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难道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吗?”见高松愣在那里不说话,高杉心中轻叹,显然他也是那些人之中的一员。
“这个问题我真的没有考虑过。”回过神来的高松面无表情,“而且就算我考虑了又有什么用呢?”高松嘴角露出一丝苦笑,“我只不过是替大王镇守这座城池而已,我又不是这座城池的主人,有何权利去考虑这座城池的未来呢?进一万步讲,就算我考虑了又如何,大王随时可以将我这个城守撤换,到时候也只不过是徒增烦恼罢了。”
“。。。”高杉看着脸上苦意越来越浓的高松呆住了,一直以来他都觉得高松心思不够活泛,对风忠心耿耿,做事也完全只遵照风的命令,没有自己的想法。但是,没想到,高松其实是清楚的知道风对他的防范的。
“呵,”看着呆住的高杉,高松自嘲的笑了起来,“我虽然不如老弟你聪明,可是我也不是笨蛋,当初,镇苗城刚刚建成的时候我就向王宫建议,让筑城的这些人在镇苗城生活,可是他拒绝了,在第二年开春的时候就迫不及待的替换了一半参与筑城的老人,名义上是为了培养铸造青金的工匠,可是,”高松脸上的嘲笑换成了讥讽,“其他的王都氏族之前没有铸造青金经验倒还可以用这个理由,可是早就已经熟悉铸造青金的王族工匠们为什么也需要这么做?无非就是我们的这位大王心中不放心罢了。”
“阿桐,”高杉的眉头皱了起来,冲着外面的高桐低声吩咐,“看着外面,任何人都不允许靠近。”
“是!”刚才还在和自己老子别苗头的高桐此时哪里还有其他心思,屋里的谈话内容若是传出去,他别说和小桃成家了,能不能再见到小桃都是个大问题。紧张的他急忙开始警戒四周,生怕有人靠近。
“没事。”看着紧张的二人,高松倒是一脸轻松,“我虽然没什么太大的本事,但是我身边的几个守卫还是能信得过的。”
“还是小心一些的好。”高杉依旧不敢放松。
“算了,随你吧。”高松摆摆手,“我刚才说到哪了?哦,对。”高松一拍脑袋,“我们这位大王向来心思重,当初命我监视长弓氏族的时候我就已经看出来了,长弓氏族当时不过有十几个神弓手而已,其他的什么都没有,连春耕的种子都需要去王都交易,杉弟你那时也在,你觉得,凭那样实力的长弓氏族真的能威胁到我们那位大王吗?”
高杉没有回答,只是轻轻的摇了摇头。
“对吗,一个人口不过五百来人的小氏族就算人人都是神弓手又怎么样,别说王都的总人口了,单单王族的军队一人一泡尿都能把长弓氏族那五百人给淹了。”高松满脸的不屑。
“那大哥当时。。。”高杉想起当时好似什么都不懂似的的高松,一脸惊愕,继而明白了过来,“原来,小弟一直都是假聪明。”高杉想起当初在高松面前的那些分析,脸上有些尴尬。
“杉弟何出此言。”高松站起身来走到高杉面前,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很多时候,你的建议是我的确想不到的,这一点你不用自谦。”
“既然大哥早就看清了,那大哥为何一直。。。”不想再纠缠过去事情的高杉问起高松一直装傻的目的。
“杉弟,”高松直视着高杉,“你觉得我们的大王会派一个太聪明的人来这远离王都的地方掌管一座城池吗?”Χiυmъ.cοΜ
“原来如此。”高杉瞬间明白了,“那大哥接下来准备如何做?”
“如何做?”谈话又回到了最初的问题,高松再次露出苦笑,“我这几年来做的一切杉弟难道还看不出我接下来准备如何做吗?”
看着再次苦笑的高松,高杉有些糊涂,这几年,高松似乎一直是按照风的命令来做事的啊。“难道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吗?”
“我接下来当然要继续遵照大王的命令来行事,”高松脸上的苦笑消失了,现在的他重新变回了那个忠心耿耿、唯王命是从的镇苗城城守,“我是大王任命的镇苗城城守,自然就要替大王镇守镇苗城。”
“啊!”门外的高桐失望的大叫起来,“那我的婚事怎么办?”高桐忍不住跑了进来。
“我作为大王的忠心臣子,自然要遵照大王的命令,”高松板起脸,“大王有令,镇苗城作为抵抗东夷部落、三苗部落的军城,城中皆是随时可以战斗的战士,这样的军城不能有老弱、婴孩以及女人存在,所以,身为镇苗城一员的你不允许和那个野丫头成家。”
“那好,那我就脱离镇苗城,”高桐愤怒的将腰间象征身份的木牌扯了下来,“我已经答应了小桃,既然镇苗城的高桐不能娶小桃,那高桐就可以娶小桃了。”高桐将扯下的木牌摔到了地上,用自认为最潇洒的姿态转身离开了,丝毫没有发现身后一脸揶揄的高杉以及一脸失望高松。
“刚才你说你是这小子找来的说客时,我还觉得这小子有几分长进了,现在看来,哎!”看着夺门而去的高桐,高松颇为失望。
“阿桐还小,能做到这样已经很不错了。”高杉笑着安慰了高松一句。
“哼,小?”高松哼哼着,“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好像比他大不了多少吧。”
“我那是年少无知,乱说而已。”见高松说起初次见面的情形,高杉自谦着回答。
“算了,”高松摇摇头,“我去将这些事向王都汇报,至于阿桐,”高松一拍高杉的肩膀,“我就交给你了。”
“大哥放心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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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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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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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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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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