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喜欢这腥膻的味道,但是吃起来也毫不含糊,行军打仗的时候,比这种东西难吃的多了去了,要是都挑挑拣拣的,他不知道已经死了多少回。
“不好意思,把您的早餐都快吃光了。“
陆凶见她进来,赶紧站起了身,讪讪地抹了抹嘴,看着快要空了的盘子,有些不好意思。
“没关系,不够的话我叫人再送进来。“
踏歌在他身边坐下,道:”对了,你还没跟我说过你家里的事情呢,上次见面的时候,你说你是过往的商旅,我昨日可是亲眼见了你的功夫的,那么快的速度从蛮人的眼皮子底下带走一个人,不是普通商旅可以做出来的吧?说吧,你是哪路高手?”
她拿起一杯奶茶,轻轻抿了一口。
奶茶不够咸,这段日子打仗,汉人的盐巴断了有一段时间了,若是再分不出个胜负,恐怕今年就这么淡而无味地过去了。
踏歌眨了眨眼睛,长而黑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一片暗影。
“我本来就不是普通的商人,我其实是个镖师,去西域送货的。小时候,我跟着高手学过一些功夫,这年头,没有功夫傍身,连门都不敢出,别说是做我们这一行的了。”陆凶道,说着,他的目光抬起,在房间里扫了一下,”老板娘已经在这里很长时间了吧?不知道这敦煌城的城主换了多少了?”
胡女也想附庸风雅,踏歌的墙上挂着一些人的手迹,陆凶碰巧认识其中一个。
那还是平南王在的时候,一个叫魏必的人留下的。
那个人是敦煌城临时的城主,也是个打仗的好手,可惜在最后一次并肩作战的时候,不幸中箭身亡了。那个时候陆凶还年轻,亲眼看见那支铁箭呼啸而来,倏地一下穿过他的喉咙,他从马上掉下来张着嘴,已经发不出声音了。
他听不懂他说了什么,只是留下了他送给他的一样东西。
那是一个臂钏,很小,看起来像是个胡人小女孩的。
魏必是个武夫,却喜欢写字,不过平时他不怎么出手,每每都是化装成平民,用”魏其然“的名字到处题字,听说他还在民间有家室,但是一直没有人知道是谁,他也从未提起。
魏其然这个名字只有陆凶知道,所以,他看到那个题字的时候,第一时间就知道是他。
“已经换了三四任吧,这个地方,兵荒马乱的,城主都短命。“踏歌哀叹了一声,从旁边的抽屉里拿出了些葡萄干,分给了陆凶一把,两个人就这么一边啃葡萄干一边聊起了天。
”早些时候,是个老头儿,姓诸葛,名字我忘了,人称诸葛神算,很会打仗,可惜后来病重。诸葛城主快要归天的时候,魏城主就来了。这个魏城主呢,本来是书生一个,机缘巧合到了敦煌,没想到他一来老城主就死了,又恰巧兵临城下,于是他冒充城主带着守城的士兵打了一仗。他看着是一个弱不禁风的书生,没想到腹中锦绣,运筹微博,冲锋陷阵,不到半天就大败蛮人,后来,他就顺理成章地成了城主。不过这个城主才做了几年也死了,死在马上,据说死得很惨。他无儿无女,死了以后,还是他身边的将士给他披麻戴孝。“
”魏城主,我好像听过他的故事,是个传奇人物,也是个风流浪子。“
陆凶往嘴里塞了一把葡萄干。
这东西比那些腥膻的东西好吃多了。
“据说,那个城主表面上不恋女色,其实背地里养了外室,这么多年,说不定连孩子都有了。“
陆凶其实不知道这事儿,他只是试探一下。
如果是的话,小谢的年龄应该差不多。
第一次在刀剑笑见到她的时候,他便觉得那个女子的眉眼之间有几分魏必的影子。
“外室?”没想到踏歌的目光一亮,立马向前探了探身子,”是吗?你听谁说的?来,跟我说说。“
这颗八卦的心,可真是当老板的料,什么都想打听打听。
“我刚到这里,在路上听一个拉骆驼的人说的,不过那人死了,被一阵风沙埋了。“
踏歌的目光立即黯淡下来。
“算了,人已经作古,再议论人家的长短不好。”
“还不是你先说的?“踏歌郁闷地扫了他一眼,”也罢,还是说下一个城主吧,下一个城主姓郭,不过也是个短命鬼,才上任三天就被蛮人破了城,不过他也是好样的,带着守城的兵愣是战斗到最后一个,胳膊少了一截,还在指挥,最后听说他在身上绑了火药,直接从城上跳下去了。“琇書網
“确实是个人物。那现在的城主呢?“
这些年郭平虽然陆续送过来些消息,到底不是很全,陆凶要破这座城,必须知己知彼。
铺垫了这么多,他其实最想问的是这一个。
“现在的这个城主是个刀疤脸,人长得难看,眼睛却非常的漂亮,哎,你见过西域运过来的紫宝石吗?他的眼睛据说就是那种颜色,不过我也是听士兵们说的,他本人一直深居简出,我根本就没有见过。“
“紫色的眼睛?那倒是奇特。“
蛮人的眸色和汉人一样,只是体格上略微强壮一些,波斯那边来的人有蓝色的眼睛,却也很少见这紫色的眼睛,不知道这位城主是个什么人物。
忽的,陆凶想到了一个人。
难道是他?那个蛮人的三王子,其实并没有死?
江宁县县衙。
夜深了,管家和师爷还在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乐此不疲。
勾代虽然没有交代什么重要的东西,但是老管家和师爷已经把他的关系网都理了个遍。
这个家伙,从小好吃懒做,被家里赶了出来,遇到了一个权贵,跟着他专门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虽然勾代没有交代这个权贵的身份,但是他身边的一些花边儿八卦倒是说了不少。
貌似那人喜欢女人……
貌似那人不举……
貌似那人还有些小癖好……
两人不用细问,根据这些已经差不多能猜出那人的身份:
死太监!
正要继续问下去,忽然有个人从旁边走过来,对着那只被玩弄的”老鼠“高深莫测地一笑。
给读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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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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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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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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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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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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