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人,昨日让她的手下打了自己的儿子,今日里竟然还有胆子找上门来!
只是,为什么这身打扮?
莫瑶梳今日穿了一身雪白色的长袍,外面罩着一层白色的纱衣,远看有种雾蒙蒙的感觉。与以往不同的是,她今日的发饰也非常的素雅,除了一朵素白的小花什么都没有戴。
看着看着,她这身素衣忽然让阿娆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阿娆没有说话,莫瑶梳也没有说话,她从个怀里掏出手绢,抹了几下眼睛,半晌,眼角带着一抹浅红,哽咽着道:“姐姐,妹妹是来向你赔不是的。”
阿娆一侧头,目光还是一样冰冷。
这个女人,今天又玩什么花样?一个嚣张跋扈惯了的人忽然低声下气,肯定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昨日里,是我那手下多嘴,惹恼了你们家的公子,实在对不住,若是我当时在场,一定会制止的,可是,我只离开了那么一小会儿的时间,那么一会儿时间,去找一朵合适的白花戴都来不及,他们就打成了一团。”
飞花几不可察地哼了一声。
这个女人,除了不像个大小姐之外,什么都像,泼妇和白莲花之间还切换自如!
她轻轻捏了捏阿娆的衣袖,意思是让阿娆别听这个女人胡说八道。
昨日里她也见过少爷的伤,招招致命,若不是少爷有两下子,早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
常德听到动静,也过来了,他站在旁边,手指蜷起,准备随时吹口哨叫狗。
“这件事情,我自然不会白白让它过去,你说吧,今日里你来,还有别的事情吗?没有的话,你可以走了。”
阿娆半仰着脸,沉声道。xǐυmь.℃òm
莫瑶梳又装模做样地抽泣了几声,道:“姐姐,其实妹妹这一趟来,还真的有一件事,只是怕说出来,你承受不了。”
说完,她顿了顿,深深吸了口气,道:“前几日,兵部接到八百里加急,说是程将军在云南遇难了。”
阿娆早有准备,闻言却还是心猛地一沉,但是转念一想,她觉得莫瑶梳的话不那么可信。
“遇难?”
“是,是遇难了。“
“你怎么知道的?”
阿娆目光如刀似的落在她的身上。
“本来我也不相信,便央求我爹爹告诉我详细的情况,我爹就把这个给了我,我看到的第一眼,便知道那消息是真的了。”
说着,她伸手入怀中,抽出了一缕布条。
布条破破烂烂的,上面都是血迹,早已经风干,红里透着些黑色。
阿娆看了那布条一眼,顿时觉得天旋地转。
那是陆凶的衣服,布料是云熙绸布庄订制的,上面的一针一线,都是临行前她亲手缝制,她自然认得。
怎么会……
“送信的人说,程将军在云南误入夜国的陷阱,夜国的巫师做法,请了很多毒虫来,不到一夜的时间,便将那些人都蚕食干净,找到的时候,只剩了这个和一具白骨,白骨还在长安,想着过几日皇上的圣旨便要到了,只是可怜姐姐和我,与将军相爱不能白首,相思终成灰。”
莫瑶梳说着,又抹了几下眼泪,楚楚可怜的样子完全没有了往日的嚣张跋扈。
“姐姐,我是真心喜欢程将军的,不管你接不接受我,我都会为将军披麻戴孝的,你看,我都准备好了。”
飞花瞥了一眼阿娆。
那一瞬间,她似乎有一种错觉:夫人身上的每一根汗毛都竖了起来。
那种愤怒,远远超过了所有,就像,就像一只野兽即将失去理智的瞬间。
她被她身上的那种杀气吓到了。
莫瑶梳好像完全没有看到阿娆的怒意,依旧自顾自地说着自己身上这身孝服多么多么的郑重,她还说,就算活着的时候不能进门,死了以后,她也一定要跟陆凶将军埋在一起。
阿娆咬着牙,不说话,一时间气氛僵硬而凝重,飞花有些不知所措,求助似地转向常德。
常德在这个时候,还是有些眼力见的,他上前几步,挡在了阿娆和莫瑶梳之间。
阿娆被他这一挡,锐气顿减,小腹处传来一阵阵隐痛,她下意识地摸了摸。
常德扫了那个女人一眼,道:“喂,我说千金大小姐,我们老爷还没有迎娶你过门呢,你这么上赶着做人家的未亡人,有点儿太不要脸了吧?你这么急着进来,有没有问过人家祖上要不要你?到时候被从祖坟里踢出去就不好玩了。“
自从上次莫瑶梳来过之后,常德便特意打听了一些这位大小姐的八卦。
不打听还好,一打听才知道这位的八卦简直可以用劲爆来形容。
这位小姐出身高贵,长得也不错,十六岁那年嫁了个探花,那探花也算有出息,混了几年,就平步青云成了刺史,可是这位刺史是有点小脾气的人,平时不收受贿赂不说,还经常把自己的俸禄捐出去。刚开始,这位小姐夫唱妇随,倒也没有什么,后来,随着家底越来越少,她便有些坐不住了,再后来,她不知道怎么和一个富商勾搭上了,又过了一段时间,她那个丈夫突然暴病而亡。
这年头缺医少药,突然死个把人本来不足为奇,可是奇怪的是那位刺史大人是死在妓院里,这对于一个一向洁身自好的刺史来说,可是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果然,过了没几天,有些受过刺史恩惠的人便曝出了其中的内情:
原来是刺史夫人,也就是这位莫瑶梳莫小姐跑去妓院和那个富商幽会,被刺史知道了,刺史气不过,追过去,结果被那个富商抓起一条板凳打在脑袋上,人当场就没了。
这个消息一出,坊间顿时一片哗然。莫瑶梳就算再不要脸,也不会任由风言风语流传开来,于是跑到衙门里告状,说那个富商威胁她,引诱不成,又害死了她的丈夫。富商当然不认账,但是终究熬不过板子,最后还是招了,可是还没有等到问斩,富商人就死在监牢里了,具体怎么死的,也是众说纷纭。有的说是莫瑶梳害怕事情败露,派人在他的饭菜里放了毒药。有人说富商痴心错付,无比绝望,自尽了事,还有的编得更加离奇,说富商对莫瑶梳真心一片,为了她的清誉,不惜什么事情都往自己的身上揽,一个人扛下了所有的罪。
当然大多数人都不相信这个莫瑶梳有这么大的魅力,因为这个女人在富商死了之后没几天,就被人看见勾引别的小白脸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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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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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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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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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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