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归发现这两个孩子怎么那么含蓄呢。
古人曾经说过: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下班不积极,脑袋有问题!
吃饭都要扭扭捏捏,这成何体统!
毛晨曦和周珏赶紧动筷子。
他们大口吃着牛肉和土豆萝卜以及豆泡。
“好吃,这个的好好吃啊!”
“土豆也被炖煮得软烂,那种沙瓤一样的口感非常棒,如果有沙瓤在口中没有被吞下去,再来一口豆泡,那里面的汁水直接冲刷口腔,把味道给冲了下去!”
“这个味道和口感,棒啊!”
“毛肚也很爽脆!”
在三个人的齐心协力之下,这一份萝卜牛杂被消灭得干干净净。
如果不是后面还有吃的,他们指不定要把这里面的汤也都喝掉的。
“吃完了这家主菜,还有别的等待品尝呢!”
叶归指着蒸猪,还好顺德的气温很高,所以放了好半天后这个蒸猪都没有冷下来。
“这可是号称顺德第一名菜的均安蒸猪,你们赶紧趁热试试!”
“大家都知道,在广粤省,祠堂文化非常繁荣!”
“在羊城,还有一座祠堂位于市中心地段,没有任何一个企业敢来动这个祠堂,因为一旦某个企业有了这个心思,或许这个祠堂的老人就会发话让宗族出钱买了这个企业!”xǐυmь.℃òm
“而最早期最传统的均安蒸猪,与古老的祠堂文化一脉相承。”
“在这儿那我又要提一句,因为最开始的蒸猪是满族人的习惯!”
“在清咸丰年间,有一个探花名叫李文田,他是均安上村人,入仕后历任翰林学士、国史馆纂修、内阁学士、礼部兼工部右侍郎,入值南书房,熟悉清宫各种典章礼制。”
“后来李文田因奉母而回均安居住多年,直到他母亲去世,李文田才出任官职。”
“在满族人的传统里,有人死后杀猪从葬,用上好无缺的肥猪做祭祀,这种猪肉称之为‘福肉’,取吉祥纳福之意。”
“这种‘福肉’,实际就是用清水煮的白肉,不加任何调料,成品块大色白。相传当时的李文田告老返乡后,正式把满族人用猪肉祭祀的做法带回家乡,遂开始流传均安蒸猪的做法。”
“又因为李文田是一位大孝子,大家被他的孝心感动,所以逐渐形成了后来的蒸猪文化!”
“据《顺德均安志》史料载:顺德各地春秋二祭多有烧猪作牺牲分胙肉,而均安镇则用蒸猪。”
“在传统的风俗里,在每年的清明节和重阳节也就是春秋二祭,于祠堂举行祭祖仪式,仪式后由村内德高望重之人将猪肉分别分给各个村坊各户人家,以求全村人获得庇佑,共享殷实饱餐。”
直播间的观众们顿时感觉涨了很多姿势。
看美食,还能学历史,也挺好的。
“过去的蒸猪没有这么好的条件,放入盐、糖等最基本的味料腌制,然后放入猪盒,柴火烧旺猪肉熟透即可。蒸熟后的猪肉经过切割再以大口碗装放,随即传递到家家户户中。”
“可现在的蒸猪就精致了许多,我们先吃,你们说说哪里好吃,如果说得好,我送你们一份礼物!”
食神大人的礼物呢!
毛晨曦和周珏赶紧用筷子夹起一份猪肉,吃了一口。
只不过毛晨曦看着这一份猪肉连皮带着肉,中间还有一层厚厚的脂肪,有些退却。
这个吃了怕是会长胖10斤吧!
但是周珏吃进去之后,眼睛好像变成了小星星。
“卧槽,毛毛,这个老好吃了,你快试试!”
“可是这个会长胖吧!”毛晨曦有些担忧。
“没事,这个一点也不油腻,非常好吃!”
在周珏的劝说下,毛晨曦这才挑选了一份看起来不那么肥的肉。
她闭上眼睛将这块肉给吃了下去。
恩?
毛晨曦顿时睁开眼睛,她的眼睛开始发光了。
“我天,这个猪肉也太好吃了吧,肥而不腻,干爽清香,而且外面的猪皮十分紧致,肥肉的部分看起来很肥,其实里面的油早就跑得差不多了,瘦肉干爽,合在一起的口感竟然丝毫不输给之前吃的牛肉!”
毛晨曦早就把会长胖这三个字给抛到了脑后。
她又夹起一块猪肉,直接吞了下去。
“好吃,太好吃了啊!”
而周珏有些紧张地问道:“食神大人,我们刚刚说得正确吗?”
“不着急,我先吃吃试试看!”
叶归也夹起一块猪肉,一口吞了下去。
“恩,50公斤重的猪被宰杀洗净后,去尽毛发,拆除猪骨。”
“首先用曲酒涂抹全身以去除猪本身气味,再用五香粉、沙姜粉、罗汉果、精盐腌制6小时。”
“蒸猪需要猛火,将整头猪放进特制的蒸柜,不停加柴添火,待蒸柜内喷出白烟,将蒸笼提起,再用钢针不停扎入猪肉内,让猪皮下的猪油能够流出来,把猪肉扎遍后,再用冰水淋遍蒸猪,回炉上再蒸15至20分钟。”
“出锅时,再趁着热将肉切成块状,撒上芝麻、香油!”
“你们说得非常正确,把你们的地址告诉我,我送你们一头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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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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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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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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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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