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落日熔金(刑侦)>第 154 章 第145日
  “小百合,你这又上哪儿抗战去了?”我头疼。

  郗阳低头愣了半天,像是才注意到那片红。“啊,不好意思,大概午饭时候弄得,我番茄面撒了。”

  我看看衣服,再看看他。“这儿呢?”

  “这片可能是早饭时候弄的,我豆腐脑撒了。”

  我简直没脾气了……

  就一天没跟他一起吃饭,他就把自己搞成这样!就一天啊!要不给他批发一箱白大褂吧我洗不起了!

  没等我再说什么,郗阳又开了口:“我刚听到你们讨论王小山的死,我想,我可以解答七刀的问题。”

  说着,小家伙抓起桌上的红色马克笔,二话不说在自己白……姑且叫白大褂上唰唰几笔,花了七个叉叉。

  我批发白大褂的心意更坚决了些。

  “这几个位置,就是王小山捅自己的地方。”郗阳一边说一边比划,哪里避开肾,哪里避开脾。“最后这一刀。”他往上挪了挪:“戳不到心脏,看起来并不危险,但是可以刺穿肺,王小山就是这么死的。”

  大家频频点头。郗阳继续道:“我当时检查王小山尸体的时候,发现他是先刺破外衣,再刺伤自己,因而提出造作伤的说法。我比对了衣服和伤口的照片,发现那不是同一把刀弄的。”

  孙宇重重点头,问:“什么意思?”

  提问的态度也很认真。

  洪亮抢答:“意思是说,王小山穿着一件标记好的衣服,以便准确找到位置。”

  “能看出衣服是用什么弄破的吗?”

  郗阳点头:“像是,很锋利的薄刀片。我觉得柳叶刀就很符合。”说完,他指着自己:“师兄,我的嫌疑又增加了。”

  “别胡扯。”那天我在天龙山现场怀疑他的事儿,我现在想想还尴尬呢。

  孙小宇挠头:“越听越不像自杀了,感觉好像……有人给了他标记好的衣服,让他捅自己,捅死了就算,捅不死就……算了?”

  我觉得孙宇说得很有道理。

  洪亮也点头,摸着下巴:“当初,咱们是为什么认定王小山自杀来着?”

  “首先,有郗阳的现场勘查。”回答的人是黄泽。郗阳的分析没有问题,录像也表明了,王小山确实自己杀自己。“其次,是动机。根据王小山留给傅月月的信,我们得出他想要谢罪同时深爱着傅月月的结论。”

  主观有动机,客观有行动。

  “提问。”孙小宇举手,勤奋好学:“他既然要录像,为什么不把录像机和遗书放明面上?要不是然哥找到,那——”

  “不是我。”我打断他:“是杨滨。是杨滨?!”

  我终于明白哪里不对劲了。

  那天,郝帅带着人返回现场的时候,我们已经做完了初步勘察,谁都没有发现摄像机,可郝帅他们刚到没多久,杨滨就找到了两份关键证据!郝帅当时还夸他徒弟厉害,杨滨不好意思地说是歪打正着。

  “杨滨说他听命于王小山,还说王小山在外人面前对他表示冷淡,是因为不想被看穿。”虽然我们习惯了凡事找证据,我还是提出了那个想了很久的假设:“如果王小山压根儿就不认识杨滨呢?”

  在此之前,我们一直觉得,杨滨就是王小山的下属,不论是给我师傅投毒,还是谋杀李家姐弟,都是王小山指使的。我们对于王小山的一切,都是基于杨滨的供述,想要再向上追查,却因为王小山的死中断一切线索,走进了死局。

  最先给我回应的,是黄泽。“杨滨不是个冷漠的人,至少,对待孩子他不是冷漠的,你那天说孩子们被救下了,他明显是松了一口气,他那么在意孩子,会甘心为王小山那种人卖命吗?”

  “难道杨滨也被蒙在鼓里?”洪亮给出假设,又立即自己否了:“不对,那小子可不是那么好骗的人,也不可能随随便便认人当老大。”

  找到录像和遗书,以及后来提供的关于王小山的线索,都是我们以杨滨是王小山手下这一前提进行判断的,可如果推翻这个前提,那么这些线索就都不是我们找到的,而是有人故意让我们看到的。

  王小山死前的“坦白”,让我们相信了许朋在实验中丧了命。

  那类似于加长版遗书的东西,李小摇认真研究过。

  那确实是王小山亲笔书写,从内容上看,逻辑很清晰,甚至有种娓娓道来的意味,但从字迹上看,王小山当时的精神状态可能很紧张。

  根据李小摇的判断,比起一般人边想边写的方式,这封信更像是比照草稿抄写的。

  让王小山抄写这些话的人,和那个给他有标记衣服的人,是不是同一个?他看向摄像机时候嘴角扯出的笑,他死前的惊恐和挣扎,又是为了什么?

  所有线索如同千丝万缕的线,往前延伸,在黑暗尽头,汇聚到同一点,那身影慢慢清晰,缓缓抬起头,裂开嘴角,像是被鱼线拉扯,露出不自然的笑。

  是谁?所有线索的尽头,是谁?

  “我哪儿知道。”我说着,夹了块软炸虾仁塞在郗阳嘴里,小家伙一愣,拽拽我衣袖,像是在提醒我餐桌礼仪,但很快眯起眼睛,嚼得起劲儿。我冲厨房里喊:“大黄,软炸虾仁菜谱抄我一份儿。”

  黄泽笑着回应,孙宇端了菜从厨房出来,来来回回忙乎着。

  洪亮一手拎着果汁,一手拖了五个碗,走到餐桌跟前,直勾勾盯着我:您真不知道今天什么日子?”

  他那神情就像哪吒他爹拖着塔,而我是个不识趣的泼猴。

  他问第二遍了。我仔仔细细想了想,笃定道:“不知道。”

  还是我们两对半的人,地点从办公室转移到了洪亮和黄泽家饭厅。

  “开饭了!”黄泽最后端了汤,往桌上一放:“老鸭汤,第一次做不知道怎么样,快尝尝!”

  孙宇刚要盛,洪亮抗议:“说好专门做给我的!”

  孙宇赶紧收回手,紧张地眨着小眼睛。

  “先试试,行的话下次专门给你做。”黄泽明显带着敷衍。

  “在家叫我亮哥!”

  “亮哥。”

  “唉!”洪亮摇起尾巴,拿过碗,盛了满满一碗肉,推到孙宇面前:“小孩儿多吃点儿,长个儿。”

  孙宇一脸不知所措。我拍拍他,扬扬下巴,示意他吃饭。

  这孩子第一次来蹭饭,不了解他黄哥只是嘴上叨叨嫌人蹭饭,其实还怕人家吃不饱。

  我就比较自觉,拿起筷子就开始感慨:“啊,你家伙食真不错!能办卡吗?”

  黄泽总是带着笑:“能啊!”

  洪亮憋憋屈屈:“然哥,您可真是越蹭越过分了!”

  “啊?没有啊。我家三口才来了俩,雪嘉在我妈家呢,来不了。”Χiυmъ.cοΜ

  郗阳乐了,拿手肘碰碰我:“那吃惯了黄哥做的,就不回去找你了。”

  “那不行!”我好不容易才拴住男朋友的胃!“大黄,软炸虾仁,别忘了!”

  我一转头,才注意到客厅角落,感觉不太对劲儿——今天他家怎么花里胡哨的?土里土气的挂件,稀奇古怪的气球。

  “上次来你家,不是这么布置的啊。”

  “当然不是!”洪亮抱着肩膀,眯起小眼睛瞪我。

  黄泽耸耸肩,小声说:“幸好不是。不然我搬走算了。”

  我有点好奇,走进客厅,就捡到俩气球,字母形状,一个金色,一个银色,一个N,一个……“这是b还是P?”

  “当然是P!”洪亮吼到。

  P就P呗,洪亮咋还不乐意了?一个N,一个……P???

  “你俩这是要玩儿什么游戏?”

  “不是我,是他。”黄泽的语气里都是对这土气装饰的嫌弃。

  什么情况?

  我正纳闷儿,只觉得袖口被轻轻拽了一下,一回头,就看到小百合盯着地上的气球,指尖一个一个点过去。我顺着他的手势拼读。

  “H、A、P、P、Y、A、N、N……Happyanniversary?!啥纪念日还得搞上气球?”

  擦!我猛地想起,今儿是他俩恋爱纪念日!

  我真不是特意挑今天来蹭饭的,我怎么会知道他俩……好吧我真的知道,他俩恋爱的那天,就是黄泽为了救洪亮负伤的那天,只是我忘了……

  我怎么跟洪亮说不是故意的,他都不信,认准了我是知道他家今天有好吃的,拖家带口过来蹭,我说孙宇不是我家的,洪亮看了看那毛头小子,说:“这算咱组吉祥物。”孙小宇一脸天真。

  吃得嗨了,场面就有些失控了。我指的当然是对案子的讨论。

  话题从王小山聊到了郗阳学弟的表哥,弯绕得有点大。

  学弟就是之前在实验室遇到,传郗阳八卦被吓跪,又说要跟我单独聊聊的那个。

  那学生他哥是肖映诚公司的员工,当时他被电信诈骗,骗到……差不多就是裤衩都要跟他弟借了的程度。

  那学生找我,是因为他发现他哥有绑架郗阳跟肖映诚要赎金的想法!我当时第一反应是拍了拍那孩子的肩膀,说了声多谢,然后就开始琢磨怎么对付他哥——是用拳头揍比较好,还是直接踹死?

  当然他哥那只是想法,没到预备犯的程度,我跟小百合一说,他立即劝我不要动手。

  小百合的原话是:“没事的师兄,反正我舅舅给我安排了一堆保镖,他要敢我们就正当防卫防死他。”

  我……

  对了,后来郗阳没有被绑架,被绑架的人,是我……

  前阵子,那诈骗案已经破了,那学生他哥钱也追回来了大半,我粗略算了一下,竟然够我三十年的工资,我想辞职去肖映诚的公司打工。

  从哪儿说到这儿的来着?哦对了,王小山。王小山洗钱的虚拟币平台,跟这个诈骗团伙用的是同一个。

  巧不巧?

  我当时在餐桌上还说真巧,就像我们查了半天刘向南,才发现他有个叫刘永的双胞胎兄弟。

  哪里来的巧合?只是有人利用了这个先决条件,把警方绕进去了而已。

  双胞胎作为所谓的侦探小说禁忌,在案件中却没人遵循。

  我刚到刑警队那年,遇到过一起双胞胎杀人案。

  哥哥弟弟,在做笔录时候的神情和语气都如出一辙,惊得我一身汗毛都竖起来。

  不在场证明很充分,所有同学都看到那个篮球场上的身影,但没人能分得清那是哥哥还是弟弟,拥有不在场证明的到底是谁?

  疑罪从无,死者家属哭到晕厥。

  案件的突破点来自死者的伤口,警大的一位教授从那几乎笔直插入心脏的一刀中找到蛛丝马迹,亲兄弟的防线最终还是被我们瓦解了。

  这位教授就是童老师,所以当郗阳走进现场,我同事听说他是童老师的学生,目光里都多了几分敬畏。

  因为有的细节不能披露,这案子对外宣传时候,主要在夸我们警方思想工作做得如何。前阵子来我们局检查的“李领导”对此案评价很高,认为这是“说理破案”的绝对典范。

  所以没有什么巧合,连我和郗阳的恋爱都是双方怀着小心思设计好的,天底下哪儿就有那么巧的事儿呢?

  “那要不是巧,就只能叫缘分。”黄泽打趣道。

  “啥缘分?”洪亮进厨房盛饭,回来听见这没头没尾的一句,就展开了没边没沿的联想:“跟谁的缘分?泽泽你信缘分了?我表白时候你说不信。”

  “对,然哥说我就信。”黄泽故意的。

  洪亮竟然没看出来,急得满脸通红:“我说得也是真的啊!你要信我啊我真觉得你是我的缘分,天上掉下来那种!”洪亮赌咒发誓,说谎天打雷劈那种。

  这小子怎么了?这么紧张?我问黄泽:“你俩又因为榴莲和螺蛳粉吵架了?”

  黄泽满脸都都是无奈:“他最近总觉着我不想过了。”

  “不想过了?”洪亮愣了。他那个耳朵不知道怎么听的,能跑偏这么多!“泽泽啊别不要我——”

  坏了!我感觉洪亮要哭!

  除了郗阳,别的男人在我面前哭我就想踹死他,好像是受顾子俊影响。

  孙宇想说话,可他好像也不知道该说啥,着急瞪眼。

  好在洪亮不会真的哭,黄泽三两句就给他哄好了,又开开心心吃起饭来,真不怪我联想到大狗。

  吃完饭,孙宇便回了学校,洪亮洗碗,我极力推荐我的洗碗机,洪亮十分心动,本着万事听老婆指示的理念问黄泽意见。

  “不行。”黄泽摇头语气没得商量:“你自己说的,要一辈子给我做饭洗碗,我记着呢。”

  我说:“你也没让他做饭啊。”

  黄泽:“因为太难吃。”

  带媳妇蹭饭的我默默然。

  小百合是带着工作来的,洪亮我俩洗碗,黄泽他俩就去书房了。

  “大黄对你死心塌地的,你怎么好像总怀疑人家?”不是我八卦,我怕他俩有误会。

  “我没怀疑他。”洪亮一边说一边按洗洁精,按了四泵才反应过来,有些尴尬地看着我。

  我挽起袖子,接过百洁布:“我来吧。感觉你家碗挺贵的,你打碎一个得不少钱。”

  “然哥您咋这么扣?”

  “注意用词。还有,方言别混着用。说说,您这是咋了?为啥这么紧张?”

  洪亮:“……”顿了半晌儿,他吐出几个字:“我同学,上周牺牲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差点摔了人家的碗。

  洪亮垂着眸:“郦城禁毒的,比我还小半岁,我们一直以为他单身,直到葬礼上,有个隔壁班的男同学哭得快断气儿了,我们才知道他俩是一对儿。

  这么说不准确,他俩一天都没在一起,明着暗着互相试探了许多年,始终没敢迈出那步,直到一个走了,另一个才后悔了。”

  洪亮吸了吸鼻子。“他出任务之前给那个同学打过电话,说周末放假想约电影,那同学还说考虑考虑,周末再说,谁知道没他妈到周末周三人就没了!”

  我嗓子发紧。

  五个人的餐具,很快洗好了。

  “喝点茶吧。”洪亮提议,猛然想起:“唉我好像忘了烧水——”不等洪亮说完,黄泽已把杯子递到他跟前,一杯热茶,飘着淡淡的茉莉香。

  “泽泽真好!”洪亮笑起来。

  黄泽没理他,嘴角却不易察觉地扬了扬。

  我每天看着他俩,常常打从心里高兴,仿佛慈父面对自己的两个孩子。

  回到家,我一边往屋里走,一边活动着肩膀。

  小百合最近也忙,没空给我按摩了,其实也不是没空,关键他坐我身上按,按着按着,就变成了我按他,就……

  “师兄累了?”

  我点头。我媳妇细心敏锐。

  “我去放洗澡水。”

  我点头。我媳妇温柔体贴。

  郗阳进浴室,我回卧室换衣服,不多会儿就听到里头乒乒乓乓一顿乱响。

  “怎么了?”我问。

  小百合探出头来:“师兄,我《清心寡欲经》放哪儿了?”

  我……

  小百合,你脑子里头有点儿别的事儿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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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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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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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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