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万岁之前>第四十二章 任务:保护黑人酋长
  嚯~

  嚯嚯~

  秦风拿着骨头使劲按在地上来回的摩擦,折腾了一刻钟,他拿起来一看……

  出现了几道痕迹,骨头上出现了几道痕迹,痕迹很浅。

  他猛地扯出一把大砍刀,然后下死手劈下!

  哐!

  咚!

  铛!

  他狠劈了二十多记,记记下死手!结果拿起骨头一看……出现了几道痕迹,痕迹很浅。

  他刀一丢,骨头也一丢,单手掩面:

  “想折腾个骨头出气都不行!诸事不顺啊……”

  他一脸的绝望:

  “看来只好以后再搞这骨头了,有机会老子直接把骷髅架子给炼成一整套的法宝……材料确实不错,不仅坚硬,韧性也好。”他嘀咕,利索收了骷髅,他取出了血刀的粗刀胚。

  “还是老老实实去搞这个血刀吧……这个可以有!”

  他打起了精神,看了看粗刀胚,接着又拿出了喂刀、养刀、御刀的法门仔细研读揣摩。

  血刀之所以神奇,就因为血刀老祖曾得到的那块天外晶金陨石。

  血刀老祖将那种晶金称为“血灵晶”。

  最早的血刀是由纯的血灵晶铸成的,可以随心变化,要刀是刀,要剑是剑,要飞镖就是飞镖,还可以变长变短……这个就相当恐怖:

  比如你打斗中对手明明躲过了你的刀,你的刀突然变长了半米……想想那后果,对手多半措手不及瞬间人头落地!

  这特性就是千变万化。

  血灵晶还有另一个重要特性:随心所欲。

  这个说直白点就是遥控,心灵感应。

  比如你把血刀变成飞镖甩了出去,突然发现射偏了,或者敌人躲过去了,你心念一动,你的血刀飞镖立马转向……爆头!敌人瞬间被你精准爆头,就像加装了个追踪器一样!

  这两个技能有一个逐渐变强的过程——需要鲜血!主人的鲜血,敌人的鲜血,戳破心脏射出那股心头血是最好!

  所以,有人说这血灵晶其实是活的,而且还是一个嗜血的魔鬼!

  它喜欢主人的鲜血,厉害主人的鲜血!更喜欢敌人的鲜血,特别是戳破敌人的心脏,直接将刀插进心脏吸干敌人的鲜血!

  越厉害越有活力的心脏它就越喜欢!同时,强化的效果越明显:两个技能会变得更加得心应手,随心所动!

  比如同样是一把血灵晶所铸成的纯血刀,一个一阶修士“血炼”过的,他想让他的血刀变成一把长剑……这过程可能需要一刻钟,慢吞吞,能把你逼疯,遥控什么的更是做梦;而同样一把纯血刀,是一个九阶修士“血炼”过的,依旧是变成一把长剑,可能就只需要一瞬间!遥控方面也很强……令人防不胜防!

  然而随着时代的久远……

  血灵晶铸成的纯血刀越来越少,现在只剩……“血灵粉”!

  他秦风的那粗刀胚就是参进了一指甲壳都不到的血灵粉。不过血灵粉这东西可以融合,用主人的鲜血为引!

  只要得到新的血灵粉,血刀就能不断进行“纯化”,直至一天成为……纯血刀!然后随着“血炼”程度的加强,一天可以重现“千变万化、随心所欲”的这种境界!成为一把魔刀,越阶杀人的利器!

  研读完关于血刀的系列法门,秦风酝酿了一下,他直接在洞府外挂上了“主人已外出”的牌子,然后准备开始正式“喂刀”!

  他一脸凝重!

  血刀一生只认一次主!

  不可传承!

  主人死后血刀“失灵”!

  而主人活着就算血刀遗失别人也用不了,不会轻易折断!而一旦主人死去,血刀就立马成了一块腐木一般,别人拿起来也是一把废刀!一砍就断!最后只能是重铸。

  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过程“洗尽鲜血”,还原出最原始的“血灵粉”,这个过程血灵粉多少有些损失,而且一些“失灵”的血刀甚至根本就没有回收,所以,时至今日……血灵粉就越来越珍贵!纯血刀更是稀有罕见。

  秦风先磕了一颗药,然后一咬牙,他直接运转法力击穿了他自己的心脏!一道心头血猛地浇在了灰黑色的粗刀胚上,他又赶紧运转法力暂时封合心脏,脸上苍白!

  粗刀胚以极快的速度迅速吸收掉秦风的心头血,一滴不剩,一滴不溅!然后等了一会,灰黑色的刀体开始泛红!

  秦风又一咬牙,心脏处再次飙出一道鲜血……血刀变成了淡红色!很淡!

  再次咬牙!

  第三道,第四道,第五道,第六道!

  手里的血刀终于变成了血红色!

  而秦风的脸色变得苍白如纸,身体摇摇欲坠!……不过总算是成功了!

  喂刀要一口气进行!不然这刀就废了!坐等重铸!

  喂完刀的秦风直接仰头栽倒——他昏了过去!

  也不知昏了多久。

  才幽幽醒过来。

  首先就看血刀,血刀就在他的身边,依旧是粗刀胚的样子,不过刀身变成了血红色,他仔细一查看:喂刀算是完美成功了!

  接下来就是养刀:

  一天半斤血,头一个月千万不能间断,一个月后降为二两血,中途可以偶尔间断,但最好也不要间断,同时通过一系列的技巧、手段,去渐渐改变刀的形状。

  这种最低等的血刀想仅仅心念一动就直接改变形状是不可能的,要通过一系列的外部手段去潜移默化完成沟通,从而发生改变。

  秦风看了看专门买的计时器,他刚好昏迷了一整夜,现在是新一天的上午,又到了放血的时候了。

  他先磕了一颗药,补血用的,然后出去弄饭吃,他准备熬汤!……扛不住了!

  要不是以前喝了半年的大力汤他昨天就扛不住。

  于是他拿上锅碗瓢盆,外面早就搭好的土灶,他自己亲自动手。

  七七八八折腾下来他回洞府一咬牙,割开了他胳膊上的一条动脉……放血,估计差不多有半斤了,只多不少,他便赶紧的止住了鲜血……脸上再次变得苍白!www.xiumb.com

  瞥了一眼依旧是一副粗刀胚模样的血刀:

  “十足的赔钱货!”

  这血刀很长时间都派不上什么用场,却每天都要吸他的血!真正的吸血!

  坐了一阵,他感觉脑袋昏沉,又扛了一阵,最后无奈,他跑去睡了个午觉,他感觉自己养了一只吸血鬼,普通凡人怕是三天就挂!

  然后他突然想到了今年的新弟子,他秦风算是特招,八月底提前进来的,到了九月就是血刀门正式招收新弟子的时间了,也没几天了。

  结果,新弟子一来他总算是明白了,简单一句话来概括:

  有钱的洞府请人挖,没钱的苦哈哈!

  但没一个新弟子敢这么快炼血刀的,他秦风是唯一的一个,他每天都脸色苍白,一副得了大病的样子,并且连带之下他最后所剩不多的财产也是哗哗哗往外流……

  一个月后,九月的下旬。

  秦风一穷二白。

  他身上只剩一百金币不到,和那个还有一次激发机会的流光盾牌,银色菩提子,生活用品……没了,都没了,他连那个小剑暗器也给卖掉了!

  换来的是他手里闪着寒光,已然开封的血刀!

  这血刀呈现大砍刀的样式,而不再是粗刀胚!

  只是这玩意现在中看不中用,脆弱得很,用它战斗那是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一砍就断!但怎么的也是前进了一大步,形状这个无所谓,反正以后是可以变化的,他琢磨之下就暂时选了砍刀样式。

  他的修为却没什么进步,依旧是一阶六星的中期,因为没修炼资源了,而且大力汤也没得喝,他那奇葩资质修炼速度就渐渐慢了下来,在飞舟上算是最后一点残留药效,他的嘴唇早就从原来的紫色,变成了正常的颜色。

  说直白点,他这奇葩身体不嗑药就修炼速度,龟速。何况他现在连修炼资源都没了,炼器的事也因为没有启动资金暂时搁置,设备都没买。

  不过好在今天是血刀门发放任务的日子!

  他这修为已经是可以去执行任务捞金了!

  也没什么好准备的,他直接穿上喇嘛服,戴上了鸡冠帽,就向着山顶的会议大平台奔去。

  到了山顶,又等了一阵,所有的一阶到三阶全部集合完毕。

  秦风放眼一扫,绝对超过了五千人!有那么点人山人海的感觉,秦风站在了今年300多个新弟子的最前面,他同样也是新弟子,然后他们这三百多人站在所有一阶弟子的角落,一阶弟子的最前面站着一阶首席弟子。

  一个青年模样的家伙,看起来比他秦风略大的样子。

  其余人十几岁的小年轻,到四十几岁模样的大叔都有,从凡人修炼到三阶大圆满,快的二十年,你修了四十年也不会有人笑话你。

  空虚大师兄东方旭等十大弟子正站在会议大平台的中间,东方旭朗声开口:

  “第一次,特别是新弟子,略微介绍一下流程……”

  “好了,下面进入到正题。”

  “首先是凡人类的任务。”

  “任务一:帮贵妇人找猫。任务地点:吴山镇一带,任务奖励:三金币,任务失败罚一金币。这任务今年的新弟子也可以接,”东方旭目光转向了秦风这边新弟子的方向:“任务详情,以及任务领取报名,找第六师兄。”东方浩指了指他身旁一个白皮肤的汉子。

  “任务二……”

  “任务三……”

  “任务四……”

  “……”

  “接下来是修士类的任务。”

  “任务一……”

  “任务二……”

  “任务三……”

  “任务九:保护黑人酋长。任务地点:跨越三个帝国,任务奖励:30万金币,任务失败一人罚1000金币。这个任务比较难,所以,老规矩,指派。首先是我空虚本人,然后以下的五个人:空祁,空昌,空阳,空念,空寂。任务的详情直接找我本人了解……”

  秦风一愕!空寂?……我?

  “狗哥!那空寂是什么人?明明应该到我了!”

  突然一人插话,声音很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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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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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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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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