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敦爵士,你看着吧,我的这个阮猎,还未曾败过!他可是自幼被森林里的狼养大的,任何对手在他看来,都只是食谱上的一部分!”
狼孩儿?
陈百经当然听得懂他们说话,他与阮猎面对面站立,保持了个相对安全的距离,没有动手。
“竟然是狼孩子!”弥敦爵士惊讶道,“那您是怎么驯服他的?”
“哈哈哈,我可驯服不了一匹狼。他是被一位僧人驯服的,可以说是亦人亦狼。”
两个地位最高的人在聊天,阮猎当然没有立即动手,他只是静静站立,用锋利的目光上下打量陈百经,思考着如何击败对方。
力量奇大,动作敏捷。
这就是他对陈百经的看法。
他脑中搜寻着生命中曾遇到过类似的生物,最终发现,没有任何生物像陈百经这样占据了极端的优势。
对方拥有猫的敏捷、熊的力量,如果非要说接近什么,那只能是豹子。
天敌。
狼一般是不招惹豹子的,与其单打独斗,唯有一死。
想到这里,阮猎的心微微下沉,沉到最底处,变成了一股战意又升腾起来。
“狼从来都不会屈服。”他暗暗对自己说,“尤其是丛林的狼。”
这时,香楠爵士和弥敦爵士终于聊完,两个人站在了一起,等待着接下来的战斗。
阮猎向后退了半步,屈膝弯腰,眼睛始终盯着陈百经。
他的双手伏在地上,只有十指指肚触地。
宛如一匹准备进攻的狼。
陈百经眼睛一缩,突然觉得很有意思。香楠爵士的话他都听到了,对方是狼孩,保留了动物性的同时,还学会了人类的技击手段,这却是比大力士更加有趣的对手。
他依然松松垮垮的站着,居高临下的看着阮猎。
目光交汇,就像两根冰冷的铁棒撞在一起,撞出了火花。
“?f?f?f……”
阮猎喉咙收缩震动,发出了威胁的声音。
但他没动,他有的是耐心。
他保持低伏的姿势横向移动,缓缓绕着陈百经,寻找最有利的下手时机。
陈百经只觉被他盯着,自己的脖子和肋下都有一种刺痛感,那是身为暗劲高手的警觉在作祟,这两处都是最容易遭受攻击的柔软之处。
阮猎绕到了陈百经的背后,陈百经却将后背空门大露,仿若不觉。
阮猎咬着牙,十指在地上轻轻点动,大腿肌肉绷紧又放松,几乎忍不住要扑上去。
狼在捕猎时,最喜欢从动物的侧面扑击,围剿、奔跑、跃起,然后一口咬在猎物的脖子上——这是他们最满意的捕猎状态。
从猎物的后背方向进攻其实是很少的,因为大多数的猎物拥有强有力的后腿,弹起的后腿能够一下子将狼的肚子踢穿。
但陈百经是人,而且力量基本在手上。对于狼来说,从背后进攻才是最理想的角度,而陈百经的姿态简直是任狼宰割。
动物的本能让阮猎兴奋起来,他轻轻磨动牙齿,身体进一步伏低,脖子几乎要挨着地了。
陈百经还是一动不动。
武功到了暗劲巅峰,即便看不见,他也知道阮猎在自己背后。
空门大露与其说是一种状态,不如说是一种策略。
他也在等待,等待着对方按捺不住扑上来。
霍家拳二十四手他已经学了好久,但与刘郁白、沈重阳动手,总是少了些认真劲儿,所以这次遇见个充满野性的对手,他想要在战斗中验证一下自己的进步。
李小龙曾在其武学理论中阐述“中线”的重要性,即通过步法移动,始终面朝敌人,并让敌人保持在自己身体正中一线,这是最有利于进攻的姿态。
然而陈百经并不愿意这样做,因为对手不同。
他的对手,是一个以耐性出名的种族,一匹狼。
只有露出破绽,引对方主动进攻,才能看到对方的破绽,后发制人,干净利落地打败对方。
阮猎的脚步已经停下,他喉咙的低吼不停,充满了威胁的意味。很少人见过野狼,但这种低吼,平常的犬类护食时经常会有,那种低而密的声音,是在警告敌人不要靠近,或者宣告自己即将进攻,以此吓唬猎物露出更多的破绽。
阮猎突然往前扑了两步,却用更快的速度缩了回去。
这是他的试探。
他知道陈百经或许是故意等待自己进攻。
垫步、回撤,如此反复。
面对强大的猎物——是的,他仍将陈百经当成猎物——耐心是获取最终胜利的必须品。丛林里,最顶级的捕猎者往往都是最有耐心的。ωωω.χΙυΜЬ.Cǒm
它们绝不会轻易出手。
几番试探,陈百经都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阮猎在赌,赌陈百经会将他的试探当做真正的进攻,然后会下意识地躲避,而陈百经一动,立马就会生出更利于进攻的破绽。
陈百经在等,等阮猎真正扑上来,所以他要避免自己提前做出任何动作。
对于两人来说,这是一种博弈。
但对旁边观战的两位爵士和史密夫而言,这场打斗到目前为止已经过去了几分钟,这几分钟里,陈百经站着不动,仍保持了中国高手“不主动出手”的风范,甚至将后背都露出来,而阮猎却迟迟不肯进攻。
“阮猎,你在等什么!”香楠爵士刚刚还在弥敦爵士面前鼓吹阮猎的厉害,可接下来的几分钟,阮猎面对空门大开的陈百经,却一直不敢主动进攻,这未免让他有些下不了台。
阮猎得了催促,心头很是恼怒。
这是他的战斗!
战斗就要有战斗的样子,绝容不得旁人指指点点!
就算对方是香楠爵士,他也生气了。但这种火却无法发在香楠爵士身上,在场的所有人,他只能将火宣泄在陈百经身上。
陈百经感觉到背后的杀气因为香楠爵士的话而明显迟滞,煽风点火道:
“对啊,你到底行不行?要实在不敢打,直接投降好了。”
挑衅。
他就是要挑衅对方,将阮猎架在火上烤!
“吼!”
阮猎心知不能再等,爆吼一声,四肢发力,瞬间扑到了陈百经后背上,他手脚并用,将陈百经抱得死死的,张嘴就咬向陈百经的颈动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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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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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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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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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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