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很快被烧成了碳,散发出一股焦糊焦糊的香味儿。
“你这个女人,到底什么时候眼里只有我?好好的跟你说话,你跟一个毛孩子眉来眼去的做什么?怎么这么讨厌?”
他抬起手来,捏了捏阿娆的脸。
阿娆只觉一阵风忽地靠近,脸疼了一下。
她猛地回过神来,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脸——到底谁讨厌?
“都擦成花猫了,跟你说了,别用手擦,用手帕擦!”
他闪电般地出手,从阿娆的怀里抽出一条手帕。wWW.ΧìǔΜЬ.CǒΜ
“你,你非礼我!“
阿娆愤怒地大叫,陆朝手里没有山药皮了,看着最后剩下的半颗山药,想了想,最后还是塞进嘴里。
隼用手帕使劲在她的脸上擦了擦,将两个黑手印擦了下去。
“非礼,还没到那个程度。”
擦完,又把手帕塞回到阿娆的手里,指着刚刚打上来的一桶井水,道:“去洗吧,洗完了给你好吃的。”
这个家伙,哄孩子呢?!!!
阿娆愤愤地转身,乖乖地洗手帕去了。
她知道,如果她不快些照做,隼不知道又会做出什么过分的事儿来。
手帕洗干净,晾好,她正看着那条手帕上的字出神。
上次江宇珩见到这条帕子的时候,似乎对这字很感兴趣,后来她也特意查了些资料,还拿着跑去问了姚老夫子。
姚老夫子先是非常惊讶,表情好像见了鬼一样,后来他好不容易定下神来,这才告诉她,这是前朝的东西,是那个人的真迹。
那个人,自然是那个犯了谋逆罪的人。
阿娆想到那个人已经身首分离多年,再想想这条帕子还崭新崭新的,身上顿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刚想开口问问隼,这上面的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忽然一只手伸过来,不由分说往她嘴里塞了一颗樱桃。
“在井水里镇了半天,好吃吧?“
隼抬手将一颗樱桃扔进自己的嘴里,笑着问她。
“你什么时候去偷的?“
到这里过得跟个贼似的,不是偷人家的山药就是拔人家的菜,这樱桃说不定也是从哪里顺来的。
“偷这个词太难听,我是从山上摘来的,等会儿带你和朝儿也去看看,说不定你也喜欢摘樱桃这么有挑战性的事情。“
摘樱桃有什么挑战性?记忆中樱桃树都不是很高,就算高也可以爬上去。
但是,等到阿娆跟着他来到那棵樱桃树前时,她觉得那已经不能用有挑战性来形容了。
“舅舅,那棵树那么高,你是怎么上去的?“
陆朝盯着那棵半山腰的石头缝儿里冒出来的树,眼馋得要命。
他馋的不是上面的硕果累累,而是能够够到果子的轻功。
以他的功夫若是爬上去,恐怕比登天还难。
“就这么一跳就上去了,朝儿,以后,舅舅交给你一个任务,你呢,每天来这里给舅舅摘一颗樱桃。“
“可是……“陆朝有些为难。
“方法,我会教你,不过,摘不到樱桃,你就不准回家。“
这么难的任务,陆朝竟然眼前一亮。
“开始吧!想着你的任务,再想想家里的牛肉汤,你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隼说完,大马金刀地往那一坐,冲陆朝挥了挥手。
“舅舅,怎么上去?”
“这点小事情,自己想办法!”
陆朝的脸色一变,心道这个家伙,绝对是除了陆凶以外,最差的一个师父。
现在想想,江宇珩竟然排第一。
陆凶再次醒来的时候,日已中天。
忽的,他的整个人都绷紧了。
外面,不知道何时出现了一个女子。
那个女子整个人笼罩在有些耀眼的阳光中,肤色是死一样的白,然而,她脸上的笑容却是温和而纯净的。
“你别怕,我刚巧经过,听到这里有动静。“
那个女子穿着蛮人的衣服,却说着汉人的话。
她说的很流利,就像她本来就是汉人一样。
陆凶怔了怔,道:“你是谁?”
“我叫踏歌。”
踏歌?一个很汉化的名字,甚至有些文绉绉的,陆凶看着她,忍不住猜测她的身世。
这个女子不年轻了,大概有三十多岁了吧?
但是她的脸还是一样的姣好,不像经历过风沙的样子。
似乎注意到了他审视的目光,那女子道:“我是敦煌城里歌舞坊的老板娘,平时很少出来的,你在这里多长时间了?是不是受了伤?你跟我回去吧,我可以给你找药,还可以给你干净的水喝。”
陆凶的身子动了动。
那个女子看着她,眼神泉水一样清澈。
陆凶从洞里爬了出来。
身上的伤不那么疼了。
“劳烦姑娘带路!“他很有礼貌地对那个女子一揖。
那个女子捡起旁边的一束草,便向前走。
黄沙沟离敦煌城不远,踏歌说她来这里是采药的,正好遇见他。她骑了一匹马,马背上有两个小筐子,筐子里装满了那种遇到雨水就开花结果的花。
“我们那里的人生了病,都用这种药,前几天这里好不容易一场雨,我就急匆匆地赶过来了,没想到还真的碰上了。“
踏歌上了马,招呼陆凶坐在她的身后。
陆凶上去,发现两只手竟然无处安放,忽然,他的身子猛地向后倾去。
“抓好了,再掉下去就不是一根肋骨的问题了。”踏歌道。
陆凶立即用两只胳膊搂住了她的腰。
她的腰很软,是舞女的腰。
回到敦煌城的时候,天色还早。
敦煌在去年已经彻底被蛮人攻占,这会儿守城的都是蛮人的士兵。
有个士兵在城墙上喊了两句,踏歌叽里咕噜跟他们说了几句,又举起了手里盛放草药的筐子,那人便开门放行了。
陆凶进来的时候看了一眼。
这里的守卫明显比预想的要多,看来蛮人真的是把这里当成重要的粮仓了。
又走了一段路,陆凶看到了挨家挨户收粮饷的士兵,想到自己的职责,整个人顿时沉重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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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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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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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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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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