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田作之合:农门娇娘不二嫁>第一百七十四章 笛子
  下午的时候,天上下起了雨,不一会儿,便变成了鹅毛大雪,这样的天气也不好开工,阿娆便早早打发小六和小九走了,然后一个人在香坊里到处逛,一边逛一边纠结那个手印。

  那个人到香坊里到底来干什么?

  偷东西?不像,香坊没有被翻过的痕迹。难道,是送东西?

  这有些异想天开,但是也不是没有可能。

  想到上次劣质檀香事件,她赶紧又将香坊里的所有原料都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问题后,才重新坐下来。

  陆凶醒了,看到天上下雪,阿娆还没有回来,便打了一把伞过来接她。

  “程大哥,你来得正好,我有事情跟你说。“

  进了门,阿娆也不等他开口,便直接把他拉到了地窖里。

  “你看,这里有个手印。”

  她将灯拿近了,指着桌子上那个几乎透明的手印。

  陆凶扫了一眼,本来觉得阿娆有些大惊小怪,但是细细一看,忽然一下将脸凑了上去。

  “阿娆,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上午的时候。“阿娆如实相告。

  “糟糕!“陆凶一拍手,也不跟她解释,就登登登从梯子上跑了上去。

  “程大哥!“

  阿娆追出来,在后面喊了几声,陆凶已经跑远,听不见了。

  雪越来越大,渐渐模糊了视线。

  阿娆悻悻地回到屋里,拿起了陆凶丢下的那把伞。

  他究竟发现了什么?为什么那么急?

  回到家里的时候,阿娆看见陆朝点了一个炭盆,一边烤火一边读书,小脸映着火光,通红的可爱。

  “娘,你回来了?”

  陆朝看见她,忙起身,接过了她手里的伞,小心地将上面的雪抖落,又拿了一个小手炉递给她。

  阿娆看着他,心里无比舒坦,这儿子养的,真是比小棉袄还贴心。

  “朝儿,程伯伯回来过没有?”

  “娘,程伯伯去给你送伞,你们不是应该一起回来吗?“陆朝好奇地问。

  “哦,路上他有事,临时走了,我以为他已经回家了。”

  阿娆回头看了一眼外面越来越大的风雪,有些担心。

  “娘,程伯伯是个大人了,他自己跑了,也会自己回来的。”陆朝安慰人的时候,有点儿像小大人,阿娆听了有些哭笑不得,这陆凶是小猫小狗会认家的吗还自己回来,不过话说回来,他应该比小猫小狗更认家。

  “娘,程伯伯虽然没回来,但是江大人派人来过了,还给娘送了这个。”

  陆朝转身,将一个古朴的盒子拿了过来。那盒子是长方形的,看起来不贵,不过也能看出花了一番心思。

  阿娆纳闷,不年不节的,送什么礼物?

  “那人还说了,这是送给娘的,让娘务必亲自打开。”

  “是吗?”阿娆笑了笑,将那盒子接过来,也不开,只是翻来覆去地看。

  江宇珩送的东西,肯定不是贵重的,不过一定有深意。

  他到底送的是什么?为什么一定要捡个大雪天来送?

  “朝儿,你说娘该是打开呢还是直接退回去呢?”

  若是定情信物之类,她打开了自然会尴尬。

  可是若是商铺相关的重要的东西,她不打开,又会误事。

  阿娆看着那个盒子左右为难,最后干脆将决定权交给陆朝。

  陆朝眼皮一垂,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瞥了一眼她手中的盒子,道:“娘,左右为难可不像你的性子。”

  阿娆看了他一眼,心道这孩子怎么越来越口无遮拦了?

  “娘是逗你玩的,娘这样的人,怎么会犹豫不决?“

  犹豫不决,不管在商场上还是战场上都不是一个领导者应该有的素质,她不会把这个教给陆朝。

  阿娆轻轻开了盒子盖,发现里面是一根用丝绸包裹的笛子。

  陆朝见她神色放松了一下,问道:“娘,你喜欢江伯伯的笛子,还是喜欢程伯伯的鹿肉?”

  阿娆知道他的意思,不假思索地道:“喜欢也可以分很多种的。”

  她将那支笛子拿出来,退去外面的一层丝绸包裹,放在嘴边吹了几下。

  音色不错,但是她知道,这不是那天他们在街上买的笛子。

  这支笛子上面有手工雕琢的痕迹,不是很熟练,却是很认真,该不会是江宇珩自己做的吧?她将手中的笛子翻转了一下,忽地瞥见上面有一行字:

  “只记今朝。”

  字体灵秀飘逸,不像是江宇珩平时会用的那种字体,但是,她又觉得这个人不可能请别人代笔。

  难道他会很多截然不同的字体?为什么要学这种技能?

  “朝儿,你江伯伯有没有教过你这种字体?”

  她将笛子递到陆朝的面前。

  陆朝瞥了一眼,道:“没有,江伯伯只教过我一种字体。”

  那种字体方方正正的,好像印刷用的字一样一丝不苟,这种飘逸的,自带灵性的,他还真没见过。

  “朝儿,娘教你吹笛子吧!”

  阿娆拉了陆朝过来,刚想告诉他一些基本原理,却见陆朝一把将笛子抢了过去,自己吹了起来,技巧娴熟,竟然还比他好上几分。

  阿娆愣了半晌,终于恍然大悟。

  姚老夫子是当朝大儒,一般古代文人琴棋书画都要精通的,音律自然也不在话下。

  陆朝吹的是《梅花三弄》,如雪落梅花,轻灵通透,听着听着,阿娆不觉醉了。

  “娘喜欢吗?”

  一曲罢了,陆朝转头盯着阿娆问。

  “喜欢。”

  “那么,朝儿以后每天吹给娘听吧。”他抚摸着笛子,久久不愿放下。阿娆知道他的小心思,于是道:“也好,那么这支笛子就送给你吧,放在你那里,比放在我这里有用多了。”

  本来就打算给他当玩具的,他能当成乐器,简直大大超出预期。

  “娘,这是江伯伯送给你的,你送给朝儿真的好吗?”

  眼睛里明明亮光闪闪,陆朝的嘴上却言不由衷。

  “江伯伯既然送给娘了,就是娘的东西,再说,江伯伯那么喜欢你,在你那里我这里,又有什么区别?”

  陆朝微微一笑,道了声谢,便拿着笛子欢快地出去了。

  刚出门,他的脸色便一下子冷了下来。

  江伯伯,你虽然也算是朝儿的授业恩师,但是在这方面,朝儿是不会让你的。朝儿这辈子只有一个娘,你却还可以遇到很多姑娘。

  他一边用笛子拍打着手掌,一边想,是不是自己也去学做个笛子,让这支笛子从此在娘眼前彻底消失?

ωωω.χΙυΜ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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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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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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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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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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