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他混久了,陆凶也学会了很多伪装术,他这话,其实是在变相夸自己。
“对了,那个人有没有口音?“郭平道。
“江宁县口音,此人若不是在这里生活了很久,便是学了很久,但是以他纯熟的样子,我看不像是学来的。“陆凶道。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这个人一直在老虎山,或者本来就是老虎山附近的人,他一直隐瞒身份,不曾参与任何事情,直到最近,他才担负起自己的职责。“郭平道,他皱了皱眉,脸色很快黑得如同锅底一样。
他这个人号称江湖百事通,如今竟然有人在老虎山他的眼皮子底下潜伏了多年,说什么他的心里都很郁闷,这不是明摆着打他的脸吗?他在长缨军多年,干的是探子的事情,有什么消息是他打探不出来的?有什么行迹是瞒得住他的?可是现在倒好,直到人家自己出来,他才意识到有这么个人的存在。
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当然,江宇珩那样的老狐狸不能算在内,他毕竟已经修炼到了和自己级别差不多的程度,想要揭穿他没有那么容易。
“你要生闷气等我走了再生,我没工夫,现在你最好把你的脑袋里那些纵横交错的各种情报路线都联系起来,看看有没有这号人。姓甚名谁,在哪里见过,干过什么事。”陆凶瞟了他一眼,郭平哼了一声,旋即舒展开眉头,陆凶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郭平这个人平时脾气虽然暴躁,但是思考的时候,心里却清澈地跟一汪秋水一般。
他不允许自己有杂念,当然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有杂念。
当年长缨军旗下有两大传奇,一个是他战神第二陆凶,是仅次于平南王的一个存在,另一个便是“天眼”,天眼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组织,大部分人都知道天眼的存在,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天眼的头领是平南王的一个马夫。
郭平善于搜罗情报,也善于养马,他养的马都是膘肥体壮,当年长缨军解散,天眼被迫退到幕后,他这个“马夫”头领还着实花了一点时间去学习养蜂的本领,好在他这个人看着愚笨,实际上心细如发,聪明得很,在收获了无数大包之后,终于学会了养蜂。
所以,他这个无所不察的情报头子突然被人么蒙骗的滋味,陆凶非常理解。
陆凶倒了一杯酒给他,道:“实在想不起来喝点儿酒!”
郭平恼怒地横了他一眼,赌气回过头去,半晌,又转过身来,正色道:“那个人长什么样子?”
陆凶笑了笑,心道看来郭平的情报网里还有没有收录这个人,算了,不为难他了。
那个人戴了个斗笠,盖住了半张脸,陆凶只能尽可能地把自己看到的细节描述出来。
“有些瘦,个头跟你差不多,脖子以下很白,尖下巴,厚嘴唇……”
说到尖下巴厚嘴唇,郭平的脑海里便大概有了个样子:按照他的经验,这样的人眼睛一般不大。
“他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陆凶道。说完,他笑了笑,那笑容看起来就跟狐狸一样欠揍。
“什么特点?”陆凶敢怒不敢言,生怕他又把话憋回去。
“他的左手看起来要比右手粗糙,胳膊也更加有力,有些伸不直,虽然他试图磨去这种痕迹,但是你知道,小时候一旦练了这种功夫,便会留下一辈子的烙印,那个人已经很小心了,但是他没有想到遇到的是我。“
沾沾自喜的陆凶在郭平的眼里更加欠揍了,但是,郭平不敢动手。
“你是说……鹰猎?“
郭平尽量平静地道。陆凶跟他说过鹰猎的事情,所以他没见过,但是知道。
陆凶点了点头,”五年前,我跟他们交过手,他们的特征,我记得清楚。“
那是一场非常惨烈的战役,几乎全军覆没。
当时,平南王帅军西征,他一名副将尉迟敬因一时冒进,落入蛮人陷阱,连同十万大军被困在敦煌,断水断粮十天,蛮人又集结了几十万的大军,打算强行攻城。平南王得知消息后,派陆凶连夜带着二百多名将士,取道黄沙沟救援。二百多人行至黄沙沟时,远处忽然传来一阵呼哨之声,陆凶一听不好,便急令将士们停下。
他看了一眼周围地形,暗叫糟糕。
他们在一线河流带来的黄沙铺就的狭窄山谷里,两侧都是几十丈高的峭壁,上面若是有弓箭手埋伏,瞬间便可以把他们射成刺猬。
这样的兵家死地,他本来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为什么还是遇到了陷阱?
陆凶来不及自责,大喝一声,道:”快躲起来!“
他的手下都是常年跟随他打仗的,他一声令下,便立刻都弃了马,紧贴山壁。
陆凶的话音刚落,上面便有无数支铁箭雨点一般射了下来,没有来得及追上主人的战马立即被射成了刺猬。
陆凶瞥见,半山腰上有一队小黑点,他知道,那是蛮人的士兵,但是蛮人的士兵是怎么知道他要去敦煌救援的?他们又怎么知道他会走这一条路?从大营去敦煌有三条路可选,另外两条一条比这条近,一条比这条安全,他兵行险招为的就是绕开蛮人的围追堵截。
这条山谷,本来快马加鞭,眨眼功夫就可以过去了。
选这条路,他确实有赌的成分,但是胜算起码有九成。
为什么呢?是谁走漏消息了吗?还是,有人太了解他了?
然而,陆凶还来不及细细推敲,头顶忽然传来一片尖锐的鸟叫声,再一抬头,天空竟然出现了无数只鹰,那些鹰比一般鹰的体型要大,冲击力更猛,下来便冲着人的眼睛啄去,有两个士兵猝不及防,眼球被啄了出来,有血肉挂着耷拉在外面格外瘆人,但是这些人也都是多年浴血混战中锻炼出来的虎狼之师,即便是被啄出眼球的情况下,他们也拼着最后的一口力气,将护腕上的狼牙刺奋力一送,瞬间刺穿了那巨鹰的喉咙。xǐυmь.℃òm
“应战!“
陆凶振臂一呼,将士们纷纷挥刀就砍。
长缨军的战斗能力惊人,这样的混乱下竟然没有一个人掉链子,不过那些鹰也是训练有素,见了刀光便飞上天,一个没注意,又扑了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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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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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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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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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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