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让我死的话,至少也要让我留一句话。“
那人怔了一下,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是再细看,那个老头儿还是十分狼狈地坐在地上。
他一度怀疑自己眼花了。
他沉默了片刻,似乎真的对这个将死之人动了恻隐之心,于是道:”有什么话,快说!“
“我已经知道了他是谁。“
“哪个他?“
“你背后的那个他!“
老头儿说话的声音不高,然而一句话落下,那个人却仿佛被一道霹雳劈中一般,他踉跄了一下,只那一下,他的剑尖便再次离开了老头儿的心脏。
“你是如何得知?“
他强作镇定地道。
老头儿嘿嘿冷笑了两声,”以前不知道,现在应该知道了。“
话音未落,空气中突然传来了叮的一声。
接着,那个戴斗笠的人便发现自己手中的剑竟然诡异得转了个方向,闪电般刺向自己,他来不及多想,身子一侧试图躲避,然而还是慢了一步。
那个老头儿手中的断剑好像好像长了眼睛一样,刺向他的要害,与此同时,那个老头儿忽然飞身而起,一下揭开了那人的斗笠。
”阿木尔!“
那人虽然极力地按住斗笠,却还是被那老头儿迅捷的手法挑飞了。斗笠下,是一张少年的脸,也就十几岁的样子,可是他的眼睛却有些浑浊,好像早已饱经风霜。
“这么多年不见,你一点儿都没有长进!“
老头儿的剑在离他颈部还有一寸的地方停住,轻轻一转架在他的脖子上,他看着他,眼睛里有睥睨的光。
“你到底是谁?“
那个人见他的身手早就慌了,这会儿只是强作镇定。
他知道,在这个人的身手下,他连一个回合都打不了。
“阿木尔,方才,我有三次表明身份,难道一次你都没有认出来?“老头儿冷笑道。
两次躲闪,一次进攻。
那个人垂下目光,重新打量了他一番。
鹤发枯骨,明明是一个老头子的长相,他做了这么多年刺客,哪里认得身手这么好的老头子?
他做刺客的时候,代号是夜枭,他却能张口叫出自己的本名,难道是多年前的故人?可是他当时认识的都是一些只会冲锋陷阵的老粗,他们哪个有这样的绝妙的剑法?
“别叫我阿木尔,我不是阿木尔,说,你到底是谁?“
少年半仰起脸,盯着那张皱皱巴巴的脸。
当年认识他的都已经不知道去向,这个人该不会知道了他的一点儿底细诈他的?哼,以为他还是那个小孩子吗?
那个老头儿失望地摇了摇头,”阿木尔,你还真是记性不好!“xǐυmь.℃òm
说着,他收回短剑,拿在手里,潇洒地挽了三个剑花。
那不是剑法,而是一种刀法,一种极其纤薄的刀,专门为受伤的人治病的刀。
就在他收剑的一瞬间,那个少年突然瞳孔一缩,身子一侧,泥鳅一般地逃脱了他的钳制,想也没想,拔腿就跑。
这些年,他学会了隐忍,也学会了抓住任何一线希望。
不管那个老头儿是怎么知道的,他都必须要跑,跑了才能活下去,才能做以后的事情。
老头儿看着他的背影,摇了摇头,道:“还是一样的狡猾,一样的蠢!”
忽的,手指轻轻一抬,手中短剑立刻飞出。
那个少年跑出几丈远,忽然啊的一声惨叫,跪在了雨水里。
天色已经蒙蒙亮了,老头儿能看到血水从他的的大腿上喷泉一样喷出来。
那一把断剑,正好刺入他的大腿动脉。
“阿木尔,现在你知道我是谁了吧?”
夺命追魂刀,天下只此一家!那是他当年在军中修炼出来的本事,曾经在年幼的阿木尔面前,用同样的方法,一连杀了三个蛮子。
“师兄,饶命,饶命!”
那个少年终于放弃了挣扎,转过头来,磕头如捣蒜。
“哼,终于认出了我是你师兄!”
老头儿挺直了腰背,抬手从脸上撕下一张人皮面具。
人皮面具下,是一张十分年轻的脸,有棱有角,长得十分英俊,特别是那双眼睛,黑得如同点漆一样。
”师兄的‘夺命追魂刀’,天下没有第二个人能学会。“那个汉子垂下头,懊恼地盯着地面,大腿上的血不停地往外飚,很快湿了一片。
儿时的记忆涌入眼帘,他仿佛看了那个穿了白衫的少年,拿了一把薄薄的手术刀,将残留在将士身体里的箭矢挖出来。
他觉得血腥,不敢看,那个白衫少年就一抬手,那把刀嗖的一身刺入柱子,他这才敢睁开眼睛,看着刀没入柱子一半,他拉着那白衫少年的手,让他教他。
少年说,这样的功夫需要定力和毅力。
“好既然你知道错了,那么师兄问你几个问题。“隼道。
那少年沉默不语,低着头,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
“告诉我,你现在为谁卖命?“
“为王爷。“少年说完咬着嘴唇,目光里有隐隐的恨意。
“哪个王爷?“隼追问道。
“当然是死去的平南王。“
“哼!“隼讥诮地笑了一声,”若真的是为了平南王,那我倒也省心了。”
“师兄,你说这话,是不相信我吗?”少年抬起头来,委屈地盯着那个英朗的年轻人。
当年温暖的白衣少年怎么变成了冷血杀手,他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
“阿木尔,你的爹娘怎么死的,我知道,而你当时留在平南王账下,也未必是出于真心吧?“
这个阿木尔是他的师父收养的一个孩子,当时他年幼,跟着师傅在军中学医,偶尔看到了这个孩子。
他本来是蛮人和中原女子的混血,因为长得很像蛮人,所以在母亲的住处一直不受待见,后来战火起来,母亲的村子被蛮人夷为平地,母亲死了,他就被村民们从逃难的队伍中赶了出来。再后来,他遇到了杀来的蛮人军队,那些人丝毫没有因为他长了一张蛮人的脸而怜悯他,甚至还捉弄猎物一般,将他赶到了一个都是火的屋子里,想看着他被活活烤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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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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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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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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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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