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落日熔金(刑侦)>第 56 章 第五十四日
  我可能是老了,七年前千里奔袭中缅边境,熬了足足半个月,两整夜没合眼,愣是扛下来了,现在不行了,这几天的事儿就已经给我折腾废了,身心俱疲。好在这周末不值班,周五晚上下班,我从单位出来,准备好好休息,感受一下天天的爱情。

  我问郗阳:“你一般想放松的时候,喜欢干什么?”

  小百合想都没想就回答:“和你做\爱啊!”

  “……”不做!你就不考虑休息一下吗?

  不行,我要吃东西,食物才能使人快乐!

  我又问郗阳:“你想吃什么吗?”

  小百合这次深思熟虑了一番,说:“吃你做得疙瘩汤吧!”

  “……”不做!你就不考虑让我休息一下吗?

  于是,我自己生了一路的闷气,郗阳却似乎一点儿没察觉,听着电台里讲的笑话傻乐。到楼下,我把车停院里,招呼郗阳进屋换衣服。

  郗阳问:“去哪儿?”

  “跟哥哥约会去。”我挑挑眉。

  郗阳又问:“怎么约?”

  好好一句话,小百合说出来怎么就那么别扭?

  “你别管了,赶紧进屋换衣服。”

  我让郗阳选他喜欢的衣服,自己再跟他搭配一套风格相同的,想想就很好看!然而小百合在柜子前头站了半天,拽出一件暗红色的卫衣来。

  “又是这件?”这衣服他这周穿了三次!要不是另外两天早上洗完没干,他能连着穿五天!“至于吗?这么喜欢?”

  郗阳点头。

  我问:“为什么?”

  郗阳笑眯眯地说:“你给我买的。”

  我一愣,鼻子突然一酸。“一件折扣衣服,有什么好的?”他对我真的好,我做的饭,他就说好吃,我买的东西,他就说好看。可是我又不能给他什么好吃好穿的,就觉得很愧疚。

  郗阳正在取衣架,完全没看到我的表情。“挺好的啊,我觉得好!穿着舒服,还耐脏。”

  “……”我是脑补得有点儿多!耐什么?耐脏是吧?行啊,下次再弄脏了,罚你手洗衣服,看你还喜欢不?

  我也翻出一件卫衣来,黑色的,有暗红色点缀,可以跟他搭起来。鞋子,当然穿我圣诞节买的那两双。往穿衣镜前一站,我俩真般配!然后我加了件外套,又给郗阳捂上羽绒服、围巾、帽子、耳包……很好,别说看出搭配了,已经基本看不出来是他了。

  “戴上口罩?”我问。

  郗阳说:“不要!”好像生气了?

  北方,冬天,逛商场,有个麻烦事儿,就是基本得抱着外套逛。外头冷得多难熬,屋里就热得多难受。

  抱衣服当然都是我的工作,小百合只负责到处溜达。每次来商场,郗阳都跟没进过城似的,什么都要看看,一不留神就找不着了。m.xiumb.com

  不过他不给自己买东西,老是给我看,看完又觉得不适合我,再接着找,我一直都没看明白,这小家伙到底想要找什么。直到今天,他看中了一块玫瑰金色手表,说觉得合适的,招呼我过去,我看了之后觉得确实好看,一看售价,16.5万!然后我就当着营业员的面儿,把郗阳塞到我胳膊底下,夹出了店。

  “可以买的!我有钱。”郗阳挣扎。

  我把他放下,问:“肖映诚的?”那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所谓舅舅。

  “我自己的。”小家伙一脸不服气:“我有工资,又不用花钱,就跟着童老师做投资,赚了不少呢。”

  “你还有这爱好?”我一直觉得他从来不计算金钱的事儿。

  “其实没有,就交给童老师就好了,他会帮我打理好。”

  我怎么感觉,这模式很耳熟?这不就是,孩子开了工资,都交给妈攒着?

  “那也不行,太贵了,都能买个车了。”我拽着他往楼上走。

  郗阳乖乖跟着,又开始打别的鬼主意:“那要不,我添点儿钱,咱们买裴欣开的那款车吧,我觉得适合你。”

  你那是觉得适合我吗?你个小色狼!

  “不买,说捷达就捷达!”我拉过他的手:“以后在我这儿,做决定慎重点儿,说了什么就是什么,不准改。”

  郗阳看了看我,突然笑得小脸儿粉扑扑的,说:“师兄我喜欢你霸道。”

  赶紧找地儿吃饭吧!一天天就知道哄我。哄我也不买!

  周五晚上,餐饮哪儿哪儿都排队,我俩在一家水煮鱼门前等了二十分钟,才翻台两桌,郗阳跟我说:“要不咱换一家吧,我觉得对面的卤肉饭也不错。”

  我看了看对面,又看看他,说:“那家人少,肯定不好吃,咱们再等一会儿吧。”

  小百合愉快地说:“好啊好啊!”

  当然要等,虽然我很饿了,但是郗阳想吃酸菜鱼,他刚刚眼巴巴看着里边的小情侣好几次了,眼睛里都写上“馋”字。

  等排到的时候,饮料里的冰都快化光了。

  刚上菜,我妈电话就来了,问我明天有没有空,我看了看郗阳,小百合没表示,却立着耳朵听着。我直接问我妈啥事儿,我妈说,带郗阳回家吃饭,我说没有空,我妈骂我白眼儿狼。郗阳跟我比划了一个狗耳朵,我跟我妈说想接雪嘉回家,妈说行啊,你带郗阳回家吃饭。

  我冲郗阳做了个口型:“去吗?”郗阳回我唇语:“不去行吗?”我就跟我妈说,海城局有事儿,叫郗阳明天回去,我接了雪嘉就得走。

  经过一番流水账似的沟通之后,结果就是,明天上午,我自己去接小狗子,郗阳在家等我,假装已经出门了。

  放下电话,我问郗阳:“为什么不想去?”他和我妈关系很融洽啊,难不成也要搞电视剧里婆媳战争那套?

  郗阳低着头,咬着吸管儿,我才喝了两口,他的已经见底儿了。半天,他抬起头,说:“我害怕。”

  这什么情况?我仔细打量他一番:“丑媳妇怕见公婆?不应该啊,我家小百合挺好看的。”

  郗阳抬起眼睛看我,跟翻白眼儿似的,说:“你之前不是老说我长得一般?”

  “啊?我说过?”

  “何止,还嫌我衣服上带血。”

  大哥那用我嫌吗?谁家媳妇整天穿得跟蜡染似的?

  我说:“那都是以前,后来就不……(那么)嫌弃了。”

  郗阳不饶我,问:“后来是什么时候?”

  我想了想,我是从哪天开始就不嫌弃这小家伙了?有天在警大食堂,我正吃着饭,忘了是个什么菜了,我吃了两口就想起他,就想知道他吃饭了没,吃了什么,也想让他尝尝这道菜。当时我对他的想法还是比较单纯的,或者说我没把小百合抱上床之前,都没想过自己会如此热衷这种狭小空间中的运动,所以我没多想,但从那以后,我一日三餐都想有他在。

  “什么时候啊?”郗阳还挺执着。

  我才意识到,这是一道送命题,怎么回答?“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真机智!

  郗阳嘴角抽了抽:“这个谎,你撒过了。”

  我好尴尬,伸手把他吸了半天的空杯子拿开,换上我那杯,郗阳问我:“师兄你不喝啊?”

  我摇头:“我想喝点儿茶。”

  我喝什么喝?你乐得嘴角都快到耳朵边儿了,心里还能不知道我买两杯本来都是给你的?

  不过郗阳越是爱耍这些小花招,我就越喜欢他。他就应该是这样的,计较我什么时候喜欢上他,计较我对他好不好,计较我有没有在意他的小心思,而不是“今天案子破了,我明天就死了也无所谓”。他的过去我不管,他的未来我全要。

  我和郗阳吃着东西,聊着天,透过旁边的落地窗,可以看到立交桥上的车水马龙,窗外挂着那轮看过一切罪恶却无动于衷的月亮。我突然恍惚,觉得那月光就像肖映诚的目光,他站在高处,俯瞰一切,对着我们的慌乱和挣扎冷笑。

  我作出这个判断,是基于郗阳的陈述,但却也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忽略了许多解释不通的细节。我低头的时候,才发现盘子里有好几片鱼肉。郗阳给我夹的。我只想好好跟他吃个饭,为什么又想到案子?

  “师兄,你给我讲讲你去缅甸的事儿吧。”郗阳似乎吃得很开心,兴致也高起来。

  “不是缅甸,是中缅边境。”我纠正他。“怎么想起来问这个了?”

  “你不是跟我吹牛,说你年轻时候体力好?”

  “那是吹牛吗?我当时,不对,我现在也是年轻力壮。喂,你那什么表情?不同意是吧?咱俩现在回家?”

  “好哇!”

  郗阳说着,差点儿就站起来了,我赶紧拉住他。

  别人家男朋友也这样吗?我问过洪亮,他说,我这话调戏他媳妇,天地作证我真没有,我特好奇!我又问我堂哥,我堂哥说,我这话是炫耀自己的幸福生活。不过也是,他跟我小嫂子在一起那么久,听说我小嫂子还处在一碰就脸红的状态。看来还是我幸福!

  “不想听我说故事了?”我问他。

  “好哇!”

  什么都好哇。

  时光回到七年前,我对一个小男孩儿说:“回到你的国家之后,你要好好照顾你妹妹,知道了吗?”

  小男孩儿点点头,说:“知道了,叔叔!”

  我当年25岁。好吧也是叔叔了。那孩子当时才11岁。他跟我说:“等我长大了,带着妹妹来中国找你们玩儿,好吗?”

  我说:“好啊。”

  那孩子现在怎么样?都说孩子催人老,当年的小朋友现在刚好成年了。还有他小妹妹,那年才5岁。

  我们路上遇见一家法国人,小女儿也5岁,大女儿9岁,四个孩子玩儿得很好。我本科二外修的法语,还好能交流,法国妈妈问我,这两个是不是我的孩子,我说我是他们叔叔。

  这事儿我一直记得,不是因为我能跟法国人唠几句,而是因为在语言不通、文化不同,甚至这一生前尘后事都可能不会再有交集的情况下,在那短短的半个小时里,四个孩子玩儿得很开心,甚至还互赠了糖果作为礼物。

  看过苦难之后,我就懂了,能过平凡的日子,是值得庆幸的。所以,当我听到傅月月跟郗阳说:“你不过是想过平凡日子,才找了裴然这么个‘好人’”,而郗阳并没有否认,而是说觉得我很好,我替自己难过,但更为郗阳的心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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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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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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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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