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面目狰狞,声音都在颤抖。
白马义从没有任何犹豫,狠狠地加速,然后又狠狠地撞击在那面铁壁之上。
这是一场死亡的盛宴。
血,猩红的鲜血。
赵云的心也在滴血。
对付大戟士,赵云有很多办法,可他却没有办法做出其他的选择。
大戟士出现在这里,只能说明袁绍已经包围了城主府,失守只是时间的问题。
所以,摆在赵云面前的只有一条路,一条笔直的路,一条用鲜血开辟的道路。
赵云荡开一支袭来的大戟,将长枪狠狠地刺入了敌人的衣甲和头盔间的缝隙,手上传来的触感让赵云知道自己刺破了敌人的喉咙,他想拔出长枪,却发现微微卡住了,他狠狠一脚,将敌人的尸体踹飞,这才将长枪挣脱出来。
“住手!子龙!住手!”
这是一道略带沙哑,惊骇欲绝的声音。
在这片嘈杂的战场上它显得格外渺小,然而唯有这道声音传进了赵云的耳朵里。
赵云身子微僵,那是公孙瓒的声音,顺着声音望过去,就发现了那阁楼上的那个身影。琇書蛧
心中滴血有多痛?公孙瓒不知道,但是他比赵云更痛。
北方多战马,北地多豪杰。
公孙瓒喜欢白马,然而完全用白马组建一支一万多人的骑兵并不容易,到底用了多少渠道,花费了多少精力,公孙瓒已经记不清了。
北方男儿平日里是步兵,但只要多出一匹战马,立刻就能变成骑兵,然而即使如此,组建一支一万五千人的精锐骑兵也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这么庞大的精锐骑兵,董卓没有,袁绍也没有,只有他公孙瓒。
每一名白马义从可以说都是公孙瓒的心血,是他的骄傲,是他的珍宝。
白马义从的儿郎们可以战死,但是公孙瓒绝不能容忍他们如此荒唐地送死,哪怕是为了救他自己。
赵云眼睛忍不住微微湿润,他不知道这是喜悦,还是委屈。
“子龙,走啊!带着兄弟们走啊!”
赵云第一次对将令置若罔闻,他面目狰狞可怕,又如此让人着迷。
“主公勿忧!子龙马上带弟兄们杀过去!”
白马义从士气大振!
“混蛋!我是要你带着兄弟们走!你想让兄弟们死光么?”公孙瓒歇斯底里地大喊。
1千大戟士只剩下500人,然而4千多白马义从更是只剩下不足3千人,白马义从自建军以来,第一次死伤的比率超过了敌军。
今天,很多兄弟要死在这里。
他们有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
我不想让兄弟们白白送死,但是君王的所在,才是我等的归所。
为主公效死!
这既不是一句空话,也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臣子的本分。
难道我的心就不痛么?赵云忍不住大吼。
“兄弟们,你们可曾后悔?”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蠢货······”
低下头,院中是蜂拥而入的袁军和阁楼前做着殊死抵抗的百来名将士,公孙瓒忍不住发出悲鸣,长泪掩面,欢喜和绝望竟同时涌上心头。
他走进阁楼,拿出一桶火油,泼洒在阁楼上,又从儿子的手上接过火把,轻轻一点。
明亮的火光再次把赵云的注意力从厮杀中转移过来,他抬头一看,脸色瞬间变得苍白。
“主,主公,你干什么?你干什么!”
熊熊的火焰蒸干了他的泪水,让他看起来有些威严,但公孙瓒不敢回答,他怕他此刻颤抖的声音影响他最后的威仪。
他只是默默地,举起火把,一动不动地指着赵云来时的路。
“啊~~啊~~啊”
赵云跪在地上,大张着嘴,发出无意义的呻吟,脸上满是难看的皱纹,眼泪沿着皱纹打湿了面庞。
一名大戟士在侧面趁机偷袭。
一枪,枪杆透胸而入,枪头透背而出。那名大戟士竟被赵云一枪扎透了心窝,他至死都睁大着眼睛,不敢相信地看着胸口的长枪。
一脚将那尸体踢飞三四米远,赵云的脸上全是飞溅的鲜血。他提枪上马,转过头去,大吼道:“弟兄们,随我杀出北平!”
“杀!”
众军追随着那道身影一直向前,谁也不敢再回头看一眼,或许再看一眼那火中的身影,他们就会失去逃跑的勇气。
“这样就好。”
公孙瓒丢下手中的火把,任它在脚边燃烧,他对着楼下残存的二十几个兄弟喊道:“楼下的将士听令,全都给我放下刀剑,降了吧。”
“为主公效死!”
拼杀声没有停止。公孙瓒一边骂着“蠢货”,一边拔出长剑,问身后的儿子:“续儿怕死吗?”
公孙续跪倒在公孙瓒身边,双手抓住剑刃,说道:“儿以爹为荣。”
说罢,公孙续双手猛然用力,将长剑送入自己的胸口。
公孙瓒颤抖着拔出长剑,走进屋中。眼前是个美貌的女子,她颤颤道:“夫,夫君,我,我也不怕。”
公孙瓒轻轻一笑,揽她入怀:“闭上眼睛。”
美人儿轻轻闭上了眼,公孙瓒轻轻一吻,长剑穿透了两人的肚子。
熊熊的火焰埋葬了公孙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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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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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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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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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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