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树叶婆娑在响划破一片空寂,林昭侧身听着,思绪飘的很远,一些渐被遗忘的事,她又重新想起,她想起小时候她与邻居的孩子一起在街道上狂奔,绕过摊贩和人群,她们玩闹的乐此不疲。
恰巧她也从省外回来,两人今早才刚见过一面。
昔日的玩伴,现在已经挺陌生。
林昭有些不自在地了个招呼,“李暮?”
对面一双空洞的眼望过来,褪色一大半的黄头发披在肩上,身上的衣服都随着潮流赶,露肩上衣破洞裤,但肤色暗黄,看起来有些病态。
她先是沉默着,然后扬着嘴角,“林昭来了啊,真凑巧,我妈刚才还在这儿夸你呢。”
林昭接过递来的凳子坐下。
李暮磕着瓜子,吐掉皮接着道,“我妈嘴透风,这几天一直在我耳边念叨说你可厉害还特有出息,一直都让我叫你来家里坐会儿。”
林昭淡淡一笑。
“不过我以前就说过,我知道你铁定有这能耐。”
“什么时候说过,我怎么没印象。”林昭又笑着问。
“我都在别人那儿说你好话的,你当然不知道。”李暮手捻着花生皮,直直的看了林昭好一会儿,啧啧有声,“你看你这细胳膊细手的,真是娇嫩,再看看我,是不是这几年肥了好几圈了?”
林昭:“还好,看不太出来。”
“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李暮洒脱,推着桌上的零嘴给她,“喏,瓜子花生,随便吃。”
她应着,然后开口问,“阿姨呢,怎么没见着。”
李暮说:“刚刚才走的,大概又出去折腾了。”
“这段时间忙,正常。”林昭看了眼门外,炎热的天,她坐在屋里额头都冒出细密的汗。
“林昭。”李暮突然这么喊她一声。
她立马抬起头。
“没多久你就要去大学里念书了吧。”
林昭:“嗯。”
李暮有些垂头,她感叹道,“真好啊,读书肯定轻松多了,里面的人也好,出来肯定轻轻松松就赚钱了,我就不一样了,日子一点盼头都没有,累死累活的钱也挣不到,现在好不容易回家一趟还得挨我妈一顿说。”Χiυmъ.cοΜ
林昭噤声,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她的视线偶尔会在李暮身上多停留几秒,毕竟已经太久没见,她注意到李暮剥花生壳的手,薄薄的一层茧,手背晒的黑,不过手上做了美甲,亮晶的饰片就挂在指甲上。
她们一样的年纪,但李暮前两年已经辍学,在一个沿海城市住着六人间宿舍,日复一日机械式的干活,流水线上的操作单一,下班后就用手机消遣会儿时光,久而久之,李暮自己都觉得浑身麻痹。
林昭虽然有些为她惋惜,但又觉得没这个必要,她知道李暮既能干人也聪明,做哪行或许都会有好出路。
李暮眼睛眯着,悄咪靠近在林昭耳边问:“哎,你是不是有男朋友了?”
林昭回过神,立马回:“没。”
李暮指着,“那你的领口那里,怎么会有印子。”
从脚底突然涌上一股凉意,林昭垂下长睫,下意识觉得有一阵沉重的鼻息喷洒在她颈窝。
她整个人情绪突然沉到谷底。
李暮追着问:“怎么了?”
林昭轻声说:“没事。”
“林昭,你可别骗我,你以为我蠢到这都不懂,你快跟我说说是谁。”
...
泛起一丝困意,林昭闭上眼入睡,实然这么些年,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不幸的,在很长一段时间焦虑孤独都掩埋着她,但或许,她还是抓住了一些转机。
不会更糟糕了,她想。
*
李暮待了半个月就走了,开学的日子也逼近。
或许是这段时间待得过于安逸,突然要走,林昭反而不习惯了。她不太想离开,但她也只能在那一天收拾好行李买好车票,去一个全新的地方。
刚到时,她倍感不适,陌生的城市让她更加没有安全感,她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四处打转,比起周围都是家人簇拥着来校的学生,她只有自己一个人。
但收拾这事对她来说可谓是得心应手,擦床板铺床她几下就弄好了。
宿舍是四人间,环境也还不错,但她还是经常一个人,她发现融入集体真是她的一大难题,也正因为如此,她觉得大学生活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
寝室里三个舍友人都还挺不错,但林昭平日里独来独往惯了,别人没跟她说话,她也不会主动开口,所以一直到军训过后,她跟宿舍的其他人都还没怎么熟络。
直到这天,她拿好课本,第一个打开寝室的门准备去上课。
身后正穿鞋的舍友突然叫住她,“林昭。”
“嗯?”她回头。
“你怎么每次都走这么早,都不等我们。”
听起来像是小声的埋怨,但林昭有一刻愣住,“我以前都这样的。”
另外一个短发的女生朝她挥挥手,“上周的小组作业我们都没怎么做,还好你记得,不然等下那精鬼老头指定赶我们出去了,辛苦你了。”
林昭说:“没事。”
“你再多等两分钟,我跟圆圆马上就好了。”一直没开口的舍友慌张的在桌上找课本。
林昭点点头,她轻声说:“不急,慢慢来。”
在宿舍楼下,个子稍矮的短发舍友突然挽过林昭的手腕,林昭手臂紧张的抱着课本,她还有些不太习惯。
“林昭。”
“嗯。”
“我叫章圆圆,叫我圆圆就行,这边这个腿长的她叫王惠怡,逢人就称自己叫172,她旁边的是许婉,以后喊她喊洗碗就成。”
“好。”
章圆圆头仰高了些,她凑近林昭,“我们都一个宿舍快半个月了,我现在才看清楚你长什么样,哎,难怪前几天军训后有人问惠怡要你微信,你看我胳膊黑成什么样了,但是你都没晒黑,还是这么好看。”
林昭咳嗽了两声。
章圆圆:“就是气色不太好,下次要涂个口红。”
林昭回:“好。”
下午再去上课时,章圆圆替林昭的嘴上了个色,章圆圆盖上盖子说:“这样才对嘛。”
林昭拿起镜子看了几眼,确实整个人显得精神红润多了。
...
学期末尾。
台上,儒雅带着老花眼镜的教授正厉声说着案例,林昭注意到手机屏蔽亮了一下,章圆圆和王惠怡是本地人所以正在宿舍群里谋划着周末一块儿去哪里逛逛,群里信息接连不断的轰炸着,林昭也偷偷瞄了几眼,“鸣鹤寺。”
有人艾特她的微信名,一个句号,问:“去吗?”
林昭偷摸着回复,“不去了,周末就想瘫着。”
章圆圆:“去吧去吧,好不容易一块儿出去哎,我们三个都去就差你就齐了。”
王惠怡:“拜佛很灵的,上次我高考前来求能考上这儿,现在这不就灵验了。”
许婉跟着发了一个威胁的表情包。
她一笑,想着最近这几天都埋头在繁琐的条文里,看的头都大了,何况来这儿这么久还没出去看看景色,她就同意了,“行。”
教授音调突然激昂,林昭回信息的手一顿,原来是教授正讲到精彩之处,不禁亢奋了些。
周末的一早,林昭听着其他人拉拉链换衣服的声音醒的,她洗漱好还有些迷糊,章圆圆就过来问她:“林昭你化不化妆。”
林昭:“都不早了,来不及了。”
章圆圆勒令她,“那也必须涂个口红,你看你嘴唇白的。”
“好。”
“你有没有小裙子,我们今天三个都穿裙子。”章圆圆又问。
林昭摇摇头,“我很少买裙子,有的几件也没带来。”
“那不然我们借给你,四个一起穿裙子。”
林昭又摇摇头,“不用,我穿裤子就行。”
章圆圆哀求道:“可是我想拍个宿舍的集体照哎,我们都还没有一张合照,你想啊,那个场景我们都穿着裙子然后拍得美美的,不好吗?”
“下次吧,下次哈。”林昭已有些不好意思。
“行吧,你可说话算话。”
宿舍光线不好,出门时林昭才仔细看章圆圆身上的穿的那件鹅黄色的长裙,颜色款式显得整个人俏皮又有精气神,其他两人也都是及膝的小长裙,这样一看,如果待会儿合影,她的打扮确实会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到了鸣鹤寺,林昭有些踌躇不前,因为来的不止是她们宿舍四个人,还有另外三个男生。
王惠怡笑着介绍,“这个是我的男朋友,另外两个是他朋友。”
林昭点头示意,打过招呼,因为原本就多出一个人,她又怕生,见自己跟她们一堆人一起也说不上什么话,就一直默默的走在后头。
她在最后面,看见她们在爬台阶时摆动的裙摆,还有脚上尖头精巧的高跟鞋,不禁低头望了眼自己,下身干皱的牛仔裤,脚上一双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黑色帆布鞋。
偶尔她也会不由自主地陷入自卑的情绪里。
恰巧章圆圆提议拍个合照,但苦于没有人拿相机,林昭赶忙道:“我来帮你们拍吧。”
章圆圆问:“那你怎么办,不然一会儿我再来拍。”
“不用不用,我本来就不喜欢拍照。”她是说实话,她不会看镜头,拍出来的照片往往都是板着一张脸。
拍完照,林昭松了口气,这一刻她突然有些清醒,觉得自己这段时间有些荒废,哪怕身处一处,她一直都知道,她跟她们其实是截然两个世界的人。
这么一直纠结着到了拜神之处,轮到她,她跪拜在尊像前,在烟雾缭绕中闭上眼虔诚的祷诉着心中所愿。
她说:“我希望,我想要的...不会再等太久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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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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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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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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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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