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身上都是血,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这匹马本县会带回衙门,转交给苦主。你们步行回去还远,本县这里又抽不出人手来送,不如这两匹马你们先牵去,以后我本县自会派人去取。“江宇珩指了指不远处的两匹马,有两个衙役立即很有眼力见地牵了过来。
”这匹比较温顺,就给夫人吧!“江宇珩从衙役手里接过缰绳,特意将一根红色的缰绳递到阿娆的手里。
递缰绳的时候,他的手指有意无意掠过阿娆的手指,微微停顿了一下。
皮肤有些粗糙,许是常年制香所致,但是骨节分明,又带着几分温软。
江宇珩的心在那一刻,突然砰的一声。
那一声很轻微,感觉却很奇妙。
只是,他这一眨眼都不到的停顿,却仿佛一根针扎进了陆凶的眼睛里。
他瘸着腿,上前,抢过江宇珩手里的缰绳,道:”多谢大人,草民就不打扰了!”
江宇珩回过神来,道:“请!”
陆凶和阿娆两人上了马,离开了老虎山。
“程大哥,你杀狼的刀很特殊,能瞒得过江大人的眼睛吗?”走出不远,阿娆快马加鞭追了上来。
自从从现场回来,陆凶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一双剑眉紧紧蹙起,眉心一个深刻的川字,好像在思考着什么。
听见阿娆叫他,陆凶这才回神,“他早就认识了。”
“早就认识?”阿娆诧异地道。
“我知道我瞒不住他,所以,索性向他透露一些,这样他有所收获,才不会一直追查下去。“陆凶顿了顿,继续道:”其实他是个好官,不是吗?“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看着阿娆的目光有些意味深长。
阿娆怔了半天,忽然明白了什么。
五年前,大梁皇帝突然驾崩,平南王叛乱,株连九族,当今皇帝是先帝的弟弟,因为先帝逝世时除了一个痴傻的宁王,便没有其他子嗣了,所有,璟同帝便自然而然的继承了皇位。但是这个璟同帝并不是一个好皇帝,继位后昏庸无道,又急功好利,不到一年的时间,先帝在位时推行的一系列改革便悉数被他推翻,刚刚尝到了新政甜头的百姓们一朝回到从前,更有甚者,璟同帝上位后任用奸佞,打压异己,前不久又听信谗言,将十万将士的性命鲜血于不顾,忙着议和,大梁上下早已经天怒人怨了。
他说江大人是个好官,是在暗示他会包庇长缨军残部吗?
阿娆眨了眨眼睛,似有领会,心里略略放下了些。
两个人两匹马消失在夕阳里的时候,江宇珩命令衙役们把那车夫的尸体仔细收敛了,又原地挖了个坑,将漫山遍野的狼尸体掩埋,做完这一切,他一个人站在那辆卡住轮子的马车那里,望着西沉的太阳,手指骨节捏得咯咯响。
他用了追风斩!
如果没有看错的话,还有饮月刃。
追风斩和饮月刃随身带着的人,是什么人?不用猜也知道了。
但是饮月刃的刀法明显没有追风斩好,倒像是一个人乱砍,但是又不像……
江宇珩皱起眉头,想着那只被一刀刺破脑袋的狼,有些难以置信。
什么样的招式,会让锋利的饮月刃从一只狼的耳朵里直接”砸“进大脑?阿娆,真是个普通的女子吗?或者,她也和长缨军有关?
天色渐渐暗下去,远处有哒哒的马蹄声,江宇珩收回目光,转身。
师爷从马上一跃而下,单膝跪倒在地。
“大人,果然不出所料,那座桥被人做过手脚,有人想逼他们到这里来,自投罗网。“师爷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说完一句话,一连咳咳了几声。
“起来吧!“
江宇珩抬手。
师爷晃晃悠悠站了起来,捋了捋胸口给自己顺气。
“看来胡叶晨并不是幕后之人。“江宇珩悠悠地出了口气,脸色平静地有些可怕,”已经调离金陵这么长时间,金陵又没有一个他的旧部,他就算再有心,也鞭长莫及了。”
师爷看了他一眼,便将目光垂了下来。xǐυmь.℃òm
江宇珩这个人平时看起来温和得很,但是骨子里偏偏有着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气质,只是他隐藏得他好,很难漏出来罢了。
他是唯一一个了解他的人,却也是唯一一个不敢靠他太近的人。
有些人生来就像刀剑一样,靠的太近会伤到自己。
“不过,除掉他,也算除了一个隐患。“
江宇珩的声音很轻,但是师爷听了却偷偷吁了一口气。
好在,回到了平时的他。
老虎山归江宁县管辖,但是江宁是金陵府治下,最后,老虎山的掌控权还在金陵知府手里,所以,前一段时间,江宇珩不得不大费周折地将胡叶晨弄走。
他是个清官,必要时,也会用些手段。
胡叶晨那个家伙,和莫停沆瀣一气,他在这里守着,有些动作不好做,所以,江宇珩想方设法把他弄走了,明着升职,实际架空。
陆续的,出去探查的衙役们都回来了。
没有消息。
那些逃跑的狼既没有回老巢,也没有在山里留下尸体。
它们好像,学会了另外一种方式逃遁——撒开在茂密的树林里。
老虎山丛林茂密,高大的乔木下有一层层的灌木,灌木下面还有许多耐阴寒的小草,小草下面还有落叶。在这样的地方找狼群的踪迹,简直等于海底捞针。
“大人,虽然没有找到狼,但是属下发现了这个!”
一个捕快上前一步,双手奉上一段骨头。
江宇珩看了一眼。
那应该是某种动物的一段肋骨,中间掏空,表面上还有几个孔。
他猜测应该是某种笛子,至于做什么的,显而易见,肯定是用来控制狼群的。
只是,这种笛子为什么会落下?
“在什么地方发现的?可有发现人迹?“江宇珩问。
“回大人,属下等在发现骨笛处方圆三里地内细细搜索过,什么都没有找到。“那个捕快的脸色有些不好看,显然发现了线索却没有找到人让他也非常不高兴。
江宇珩又看了他一眼。
此人姓祁,名玉,他到江宁县的时候已经在衙门里供职了。据说此人出身武林世家,身手好,在查案探案方面又颇有一套,只是为人耿直了一些,和前任县太爷闹得不愉快,在衙门里好几年了还是个小捕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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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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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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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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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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