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帝死后,灵帝继位。
灵帝比之恒帝更甚,尊宦官张让为“阿父”,宠信宦官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张让等宦官在灵帝的纵容下,操纵朝政、打压异己、结党营私、公然买官卖爵。
许多官员为了升官封爵而横征暴敛,各地新增的稀奇古怪的税目之繁多足以让世人瞠目。许多豪门子弟无不借此机会摇身一变成了朝廷官员,而这样的人上位之后大多又有何作为,不言而喻。
苛税如虎,终于引发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农民起义。
巨鹿郡张角,自号“大贤良师”,宣称“苍天已死,黄天当立”,举起了反旗。顷刻间,青、幽、徐、冀、荆、扬、兖、豫八州响应者四五十万。
四方百姓裹黄巾而从张角,杀官员以祭天,向京城进发。
灵帝慌忙下诏,让各地官员自行募兵征讨贼人。
汉王朝就此步入了一个动乱的时代。
······
夏日炎炎,金色的麦田闪着诱人的光彩,而这片宽阔的麦田里隐约藏着一个小村落。
时近正午,一间间土木混搭的小房子飘起了渺渺炊烟。
一名少年正扛着一把几乎同他一样高的大锄头缓缓走在回村的小路上,那副有气无力的样子,远远看去格外滑稽可笑。再近看,少年似乎十四五岁的模样,身体消瘦单薄,并不像一个农户家的孩子。
他的名字是季书,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因一场车祸失去了生命。本该是这样,但不知为什么,他穿越了。
纠结于为什么会穿越?这对于季书来说是个让人疲惫且永远没有答案的话题,顶多也就埋怨下没能穿越到公子哥身上。
其实这么说也不准确,季书并不知道他穿越后这个身体的身份,或许真就是某家公子呢?或许等到了大城市就在街上被哪家的仆役认出来呢?
也许这只是一个并不美丽的开头罢了。
怀着这样的期盼,季书结束了上午的劳作。
“季书回来了?”
“三婶好!”
季书提起精神和村里的人打了个招呼,三婶笑眯眯地拍了拍季书的肩膀,将一个土鸡蛋塞到了季书手中。
一个鸡蛋,若是刚清醒来的那几天,季书只会当作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食材,但现在他对这个时代渐渐已经有了一定认知。
毕竟只要想想每天夹着糠的粟米饭,就着野菜、清水,甚至这样的食物也不能每顿吃饱,你就会明白这一个鸡蛋或许真能把隔壁家的小孩馋哭!村里养有鸡的农户一般都是连自己也舍不得吃,屯上一小篮子带到县里卖了换钱的。
“这······”
要说贵重倒也不至于,但所谓无功不受禄。
季书咽了咽口水,还是打算把鸡蛋还回去。
“三婶,你还是留着带去县城卖吧。”
三婶一听,又笑着把鸡蛋推到季书怀里,说道。
“跟三婶客气啥,你个小身子骨不好好补补,哪有力气干活咧?你要过意不去就多教我家娃儿识几个字,我看他倒挺喜欢跟着你学咧。”
村里的娃哪有什么教书先生?季书也不过是教他们写了几个自己的名字,可把他们欢乐坏了。仅仅是如此简单的事就得到了村民的认可,让季书始料未及。
看着让人垂涎欲滴的鸡蛋,季书有些害羞地喃喃说道:“谢谢三婶。”
“哎,这还差不多。”说完,三婶像是心满意足地走了。
村民的善良质朴让季书从辛苦的劳作得到了一丝清凉、快乐。他抖了抖锄头,继续向村里走去。
“听说大贤良师兵败身死了?”
“可不是么。唉,日后不知道这天下又要变成什么样了。”
季书走到村里深处的一个小山坡上,一颗大树蓬蓬如盖,两个老人在树下乘凉、下棋、聊天。此刻,坐在石桌右侧的是收留季书住在这里的陈老,也是本村的村长,而左侧的老叟叫周伯,具体的名字季书倒不清楚。
“再难能有现在难?”
周伯半是嘲讽半是苦涩地反问。
“难说。”
陈老眼睛盯着棋盘,伸手拿起一旁的苦茶喝了一口继续说道。
“听说大贤良师死后,黄巾军的人心就散了,现在败兵四处逃窜,烧杀抢掠。”
周伯显然是吃了一惊。
“官府一直蔑称黄巾军是黄巾贼。可陈老头,你要知道,大贤良师的黄巾军一直是对百姓秋毫无犯的,这怕不又是官府放的假消息吧?”
陈老脸上似乎也有一丝怀疑,但他还是没好气地白了眼自己的老兄弟。
“这年头被逼得走投无路,最后落草为寇的还少么?何况当初造反就有不少盗贼加入黄巾军,想借机混个新出身。大贤良师在,他们自然规规矩矩不敢乱来。现在大贤良师死了,他们不过是重操旧业罢了。”
说到这里,两人似乎都没心情下棋了,那一杯杯涩得掉牙的苦茶季书可喝不得,但在他们手中像喝酒一般一饮而尽,仿佛这样能宣泄心里的不痛快。
其实,季书知道张角在黄巾之乱第一年的时候就病死了,到如今早过了好几个年头,不过是因为黄巾残党不绝,许多人假冒张角的名字扯大旗罢了,根本成不了事。
但季书没有对陈老他们说明,一来解释起来麻烦,二来他发现村民对黄巾贼竟然是有些好感的,不,更确切的说是期待吧。期待这个苛捐杂税多如繁星的世道,这个早已让他们不堪重负的世道被打破。
他们这些普通人,能做的也只余下那一丝期待了。
现在听老人们如此说,看来那些冒名的也都装不下去了,黄巾之乱大抵要结束了吧。接下来就会进入诸侯割据的时代,季书心中不禁蠢蠢欲动,甚至感到了些许兴奋,他迫切想要到大城市去寻找机会。
不然,难道你甘心在这里种一辈子的地?
“陈老,周伯,我回来了。”
二人点点头,陈老说道:“小书啊,屋里做好了饭,你饿了就吃些。”
“好咧,那你们接着下棋。”
放好了锄头,季书摸着早已饥肠辘辘的肚子一溜烟进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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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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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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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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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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