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树村的密林深处,原本只有风声,傍晚时却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由远及近,惊得一群寒鸦扑簌四散。
一个瘦小的身影出现在林子边,仿佛一只并不灵巧的幼年小鹿,被捕食的豺狼追得四处乱撞。
摔倒,不知道是第几次摔倒了,小男孩儿爬起来,来不及拍身上的土,甚至顾不上手上被树枝戳出的伤口,只胡乱抹了一把眼睛,让眼前的水雾散去一些,便继续拼命往前跑。
在他身后不远处,一个又高又壮的黑影不紧不慢的追逐着,那人满身酒气,状似疯癫,看到他摔倒,就笑着慢下脚步,等到他爬起来挣扎着往前,那人又大步追上去。
这男人根本不担心小男孩儿会逃脱,他三十几岁,正值壮年,虽终日好吃懒做,但与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儿比起来,体力还是相当好的。
又一次被绊倒,小男孩儿挣扎着,想再次站起来,但脚底传来钻心的疼,让他动弹不得。此刻他才发觉,自己跑掉了一只鞋子,而那小鞋子正攥在那男人的手里。
身后,那个阴影慢慢逼近。一路上,他一直是这么不急不缓,戏耍自己的猎物。此刻,这小东西已经无处可逃,他俯下身子,看着男孩儿惊慌四顾的双眼,一把把那小鞋子甩在男孩儿身上,男孩儿痛得咧嘴,男人却笑得疯狂。
远处,夕阳吝啬的收起最后一丝光,男人的面孔越来越近,却复发模糊不清。而黑暗里的那种孤独和无助,却是那么真切。
“郗阳。”我叫他。“你怎么了?头疼吗?”
天色渐晚,多日未见晴天的龙城,今天的天气尚且不错,远处隐约可见落日余晖。
郗阳立在原地,在冷风中摇摇欲坠,像是随时会飘零的落叶。他抬起头,两眼茫然的看着我,半晌儿才恢复了神采。我看到他额头上隐隐有汗珠。
我这才发现我特傻逼,他说没事我就以为他没事,昏迷了两天,刚刚出院,他底子本来就不好,怎么会没事?
“走走走,回去。”我扶住他,想往回走,郗阳站在原地没动。
“我没事。”
“甭跟我扯淡,走,回去。”
“真的没事,我是大夫,我自己的身体我知道。”
屁!你是法医!你是看死人的!傻帽!
我以为我是整个龙城公安局脾气最倔的,没想到,眼前这位小爷比我还厉害。
不过也对,他不是龙城公安的,他是海城公安的。夭寿了!
我俩僵持了半天,最终以郗阳一句话强行达成共识:“别说了,有这功夫,都看完现场下山了。”我愣住了,深以为然。
果然,再往前走不到十步,我们就找到了那个陷阱。
陷阱很深,坑里的木头已经腐坏了,看来真的过去很多年了。我查看着坑里的情况,想着那天在食堂,听到几个新警的谈话。
“我擦!戳着活活等死?够惨的了!”
“是啊,眼看着自己肚子上戳着尖木头,感受自己的血一点点流光,手指头都挠秃了,那滋味,我的天,还不如当场死了!”
“可不是!唉我跟你们说,我实习的时候出过一个现场,比这个还惨。”
“快讲讲快讲讲!”
电视屏幕里,是万年不变的法制频道,公安局的食堂里只播这一个台。我扒拉着饭,节目听得断断续续。
“一名游客我市杨树村旅游景区拍摄时,在一个坑洞中发现一副森森白骨,警方立即前往调查……村民告诉记者,在还没有禁猎的年代,这里的村民偶尔会进山打猎……成年男性……死亡时间至少在十年前……”
接着是游客淳朴的声音:“唉呀妈呀可吓死我了!就那坑里哎呀我去!在木头上头戳着,我还以为是玩具呢,还拿石头扔,结果把他脑袋砸下去了才发现不对啊!哎呀可吓死我了!!!”
那天吃完饭,我就找法医小周看了现场照片。
根据周法医的判断,陷阱底下的几条尖锐树枝刺进这人身体里,但似乎避开了要害,于是这人挣扎了很久才死,坑底的石头上和指尖的白骨都有刮花的痕迹,死状可以说是惨不忍睹。
我当时去了解这事儿,纯粹是出于好奇。为这事儿归刑侦还是治安,郝帅和治安的蒋剑争论了好一阵子,后来郝副支成功夺得主办权。再后来,他光荣的躺在病床上,倒霉催的我成主办了,就没了看热闹的心思,不得不仔细琢磨了。
来之前,郝帅跟我说,这案子没什么好研究的,DNA比对过了,不是登记失踪人口,也没有查到直系亲属,再说死因这么清楚,转给治安得了,可是他这儿妥协了,我却觉得这事儿蹊跷。
我在坑边儿看了半天,站起身,郗阳正在看向村庄的方向。
“郗博士有什么想法?”我问。
“啊?”郗阳抬头看我,眼底藏着的心事就是在那一瞬间消失不见的,以至于我完全没有发觉异样,还以为是他对“郗博士”这个称呼很陌生,一时没反应过来而已,
“小百合说说。”我挑挑眉,打定主意要叫他小百合,白衣警花小百合。
郗阳这次没跟我犟,他也犟不过我,于是默默应了,问了一句:“村里以前有人失踪吗?”
“你也觉得,这人是自己挖坑把自己戳死了?”
“也?”郗阳抬起头,眼里闪过一丝不置信。
我没有去想他看一眼坑为什么就有这样的推断,而是沉浸在心有灵犀的喜悦中,竹筒倒豆子,讲述其我的推断:“可是郝帅的人已经查过了,村里打猎的现在都上了岁数,有一些已经去世了,但没有猎户失踪的案例,这一点,在老支书家里已经确认了。所以我就想,挖陷阱的,就一定是猎户吗?”
郗阳又看向村庄的方向。“如果我想吃兔子,这里有很多兔子,又不禁猎,我自己挖个坑,抓兔子,也不能说明,我是猎人啊!”
“Bingo!如果是猎户,他总是要回来查看的,当时就能发现有人死在自己的陷阱里,而且老支书说,建国以后就很少有人挖这种陷阱了,一般都是夹子或者钢丝绳套,可见这人也不是个专业选手,自己挖坑害死自己的面儿更大些。”
“为什么不是挖坑害死仇人?”
这就是当初郝帅和蒋剑争论的焦点。“小周初步检测,觉得这人死了至少十年,甚至可能快二十年了。然而三十年来,村里都没听说有哪家报失踪,连附近村子都查过了。我之前还想过,会不会是村里人诱骗一个外地人,看了现场我觉得这难度还真不小,这穷山僻壤的,道也不好走,一看就是个杀人埋尸的好地儿。就咱们刚才上山的破路,那还是前年修的呢,十几二十年前就更难走了,甭说骗过来扔里头,绑过来都费劲。对了,游客也排除了,当初这里还没发展旅游业,除了村里人,少有人往这山上跑,也就基本排除了。”
福尔摩斯说,当你排除一切不可能的情况,剩下的,不管多难以置信,那都是事实。所以,我其实是同意郝帅的说法,更同意蒋剑最初的判断,这不是刑事案件,甚至可能不是案件,只是个意外。
但很奇怪,我就是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这感觉从我看到电视新闻就有,在我到这个陷阱边之后变得更加强烈。我迫切地希望知道他是谁,为什么掉下去,在这坑底待了快二十年,为什么外面的世界没有任何人想起要找他?
“如果是我是这村里的人,我掉在里面,大概也不会有人报失踪。”郗阳说着,拉了拉围巾,把半张脸埋在里头,只露出琥珀色的眼睛。
“为什么?”
“我没有家人,没人知道我失踪。”
没有家人?我一愣,才意识到,我从来没听郗阳提起过家人。
他昏迷的两天,没有任何人找过他,而且,他是海城口音,在海城工作,却只租住在一间小公寓里,被撵出来之后便无处可去了,到底怎么回事儿?
风更冷了,郗阳似乎也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我们俩下了山,我小心看着他,一路无话。他没有再看向村庄的方向,我后来才知道,他那时候在看的是夕阳。
当夕阳即将坠下,他选择了反抗,以恶灵献祭,守住尘世最后的光亮。
我问郗阳要不要在后座躺会儿,他摇摇头,还是坐了副驾。我把椅背放倒一些,让他靠着休息。郗阳闭着眼睛,很快睡着了。
我开着车往市区走,橘黄色的路灯照得车内忽明忽暗,落在郗阳脸上,他侧躺着,正面冲我,似乎很累,睡得很熟。
转弯的时候,郗阳的手垂下来,我想帮他放好,但牵起那只手的时候,我突然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郗阳的手有点凉,很软,不像男孩子的手。虽然老子32了也没牵过女孩子的手,但出警的时候,我可拉过男人的手,因为我要是不拉住,我就得从六楼掉下去摔死!
我拉住郗阳,就不想放开了,就这么一直开了一路,直到停到家门口。
我稍微等了一会儿,才抽出手,叫醒郗阳。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看看窗外,还问我到了没。
对,小百合装得可像了!其实他全都知道,知道我牵着他的手,知道我停车了还没舍得松开,知道我莫名的悸动和纠结,因为这小混蛋根本就没睡!这只小百合精,在我还没看清自己的心意时,就把我给拴死了!
到我家之后,郗阳有点傻眼了。
我说的“不是只有一间卧室”,其实意思是还有客厅、厨房、厕所和一间五平米的书房,其实这是一个标准的一室一厅,书房还是我愣改出来的。
郗阳一脸茫然,我也很尴尬。我就是个普通警察,要不是龙城提了格,我原本只是个科级的大队长,现在跟着鸡犬升天成了副处,工资还没到位,能在龙城市中心的老旧小区买这么一套小房子,我已经豁出命了。
怪就怪在那会儿气氛衬托太到位,我那两句话一出口,搞得好像我有一栋别墅似的。不过有别墅也就不用开老款捷达了不是,我相信郗阳应该是有这个心理准备的。
我和郗阳把东西搬进去,先放在了客厅。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你呢,暂时住着,先别嫌弃。”
“挺好的。”郗阳说。
谢谢给面子。
我接着说:“阳面那间是卧室,客厅这个沙发拉出来也能当床,厨房边上那个小屋是书房,也有床但是特窄,我妹有时候过来住那儿,我睡不开。你那小身子板,就住卧室吧,我从这边拉个帘子住客厅。”Χiυmъ.cοΜ
“不用了。还是你住卧室。”
我估摸着是我这么说,他不好意思了。“这样吧,卧室、客厅、书房,就这么个情况,仨地儿你自己选吧。”
郗阳的回答是:“都行。”
行你妹啊!“都行是吧?”我一把拎过他手里的装着随身物品的包,径直往我卧室门口走。“行,你跟我睡吧。”
郗阳站在门口抬头看我,不知道是不是灯光的原因,我竟觉得他脸上浮着若有若无的笑。
“快点儿,选哪儿?”我停在卧室门口。
我没真想让他跟我睡一张床,好吧或许我想了,但是我当时没有要睡他的心思,只是生气。他为什么总是那样不争不抢,表情淡然?被人欺负了不知道反抗,甚至连我对他好的时候,他就好像连如何接受都不知道。
郗阳不说话,我就一直站着不动,看谁耗得过谁。半晌儿,他终于叹了口气,说:“书房吧。”
“成。”我拎着东西走进书房,开了灯,把他的包往桌子上一放。郗阳跟了进来。
地方太小,我俩几乎贴在一起,我慌忙侧身出去,站到门口说:“行了,你先收拾收拾,一会儿吃饭。”
“吃饭?”他问。
不然呢?看看几点了!“恩。你想吃什么?”我问。
“你做吗?”他又问。
“点外卖。你吃什么?”我问。
“都行。”
又是都行。我盯着手机屏幕,忍了半天,抬起头,咬着牙,用尽量平静的语调说:“不行,必须说一样。”
郗阳思索了半天,说:“那喝粥吧。”
“成,喝什么粥?”
“都行。”
操……没完了!去死吧你别吃了。
二十分钟之后,我招呼郗阳出来吃饭。
郗阳盯着桌子中间的大碗。“这是什么?”
“粥啊。”
“你这粥,都快赶上火锅的东西多了。”
吃你的!“这是潮汕砂锅粥,他家的最好吃,我每次都是去店里吃,高峰还要排队的,要不是怕你折腾,我就不找跑腿代购了。”
郗阳接过粥碗,小声说了句谢谢,尝了一口,细细嚼了咽下去。
我之前在警大食堂见过他吃饭的样子,细嚼慢咽跟大小姐似的。我不知道他们海城公安是什么风格,就他这么个吃饭法,搁到我们局里得把人烦死,他吃一顿饭,别的桌能翻三次台了。
郗阳吃的东西也少,警大食堂餐盘上五个格子,我能装满,他可好,每次只打一两种菜,二两米,喝一盒酸奶,这么个吃法,能有劲儿?我简直怀疑他能不能翻得动停尸台上的尸体,难怪总是拎着碎尸块到处晃悠。
一碗下肚,我再给他盛,人家怎么说?饱了!
我不同意。“不行,你刚出院,多吃点儿,再吃一碗。”
“真的饱了,我在警大食堂也只吃一碗粥。”
“不行。我家这碗比食堂的小,你再吃半碗。”
郗阳坐在我对面,看了我半天,最终叹了口气。“那就半碗吧。”我立即盛了半碗粥,还特意挑了两颗虾。
“我不想吃虾。”
“高蛋白。”
“不想吃,剥起来太麻烦。”
……你是要懒死啊?算了,我来。我拿汤匙把虾捞出来,三下五除二剥好了,放回他碗里。“吃!”
郗阳张了张嘴,最终没说话,低头默默的吃粥。整整一盆粥,我俩同时拿筷子,同时放下碗,他吃了一碗半,剩下的全让我吃了。
郗阳看着空盆空碗,说:“你以后吃饭别这么快。对身体不好。”
“习惯了,值班出警那么忙,不抓紧吃怎么干活?”
“那是在单位,在家里可以慢点儿。”
“好。”我应下之后,才觉得不太对劲儿,怎么感觉跟我妈说我爸似的?而且我为什么要听?我从桌上拿起烟,想都没想,按动打火机。
我平常总是一个人在家,吃完饭抽根儿烟,形成了习惯,而且公安局的办公室,烟熏火燎的时常事儿,郗阳也是警察,我也就没注意。
其实当时问他一句是否介意就好了,我就不会在他面前点烟,但塞翁失马,如果我不点烟,我不知道多久之后才能发现郗阳怕明火,而且是恐惧到骨子里的地步,是创伤后应激障碍,简称PTSD。
后来我们一起出现场,死者被活活烧死,尸体高度碳化,当晚,郗阳对我说,他并不记得这种反应是如何产生的,可能与他父亲的死有关。
那天晚上,我们讨论了好久记忆是否可靠,郗阳多次提到《银翼杀手》的设定,我以为他喜欢科幻,却不知道,他正陷在那些仿生人同样的迷茫与痛苦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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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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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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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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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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