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对方是这种打算!一旦自己扬剑攻击,那弩箭必定就会射向自己的面部!
格斯心头一凛,大剑竖在身前,剑身护住面部,这样既能挡住头部被弩箭袭击,又能格挡住卡斯嘉手里的剑。
卡斯嘉手里是一把普通大小的精钢长剑,虽然对于女人来说也算是沉重,可跟格斯的大剑相比较,则小了一半都不止。重量上的差距过于巨大,所以即便是带着奔马的惯性出剑,卡斯嘉也没能击退对手。
拉着缰绳绕了一圈,卡斯嘉两腿一夹,催动战马加速,左手仍然扣紧弩机,右手扬剑,想要故技重施。
格斯微微转身,始终保持着面朝敌人的姿态。
加速!再加速!
卡斯嘉左手端稳弩机,右手扬起,经过刚刚的一击,她已经看出来格斯确实比想象中还要难缠,简单的攻击很难突破他的防守,不如这次就先用弩机射他一箭,慢慢消耗!
便在这时,仿佛是看透了卡斯嘉的打算,一直摆着防御姿态的格斯突然向右横移了几步,跨过奔马的前进路线,直接从卡斯嘉的右前方挪到了左前方。
卡斯嘉心头一跳,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就觉得坐下的战马突然向地面倒去,她摔倒在地,迅速挣扎着站起来,再看自己的战马,却见战马的后腿已经被格斯斩断!
肺里火烧火辣地疼,应该是摔到了内脏。卡斯嘉嘴角流下鲜血,比起这个来,她心头的愤怒更加难以清除。
“女人?”格斯略略一愣,卡斯嘉摔倒后头盔掉落,露出了真容。
“混蛋!”卡斯嘉咬牙切齿,提剑就上。
马下硬拼,不出所料的,几个回合之后,卡斯嘉落入下风。连接了格斯几剑,卡斯嘉终于抵挡不住,跌倒在地。
“要死了吗?”卡斯嘉心中一凉。
格斯面无表情,正要一剑劈落,却听到空中一声呼啸。
眼角余光瞥见一个物体激射而来,正挡在他与卡斯嘉之间,若是强行劈落,只怕那东西就要射中自己!
格斯收手。
笃!
一根长矛斜斜扎在地上,尾部颤动不已。不知何时,那一头银发的英俊青年身骑白马,来到了二者的不远处。
卡斯嘉:“格里菲斯!当心,这家伙很难对付!”
“格里菲斯?”格斯看着那白马银甲的骑士,略有疑惑。虽然头盔挡住了那个人的脸,可从那双宛如宝石一样清澈明亮的眼睛,他能看出来对方还很年轻。而且,拥有这样眼睛的人……总之,和传闻似乎有些不同……
格里菲斯这四个字仿佛有某种魔力,先前被格斯打击的几乎失去了士气的骑兵们重新拾回了信心。
“嘿嘿!这下轮到你倒霉了!”
“你完蛋了!”
“干掉他吧,格里菲斯!”
骑兵们呼喊着,对于接下来的战斗有着非常大的信心。
格里菲斯驱马缓步走到格斯面前。
“能把剑放下吗?”他说,语气像是一名贵族在舞会上说“能请你跳支舞吗”之类的话。m.χIùmЬ.CǒM
『真尼玛能装逼!』旁边的陈百经不得不佩服,话说,日漫的主角画风能不能不要这么像!格里菲斯这个号称实力与容颜并重的家伙,和《大剑》里北方之男伊士利简直一模一样啊!
格斯微微皱眉,将大剑对准了格里菲斯。
“看样子是不行……”格里菲斯喃喃自语,随后抽出了一把精美异常的剑——说是剑,看起来其实就是R国的武士刀。
格斯朝前奔跑,双手持剑斩落。格里菲斯端坐马上,在格斯的大剑还没有完全使出力气时挡住大剑,随后,武士刀微微向下倾斜,趁着格斯大剑滑落的瞬间,反手一剑刺入了格斯的心口。
格斯难以置信地看着胸口。
“好……快……”
砰。
格斯倒地。
鹰之团的人们欢呼起来,人们说着什么“果然格里菲斯才是最强的”之类的话。
“喂!你这小子,将身上的钱都交出来,然后就能滚蛋了!”那名叫做哥尔卡斯的家伙趾高气昂。
陈百经左右看了看,嗯,没错,他是在对自己说话。说起来,好久没有人用这种口气对自己说话了,说句装逼点的话,这么对自己说话的,好像基本都死了。
“我没钱。”陈百经将裤兜翻过来,他决定不跟这个傻缺计较。这家伙的品性,在整个鹰之团中都算是坏的,不过最后死得也挺惨就是了。
“什么!”哥尔卡斯显然不信,他有些生气。
“住手吧。”格里菲斯轻声开口,“将他们都带回去,这个叫做格斯的人,救活他。”
说完,第一个调转了马头离开。
哥尔卡斯狠狠瞪了陈百经一眼,随后没好气地下马踢了格斯一脚,不过,在格里菲斯突然止步时,哥尔卡斯又赶紧招呼着同伴将格斯放在马背上,一副不敢违抗命令的狗腿模样。
陈百经大约从已有的战斗场面中推测出来这个世界的战斗力了。
以经历过的《大剑》做标准,目前的格斯的战斗力,只相当于《大剑》里普通妖魔的水平,当然,可能要高一点,让他和普通妖魔作战的话,结果应该是惨胜。格里菲斯的水准稍强,目前来看可以稳胜普通妖魔,但妖魔数量增加的话,他还是得败。
“力量差距巨大么……”陈百经暗暗思考,这才是剧场版的第一部,格斯在第三部时,已经拥有了稍微对抗“不死的佐德”的力量,大致相当于是白银级巅峰,而格里菲斯通过献祭成为神之手以后,便直接脱离了“人”的范畴,一跃成为《剑风传奇》世界所表现出的最强力量的一员,那时的他,便不是《大剑》里三大深渊能够比较的了,毕竟设定上已经是“神的代言人”。
再想想自己,陈百经觉得若是现在对上“不死的佐德”之类的使徒,自己胜算还是很大的——单挑的话。
“这么说来,我的力量应该算是凡人难以仰望的巅峰,比起神之手来,却仍然只是蝼蚁。”陈百经抬头望望天空,果然是动漫世界才会有的碧蓝如洗,白云、蓝天、青草、繁花……这世界有着非常美好的一面,可惜,当献祭开始,整个世界都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黑暗笼罩大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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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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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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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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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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