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田作之合:农门娇娘不二嫁>第二百一十七章 体察民情
  隼说的倒是实话。

  行走江湖的人,自然要比别人多几分小心。

  他说完,转过头来,阿娆被他的一双目光看得难受,那目光犀利得好像两把刀,挑起皮肤,一点点剥下。

  痛,很痛。

  “在你的心里,原来我这么卑鄙无耻?”

  阿娆的眼睛里,怒火一点点升起。

  这算什么?追求她,又不信任她,玩她呢?

  隼上前几步,道:”我可以不信任你,但是你也可以告诉我一个信任你的理由,说服我。“

  阿娆见他欺近,有些害怕。这个人喜怒无常,会做出什么来?不自觉的,她摸了摸怀里的手帕。

  若是他侵犯她,她可不可以用一条手帕要求他君子一些?

  阿娆摇了摇头,道:“算了,是我太自以为是了,两面之缘,怎么能让你彻底相信我?”

  况且这两次,她救了隼一次,隼救了她一次,算是扯平了。

  隼闻言,目中似乎掠过一丝疼痛。

  忽地,他抬起手来,掌风过处,阿娆又忍不住往后缩了缩。

  “阿娆,如果我说我认识你很久了呢?”

  见她害怕,他悻悻地垂下手,缓缓吐了一口气。那神态,似有千般话却又不能说出口。

  “很久?”阿娆诧异地看着他。

  她确定自己只见过这个人两面,很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算了,你这个脑袋,看着聪敏,其实就是榆木疙瘩一块,就算跟你说了你也不会开窍,不懂就不懂,我也不在乎!”说完,隼忽然伸出一根手指,猝不及防地点在了阿娆的额头。

  阿娆被他戳得晃了晃。

  “你,你不会真的就是我的弟弟吧?”

  她对那个弟弟印象不深,这么多年过去了,孩子长大了脸变了也有可能。若说认识了很久,这个理由似乎更有说服力。

  “还真是块榆木疙瘩。好了,外面有动静,应该是有人来进货了。你出去看看吧!“

  他毫不客气地吩咐道,好像自己才是这家香坊的老板。

  阿娆巴不得赶紧离开,特赦令一出,她蹬蹬蹬几步上了楼梯,眨眼出了地下室。

  “跑的比兔子还快,我是狼吗?”

  身后,隼无奈地摇了摇头。

  阿娆出了仓库门,发现来人竟然是江宇珩。

  江宇珩一身便服,正负手在香坊里来回走动,见她过来,作了作揖,道:“夫人!”

  “江大人今日至此,不知有何贵干?”

  这话问得相当凉薄,但是江宇珩不在乎,他知道,阿娆还为了上次香会的事情,心存芥蒂。

  “江某近来清闲,听说夫人的百亩花田繁花正盛,特意找了个体察民情的借口,从衙门里溜了出来,到这里赏花,不知道夫人可否为江某引路?”

  江宇珩说完,嘴角含笑,目光温和地看着阿娆。

  其实他哪里会想到找个视察花田的借口来看花看人?这几天他表面上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比谁都能定得住,老虎山的事情却早已经让他焦头烂额。孟奇在山洞里多半年的时间,终于将所有的壁画都拓了下来。

  江宇珩拿到图的时候,终于知道当初陆凶带回来的图案是什么。

  那是一只眼睛,一只奇怪神兽的眼睛,至于是什么,江宇珩翻遍了古书,也没有找到那东西一星半点的介绍。

  孟奇在老虎山这么长时间,不但拓下了所有的图,摸清了洞里的结构,还意外地发现了一些其他的事情。

  他的好友岳宁果然和老虎山的事情有关系,但是他的幕后主使人到底是谁,他到现在还没有线索。

  岳宁似乎也没有以前那么信任他了,两个人每次见面说话都小心翼翼,似乎都在防着对方,这无疑让江宇珩的调查更难深入下去。

  师爷见他这两天过于忧心,于是提了个建议,让他出去散散心,脑子清空一下,也许能更好的思考。

  他这个提议,立即得到了老管家的赞同,老管家眼珠一转,道:“我前几日出去,在太平村附近看到了一片花海,想着带着心爱的女子在里面散步,定然体验非凡,只可惜,一直没有抽出时间找我的那相好的。”琇書蛧

  江宇珩瞥了他一眼,心道你也就想想吧,你那些媒婆相好的,天天盯着别人的荷包两眼放光,哪个有这份浪漫肯分点儿眼神给花海?

  不过,他的话确实也提醒了他。阿娆不正是这花田的主人吗?好久没见了,正好找个由头去看看她。

  他这个人行动力也强,想通了当即就上了马直奔太平村,连个告别的话都没留给师爷和老管家。

  “江大人若是来体察民情的,阿娆自然不敢推辞。“

  阿娆微微一福。

  “那夫人请吧!”

  江宇珩一侧身,让开一条路。

  阿娆点了点头,在前面带路。

  已经是初夏,村外的花田里开满了玫瑰花,还未走到跟前,便有一阵浓郁的花香扑来。

  “夫人今年的收成,看起来应该不错。”

  阿娆尴尬地笑了笑,心道这江大人果然是来体察民情的,开口就是收成,不谈这满目浪漫的花海。

  他这是放弃了还是生性如此?

  不过自己身边的这几个男人好像没有一个浪漫的,江宇珩是典型的书生,诗词歌赋可以,其他的地方比较矜持保守,隼就是个典型的霸道总裁,平时油腔滑调,时不时假装用强一下,陆凶呢,则是个居家好男人,上得战场下得厨房,表达感情经常慢半拍,胜在坚韧,任她怎么折腾,他都在原地等着。

  也许,这是这个年代男人的通病。

  阿娆想起,自己上大学的时候,有男生向女生求爱,会在宿舍楼下点起几百支蜡烛,话还没喊完,便被宿管阿姨的凉水给浇灭了。

  浪漫虽然浪漫,却不实用。

  阿娆一边走,一边脑袋里画面乱飞,走着走着,见江宇珩的脚步忽然慢了下来。

  再看,他已经从自己的左边换到了右边,依然目不斜视,面含微笑。

  阿娆看了看,她的右边不知道何时被农户挖了一条水沟,里面正有多余的雨水流淌下来。

  他是怕她掉水里。

  其实这个人心思细腻,该是某个人的良人。

  阿娆想到那个被自己吊着未婚夫的不知道是谁的女人,便有些惭愧。

  但是现在江宇珩说他是来体察民情的,她就没有别的理由把他赶走。

  真是进退两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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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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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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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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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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