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我尽量想想办法吧。”
周逸总感觉这些人飘了,对待自己的期待越来越高。
搞得铜印彻底烂大街了一样……
其实根本不是这样的,有好些人一辈子都卡在铜印呢!
……
中饭时间,大多数的店铺都还没有开张,而西所食堂又实在太难吃。
习惯性地来到了老孙黄焖鸡前溜达了一圈,连店铺都关门了,顿时有点儿意兴阑珊。
一些原本的食客正在店门口侃大山。
“老孙一家人发达了,攀上了城里的徐晓东,亿万富翁呢!说是要收京子为干女儿来着,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反正他们一家人都发达了!以后再也不愁吃穿。”
周逸竖起了耳朵,微微皱眉。
京子虽然可爱,但也只是个过了年才五岁的小镇姑娘,又没有什么特殊的天赋,突然被什么亿万富翁看上收为女儿,这是咋回事?
这些村民一个个都议论的飞起,八卦之火熊熊燃烧。
“徐晓东没有儿女?要找个不是亲生的当女儿,会不会是那种……变态啊。”
“好像真的没有儿女,徐晓东有钱,但是身体有点问题,不能生!”
某个处境远好于自己的人,居然不能生育,大伙都热火朝天的讨论着,有一种幸灾乐祸的奇妙快感。
“那为什么要找孙京京。又不同个姓,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啊。”
又有一消息灵通之人,看了看四周,低声道:“据说孙京京和徐晓东是同个血型的,一个非常罕见的血型!什么P型血,说不定有着亲属关系呢。”
“这也就难怪了啊,如果是远房亲戚的话。”
“咋就这么好运呢?”
“亿万富翁啊,哪怕一根腿毛,也能让老孙一家人发达了。”
“难怪店都不开了……原来是发达了啊。”
大伙感叹着命运的喜怒无常,为什么自己没有那种鳏寡孤独的亿万富翁远房亲戚呢?
周逸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他总觉得“徐晓东”这个名字有点熟悉来着……又有点想不起来到底哪里听说过。
皱着眉头,仔细地回忆了一番。
脑海中猛地有一道闪电划过。
有了!
是在别人的记忆气泡中,了解到了这个名字。
这不就是,傅林涛记忆中的那一位“徐哥”吗?
也就是——让他们吃玻璃渣子的那个黑社会老大。
“不知道,是不是同名同姓……”
虽然周逸没有权利管别人家的家事,但和黑社会牵扯上关系,总觉得怪怪的。
那些人,还真不是好人。
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微妙感。
“算了,反正闲着也没事干,得去看看。”
如果他和京子完全不认识,那也就听个故事,幸灾乐祸一番。
但现在,既然和京子小朋友牵扯上了关系,再怎么说,还是得去看看。
……
镇子不大,随便走走就出头了。
在东边有一个六层楼高的饭店,算是方圆10公里内最为豪华的饭店了。
过年时节,许多人在这里吃饭,一排的豪车停在广场上,难得排场了一番。
镇子里这么多出去混的打工人,总归有几个混的不错,买得起豪车。
孙京京一家人便在广场边缘,盼望着什么。
京子被爸妈嘱咐了一整个假期,真的来到了这一天,有点儿慌张,一张小脸怯生生的。
今天,她要认一个贵人为干爸!
要是不成功,她就没办法去城里了。
“干爸”这个名词,她哪怕排练了无数遍,一张小脸还是怯生生的。
在父母带领下,孙京京走进一辆大巴车当中。
里边摆放着各式各样的专业设备,有两位带着口罩的医生,对着她细细的手臂抽了好几管子的血。
光是这些设备,就值不少钱了。
孙京京硬是一声都没有吭,只是小脸微微皱了一下,显得很乖巧。
真的很乖巧。
她的爷爷孙兴民坐在停车场的一个泥墩子上,手里夹着一根香烟,慢慢抽着,隔着玻璃窗户,看自己的孙女被医生抽血。
一点香烟的火星,忽明忽暗。
冬天的中午,气温还是挺冷的,微风吹过,全省上下的毛孔都禁闭着。
每个人都有些紧张,又隐隐期待着什么。
孙兴民忽然有点反应过来了,紧紧地裹了身上的棉大衣。
脑海中泛出了一点记忆:这个徐晓东,不就是城里臭名昭著的那个!
店铺里的人流量那么大,他曾经从某位客人嘴里听到过:徐晓东是做土方生意的,和挖金子一样的暴利行业,从山上、河里挖沙子就能赚钱了。
只能说没点关系,玩砂石料生意很难,一些小道消息甚至说,徐晓东手里闹出过人命!
除此之外,徐晓东还经营着娱乐城、大饭店,还有好几所私人学校。
“是个惹不起的人物啊。”
这样一想,孙兴民又反倒有点不知所措了。
他本身就只是个老实人,在乡下待了一辈子,赚不到大钱,生活也过得去。
儿子跟着这种背景深厚的大人物,孙女变成了别人的干女儿,给他带来一种本能的不踏实。
城里人玩的花样之多,是乡下人难以想象的。
他只能抱着一种侥幸心理,期待自己的胡思乱想全都是错的……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马路尽头来了好几辆辆豪车。
这些车子停在广场上,当中的一个,被周围人如众星捧月一般的,是一个中年男人,得体的公文包,简单的平头,脚穿鳄鱼皮鞋,还披了一件黑色大衣,神色之间带着一股子飞扬的姿态。
国字脸,唯独眼睛有点儿细长。
“还真是他啊……应该没认错。”
周逸躲在一辆汽车后边,眯了眯眼睛,这个中年男人,正是傅林涛记忆当中的那位——徐哥!
每天都能赚一百万的人,跑到乡下来收女儿?京子应该还没有可爱到那种程度吧?
搞什么名堂呢?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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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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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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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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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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