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人看见林静怡,也是一怔,赵姨娘的眼光一闪,随即皱起了眉头:“大小姐,你怎么,穿的,如此素净?”
林晴更是迫不及待的开口:“是啊,大姐,这衣服本就颜色重,虽说大姐穿着也好看,可这头上未免也太素净了点,我娘给的那些首饰,大姐怎么都没戴,难道大姐是不喜欢?”
她眼里已经抑制不住的嫉妒之火要喷发出来了。
那日,自己怂恿她选这莲青色的料子,本以为她穿上会老气横秋的,谁知却如此高贵。就算自己穿的也丝毫不输她,可最让林晴在意的便是这衣服衬的苏琪肤白胜雪,而她,却偏偏黑了那么一度,这让她如何不嫉妒。
“大姐,还是去换些首饰吧,你戴的如此素净,祖母看见也不会高兴的,再者这发髻也不大适合,以前的垂云就很看好啊,芍药莺歌,快伺候大姐去换吧。”
莺歌气的浑身发抖,要不是她只是个下人,她早就上去打她了,这二小姐真是巴不得自己小姐打扮的越土气越好啊。
林静怡抿着嘴,垂目敛容,心中却在冷笑,呵呵呵,拿老夫人压她?以为自己还像以前那样最惧怕老夫人么,林晴未免也太天真了。让自己换回以前的垂云?跟她的丫鬟梳一个发型?她自己都是飞仙发髻,粉色纱衣,想做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么?林晴见林静怡一言不发,又低头顺目的,以为她同意了,便叫自己的丫头:“华霜,快带着大姐去换,也不知芍药和莺歌是干什么!”
“妹妹且慢,”林静怡抬头打断了她的话,脸上露出了一副忧伤焦虑的神色:“姨娘,怡儿今日这样打扮,也是在是情非得已啊,我当然喜欢姨娘送给我的首饰,我也想戴,可我不能戴啊。”
林晴和赵姨娘面面相觑,不明白林静怡再说什么,连芍药莺歌也是一脸困惑的盯着她。琇書蛧
抬头看着赵姨娘,笑容温柔明媚:“父亲如今还在西北镇守边疆,匈奴闹得正凶,将士们忍冻抵寒,我却锦衣玉食,穿金戴银的,心中实在不安。”林静怡放轻了声音:“琪儿昨晚梦见父亲母亲,嘱托我一定要向姨娘学习,勤俭节约,所以怡儿今日便不敢再穿艳丽衣裳了。”
这番话一出,众人更是吓得一大跳,这林静怡平日里不大说话,性子也怯懦,连话都说不清楚,今天却能这样长篇大论了。赵姨娘皱起了眉头,面上一片尴尬,向她学习什么她哪里有勤俭节约了,她穿的素净替父亲分忧,难不成也让林晴穿成这样,那可是万万不行的,如此一样,赵姨娘只能笑着说:“怡儿果真是长大了,开始替你父亲着想了,可这大朝会一年一度,你也不必如此………”
林静怡却突然向着赵姨娘的马车行了个大礼:“姨娘,求姨娘成全了怡儿的一片孝心。”
本来就站在丞相府的大门前,路上熙熙攘攘的,不少路人,林静怡一行礼,路人都忍不住看了过来。
赵姨娘想让林静怡戴金银首饰,不丢丞相府府的脸面,可林静怡连自己的丈夫都搬出来了,赵姨娘也不好说什么,更何况,这是在大街上,她总不能让别人说她一个小小的姨娘,竟然逼着嫡女给她行礼吧。
自己的丈夫在外奔波,自己还没说什么,连一个小小的丫头都不如了。
赵姨娘的脸色沉了下来,可她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办法,只能连忙让人将林静怡扶了起来:“你这孩子,这是做什么,你有这样的孝心,姨娘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怪你呢,快起来!”
林晴还想说些什么,却被赵姨娘一个眼神堵了回去。她只能撇撇嘴作罢。
赵姨娘让丫头扶起了林静怡,拉着林静怡的手道:“不过,这辆马车已经坐不下了,我让管家另备了一辆,大小姐就坐那辆吧,大小姐是嫡女,也应当自己坐一辆的。”
林静怡冷笑,以往每年的大朝会,她都是和这对母女坐一辆马车的,偏偏今年就坐不下了么,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
“好,怡儿听姨娘的。”林静怡微微一笑。
赵姨娘微微一愣,她没想到林静怡这么痛快就答应了,林静怡一直胆小,每每出门,总是缠着自己,本以为让她单独坐一辆马车会很难,却没想到她根本没拒绝。
其实赵姨娘是有自己的打算的,林晴也到了嫁人的年龄了,可林静怡是嫡女,林晴只是个庶女,若是有贵族大官,肯定会先考虑林静怡。没人在她身边,她肯定会闹出许多笑话,这样一来,自己的林晴才有出头之日。
“姨娘,没什么事的话,怡儿就先去马车了。”林静怡回了一声,便径直上了自己的马车。
这马车宽敞是宽敞,但比起赵姨娘那辆,却是简陋了许多。莺歌已经气的冒烟了:“真是说的比唱的好听,单独让咱们小姐自己一个马车便也罢了,还让咱们走在后面,她不过是二房,这也太不把人放在眼里了。”
芍药也叹了一口气,悄悄的瞧着林静怡,心中微叹,自己小姐好歹是嫡女,竟被欺负到如此。
林静怡神色凛然的看着小几上的食盒,手不自觉的渐渐握紧。
想扫了她的面子?想看她这个嫡女出丑?想让她给林晴陪衬?想让她成为笑话?
哼,林静怡冷笑一声,她倒要看看,到底谁给谁添堵!
大朝会设在皇宫内的御花园,听说这御花园是贵妃娘娘最喜欢的地方了。占地几千亩,满园的鲜花,种着繁密的灌木,错综的枝条间,飘着淡粉的薄雾。
尤其是每年入秋之后,此处更是赏菊的好地方了,平常人家也没机会看这样的好景色。
皇帝爱菊,因此便命人好生打理这花园,更是培养出了好几种珍贵的菊花,一旦开放,便真如人间仙境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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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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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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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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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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