书》只是上部,里面讲的多是些阴阳、风水、破邪、岐黄偏门之法。

  叶麻子那身本事正是自这书中所学,封皮已经破损,但装书的丝线却极是牢固,书中的字迹虽然已经昏黄发暗,却也能够依稀辨认。

  他幼年可是亲眼见到爷爷卜卦、破邪,无人不敬,所以他相信这应该就是刘伯温的亲传之法。

  得到宝书以来,叶枫废寝忘食,反复研读,愈发觉得神妙。

  书中很多风水堪舆之术,在旁人看来晦涩难懂,枯燥无味,可是对叶枫来说,却并不复杂。

  上大学这几年,每每想到爷爷的死,叶枫都觉的蹊跷,为了揭开真相,叶枫咬牙切齿的通读了《易经》,寝室的哥们都叫他叶疯子,有见过沉迷游戏的,沉迷泡妞的,还没见过一个土木工程系的,整天抱着本易经痴迷啃读,不是疯了还能是啥?

  每次在寝室的批斗会上,叶枫都坚持,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易经》是百学之宗,学会《易经》,万事俱通。

  到了最后,寝室的哥们见他已经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索性放弃了治疗,任他做一个疯子。

  《易经》本是卜筮之书,包罗万象,叶枫这几年翻看了数百遍,打下了玄学深厚的底子,加之回想小时候叶麻子讲解的一些阴阳常理,已然将《青田遗书》中的阴阳玄学,通读了七七八八。琇書蛧

  “叶枫,你个懒伢子,这大学堂里的书都让你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一天到晚的睡懒觉,你看哪家屋头的男伢不在外面出力挣钱,养了你这个倒家煞,真是上辈子欠了你的。”

  门外传来阿婶那铜锣般的嗓子,每当到了吃饭的时候,她都要到门口嚎这么一通,恨不得让全村的人都知道她家养了个大懒鬼。

  叶枫却也不恼,阿婶是典型的农村妇人,口毒心善。

  叶麻子死的时候,叶枫才读初二,村里平时受麻子恩惠的人不少,但却没几个人愿意收留叶枫。

  最后还是老根叔夫妇收留了他,这些年两人省吃省喝,再加上村委会的一些补贴,勒着裤腰带,愣是把叶枫供完了大学。

  阿婶原本还指望叶枫上完大学,找份好工作,安安心心当个城里人,将来也接他们去大城市见见世面,在乡亲们面前长长脸,不曾想这孩子一毕业就回了村,整天猫在家里,读那破拾子烂书,不去找工作也就罢了,连一日三餐都得让人喊。

  阿婶气在心头,嘴上自然是饶他不得,总觉得这么多年辛劳白拉扯了。

  “麻子叔,春兰没本事啊,辜负了你老人家的寄托,自家娃儿莫出息,好不容易拉扯个读书的,却是个懒伢子,我上辈子这是造了哪门子的孽啊。”

  阿婶见叶枫没半点动静,又呼天抢地的在门外“唱”了起来。

  老根叔夫妇在收养叶枫之前,自家已有一男一女,男的叫李勇,与叶枫相差不大,李勇在村子里名声不太好,进局子比自己家还勤快。

  女娃叫李雪,今年上大一,乖巧伶俐,只是极少在家。

  “阿婶,你莫气坏了身子,待我回头挣了钱,给你买大汽车,住那大别墅。

  给你买金项链,我告诉你,省城里的金项链,有拇指粗呢。”

  叶枫拉开门,手中比划着,两眼眯成一条线线,嘴角一扬,露出两排整齐的大白牙,阳光的笑容之中,略带三分俏皮之气。

  阿婶一见他这样,也就骂不出来,翻了翻白眼,“这个臭小子,就会耍嘴上功夫,这话你从初中说到现在,不下千百遍了,你婶我至今连块银疙瘩都没见着。

  我看迟早被你气死,怕是没那命享受这福气了。”

  叶枫上下打量了阿婶一眼,嘿嘿笑道:“婶婶你是菩萨心长,命里注定中年得福,大富大贵,长命百岁,你等着啊,不消三年,我肯定给婶在省城买上大房子,来回宝马接送。”

  叶枫这倒不是瞎吹,阿婶嘴上有痣,眉心细长,微胖的圆脸下巴隆起是为地包天,鼻头细长,眉开二八,此为富贵之相,晚年必有余财、富贵。

  “还宝马接送,你能给我买头骡子拉拉肥料,我就知足了。”

  阿婶被他逗的笑了起来,心中却想着这娃儿有这门心思,就已经知足了。

  到了灶屋,阿婶给他重新把“河折”热了热,撒了一大把辣子、葱花,顿时油汤中晶莹透亮的粉条,弥漫着清香,让人口水直流,叶枫也顾不上烫,狼吞虎咽,吃了个底朝天。

  “慢点吃,锅里还有,这是自家紫薯打的粉条,多的是。”

  阿婶慈爱的看了他一眼,又给他添了一碗。

  “婶,我根叔呢?”

  叶枫问道。

  “去隔壁村王癞子家了,他老母得了病。”

  阿婶说。

  老根叔是村里的赤脚医生,村里离镇上的卫生院有七八十里路,又山路崎岖,十里八乡的看病很不方便,平日便指着老根叔了。

  “枫子啊,你说你好不容易念完大学,阿婶倒不指望真能沾上你的光。

  只是你这大学不能白念,呆在家里也不是回事啊。”

  阿婶担忧的叹了口气道。

  叶枫放下碗,低头沉思不语。

  “倒不是婶嫌你多双筷子,只是怕屈了你这个人才,怎么着也是个大学生。”

  “阿婶,我知道,要没有你和根叔,我早就成了没人要的孩子,路边的饿死鬼。

  婶,你放心,我总有一天会回到省城,风风光光的接你们去那养老。”

  叶枫目光微红,隐约闪烁着执拗、坚强的火花。

  他放下碗,回到了自己的小屋,趁着还没天黑,再次翻开了那本破旧的《青田遗书》。

  省城对他来说,是一个充满希望,同时又是一座悲伤、屈辱的城市。

  他永远忘不了,与雅沁痛苦的分离场景。

  白雅沁是省城有钱有势的白家大小姐,而自己却只是一个山村来的穷小子。

  他闭上眼睛,脑海中与雅沁相处的每一个瞬间如同电影一般,一幕幕的回放。

  她依偎在自己的怀里,两人对着星空许下浪漫而又纯真的心愿。

  “我希望叶枫能够永远都在我的身边,做我一辈子的跟屁虫,我走到哪他就得跟到哪。”

  “雅沁,会的,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牵牢你的手,直到沧海桑田。”

  ……在学校时,大家都说叶枫是癞蛤蟆走狗屎运,吃上了天鹅肉,白雅沁无视旁人的眼光,陪伴叶枫整整四年。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大学一毕业,白雅沁就被家人强迫出国留学。

  最后一个晚上,叶枫还没来得及到机场见她最后一面,白雅沁的哥哥白朝歌便在机场外堵住了他,一群人把他打了个半死。

  叶枫永远也不会忘记,白朝歌指着满脸是血的他叫嚣道:“你就是一个乡下跳出来的癞蛤蟆,有什么资格跟我妹妹交往?

  雅沁是天上的明星,而你呢,一滩星星影儿都显不了的臭水而已,我白朝歌绝对不允许我的妹妹嫁给你这么一个乡巴佬的。”

  叶枫当时并没有反抗,他知道白朝歌说的是有道理的,白雅沁是白家人的掌上明珠,在学校她可以天天陪他吃食堂,可是到了社会上,自己忍心让她跟着受苦吗?

  自己拿什么来承担这份沉甸甸的爱。

  “十年河东十年河西,蛟龙总有升天时,白朝歌,终有一日我会让你心甘情愿的把雅沁送到我的身边来。”

  叶枫咬着牙,说出了自己决心。

  “十年,你做梦去吧,三年之间,你若敢在省城出现,我见一次打一次。

  三年后,你真长了本事,我白朝歌在白公馆亲自恭候你大驾。”

  叶枫并不知道,那天雅沁在机场等了他整整一个晚上,她面对家里的逼婚,留学三年已是最后的法子,三年,这是她给自己和叶枫最后的选择,也是唯一的赌注。

  “雅沁你等着我,三年内,我必将成为飞龙冲天,名动省城,从白家风风光光的迎娶你!”

  叶枫回过神来,已经是泪流满面,擦掉眼泪,咬了咬牙,他又开始背诵起《青田遗书》中的望气法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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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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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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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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